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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分工和农业市场化

来源:杂志发表网时间:2015-12-20 所属栏目:信息产业经济

  

[摘要]农业市场化是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根本途径之一,也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难点和重点。社会分工是市场产生和发展的基本前提。我国农村分工发展非常缓慢,这是我国农业市场化滞后的症结所在。分工演进和市场发展互相促进,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的两个方面,二者发展的前提是交易费用的节约或交易(协调)效率的提高。制度的功能就是节约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因此,通过变迁制度提高交易效率是加速农业市场化的根本途径。

[关键词]农业市场化产权分工交易费用

农业市场化是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根本途径之一,也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难点和重点。弄清农业市场化演进的机理,结合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基本国情,为加速我国农业市场化进程,加速农业和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指出正确的路径,已经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国内外学者对农业市场化问题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市场发展和劳动分工是同一个过程。但是人们在对经济发展的研究过程中逐渐忽视了这一个根本性的经济概念。本文将以理论实证为基本研究方法,分析分工与市场规模累积演化机理从而描述农业市场化的基本动因及其逻辑过程,为我国农业分工和市场机制构建提出思路。

一、农业市场化的含义和发展前提

市场化就是市场机制在一个经济中对资源配置发挥的作用持续地增大,对市场的依赖程度不断加深和增强,市场机制逐步产生、发展到成熟的演变过程。在人类社会历史上出现过两种类型的市场化:一种是从自然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化,主要体现在整个经济中的自给性生产部分不断减少,通过交换实现的生产即商品生产部分不断扩大。另一种是从计划经济市场经济的转化,主要表现为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不断减少,计划机制的作用越来越弱,市场的自发调节作用越来越强。[1]我国是典型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改革前,我国的工业是计划经济的核心部分,农村则是计划经济的薄弱环节,因此,工业的市场化属于第二种类型的市场化,即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而农业市场化则基本归入前一类型的市场化。因此,农业市场化是从自然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在农业经济中主要表现为自己自足份额的减少、市场体制的产生和成熟的过程。
农业的市场化直接的体现是农产品商品率的不断提高和生产要素配置的市场化。农产品商品率的提高一方面依赖于市场需求的拉动,另一方面则是农业扩大市场供应的能力。此外,农业市场化意味着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变革,即农业生产方式从自给自足转向专业化生产。
商品经济产生和发展的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产权主体,这时商品经济产生和社会分工发展的前提条件;二是社会分工,社会分工的深化和市场的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的两个方面。按照中国农村改革的实际,我国农业市场化过程开始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种带有产权改革性质的制度变化,一方面使农产品产量在短时间内激增,另一方面是农民有了基本的生产自主权和部分的流动自由,可以自己决策生产什么,怎么生产的问题。后者与农产品的流通体制改革共同构成了农产品市场范围扩大的可能。然而,最初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及后来的一系列改革都没有赋予农民对自身以及对农业、农村各项资源的完全产权,其集中体现是城乡二元体制使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束缚在农业生产领域,使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发展受到严重阻碍,农业市场化进程受到极大的制约。农民不能取得完全的产权,这是农业市场化进程中第一个方面的问题,
农业市场化的第二个前提条件是社会分工的发展。这不仅意味着农业生产内部环节的专业化分工和农产品优势产区的分工,而且指农业与二、三产业之间的分工。这种广义的农村专业化分工是农产品生产成为商品生产的必要条件,其发展不仅有利于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提高农业的市场供应能力,而且有利于农村市场规模的扩张。现阶段,我国大部分的农户经济还是半自给半商品经济的复[3]合体,在生产决策上,首先考虑家庭成员需要。这是我国农业市场化在改革开放以后落后于其他产业的症结所在。因此,我国的农业市场化是一个如何使农业和农村分工发展的问题。

二、文献综述:市场与专业化分工的理论逻辑

(一)分工和市场规模以累进的方式自我繁殖。  
亚当·斯密认为,分工是经济增长的源泉,而且分工水平由市场大小决定。“分工受市场范围的限制。”因为,“市场要是过小,那就不能鼓励人们终生专务一业。”[2]阿林·杨格动态地发展了斯密的分工理论,他指出,不但劳动分工取决于市场规模,而且市场规模也取决于劳动分工的演进;需求和供给是分工扩大市场规模的两个侧面。他论证道,市场大小不但由人口规模,而且由有效购买力决定,而购买力由收入决定,收入由生产力决定,但生产力有依赖于分工的水平。这一方面意味着一个动态机制产生了某种良性循环,使分工和市场大小不断增加,“变化是累积的,以累进的方式自我繁殖”,另一方面意味着分工的网络效应使市场与分工相互依赖。
(二)分工和市场的动态演进与制度安排。
杨小凯等人对古典分工理论进行了拓展和深化[3],发现人们在取得分工经济(分工所带的收益)的同时,协调分工的费用(即交易费用)也增加了。分工程度,取决于市场范围的大小,而市场范围的大小归根结底是由交易费用的大小决定的。
交易费用分为内生交易费用与外生交易费用。内生交易费用是指在交易中人们争夺分工利益,而不惜减少别人从分工中应得的利益,这种由于道德风险、逆向选择和其他一些机会主义行为(腐败、欺骗和不可信的承诺)引起的事先无法度量的费用。外生交易费用是指在交易过程中人们能够在作决策之前看到大小的(如税收、运输费用等)直接或间接发生的费用。不管是内生交易费用还是外生交易费用,对分工水平都有决定性的影响。尤其是内生交易费用对分工的影响意义更大。内生交易费用可以通过制度的创设、习惯的形成来抑制机会主义行为而减少。
一般来说,市场交换实现专业化分工生产的收益,同时通过价格机制诱导分工结构的演变。但是,由于交易费用的存在,生产者可能对价格信号不能或不会做出及时、准确的反应,这就是我们所说得价格失灵。新制度主义经济学派认为,正是与交易费用有关的价格失灵导致了各种旨在降低交易费用的组织和制度安排的出现。制度最基本的功能就是节约交易费用。人们为获取分工利益,在深化专业化分工的同时,进行制度创新以降低交易费用。制度创新通过有效降低市场中的不确定性,抑制人们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因而具有节约内生交易费用的功能。
从以上论述来看,分工深化和市场规模扩大是经济循环累积上升的过程,这是一个非常理想的经济发展过程。但是,交易费用构成了这个理想过程的摩擦力。人们进行相应的制度创设以降低交易费用,获取分工经济。因此,市场范围的扩张就是制度变迁以降低交易费用的过程。


三、加速我国农业市场化进程关键在于创新制度提高交易效率。

农业专业化分工有利于降低单个生产者的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并且扩大了农村市场需求规模。专业化带来的结果是农民只需进行与某一主要产品有关的生产投入,不仅节约了成本而且有利于技术水平的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收入增加,农民购买力增强;生产的专业化意味着农民主要生产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生活必需品不再由自己生产而是通过交换来满足。这样一来,农村市场规模扩大,反过来促进农业分工地进一步发展。
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需支付各种成本,除在农业生产中支付的各种物化成本和活劳动以外,在市场中为获得有效的市场信息,寻找交易对象并与之讨价还价等都需要支付费用,这些费用构成了农户进行交易的交易费用。
农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弱质性和农业生产的技术特性决定了农业的分工发展和市场化进程更加取决于市场的交易效率。农业生产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农产品对市场发育程度的依赖性很高,因为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如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等具有明显不容易储存的特点,一旦生产出来,就必须在短期内出售。二是农户的较强的自给倾向。农民由于抗风险能力弱而有很强的回避风险的倾向,专业化分工生产由于增加了交易费用和分工网络协调失败的风险,在交易费用很高的情况下,农民更有可能退回到自给自足的状态。三是农业生产活动在空间地域上分布较广,使得交易成本更高。市场的交易费用越大,农民进行专业化生产和参与市场的预期获利水平就越低。当市场交易费用过高时,农户可能选择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以规避市场风险。分散经营的农民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成本很大,因而更倾向于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因此,农业的分工发展和市场化进程更加取决于市场的交易效率。
当前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面临着劳动生产率低、农产品市场空间小、人均资源占有量低等方面的矛盾,突破这些因素对农民收入增加的制约,改变半自己自足的农业经营方式,进行专业化的商品生产,无疑是最根本途径。但是,选择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却是农民在所处环境条件下的理性选择。农业市场化不是政府的简单推动所能达到的目标。农业本身在市场竞争中的弱质性和当前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环境使农业生产和经营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农产品交易面临的交易费用非常巨大,交易效率非常低下。因此,加速我国农业市场化进程在于创新制度,给农产品生产和交易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
当前制约农村分工和农村市场发展的核心问题还是我们体制上存在的一些障碍:城乡二元体制,人口、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分割管理办法,在城市与农村形成了不同的身份制度、教育制度、就业制度、公共服务制度以及公共财政制度,城乡二元金融制度等;农民在土地方面的权益没有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既造成了农民土地使用权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又制约了土地使用权的市场转让和交易,导致了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市场难以发育。这种长期不公平的制度,一方面阻碍了农民向二、三产业的转移,将大量劳动力束缚在农业生产领域;另一方面,严重地阻碍了农村要素市场的发展,农业其他生产要素特别是土地资源等要素不断减少,单位劳动力的农业资源占有量减少。这种城乡二元体制不仅损害了农业本身的专业化分工和市场化进程、农业生产率的提高,更大弊端在于它阻碍了整个社会分工的演进,影响了整个经济效率,最终影响了社会对农产品的市场需求和对农业富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阻碍了农村市场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和转移。
因此,加速农业市场化进程,我们必须彻底清理各种不利于农村专业化分工的制度,创新农业经营和管理制度,降低农业经营的各种交易费用。

四、通过制度变迁,降低交易费用,提高农村分工水平和推进农业市场化。

制度变迁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降低社会分工发展和农村市场交易过程中的交易费用,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扩大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为此,我们必须进行相应的制度变迁:
(一)彻底清理各种不利于农业市场化进程和社会分工发展的政策、法律及法规,包括取消各种限制劳动力自由流动的措施,变限制农民流动为鼓励农民流动,转移农村劳动力,提高单位劳动力的农业资源占有量;明确农村土地产权,创新农村流转制度。这样做的好处,有利于整个社会分工的发展、农业的专业化生产和市场化,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和扩大农产品的市场需求,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人均收入水平。 
(二)改革农村公共产品投资政策,加强农村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完善的农村市场服务体系。采取各种措施培育农村市场,鼓励和帮助农民进入市场,从税收、信贷、投入、科技、服务等各个方面对农民参与市场活动加以鼓励和扶持;采取改善运输条件,建立农业绿色运输通道;建立高效、可信度高的农业信息体系等措施提高农村市场交易效率。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为农村专业化分工提供必要的社会资本。各种交通通信设施明显地改善了农产品流通条件,降低交易成本。一些边远地区的农民就是因交通条件的阻碍,信息闭塞,一方面无法为特色产品开拓市场,当地农民无法充分利用自然条件优势,加大农作物改良、特种农业技术的投入,另一方面,剩余劳动力因为得不到就业的信息而滞留在家。改善边远地区的交通设施,有利于当地农民寻找更有利的比较优势,从事优势产业的专业化生产,吸引外部投资;同时有利于节省劳动力转移费用和降低转移风险。
(三)培育农业发展保护机制。例如,建立农业生产风险基金制度,主要用于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农业减产等的补贴;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建立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信息网络。通过这些制度建设农业和农村形成良好的社会经济安全网,分散农业生产经营的风险,降低以防止风险的交易成本。
(四)完善农村市场法规和农业管理体制。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其发展需要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规范化环境。现在农产品购销政策和流通渠道缺乏连续性、稳定性,有的地方市场秩序混乱,欺行霸市、坑蒙拐骗的现象比较严重,特别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为了自身利益,对市场进行不规则的干预。为农业市场提供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对减少交易费用、提高分工水平至关重要。
(五)加强对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为提高农民参与市场和社会分工准备人力资源条件。抓好农民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积极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统筹安排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进一步完善农村教育体系。积极发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职业教育。对农民的培训,不仅要包括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所需要的农业技术的培训,为农业培养大批专业技术人才,也还需要根据农民的意愿进行工业技术、服务技能方面的培训,以促进农业劳动力的非农转移。这是提高社会分工水平的人力资源条件。
(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发展农业合作组织和产业化经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个体参与市场的交易成本很高,交易效率低,不利于农业内部专业化分工的发展,不利于农产品的商品化。但是,如果农民实行合作化,组建合作组织,通过合作的途径实现外部规模扩大,就可以提高产出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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