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课程推进中实现自我价值的教师评价
来源:杂志发表网时间:2015-12-20 所属栏目:教育理论
论文关键词:教师评价 自我价值实现 新课程
论文摘要:教师评价是对教师工作现实的或潜在价值作出判断的活动。不同的评价者从不同的价值立场对教师进行评价会产生不同的评价结果。只有揭示出传统的教师评价中存在着的评价者的价值取向错位,以及造成这种价值错位的深层次原因在于教师评价中教师作为评价主体的缺失和价值主体的迷失,才能在新课程的推进中建立起真正关爱教师,促进教师自我价值实现的教师评价制度。
评价是一种价值判断的活动,是对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程度的判断。教师评价是对教师工作现实的或潜在的价值作出判断的活动。[1]评价活动由谁来评,从谁的价值立场来评,都会产生不同的评价结果,对评价对象也会产生不同的影响。
一、“好”老师首先是人
在传统的教师评价中,作为楷模的优秀教师常被人们以“吐丝的春蚕”、“泪干的蜡烛”等这些所谓的溢美之词加以褒扬。这些先进教师代表的事迹,往往渗透了他们巨大的艰辛与付出;他们获得的认同和褒奖常以牺牲个人利益、家庭利益为代价。
但是,“好”老师首先应该是社会人,其次才是老师。歌颂教师为教育事业无私奉献一生的事迹不适合每个教师,也不适合整个教师群体。传统的教师观在赞美教师职业时,忽视了教师的主体地位,这种社会本位的教育价值观强调教师的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却忽略了教师自身的存在价值和自我发展提高。
在传统的教师评价中表现为,教师通常被排除在评价主体之外,评价主体常以居高临下的权威姿态对教师进行评价,更多的是将教师作为价值客体和评价客体,关注的是教师的社会价值和对教师的“要求”与“奉献”,将教师视为要求的接受者和执行者。评价者一方面关注评价的科学合理性,一方面却将自己的价值观强加到作为被评价者的教师身上,而基本漠视教师在评价过程的反应与表现,更不管教师对评价过程和结果是否认可。造成这种评价现象的原因在于教师评价中价值取向的错位,而这种价值取向错位又最终归结于教师没有作为评价主体参与到对教师的评价中去,也没有被视为教师评价的价值主体。
二、对传统教师评价制度的反思
(一)传统教师评价中的教师评价主体缺失。
教师评价主体是教师评价活动的设计者、组织者和实施者。不同的教师评价主体,具有各自角色、地位、能力、经验等差异,其业务素质、心理素质和评价态度,直接影响着评价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也决定了他们在教师评价中各自拥有的优势和不足。比如管理者对教师进行评价受到地位与角色的局限,容易居高临下地看待教师,而且缺乏专业的评价知识和技能。传统的教师评价多采用自上而下的评价模式,对教师缺乏信任与尊重,不够关心教师,教师在教师评价中仍多处于消极的被评价地位,很少有机会真正参与到关系到自身的评价过程中去,就算参与评价了,也往往只是走一个形式上的过场。因此,许多教师以一种害怕、怀疑和敌意的目光看待教师评价。因为在教师看来,他们很少参与、根本不参与或者参与了也是走过场的教师评价并不能很好地反映他们的工作状况和真实水平,也不能够反映教师自身的价值。换句话说教师评价中教师作为评价主体的缺失造成了教师价值主体的迷失。
(二)传统教师评价中的教师价值主体迷失。
正是因为教师在评价中的主体缺失造成了教师无法真正认识到教师评价对于他们的作用,无法意识到自己才应该是教师评价的价值主体,教师的发展才是教师评价的目的。传统的教师评价从教育管理者的价值需求出发,更有从社会、家长的价值需求出发,提出种种对教师的要求,而漠视了作为教师本身的价值需求。这种教师评价潜在的价值取向是以“工具理性”为指导思想的,将教师角色定位于教师是作为服务于教育事业的工具。这种评价方式不仅伤害了教师改进教学的积极性,而且将教师的注意力引向了对短期教学效果的追求,而对有助于职业长期发展的教学过程的诸多要素不予关注,违背了教师评价的原旨。这种直接将评价者的意志、价值观强加在教师身上的方法是不可取的。
三、实现自我价值的教师评价
(一)重视教师的自我评价。
新课程所倡导的教师评价的主体是一个群体而不是单独的个体。教师作为这个评价主体中的成员,其自我评价与反思在教师评价和教师专业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首先,从评价主体必须是能根据评价结果,为达到改善教育活动及其成果的目的而采取相应措施的人这一要求来看,教师无疑是对自己工作评价最直接、最现实的主体之一。作为实施教育教学工作的主体,教师本人才最了解自己的工作背景和工作对象[2],知道自己工作中的优势和困难,教师工作的创造性和复杂性等特点也决定了只有教师本人才能更具体地了解自己在每项工作中的努力程度。所以,教师自评是收集评价信息的一个重要途径,评价主体中的其他成员只有充分听取教师的自我剖析,才能做出贴切的、富有建设性的评价意见。其次,作为受过较高程度教育和专门训练的专业工作者,教师有较强的自尊心和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同时也具有根据教学对象和教学环境的变化以及来自各方面的评价信息,自觉自动地调控教学行为的能力,能够在第一时间将评价信息进行利用。第三,教师自评是教师自我诊断的重要方面。发展是一个在变化中不断地上升的过程,与外在评价的作用相比教师内在的发展动力来得更持久更强大。在新课程理念下的教师是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的主体,教师自我评价的过程就是教师自我激励和自我提高的过程。只有教师的主动参与,评价结论和建议才能真正被教师接受,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教师自我改变、自我完善的欲望和热情,才能使教师真正从评价过程中获益,激励和促使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3]。
(二)转变评价的价值观念。
评价是一种受价值观念指导的活动,要想使新课程理念下的发展性教师评价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先转变评价的价值观念。新课程推进过程中的教师评价注重教师的个人主体价值,包括个人发展,个人激励和自我实现的价值,因为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是人的需要的持久动力,也是教师个体最主要的需要[4]。教师们希望能够通过评价来发掘自身存在的优势与弥补自身的不足,在正确利用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发挥自身的潜能,从而把握自身的发展方向与前途,实现自身的发展需要,不断进行自我创造和提高。因此当前的教师评价应“以人为本”,不能只单纯地把教师作为一种手段或工具,而要注重教师的个人价值,注重未来发展,帮助教师认识自我,发现自我,使每个教师都能从评价中获得激励、自信和不断前进的动力,从而提高专业水平。
(三)新课程推进中实现自我价值的教师评价。
新课程倡导的教师评价关注教师发展中的需要,强调评价的民主化、人性化的发展,突出教师评价的激励与控制功能,重视被评价者的主体性及评价对个体发展的建构作用,促使教师在评价中认清自身的价值,实现自身价值。教师教书育人的过程本身是一个不断追求的过程,是教师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也是教师生命价值不断得到提升和实现的过程,新课程推进中的教师评价应该与之相适应,在评价中促进教师自我价值的实现。
因此,在新课程推进过程中评价教师时更应该从教师的视角出发,充分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并树立人性化的评价观,重视在评价过程中教师的体验。重视教师的自评,转变评价的价值观念,促使教师正确评价自己的工作,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在工作中得到自身价值的满足,使得教师能自愿自觉地将教师作为一种事业而不只是职业。
参考文献:
[1]陈玉琨.教育评价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7).
[2]欧本谷,刘俊菊.多元教师评价主体分析[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127~130.
[3]赵德成.当前教师评价改革中的若干问题[J].中国教育学刊,2004,(7):46~49.
[4]杨春芳.解放教师:实行发展性教师评价[J].当代教育科学,2003,(24):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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