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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青少年足球运动员培养问题现状分析

来源:杂志发表网时间:2015-12-20 所属栏目:教育理论

   论文关键词:青少年 运动员 培养 现状分析
  论文摘要:传统青少年的训练管理体制,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在“全国一盘棋”的要求下,表现为:墓层学校、各级业余体校、省市专业队(体工队)、国家队的人才培养模式。同时,现行体制下没有严格的教练员准入制度,忽视了对教练员的严格管理,滋生了众多腐致现象,导致教练员队伍鱼目混珠,水平参差不齐,一些教练员利用家长望子成龙的思想,索要金钱和礼品,极大损害了教练员队伍的整体形象。同时,对青少年运动员应该完善培养体系,走体教结合的模式。
  1青少年足球运动员培养体制现状
1.1传统青少年足球训练管理体制分析
传统青少年的训练管理体制,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在“全国一盘棋”的要求下,表现为:基层学校—各级业余体校—省市专业队(体工队)—国家队的人才培养模式。
这种传统的体制长期以来一直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即使现在,除足球、篮球等少数实行职业化的体育项目外,仍在被大部分的体育项目所采用,它的特点是:人才的培养形式为线型培养和选拔体系,由国家拨款,经过教练员首选,采用纯计划的组织形式进行。基层的训练网点少,只有业余体校和体育传统学校,选材面比较窄,且计划内的训练单位在经费、技力量上均优于普通学校,形成不公平竟争状态,从而导致其他单位训练积极性不高,因此也造成了足球人口的普及率偏低。
足球项目在奥运会中要求参赛的运动员为23岁以下,各级体校从属于各级体育行政机关,受“奥运战略”、“金牌战略”的影响,各体校以奥运会年龄为周期,人为的将青少年运动员以四年为一个年龄段进行培养,并将大部分财力物力投人到适合参加奥运会的这个年龄段。由于青少年时期,相差一岁,无论在生理还是心理上都有.很大差距,因此,在同一年龄段中的低龄球员往往处于劣式,并首先被淘汰,这样就造成了符合奥运会年龄的青少年球员有很多,但比适合参加奥运会年龄球员小两到三岁的球员很少,而这其中不乏具有天赋的小球员。本次调查中发现1993年以后出生的孩子踢球的已经很少,比如天津市1993年以后出生的运动员全市注册不足200人。这个数字非常惊人,因为一个优秀的足球运动员最合理的启蒙年龄应该是8岁以前,可是现在却碰到了无人踢球的尴尬局面,这不能不说是传统的培养体制给我们留下的弊端。同时,这种年龄段的划分,也在客观上造成了青少年运动员虚报年龄,以大打小的现象。
1.2市场体制下青少年足球训练管理体制现状
1992年以后,中国足球走向市场化和职业化道路,后备人才培养发生了重大变化:政府投资比例减小,社会投资比例增加,改变了过去仅靠国家拨款的单一渠道,调动了社会办体育的积极性,后备人才培养越来越依靠市场,足球管理体制的改革,推动各地组建了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和实体化的足球协会,打破了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体委系统,省市代表队的竞赛、训练、管理体制,取而代之的是以俱乐部为主体的竞赛、训练、管理体制,原来的各级青少年业余体校为主的足球后备力量培养体制也发生了巨大变化。
随着我国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轨,与之相适应,体育也必须走社会化、职业化和产业化的道路。足球实行职业化以后,体育行政部门和各俱乐部、足球学校不再是上下级关系,体育行政部门和所属的各级业余体校,已经没有负担培养后备人才的行政要求,培养足球后备人才已不再是行政任务,而变成了市场行为。各俱乐部都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由法人代表负责该俱乐部的经营和发展,从性质上看可基本分为全民、个体、股份制和社团等,各俱乐部的财政状况根据其资金的投人、收人、支出、赞助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管理模式上大体分为走训制与三集中制两种,大多数青少年俱乐部本着输送人才的方向进行运作和经营。

在财政方面,各足球学校、各俱乐部梯队不能从体育主管部门获得任何经费,在这样的大环境影响下,负责培养青少年的各个单位势必受到经济利益的驱动,而队员训练收费则成为必然,而且学费在逐年增多。俱乐部梯队及足球学校以收费为主,高昂的学费阻碍了优秀青少年效力本地俱乐部的积极性,也扼杀了家庭条件不好但具有天赋的足球人才继续从事足球事业的机会。以辽宁省为例,全国各支球队中除新疆、延边等以少数民族为主的球队外,几乎都有来自辽宁省的球员,就是因为辽宁省的各支球队都是收费球队,导致了优秀的足球人才大批外流。北方各省区只有北京国安、天津泰达、长春亚泰、呼和浩特滨海、山东鲁能等少数几只队伍是有条件不收学费的球队,其余各支球队均需要运动员缴纳费用。而正是这几支不收费的球队常年占据联赛、杯赛的前几位。
现阶段的足球管理体系体现为,以行政为依托的培养体系转变为以市场为依托的培养体系。除了原有的国家办青少年业余训练外,出现了企业办、个人集体办的业余训练形式,主要有:足球学校、业余体育运动学校、足球传统项目学校、职业俱乐部后备梯队和青少年业余足球俱乐部等青少年训练网点。这样就扩大了后备人才的选材渠道,为更多青少年提供了踢球的机会,但高昂的学费也使一些家境不好的优秀足球人才望而却步。同时,现行体制下没有严格的教练员准人制度,忽视了对教练员的严格管理,滋生了众多腐败现象,导致教练员队伍鱼目混珠,水平参差不齐,一些教练员利用家长望子成龙的思想,索要金钱和礼品,极大损害了教练员队伍的整体形象。
2完善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2.1积极扶持现有足球学校和青少年业余俱乐部
足球学校和青少年业余俱乐部,所招收的学员大部分还是有待培养教育的孩子,其教育方针应是德、智、体全面发展。若终日将时间用在足球场上,对于他们的未来也是不理想的,在这一点上无论是走训制还是三集中制的各俱乐部、足球学校做的都比较合理,能够保证学员的文化课学习时间,强于个别职业俱乐部的梯队。但由于上课质量不能保证,学费高昂、成材率低、个别教练员素质低下等原因造成了近几年学校生源萎缩、相继解体的现象。但作为体制改革的新产物,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是可以理解的,尤其是在实行职业化的初期,足球学校和业余俱乐部在青少年培养方面还是作出了很大贡献的,比如高丰文足球学校、中国足球学校等不仅向职业队输送了大批人才,还有多名运动员被选人各级国家队。
因此,在他们遇到困难的时候,作为足球管理部门的各地足协、足管中心不应熟视无睹,任其自生自灭,而是应该帮助他们查原因、找问题,共度难关。中国足协和北方区各省市足协应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对各所足球学校和青少年业余俱乐部的监督与管理力度,并在政策上有一定倾斜。
建立严格的教练员准人制度,提高青少年教练员的待遇,淡化成绩,将出才率作为考核教练员的主要依据。在足球强国乌拉圭,评价教练员的主要标准不是他们的球队在比赛中得分多少,而在于他们挑选和培养人才的能力,在于他的队员以后能否进人职业队。这是值得我们足球管理部门和各俱乐部、足球学校的领导深思和学习的地方。
体育主管部门应出面与当地教育部们协调,发挥足校和业余俱乐部各种条件设施的优越性(如场地、器材、教练等)的同时,加强与学校的联系,聘请中学的优秀教师定期为学生上课,保证足校学生能和普通中学的学生同步学习,确保他们首先是个学生,其次才是足球运动员,使所有的球员和其他学生一样都能接受同样的教育,这对小球员的发展是非常有利的。
2.2建立体教结合培养模式
单纯依托于俱乐部、足校、体校的培训机构已无法满足当今足球人才培养市场,而且存在一定弊端。应将目光着眼于学校体育,在中小学以及大学校园普及足球运动。
如何将青少年吸引到此项运动中来,培养单位不仅要具备过硬的训练水平,而且要合理的解决好运动员的出路问题。因此,与教育部门及社会各界联起手来,制定出集学习、训练、升学、就业为一体的捆绑式培训体系。不仅要重视有实力加人职业队的选手,更不能忽视那些未能走人一线队的孩子,严格贯彻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保护人才的工作方针。尤其应该能让这些踢球的孩子和他们的家长感受到此项运动的魅力和安全感,消除他们对未来的担忧,促使更多的青少年产生浓厚的兴趣,我们青少年工作开展的空间才会得以拓展。
我们应针对于青少年球员的选材与出路问题,加强与各地区教育局、大学生体协的交流和沟通。争取在他们的帮助和协调下,将青少年足球运动更好地在校园中开展,让更多的孩子参与进来,以此来扩展我们的选材视野,更新我们的培训思路。不能总把目光停留在体校和俱乐部上,也应力争依托学校的训练机构,发现更多的好苗子,同时加强与大连八中、北京理工大学这样的知名学校间的合作力度,解决家长、运动员对今后发展和受教育的后顾之忧。
这方面可以向韩国学习,他们的青少年训练、教学、竞赛完全放在学校中开展,由大学向职业队输送人才,既保证了运动员的训练比赛又确保了他们与同龄人接受到同样的教育。即使不能进人职业队,也可以安心学习,走其他的成材道路。而且由于学校都有统一的作息时间与假期,可以避免比赛安排与正常学习时间的冲突,方便了竞赛的组织与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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