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是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我国农业产业化经历了10余年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必须清醒看到,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总体水平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我国农业产业化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依然很低,发展中还存在龙头企业规模小、龙头企业与农户的结合仍较松散等许多问题,需要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研究农业产业化,以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本文试图通过分析临武舜华鸭业的成功发展历程在这方面作些探索。
一、临武山水鸭天下
湖南临武鸭是我国八大名地方麻鸭之一,又是古代皇家贡鸭。作为临武鸭产业的国家级龙头企业——临武舜华鸭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公司自创立以来,始终贯彻“服务农民、报效社会”的经营宗旨和“名在质量、利在创新”的经营理念,不断发展创新,构建了“公司+协会+农场”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获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龙头企业规模不断壮大,带动能力不断增强
目前,舜华鸭业已建成现代化加工厂2个,种鸭场3个,规模养殖场106个。2005年出栏加工达到550万羽,实现销售收入2.8亿元,实现利税总额2670万元。带动农户23600户,户均增收1160元。
(二)产品不断优化,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
产品由过去的卤鸭发展到现在的香辣鸭、板鸭、鸭肉粽等8大类70多个品种产品,产品畅销全国20多个省市,远销香港及南非等地区和国家。2004年“舜华”商标被认定为“湖南省著名商标”,形成了良好的品牌效应。
(三)基地建设初具规模,养殖基地与龙头企业的关系更加紧密
舜华鸭业产业的发展带动了鸭业生产基地的建设。目前,有规模养殖农场106个,平均养鸭10万羽以上。同时通过协会与公司签订合同,既解决了家庭式生产与市场脱节的矛盾,又解除了舜华鸭业的原料的后顾之忧,从而使基地与龙头企业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
(四)农民收入得到保障,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出路得到拓展
“公司+协会+农场”模式的创新,使农户有了公司和协会的多项服务保障,养殖农场农户每养殖1羽鸭可获利1.5~2.0元,为农民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随着产业的发展壮大,还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新的出路,现今,公司员工有850人,直接安排农村和街道剩余劳动力近800人,带动种养殖农村劳动力近9万人。
二、创新发展:从“丑小鸭”到“天鹅”的蜕变
临武舜华鸭业公司在实现临武鸭产业化的过程中,一直在寻找适合自己发展的产业化发展模式,通过不断摸索总结产业经营模式,走出了一条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希望之路,实现了从“公司+农户”到“公司+基地+农户”再到“公司+协会+农场”的三次跨越式发展,从“丑小鸭”成功蜕变为“天鹅”。
(一)“临武鸭模式”的演变
1、“临武鸭模式”的雏形:“公司+农户”
1996年,临武鸭业公司实行“公司+农户”模式,由公司与养鸭户签订购销合同,鸭农按照合同约定养殖临武鸭,鸭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收购临武鸭。从“临武鸭模式”的实践看,由于公司无法完全监控临武鸭的养殖质量,导致加工成品质量不过关;另外,由于农户分散,计划性不强,养殖难以控制,养鸭成活率仅为70%,无法取得规模效益,因而该模式不久便被淘汰。
2、“临武鸭模式”的发展:“公司+基地+农户”
1999年10月,舜华鸭业公司成立,提出了“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模式。由公司开发养鸭基地,统一提供鸭苗、防疫、调配饲料,鸭农参与到基地生产中去。从“临武鸭模式”的实践看,第一,由于少数农民短视,基地不足以制约养鸭户。当公司试图借助乡村的集体力量,通过签订基地建设合约,以此把分散的农民按原有的行政划分来组织起来,以达到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取得效益。实践证明,以行政命令式的行政组织——村委会这一有着多元化社会目标的组织难以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发挥中介组织的效率,更违背市场机制的运营,难以奏效。第二,农户分散经营,是独立个体,现实利益太强,合同信誉度差。同时,对鸭子也不便于防疫管理,一旦发现死鸭,极易发生大规模感染传播,造成整个基地瘫痪。第三,“一家一户一口塘”连起来形成的基地,在养殖过程中遇到了基本农田有限的新问题,规模发展遇到瓶颈。因而该模式也被淘汰。
3、“临武鸭模式”的深化:“公司+协会+农场”
从2003年开始,舜华鸭业公司通过不断探索,提出“公司+协会+农场”的产业化新模式。“公司+协会+农场”的运作方式是,首先由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预测,通过契约与合同和协会或农场约定本年度生产的数量、品种及主要的品质和技术指标。协会会同公司再把生产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农场农户。农副产品收获后,由协会(或与公司一起)验收、收购。从“临武鸭模式”的实践看,公司鼓励、支持和帮助养鸭大户利用全县闲置的山塘水库办农场,由分散的小规模经营逐渐转向农场规模化养殖。通过协会将农户拧成一股绳,减少了利益主体,大大提高了养殖效率。公司与养鸭户形成了稳固的契约关系,具有很强的带动能力和明显的规模效益。
(二)“临武鸭模式”的创新
1、组织形式的创新——协会与农场的引入
“临武鸭模式”通过由“公司+农户”到“公司+基地+农户”再到“公司+协会+农场”模式的转变实现了组织形式的创新。协会由公司引导,农民在自愿的原则下组织起来,协会的主要功能是提供信息、调剂资金、协调生产、帮助交易谈判等等。农场由几户、十几户农民自发成立,采取合伙、股份合作等方式经营。协会与农场的引入,一是有利于在合作组织范围内成员互相间了解、信任和监督。中国农村是一个典型的静态社会,通过地源关系、亲缘关系,农民之间不仅相互了解,而且存在着相互监督和道德约束。因此,协会和农场能够对分散农户的机会主义进行监督和约束,从而弥补了前两种模式的组织缺陷。二是有利于节约签约、执行和监督契约的成本。养鸭协会和农场的介入,公司只需和协会或养殖农场签订合同,由一方对多方(散户)到一方对几方(农场和协会),监督起来也比较容易,更较大程度地降低了交易成本。三是有利于企业与农户之间购销关系的稳定,公司、协会与农户之间的组织关系较以前更为紧密。
2、风险利益保障机制的创新——“三统一”服务与“5、4、3”扶持政策
在鸭子养殖过程中,为确保临武鸭品质,公司组建了下属控股子公司——临武鸭养殖公司,成立了临武鸭养殖协会,对养殖户统一发放纯种临武鸭苗、统一防疫治疗、统一饲料经营。通过“三统一”服务,一方面使农户养殖的鸭子达到“无疫病、无违禁添加剂和无规定药物残留”的“三无”安全要求,确保了鸭子的质量和安全;另一方面提高了鸭子的孵化率和成活率。目前,临武鸭种蛋孵化率在95%以上,养殖成活率在90%以上,降低了鸭农经营风险,提高了养殖效率。
为进一步发展临武鸭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公司积极探索,在龙头企业、养殖公司、信用社、农户之间建立四方信贷机制,并建立了风险保障机制:对养殖户实行“5、4、3”的扶持政策,即养殖户每养1羽临武鸭,信用社给予贷款5元,舜华鸭业公司给饲料款4元,养殖户自筹资金3元。公司还设立临武鸭养殖风险基金,由财政出资10万元,公司出资20万元,养殖户按实际交鸭数量每羽上缴0.05元共同筹措。基金由临武鸭养殖协会按照“专款专用,遇缺即补”的原则掌握使用。对那些因自然灾害、疫病、意外导致一次性损失在500元以上的养殖户,经鉴定给予适当补偿。从公司方面看,公司统一发放鸭苗,每羽鸭苗可获利0.2元;统一饲料供应,每吨饲料可获利50元;通过深加工,每羽鸭可获利1元;统一防疫,自制蛋黄疫苗、大肠杆菌疫苗还可获利。临武鸭产业化环环得利,企业与农民共同发展。
3、技术开发培训机制的创新——技术开发与技术培训职能的分离
在前两种模式中,养鸭农户的技术培训是由公司出面解决,采用“公司+协会+农场”模式后,技术开发由公司负责,而技术培训与推广由养鸭协会负责。职能的分离一方面有利于企业集中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生产经营中去,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更快地发展,更好地带动农民致富和区域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有利于协会发挥科研机构、政府的技术推广部门与农民之间的桥梁作用。总之,与前两种模式相比,“公司+协会+农场”在稳定契约方面具有较大的组织优势。当然,它仍然存在着一些信息和履行方面的制度缺陷。应当肯定的是,正在兴起的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村制度的又一次深刻变革,而产业化组织模式的创新则是这一变革的先导和支撑。农村经济组织创新的意义即在于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活动稳定地联接在一起并使之一体化,以提高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真正解决“小农户、大市场”的矛盾。
三、成功的奥秘和经验启示
推进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舜华鸭业的“临武鸭模式”对此进行了有益探索,可以从中得出诸多有益的启示。
(一)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必须与产业发展的具体情况相适应。而不应搞“一刀切”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的发展同样是一个组织程度由低到高,由不成熟到成熟,由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的过程。随着产业化发展,舜华鸭业根据鸭业生产加工的特点,从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对产业化组织形式和利益联结机制适时进行创新,从“公司+农户”到“公司+基地+农户”再到“公司+协会+农场”,逐步形成了企业、协会、农场三者分工协作和“利益均沾,风险共担;联利联心,共同发展”的经济共同体。从生产关系角度看,这是一种体制模式,它能够将农民家庭同相关组织,按照产业联系和利益关系,组成生产经营共同体甚至命运共同体,优势互补、分工协作,有效地防止利益结构的扭曲和失衡,克服了家庭经营“一小二散”的问题,适应了当前产业化发展的需要,是新型的农村社会主义市场关系,是促进家庭经营走向现代化规模经营的有效组织形式。可见,农业产业化具体组织形式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加以选择,并不断进行完善和创新。
(二)社会化大生产的龙头企业必须有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相匹配,家庭农场、合作制和股份制农场将成为我国农业现代化的主要组织形式
根据产业经济理论,专业化分工、协作不仅扩大市场交易规模,而且促进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当农业的发展更多地利用工业分工的成果并同时与工业品的交易规模增大的情况下,农业的传统生产方式将逐步让位于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在现代农业生产方式中,应该以农场生产经营为主,龙头企业和各种专业化服务组织进行社会化的服务,是一种市场或契约联结下的与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相匹配的生产组织方式,农场只从事生产,而产前、产中、产后的各种服务都由社会分工产生的龙头企业和各种服务组织(龙头企业、合作组织、技术协会、行业协会等)提供。
临武鸭最初由农户零星饲养,生产水平低,经营效益低,后来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推进经营资源向企业和养殖大户集聚,在建立养殖基地的基础上培育和发展一大批养殖农场(基本上是家庭农场或者合作制农场),使产业规模得以迅速扩张和稳固,企农经济效益都有明显提高。“临武鸭模式”成功经验和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表明,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龙头企业必须有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相匹配,家庭农场、合作制农场和股份制农场将成为我国农业现代化的主要组织形式,从而不断推进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有效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和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三)协调利益分配必须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中介组织的发展将成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润滑剂
多元参与者主体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营利益共同体,是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其中,利益分配问题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中最核心的问题。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中介组织能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在市场中的谈判地位,促进龙头企业与农场(农户)之间利益的合理分配,成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润滑剂。“临武鸭模式”为我们提供的成功经验是,充分发挥专业协会的功能,以产品为纽带,协调农企利益关系、增强相互信任和理解,可以将不同经营主体形成合力,通过“专业化分工+社会化服务”,形成规模化经营,生成规模效益,使产业化链条内部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联系更加规范、紧密、协调,有效实现了养鸭产业由传统饲养变为规模饲养、由传统经营向现代规模经营转变。
(四)增强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必须不断进行自主创新
龙头企业经济实力、竞争能力的强弱和产业牵动能力的大小,直接决定着产业化经营的规模和成效。而龙头企业竞争能力的强弱和产业牵动能力的大小关键在于自主创新。在一定意义上,技术创新是农业产业化的灵魂所在,农业科技开发和应用的水平直接决定着农业产业化的水平;市场需求是第一需求,得市场则得天下,没有市场,产业、企业无法生存更无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龙头企业市场开拓力度的强弱直接关系到产业化经营的成败;而制度创新是激发企业活力和调动要素生产力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对企业的发展壮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舜华鸭业坚持“名在质量,利在创新”,成立了专门的研究开发部,并与华南农业大学、广东仲恺农业技术学院等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建立销售网点1800多个,并通过广告宣传、抽奖旅游等活动,形成了强大的营销网络,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日益扩大;积极推进生产组织方式、风险利益保障机制的创新,积极进行股份制改造,并以此为基础完善内部制度,将管理层和员工通过股权和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通过以技术、营销、产权为主的自主创新,从根本上增强了企业内部活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表现出强劲的优势,有效地承担起龙头企业的产业带动作用,达到了“创一个龙头、牵一群产业、活一方水土、富一方百姓”的目的。“临武鸭模式”的经验表明,自主创新不仅可以为传统产业注入强劲的活力,而且能够不断拓展产业的发展空间,具有提升产业竞争能力和带动能力的巨大能量。
(五)产业化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和科学引导
由于农业的弱势产业地位和市场机制的失灵特征,农业往往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处于不利地位,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政府必须采取一些支持、保护和引导政策,特别是在产业化初期更要“多予、少取甚至不取”,着力解决好基地(农场)、龙头企业和市场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因此,合理进行政府角色定位,有效发挥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功能作用,是确保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但是,对政府功能作用的肯定绝不意味着可以对农业产业化过程无所不包的过度介入,而是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尊重企业和农民的意愿和经营自主权,不直接干预企业内部的经营活动。“临武鸭模式”的成功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临武县委、县政府在临武鸭产业化初期重点在品种改良、疫病防治、技术培训、药品饲料供应、资金融通等基础设施和服务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为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其后在整体布局规划、政策信息引导、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经济秩序等方面,充分发挥协调、指导、服务、保障的职能,着力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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