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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利益国家化是高教大众化的关键——兼谈民办高教的体制压力及

来源:杂志发表网时间:2015-12-20 所属栏目:教育理论

  

发展教育必须把国家的利益作为第一也是最大的利益。政府必须坚持教育利益的“国家化”,而不是以狭隘的体制性利益、地方性利益、本位性利益或利己性利益为目的,去引导、举办、管理教育。明智的政府是推动教育现代化进程的最有力的手,而对民办教育实行体制性歧视,已成为中国教育现代化的最大阻力。教育利益中绝对不能没有国家利益。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民间资本,都要把自身的利益获得建立在国家、社会、学生利益顺序之后。所以地方政府不能把自身的行政“形象”效益凌驾于国家、社会、学生和其他教育举办者的利益之上,民间资本举办教育同样不能有追求最大经济利益的趋向。在教育资源稀缺的今天,要快速、高效地发展中国教育,高教办学体制多元化是坚持教育利益国家化的必然抉择。只有牢牢坚持教育利益国家化,才能从根本上建立起一个为高等教育大众化、为教育现代化快速推进的新制度。

    一、巨额投资:实现高教大众化的巨大压力

根据国家新的目标与趋势,2020年全国毛入学率可能要达到35%以上,每年递增1%,净增105万招生量。依此2020年大学在校生应为3685万人,比2004年净增1685万人。按国家所规定的基本办学条件测算,从当前的教育投入初始成本来看,每新增一个普通高校大学生,约需要投入4.5万元以上(广州大学城是全国最大的大学城。其每个学位平均投入初始教育成本为15.7万—16.7万元)。而按照这一大众化高教发展目标(假如不计现有大学的扩容),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国在2004年后的16年里共需新建立1685所、平均每年新建105.3所、平均每个省每年3.5所的万人大学(不含港、澳、台),每年新建大学的基本办学总投入达473.91亿元(不变价),共需7582.5亿元,相当于2002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7.4%(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到2004年才占国家GDP的3.19%)。或全国平均每年新建5个,共85 个能容纳20万名大学生的大学城,需25275亿元资金,3825平方公里的土地。 而广东省拟定的大学毛入学率2007年为25%,2010年为30%,2015年为40%,2020年为50%。按照这一目标,广东省在2003年后的17年里共需新建立155所、平均每年新建9.14所万人大学,每年新建大学的基本办学总投入达41.1亿元,共需698.8亿元,相当于2003年广东省国内生产总值的5.20%(全省财政性教育经费,2003年才占GDP的2.74%,到2004年与之水平相当),占全省财政总收入的21.30%,是全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53.22%,是2005年广东省级财政安排总收入的1.4倍;或相当于要新建8个能容纳20万学生的新的“广州大学城”,共需2400亿元资金和400平方公里的地盘。
可以肯定,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目标,对我国、对广东都是一个非常大的经济压力。要解决这一时间、目标和成本支出的巨大落差问题,就必须树立正确的教育发展观,并做好相适应的制度安排。即政府包办高等教育的政策惯性必须遏制,整个高教投资与办学体制急需改革,新大学、新空间必须有新的体制和管理,教育制度安排必须讲发展讲效率,必须有利于大量吸纳社会资本和精英,使其成为大学发展的核心资源。其中,始终坚持教育利益国家化方向原则,是实现我国高教大众化的关键前提。

    二、高教体制多元化:坚持教育利益国家化的必然抉择

教育利益国家化是一种发展教育的价值取向,是指发展教育必须把国家的利益作为第一的也是最大的利益;不论何种体制的学校,都必须遵循这一公益特征的方向。特别是,政府必须坚持教育利益的“国家化”,而不是以狭隘的体制性利益、地方性利益、本位性利益或利己性利益为目的,去引导、举办、管理教育。
发展教育必须坚持体制创新,而不要仅仅局限于财政的角度。如果说,中国教育发展不快最初是因为穷,但今天我们已经走过真正贫穷的时代,发展中国的教育现在不是没有钱,而是没有容纳钱的体制。中国的教育只有采取多渠道、多方式、多元化体制,才能快发展和大发展。放弃了多种渠道、多种体制模式,就是放弃了加快发展中国的高等教育的机遇。在中国整个教育体制上,还存在着严重体制性的歧视,即没有把中国的公办、民办教育一视同仁地全纳入社会主义国民教育体系里面,进行同一化体制对待。要始终坚持“发展”硬道理,就要始终坚持教育利益国家化的指向。如果没有到位的体制大变革与创新,就没有中国的教育现代化。
今天,最重要的是大力推进民办教育,不断扩大其占整个国民教育的份额。到2020年,民办教育占整个国民教育的份额目标可以是义务教育阶段的15%—20%,高中教育的40%,大学教育的60%,职业教育的80%,学前教育的近100%。即:从现在开始,绝大部分新筹建大学均采取民办或混合体制(股份、合作)举办;把现有的部分大学(含部分本科)逐步分别改制;最后每个省保留25—30所左右的国立、省立大学(全国约保留800—900所)。
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是实现教育现代化必由之路。民办教育决不是仅仅因为政府财政有困难才存在。鼓励举办民办教育,是国家需要建立起多元化体制互相促进的教育格局,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需求与社会产权格局多样化的历史性长期需要。
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一样,也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孩子”,公办教育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代生下的“孩子”,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生下的“孩子”。她们同样是国民教育的组成部分,两者必须有同等待遇。在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目的的前提下,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的根本区别仅是资金投入主体不同,而不是政治归属的不同,或成为社会主义体制性质之外的东西。不是民办教育自己要生存发展,而是国家现代化需要民办教育的生存发展;不是民办教育发展需要自己去找法律保障,而是国家必须像保护好公办教育一样,去保护好民办教育这另一个自己的“孩子”;不是要取缔有人从投资举办教育过程中获取的利润,而应是为了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以使国家拥有更多的教育资源;不是因为我们国家现在还穷才要鼓励举办民办教育,而是国家教育的发展必须建立起多元化体制互相促进的教育新格局。
当然,在民办高等教育份额不断增大的情况下,也将意味着有越来越多的家庭要为子女支付出更多的学费。因此国家就必须从由于民办教育大发展而节省的大量财政支出中,拿出更大份额的资金资助所有的(而不仅仅是公办大学的)贫困学生费用。这是另一论题,在此不作专门讨论。

    三、体制性歧视制度:民办高校面临的体制压力及其结果

在今天,中国民办教育(包括民办高等院校)要大发展,却面临着巨大的体制压力,并为此将支付出巨额的体制成本:
一是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做出了同样的社会贡献,还为政府财政节省了大量教育经费,却不能从国家财政中得到一分钱;在土地征用、用水用电、基建审批等等方面,都不能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
二是民办学校的设立归于民政部门登记报批,作为一个非营利非企业的公益机构,却因为其不可能依国家规定纳入“预算内管理”,也不可能纳入“预算外的资金专户管理”,即使是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也还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有的还要交营业税)。
三是在收入和税收上,民办学校被当成一个企业对待,但在产权归属上却被当成一个非营利非企业的公益机构。民办学校的独立产权只是在关门清算时,体现出部分利益或财产的归属。
四是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一样,也应是一个事业单位,但是它的教师、干部都是国家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都不管的非编制内的、只能等同于在私营企业工作的流动职员。
五是民办学校的教师、干部不能同公办学校教师那样,没能拥有国家资助的社保、医保、房贴、家属福利、业务进修等平等权益,就是按照国家规定交足社保金,退休时领取的退休金,都只能是同等资历资格公办教师的一半。
六是民办学校的教师不能同公办学校教师那样,获得政府资助的研究课题,不能正常报评职称;不管你在任职属地工作了多少年,想要获得教师资格证都必须回原户籍(单位)办理。
七是民办高校的招生份额、范围、学费定价是国家计划的,经营成败却由举办者在市场中全额承担(如,由于公办学校教师的收入大幅度增加,已迫使民办学校经营成本大幅度提高并使办学风险大大增加)。
八是民办高校招生只能限在B类三、四批,但却要为突出公办学校的高质量,永远担负着“质量水平低”的罪名。
如此等等,结果是:民办高校办学风险大,投资者信心不足;体制性歧视制度催生投机者,反过来也使政府的管理风险增大;民办高校发展不稳定,办学支出结构不合理,教师没有安全感、流失率高,教学质量难保证,社会认同程度低。最后只能是民办教育不会有大发展,公办教育跛脚跳,高等教育大众化难于实现,教育现代化只能成为海市蜃楼。


    四、教育利益国家化: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关键

教育利益体制化是造成教育利益地方化、本位化和利己化等“非国家化”的局面的根源,也是阻碍民办教育大发展、阻滞高教大众化实现的最大障碍。
不公平政策体现出的“体制性歧视”,使非同位化国民教育政策反差扩大,民办教育则一定会遭遇到以狭隘的体制性利益、地方性利益、本位性利益或利己性利益为目的之“合法”的行政阻击,政府与“民”争利,“权力资本”侵入教育,民办教育政策风险成本增大。
因此,一定要从法理和制度上坚决摒弃对民办教育的体制性歧视!要充分认识到,公办教育并不是天然的教育“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民办教育并不是只能适应低层次的低级教育,极端的不公平背后一定是体制的利益格局不合理,我们不能忽视了深层体制变革的非国家利益的错误指向,一定要改变教育部、教育厅局仅仅是公办教育的部(厅局)的现象,还它为真正的国民教育部(厅局)的面目!只有彻底改变政府管理教育中的教育利益体制化、地方化、本位化和利己化等非国家化的局面,才能真正促进民办教育的大发展。
政府应该是公平政府,而不是利益政府;政府不仅是公有制的政府,而且是代表整个国家利益、对全体国民负责的政府!政府要像大力发展公办教育那样去发展民办教育,要像尽心尽力办好公办教育那样去办好民办教育;政府要在公、民办教育的和谐发展上多下工夫,把仅仅是重视和管理公办教育的着眼点,真正转移到整个国民教育体系的合理建构上来。明智的政府是推动教育现代化进程的最有力的手,但是坚持对民办教育实行体制性歧视的政府,则已经成为国家教育现代化的最大阻力了!
总之,只有牢牢坚持教育利益国家化,才能从根本上建立起一个为高等教育大众化、为教育现代化快速推进的新制度。没有这个前提,就不可能有一个前瞻性、全局性、公平和谐的真正代表国家根本利益的现代教育制度安排。而制度空间的大小,乃是决定国家先进教育生产力容量的关键。国家化、合法化、合理化、高效益的教育才代表“先进的生产力”,而绝不是在于公办教育或民办教育的体制区别!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也绝对不是对立的两个方面,由此产生的公、民和谐的新制度安排是中国教育发展中最迫切的任务。放弃、限制了中国的民办教育就是丢弃了中国的高教大众化,就是丢弃了中国的教育现代化!
相关对比资料链接:
资料来源:1.今年2028多亿元的财政支出将怎么用?[J/OL].南方网.2005—02—07. 2.广东:教育投入偏低?教育厅负责人答疑[J/OL].LEARNING. SOHU. COM,2005—02—23.
广东2005年度预算草案:按照2005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05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按1534亿元安排,按可比口径增长10%。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预算结转、结余和中央专项补助,减除各项上缴中央款项后,全省可支配财力为2028.8亿元,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2005年全省一般预算支出计划相应安排2028.8亿元,比2004年增长9.5%。
2005年省级财政收入:2005年省级财政总收入安排482.92亿元,其中:省本级一般预算收入375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9.5%;各市净上交收入29.04亿元,比2004年预计数增加0.82亿元;中央税收返还省级收入101.55亿元(包括“两税”返还收入71.06亿元和所得税基数返还30.49亿元),比2004年预计数增加6.32亿元;上年结余1.52亿元;上交中央财政收入24.19亿元。
2005年省级财政支出:2005年可安排新增支出的财力为66.59亿元,来源构成是:省本级收入增收22.82亿元;上划中央“两税”增量返还增收6.32亿元;各市上交收入增收0.82亿元;上年结余减少0.8亿元;收回到期支出资金35.91亿元;2004年结余1.52亿元。
根据以上预算安排原则及新增财力情况,拟安排新增支出65.61亿元,加上继续安排的支出416.33亿元,2005年省级财政支出481.94亿元,收支相抵,净结余0.98亿元。
2005年省级财政支出的构成:(1)省级一般预算支出364.45亿元,其中, 扶持经济及基本建设支出40.43亿元,占11.09%;农林水利支出50.44亿元,占13.84%;科教、文卫、体育等事业费支出123.54亿元,占33.9%;行政政法支出71.96亿元,占19.74%;社会保障支出33.51亿元,占9.19%;预备费及金融风险准备金28亿元,占7.68%;专项及其他支出16.57亿元,占4.55%。(2)补助市、县支出117.49亿元,其中,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26.8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及调资补助等80.62亿元,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补助10亿元。
从绝对数看,这几年广东省教育总经费呈快速增长势头,平均增长幅度达21%,一直排在全国首位。2004年广东省教育总经费预计为747亿元,比2003年增加100多亿元;747亿元经费包括各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 教育收费和社会民办教育的投入等。其中,56%经费来自各级财政,即非政府投入达44%,为328.68亿元。财政预算内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从2000年的17%逐步上升到2003年的21%,在全国的排位,2000年排第22位,与浙江、江苏、山东差距较大;2003年排第5位,与浙江、江苏、山东持平。
《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要求是力争达到4%,而广东2002年是2.71%,2003年是2.74%,2004年与2003年的水平相当。广东已明确,要在2007年力争达到4%,2010年力争达到5%。对广州大学城,省财政已安排贴息贷款75亿元,专项建设资金30亿元。最近,广东省政府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力保明年9 月大学城二期完工。
从2004年起,广东对省属28所院校实行生均综合定额拨款,即按省下达的招生任务每生拨款6300元。实施此项改革,2005年预算需增加投入4亿多元,预计2006年和2007年分别需增加投入6亿元和8亿元左右。与此同时,省财政2001—2003年共安排1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中山大学(9亿元)和华南理工大学(2亿元)建设,配套总量为全国第一。目前部省共建高水平大学已进入二期,省财政正在积极安排所需建设资金。
2005年省级财政支出安排(亿元)
项目 2005年计划 增加金额(亿元) 按可比口径
投入(亿元) (按可比口径) 增幅(%)
农业 47.59 8.39 22.40
社会保障 33.69 2.88 8.35
教育 63.06 7.32 13.15
科技 13.79 1.35 10.87
文化 9.4
计生 2.34 0.15 6.62
卫生 18.6 1.56 9.13
环境资源保护 10.7 0.84 8.54
转移支付 80.62 13.54
行政政法部门(含
省垂直管理系统) 71.96
正常运转支出
预备费 5
防范化解金融风
险准备金 23
去年,广东财政一年拨款3600万元给五个机关幼儿园,其中某省级幼儿园年度拨款1470余万元,比一所中学还多。在省财政厅部门预算中,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竟有396万元预算(这既不符合国家审计法规,也不属公共财政范畴)。 在省财政厅的部门预算中,某单位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高达631万元, 占该单位年度支出的32%!广东“反恐”经费才300万元,法律援助专项经费才100万元,知识产权保护的拨款预算才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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