摘要:本文在阐述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模式内涵的基础上,分析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促进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对策,以期为相关研究和政府的相关决策提供依据。
关键词: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模式发展对策
1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模式的内涵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指农产品买卖双方人经常性的、规范的、公开的进行交易,并具有结算、运输与交易信息传递等功能的场所。
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模式则是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包括指导思想、法规政策支持、投资主体、交易规则、利益分享体系等内容,对农产品交易的价格形成、基础设施以及管理制度等内容的有关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规范组合。
2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支持不到位
从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历史来看,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几十年间,我国一直缺乏一部调整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的法律,各地政策对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也主要停留在场地建设上,而对关系到农产品批发市场长远发展的市场培育、市场管理以及市场交易主体的明晰等工作却严重落后,致使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规则长期落后于市场发展。
2.2缺少规划,布局不合理,发展不平衡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随意性非常大,通常是政府觉得某地需要一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就由政府出地,进行招商,并规定附近的农产品批发必须进入该市场交易,然后一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就这样建立起来了,这不但严重地违背了市场规律,其谁投资、谁管理、谁收益的运作模式,也使市场的发展普遍存在只收钱、少管理甚至不管理。而且造成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布局极不合理,对于一些建设比较集中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也没有相应的功能定位,从而造成重复投资,反而降低了农产品交易速度与成功率。在全国范围内,农产品主要产地批发市场与主要销地批发市场布局不合理,不同省市间的批发市场建设也同样存在巨大问题,市场规模、交易管理、储藏设施以及物流支持手段等都有待我们解决。
2.3交易手段落后,经营规模小
由于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经营设施简陋,缺乏储藏保鲜等硬件设施,严重限制了交易方式的多样化,从我国当前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方式来看,现货交易是主要形式,没有发挥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功能多样性。同时,由于我国农业区域化、专业化程度低以及狭隘的地方保护主义和欠发达的农产品物流网络,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规模都比较小,除山东寿光、深圳布吉等有限的几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其它农产品批发市场年交易额不足亿元。
2.4市场组织化程度低,信息传播不力我国目前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主力是农民,其经营规模小,经济实力弱,缺乏市场观念与必要经营知识,基本不具备对抗市场风险能力。这种过于分散的市场主体,不利于提高市场管理水平,容易使市场出现交易不规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情况。与国外先进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相比,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非常缺乏完善的交易信息传播渠道,表现在实际市场交易中,一是各部门各地区的资源不能实现共享,无法及时地传递全国各地农产品的供需情况,二是缺乏从事中介服务专业组织,使农产品交易市场上那些需要进行农产品交易却无法及时找到代方或是需方的市场主体服务,从而降低了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效率与交易成功率。
2.5缺乏产业链经营模式
我国农产品市场发展的滞后,很大一方面是因为缺少产业化经营理念,在管理机制上,更多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还停留在管理税费的收取上,而对于现代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在物资集散、信息发布、服务引导以及产品促销等方面功能与效益却不重视,从而出现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多年,农产品贸易规模却没有得到提升的现象,完全埋没了农产品批发市场对农产品产业化的带动功能。而表现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上,则是没有将批发市场向产与销两方面进行延伸,使得农产品批发市场既不能很好地指导农产品种植户进行订单式种植,也不能完全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从而限制了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使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长期处于较低水平。
3发展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对策
3.1加强农产品交易的法律法规建设,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农产品交易与流通方面的法律法规,是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保障,要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法律建设,出台与农产品交易、流通有关的政策,并着重打破我国现阶段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存在的地区保护主义,为全国的农产品流通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要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着重提高现阶段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水平,为广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主体营造宽松公正的交易环境,从法律与政策两方面,为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提供保障。
3.2加强规划设计,建设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一盘棋
我国具有十分广阔的市场,要真正发挥这个市场的巨大威力,就必须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规划设计上下功夫,从全国一盘棋的高度出发,重点加强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对接,加强农产品产地与农产品主要消费地的对接,以合理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建设一个高效的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继而加速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提高我国农产品交易效率与交易水平。
3.3加强农产品批发企业改造,推行现代化交易手段
几十年的发展,一大批有实力的农产品批发企业逐步成长起来,如山东寿光的蔬菜批发公司、深圳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等,都是在市场发展的过程中,抓住机遇,通过走企业化经营而发展壮大起来的。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对这些农产品批发企业进行现代化改造,建设一批产权明晰、权责对等、政企分开、自负盈亏的现代农产品批发领域的独立法人组织,从而提升我国农产品批发领域的企业实力,继而为推行订单交易、期货交易等新的农产品交易手段奠定基础。
3.4培育市场主体,提高组织化程度,加强农产品信息传播
首先,要对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主体大部分的农户进行培训,通过农产品产业化的组织,统一农户种植,从而及时调整生产结构、品种结构,提升经营生产规模。其次,要重点加大对市场批发商与经销商的培训,从而培育出一批具有一定实力的批发、经销大户,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辐射能力。最后要积极发展各种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所需的中介组织,一方面,通过中介组织的介入,提高农户参与流通的组织化程度和市场应变能力。另一方面,中介组织的介入,可以有效地提高我国农产品交易效率,从而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与此同时,要建设具有现代化特征的农产品信息传播网络,借助互联网络等现代媒介,将信息的收集与传播触角向纵深发展,为加快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流通奠定条件。
3.5积极延伸农产品批发市场产业链,带动产业升级
农产品批发市场一头连着广大的农产品种植户,一头连着众多的消费者,要积极将农产品批发市场产业链延伸到种植户与消费者这两个领域,拓展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功能,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价值。一方面,要积极开展农户加公司的发展模式,以现代企业制度对农户的生产种植进行管理,为批发市场稳定货源。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农产品深加工的对接,从而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4结语
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滞后,已成为我国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产业化程度的瓶颈问题。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模式的研究,有利于提高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水平,继而带动我国农产品产业化发展,为提高我国农村发展水平添加强劲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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