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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教育良心及其培养

来源:杂志发表网时间:2015-12-20 所属栏目:教育理论

   论文关键词: 教育良心 形成 作用 培养
  论文摘要: 教育良心是教师在履行教育职责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道德责任感和道德控制与评价能力,是教师履行职业道德要求、开展教育工作最重要的内在精神因素。教师应重视教育良心的培养。
  教育良心是教师在教育实践中履行教师职业道德义务形成的一种自觉意识,这种意识既是教师对学生、教师集体和社会积极履行教育职责的强烈的道德责任感,又是一种高度自觉的对自己教育行为进行道德控制和评价的能力。教育良心首先表现为教师对自己应当履行的道德职责的深刻认识和理解,从而把对学生和教育事业应履行的责任、义务上升为对自己的责任、义务。这种高度自觉的责任和义务是个人职业道德意识的深刻表现,成为教师个人职业的良心。教育良心在教育活动中还表现为教师对自己教育行为进行自觉的道德控制和道德评价。当教师深刻认识到按照教师职业道德的规范和要求行动的合理性时,就能按照职业道德的要求去选择和控制自己的行为,评价自己和他人的行为。
  一、教育良心的特点及其形成
  马克思说:“良心是由人的知识和全部生活方式来决定的。”[1]教师在文化水平上处于较高层次,又有着自己独特的职业生活方式,这就决定了教师良心既有着与其他职业良心相同的特点,又有自身特点。
  (一)教育良心的特点
  1.内在性。对教师个人来说,教育良心在进行自我评价时,作为一种心理过程,表现为一种发自内心的维护自己行为道德性的精神力量,是一定社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体现于教师内心的动机、信念和情感的东西。一个教师良心的歉疚和释然,是以他自己所接受的社会道德为标准衡量自己的行为所体验的责任感和满足感。
  2.综合性。教育良心是教师在职业活动中各种心理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这些心理因素分别处在各个不同的层面上,它不仅依靠理性的分析,而且依靠反映生活经验的敏锐的感性,既诉诸于理性的评判,又诉诸于情感,有时起决定作用的往往是当时的激情。它具有直觉性,这种直觉同他的经验、知识、思维想像能力联系在一起。
  3.稳定性。教师的道德良心不是转瞬即逝或变化不定的东西,而是以一定道德信念为基础的,一旦形成就会成为稳定的信念和意志,比较持久稳定地发挥作用。
  4.广泛性。教育良心的作用十分广泛,渗透在教师的整个教学活动和教师生活的一切领域中,左右着教师道德意识的各个方面,支配着教师行为过程的各个阶段。
  5.崇高性。由于教师劳动的崇高性质,以及教师本人对职业及道德要求的自觉认识,教育良心在境界上有着既立于世俗、又高于世俗的特点,表现为强烈的为人师表的自律精神。
  (二)教育良心形成的过程及条件
  教育良心是教师在教育活动中逐步形成的,是一定的教育关系和道德关系的反映。教育良心的表现形式是主观的,但内容却是客观的。它是以教师内心的道德信念形式而存在的,但受到一定社会政治、经济关系的制约,是教育活动中的道德关系的反映。
  教育活动中的道德关系是客观存在的,只有当教师在教育活动中意识到这种道德关系的合理性,并自觉产生遵循教师职业道德要求,以维护这种合理的道德关系时,才会产生强烈的道德责任感,从而自觉地进行道德上的自我控制和自我道德评价与调节。因此,教师只有以社会主义教师道德为指导,自觉认识教育活动中的道德关系和遵守教师道德规范的必要性,才能确立自我道德信念,形成自己的教育良心。教育良心也是教师在职业活动中各种道德心理因素,即师德认知、师德情感、师德意志相互作用的结果。师德认知就是认识和理解教师道德规范和要求,并依据这种认识和理解对自我的心理活动和行为进行判断评价,以帮助教师个人准确认识道德现实,能动地协调教师个人与外部道德环境的关系。
  教育良心的形成总是以一定的师德认知为必要条件,在师德认知上欠缺的人,好比“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是不可能形成教育良心的。师德情感是教师个人在教育活动中对一定行为动机、行为倾向、行为结果的肯定或否定、喜爱或厌恶的感情。它是教师根据职业道德规范来理解现实的道德现象所体验到的情感。教育良心是以教育责任感为基础的融会着理性认知的情感因素。师德情感在教育良心形成与发展中有重要作用。列宁说:“……没有‘人的情感’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对真理的追求。”[2]
  师德情感是一种巨大的力量,它能推动师德认知发展为教育良心。如果缺乏相应的师德情感,即使有了某种师德认知也将停留在口头上。师德意志是把教师师德要求贯彻到底的精神和克服困难的决心。它能直接驱使教师对教育行为过程做出反映。教育活动是一种高度自觉的劳动,通常是在没有外在直接监督的情况下进行的。这种工作从程序到最后成效,都带有很强的隐含性,既难以规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又不能对工作的效果、质量用具体的数字指标来规定。教师能否做到授业无私、传道无假、解惑无烦,主要取决于教师的良心。教师从事大量的超额劳动不是在领导监督下去做的,而是在教育良心支配下自觉自愿去做的。教师在没有外在压力和监督情况下,以强烈的教育责任感激励和鞭策自己自强不息,不断进取,不断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师德认识、师德情感、师德意志等因素有机统一,互为因果,相互配合。因此,要重视对教师进行道德教育,把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把客观的教师道德要求转变为自己的教育良心。教育良心的形成,还需要教师自觉进行道德的自我体验和教育,把“外在的必须”变成“内在的应当”。只有经过教师自我内心体察、自我修炼,才能把客体的道德律令转变为主体的道德律令,在此基础上形成教育良心。马克思说:“有思想的人的良心不同于没有思想人的良心。”[1]真正的良心必须经过个人的自我道德教育、自觉道德选择和内心的体验,惟有形成经过主体的思想的道德信念,才能达到良心的境界。
  二、教育良心在教师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教育良心在教师道德中有着特殊意义,它是教师人格的守护神。教师人格是教师所表现的有别于其他职业人员独特而本质的心理品质,它包括教师的自我意识、他人意识、责任心、公正品质、情感、意志及能力等。教师的教育行为需要教育良心来指导,教师人格需要教育良心来守护。
  第一,教育良心是教师选择教育行为的直接依据。教师对教育行为的选择,既要受到外部条件的影响,更要受到教育良心的制约。在外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教师选择何种道德行为是由教育良心决定的。教育良心不允许自己的行为违背自己所接受的道德要求,它对教师的教育行为动机要做出审视,并按照其所具有的区分善恶的道德判断能力,给教师指明“应当如何”的行动路线,并指令教师以炽热的情感、坚强的意志沿着选择的行动路线前进。
  第二,教育良心是教育行为实践善的保证。教师的教育行动意向、情感,往往在选择时或行为之初并不能被充分体悟,而处于潜意识状态。随着教育行为的充分展开,会使原先潜在的意识变得清晰。此时教育良心对教师的行为起着监督作用,并及时清除内心的杂念。当教师的情感、行为在实践中符合教师道德要求的情感、欲念或冲动,予以抑制和克服。闻一多为师一生清白,在反动势力面前拍案而起,大义凛然,表现出了“威武不能屈”的英雄气概;朱自清一身正气,宁可饿死,也不吃外国侵略者的“嗟来之食”,显示了“贫贱不能移”的铮铮铁骨;陶行知鞠躬尽瘁,损己利人,毕生从事劳苦大众教育,以坚强无比的“大丈夫精神”成为“万世师表”。他们的道德行为都是教育良心的凸现。
第三,教育良心是教育行为后果的评价法庭。如果说教师人格在教育实践中会变得高尚,那么是教师良心在将教师人格引向高尚。每一教育行为之后的教育良心的评判都会使人受到深刻的启迪、教育乃至震撼。教育良心的评判其实是自我解剖或自我审判,它深藏于内心,集主、客体为一身,表现为内心的平静或不安。当教育行为合乎教师道德要求并在教育实践中产生良好的效果时,教育良心会予以自我的道德肯定,心理上产生自我满足和快慰;相反,教育良心会予以道德上的自我谴责,心理上会产生悔恨、惭愧和内疚。比如,当教师把成年人的世界观、思想感情和行为标准强加在学生身上,一厢情愿地强制灌输,造成学生个性、自信心和自我意识丧失,热情和智慧被抑制,使学生不是进步而是倒退,教师就会受到良心的谴责,而从尊者的地位上走下来,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学生,创造条件使学生发展。郭沫若曾经说过:一个社会最可怕的莫过于正义的沦亡,一个人最可悲的莫过于良心的泯灭。教育良心是教师道德规范自律性的最高体现,是教师内心的道德法庭,它对调节教师的行为始终具有很大作用。
  总之,教育良心是教师行为隐蔽的、却是最有力的调节器,它极大地调动着教师的精神潜力,忠实地守护着教师的人格。
  三、培养教师的教育良心的对策
  当今教育的发展、教育的期待又在以前所未有的紧迫性表明对具有卓越品质教师的渴望。教育良心作为教师道德觉悟的综合表现,是教师的道德灵魂,是教师自觉履行教师道德要求、做好教育工作的最重要的内在道德因素,因此应把培养教师的教育良心作为教师素质培养的一个重要方面。
  第一,充分认识教育良心对于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性。在传统观念中,人们对教师素质的关注注重在对外在的社会价值的追求,即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下,通过义务和奉献精神来建构教师的素质规格。关于教师的内在的主体价值取向、内在的职业动机、良心和良知的体悟,并没有受到重视,因此导致教育良心的缺损。教育的改革和转轨,新的教育观念的形成和确立,都需要教师的教育良心作为有力的支持。教材的改革、教法的更新、课程的变化以及良好师生关系的形成,都要通过教师实现。教师素质决定着教育教学效果,决定着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因此,教师素质除了知识、观念、能力、品德外,还包括教育良心。教育良心虽然与教师观念有许多相同的成分,但它在教师素质结构中位于更高的层次,处于更高的水平,对教师素质中的其他成分有更大的影响力。因此,在教师素质培养中,要致力于弘扬教师的主动和自主精神,倡导教师以主人翁的态度来建立以教育良心为主要内容的精神家园,以自尊、自爱、自强不息的精神来建树教师的道德声望,在教育教学中尽心尽职尽责。
  第二,教育良心是千锤百炼的结果。教育良心是教师的基本品质,这种基本品质是在掌握规范、体验感情生活的过程中得到发展的,也必然在具体教育教学实践中得以体现。教育良心是在教育认识过程中确立的,并受到这种认识的深度和发展水平的影响。但是,没有包含情感的内心体验,认识是很难形成良心的,而且消极的情感还会阻碍着教师形成正确的认识,并且影响道德认知向道德良心的转化。以自觉能动性和坚持力为特征的意志活动也是教师严格约束自己,确立良心的巨大精神力量。意志薄弱者尽管有正确的认识和情感,但很难排除各种干扰和障碍,坚持所确定的价值取向,产生信念上的动摇。知、情、意等因素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推动教育良心的形成,教育良心就其生成过程看是一个由不自觉到自觉、由外部规范约束到内部自律自动,再到获得自我幸福的体验的渐进过程,这一过程表明教育良心由初级到高级发展的层次性和阶段性。对教师个体来说,从外部的社会价值目标着手进行约束性和规范性的教育是不应当轻松逾越的阶段,在多数情况下,教育良心是在“不逾矩”的实践过程中逐步向“从心所欲”方向发展而成的。
  第三,形成正确的教育理念是确立科学的教育良心的内核。教育事业在21世纪将对人类社会、时代发展具有前所未有的普遍、持久、深刻的基础性价值,因此它要求教师具有明晰和正确的教育理念,使教师能够高度自觉地进行创造性的工作。教师的工作对象是处在青少年期的学生,他们一方面年轻,缺乏生活经验,需要学习,一方面还处在生命中充满活力和潜力、多方面都需要发展和具有多种发展可能的重要时期。这是人生最集中的一段学习时期,是一个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十分宝贵但自己却并不知晓其价值的时期。教师在这一阶段的作用特别重要,教师不仅影响学生这一阶段的发展,而且有可能对其一生发展产生影响。因此,这是学生最需要优秀教师指引的人生时期,需要懂得生命的整体性和善于开发学生生命潜力的教师。教师应把学生看成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具有多方面发展需要和发展可能的人;把他们看作是具有主观能动性,有可能积极、主动参与教育活动的人。教师要尊重学生的差异性和个别性,承认学生有不同的禀赋和特征。教师的成功在于相信人的尊严和价值,相信每个学生内在的潜能。教师应在“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没有学不好的学生”的教育理念指导下,把开发学生学习潜能、发展学生健康个性、为使学生适应未来社会发展变化所需要的自我教育与终身学习的能力的形成作为最重要的任务。教师确立了与时代需要相吻合的教育观念,就能使教育良心得到巩固、发展和完善。
  第四,把教育良心作为教师素质的“软件”来抓。如果把教师素质中的知识、能力看成是“硬件”的话,那么教育良心是教师素质的“软件”。“硬件”需要“软件”管理和支持。教育教学工作经过一定的周期才能显示出成效,因而在具备一定的知识和技能之后,教师的责任心便成为取得教育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条件。教师的职业境界是从低向高逐步发展的,首先是把教育看作教师履行社会角色的活动;然后是把教育看作是践行职业责任的活动;最后才是把教育看作是出于职业良心的活动。只有与教师的内在情感体验相联系的教育良心才是教育活动发展的坚实的基础和永恒的动力。教师只有将教育工作的个人意义和社会意义结合起来认识,并把这种认识转化为稳固的情感体验,才有可能在教育良心驱动下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教育任务和历史责任。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152.
  [2] 列宁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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