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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产业集聚模式比较研究

来源:杂志发表网时间:2015-12-20 所属栏目:信息产业经济

   摘要:本文通过在产业集聚研究中引入国家干预的分析,着重探讨了世界各国产业集聚的成长、演化模式并做出简要的评述,从未来发展的角度,动态地考察我国产业集聚模式的演变及发展趋向。
关键词:产业集聚模式分析市场主导型政府扶持型计划型
一.世界各国产业集聚模式比较研究
通过对世界各国产业集聚成长、演化过程的考察和比较,发现国家干预在每个国家产业区形成过程中都存在并发挥作用。根据国家干预在产业集聚过程中作用的强弱程度以及市场机制和政府作用的互动程度,将国家层次上产业集聚的模式分为三种类型:(1)市场主导型产业集聚模式,以美国的硅谷、第三意大利和北欧的一些国家比较具有代表性;(2)政府扶持型的产业集聚模式,以日本筑波、印度班加罗尔和台湾新竹等国家比较具有代表性;(3)计划型的产业集聚模式,以前苏联地域生产综合体和改革开放前我国大型国有企业集聚区为代表。
1.市场主导型的产业集聚模式
该种模式的产业集聚区主要以欧美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为典型代表,主要有下列基本特征:1)市场机制十分完善,产业集聚的成长、演化基本上依赖市场与产业互动的方式来完成。集聚的产生是自下而上的,是通过企业对集聚好处的追逐自发地形成的(韦伯,1909)。2)外部政策力量对产业集聚区的成长、演化的影响是间接的、辅助性的,主要通过调节产业集聚的制约因素,防止集聚外部性的发生。3)政府的调节作用往往是在集群出现后的事后调节。
欧美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其产业集聚成长、演化完全是一个市场过程,是一个自由竞争的自发过程。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产业集聚的成长完全以竞争为动力,政府在产业集聚上的认识十分有限,产业集聚的类型主要是马歇尔式的产业区,区内集中了大量相关的专业化分工细密的中小型企业,如英国的斯塔福德郡的陶器生产、贝德弗德郡的草帽生产和谢菲尔德的利器生产等。在马歇尔看来,获取外部规模经济是这些产业区内企业集聚的根本原因,而宫廷的奖掖所起的作用微不足道(马歇尔,1929)。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产业集聚区开始大量涌现,涵盖了从劳动密集型的传统产业到资本密集型的制造业、再到知识技术密集型的高科技产业几乎所有的产业门类,并不断演化,呈现出形态、种类、规模各异的产业集聚群落,如意大利中部和东北部(俗称第三意大利)的传统产业区、美国硅谷高科技产业区和加利福尼亚多媒体产业区以及德国BadenWurttemberg地区产业群等。这类产业集聚区的出现,大都是企业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为了获得专业化经济优势、人力资本优势以及特定区域社会文化优势和持续创新的氛围等而聚集到一起的,而政府仅仅通过一些调节和激励措施,防止集聚外部性的发生,引导并促进集聚区的良性发展。因此,市场主导型模式下政府的作用被限定在一定范围内,产业集聚的成长基本上依赖产业与市场的互动,由于企业竞争力和内源力的高低以及本地根植性的强弱影响,各产业集聚区竞争优势的差距明显、层次性较强。
2.政府扶持型的产业集聚模式
该种模式主要出现在日本、中国台湾、韩国、印度等经济后发展国家和地区,与欧美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产业集聚模式相比,具有下列特征:1)市场经济的历史较短,市场机制相对不是很完善、自发作用比较薄弱,产业积聚的成长、演化主要依靠政府的扶持来完成。也就是说,集聚的产生是自上而下的,是通过国家和地区的干预扶持政策而促成的。2)由于产业起点比较低,单靠市场机制的作用很难在短期内创造足够的条件,实现特定产业集聚和培育地方创新网络的目标。3)政府往往具有干预和控制经济的历史传统,与市场机制相配合,共同促进产业集聚区的形成。
从欧美市场主导型产业集聚模式发展的基本经验,可以得出:市场的自动选择的长期性使得关键性产业集群的发展,对后发展国家来说,变成痛苦而难以忍受的漫长过程。要摆脱资源和要素短缺的约束,实现经济发展的赶超和关键性产业群的发展,单纯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是不可能实现的,而运用政府的力量人为的造成特定产业的地理集中,创造全新的产业簇群,逐步培育起本地的产业集群网络,从而获得更高的生产率和持续的竞争优势。政府干预模式下产业集聚的重点往往放在有助于提升国家竞争优势的关键性、主导性产业上,如日本的筑波、中国台湾的新竹和印度的班加罗尔等产业集聚区都是以发展高技术产业作为主导,带动整个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转变。实践证明,这种模式对于实现落后国家的赶超具有重要的作用。注重政府在产业集聚成长、演化过程的主体作用,但是并不排斥企业在产业集聚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和自主选择的权利。随着产业集聚区的发展壮大,政府的直接干预在人才、技术、资金等方面与私营部门相比都不再具有优势,无法对产业群的良性发展起到支配作用,政府需要逐步退出,转为行使市场主导型模式下政府的职能。

3.计划型的产业集聚模式
这是计划经济条件下所特有的产业集聚模式,前苏联和改革开放前我国的产业集聚的模式大都属于该类型。在公有制条件下,社会主义国家可以通过中央计划经济的力量,迅速的转移和调配资源,扶植重点产业,迅速地形成独特的产业群。前苏联的地域生产综合体、20世纪60年代我国的三线建设都是这种集聚模式下的产物,虽然说这些产业集聚区的出现,适应了当时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办大事的传统体制,但是集聚的经济效果——增加收益、降低交易成本和外部规模经济往往被更显著的政治目的所掩盖,由于计划经济的刚性和条块分割的影响,这样的集聚设想和经济建设的实际情况是不符的,最终导致产业结构的种种矛盾。
二.我国产业集聚模式的选择
从世界各国产业集聚成长、演化的模式比较来看,上述三种不同的模式都有各自得失的经验(见表2),这说明各个国家和地区产业集聚的模式选择有广泛的余地。但在兼顾产业结构的协调性和培育国家竞争优势方面,政府主导型的产业集聚模式下的国家干预最具有代表性,与计划型集聚模式相比,政府往往是以经济力量的身份发挥作用。当然,产业集聚成长、演化过程中国家干预的强弱,主要受国家经济体制和历史文化传统的影响外,还往往与产业属性及产业生命周期有关。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私人产权关系日益明晰,市场机制开始发挥作用,传统的计划型产业集聚模式已经被政府干预型的产业集聚模式所取代,在民营经济比较发达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地区,市场主导型的产业集聚模式已经凸现出来。统览遍及全国各地形形色色的产业集聚区域,三种集聚模式下形成的产业集聚区在我国都广泛存在。第一类是计划型集聚模式下的产业集聚区,主要是以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为核心的传统产业集聚区。它们是20世纪50年代实施的国土资源计划、60—70年代的三线建设甚至于80年代的区域规划遗留下来的产物。第二类是政府扶持型的集聚模式下的产业集聚区,主要是以“中关村”为代表的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它们是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导向下,以扶植和发展对产业机构升级、提升国家竞争优势具有带动作用的关键性产业为目的而形成的产业集聚区。第三类是市场主导型集聚模式下的产业集聚区,主要是以浙江温州等地为代表的民营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在地方工业基础上诞生的地方特色产业群。这也是我们与欧美等发达国家集聚模式最接近的产业集聚区。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全国范围内各种集聚模式下的产业区内部企业创新能力较低,区域优势强弱还有很大的差距,如何提升其整体水平应对全球化竞争挑战,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难题。
通过以上对我国产业集聚模式成长、演化的过程的动态考察,明确了我国各类产业集聚区未来的发展方向。针对我国区域差异性较大的实际,发展具备各自比较优势的产业集聚模式是我们的现实选择。在路径选择上,改变过去单纯依赖区位与资源比较优势的作法,注重产业集聚区内在竞争优势的培育;在政府作用上,改变过去政府单纯提供优惠措施的作法,注重产业集聚区域治理和创新环境的培育,以地区潜在的竞争优势来吸引投资者;在产业核心竞争力上,改变过去产业竞争力层次低的状况,注重发挥区域的核心能力,在区域认同与植根本地的基础上,形成产业集聚区的核心竞争力,逐步获得国际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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