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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研究

来源:杂志发表网时间:2015-12-20 所属栏目:教育理论

   摘要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状况是不容忽视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面临受教育机会不均、受教育质量堪忧与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缺失的问题。其原因主要在于现行制度的制约和资源与环境的制约。其解决措施主要有:坚持全纳教育理念,建立全纳教育体系,实现制度性保障;创建欢迎所有学生的学校,承认并赞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差异,具体落实和发展全纳教育:重视合作精神,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合力。
  关键词 学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全纳教育
  中图分类号 G40-0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4808(2009)04-0026-03
  
  全纳教育是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西班牙萨拉曼卡召开的“世界特殊需要教育大会”上首次提出的一种新的教育理念,“它容纳所有学生,反对歧视排斥,促进积极参与,注重集体合作,满足不同需求”。在教育实践领域,它缘起于世界特殊教育改革,后扩展至普通教育领域,其价值取向是:关注所有儿童的教育需求,关注集体,关注合作。它所倡导的民主、平等和“零拒绝”的原则以及更多地关注和接纳被排斥的人的主张对我们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有深刻的启示。
  
  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有人这样说过:你想了解中国的国情吗?请从走近一个农民工、走近一个农民工家庭开始吧!农民工一边连着乡村,一边连着城市;一边连着苦难,一边连着希望;一边连着昨天,一边连着明天……正是由于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如此沉重,以至于思索的心情一直难以轻松。
  
  (一)学校教育机会不均,教育质量堪忧
  作为全纳教育的核心理念,教育公平主要包括三层含义:第一,人人享有受教育权,即教育起点公平,这是教育公平的最基本要求;第二,为受教育者提供平等(即同一水平或同一待遇)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即教育过程公平;第三,受教育者的教育成功机会和教育效果相等或基本相等,即教育结果公平。“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这是温家宝总理于2003年教师节视察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打工子弟学校时的题词,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对教育公平问题的关切,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的重视。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数量与“可能就读”学校的数量不成比例,教育质量不容乐观,歧视性收费现象比较普遍,失学问题日趋严重。目前,接受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城市公立学校主要包括城市中基础薄弱的学校和城郊的乡镇学校。除此之外,便是打工子弟学校,这是存在于国家义务教育体制之外的一种办学形式。打工子弟学校的特点一般包括:私人办学,不少学校被完全置于追求利润的私人操控之下;许多学校不具备合法的办学手续;主要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收费低廉且方式灵活;教师流动性大,缺乏责任感;教学质量普遍不高;校舍简陋,教学器材缺乏;缺乏有力的监督和指导,学校突发性事件频发。许多城市公立学校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单独编班,这样人为地将城市与农村孩子分校或分班而治,无疑是将他们隔离了,这正是全纳教育理念所提到的显性排斥(身体上的)。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的一项调查显示,有58.3%的农民工子女不喜欢,甚至讨厌北京的孩子,其理由是“他们欺负人”的占26.2%;“看不起人”的占37.1%;有3.1%的来京农民工的子女甚至从来没和北京的孩子接触过。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一项名为《打工子弟择校意向》的调查发现,经济因素是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择校的重要因素,但却并非唯一的决定因素,他们还面临着与城市文化融合的难题。由于幼小的心灵承受着家庭经济的压力和来自社会的压力,地域差别与成绩不理想的现状,造成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学校里更多地选择沉默和独处。而这则是全纳教育理念所提到的隐性排斥(情感上的)。
  
  (二)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不力与缺失
  在城市文明的熏陶下,进城务工人员对提高生活质量、改变社会境遇,特别是对改变下一代的命运,普遍持有较高的期望,对孩子们进行全面的、正确的教育,也是每一位家长的愿望。但是,大多数进城务工人员的文化素质较低,从事的主要是简单体力劳动,工作环境没有保障,工作时间也不固定,经济收入在整个城市生活中居于偏下水平,居住条件及环境普遍较差,这些因素导致他们的家庭教育不力甚至缺失,在配合学校教育上基本处于受动性位置,教育引导能力不足。尤其令人担忧的是,进城务工人员流动频繁,导致其子女变换学校也很频繁。
  由于经济、心理、语言、文化、地域等方面的差异,进城务工人员与城市居民实际上处于近乎隔绝的状态,人际交往具有相对的封闭性,这就大大影响了他们在文化层面与城市文明的融合。城市居民的自我优越感和对进城务工人员的误解、偏见与歧视,势必引发进城务工人员对城市居民的不满与对立,从而加剧二者之间的隔阂与紧张,形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所以,今天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就是明天的社会问题,社会教育责无旁贷。
  
  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归因分析
  
  全纳教育的核心就是将教育视为个体和社会发展基础的一种承诺。2006年3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强调:城市公立学校不得向农民工子女加收任何费用,以流入地政府为主,负责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以全日制中小学为主,接受农民工子女人学。我国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中共十七大报告中也明确提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导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的根本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现行制度的制约
  全纳教育关注所有学习者,尤其是那些在传统上被排斥于教育机会之外,或是虽有入学机会却无法接受优质教育的边缘儿童,这种排斥现象导致许多儿童丧失了发展自身能力和改善生活的机会,进而阻碍他们合理参与社会、文化、经济和政治活动并作出必要贡献。
  户籍是享受义务教育的主要依据,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具有明显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相分离的特点,与义务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和资源配置方式产生矛盾。因为这种管理体制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基本处于“无责任”境地,消解了政府管理、扶助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积极性。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门槛最低的应该是公立学校,而现在一些城市公立学校却以收取高额的借读费或赞助费为名,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拒之门外。而对于他们能够上得起的打工子弟学校,有的流入地政府又往往采取两种极端措施:或是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政策,任其自生自灭;或是采取粗暴的全部取缔手段,致使打工子弟学校陷入一种畸形的生存状态。
这就相当于政府放弃了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责任,是政府公共职能的一种缺失。
  
  (二)资源与环境的制约
  英国全纳教育研究中心编写的《全纳教育指南》认为:“障碍是由学生与其所处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引起的,其根源在于对差异的无法忍受。”“《全纳教育指南》关注的是学校环境的改善,而不是学生个人的鉴别。”由于城市公立学校的吸纳量有限,因此,在公立学校辐射不到的流动人口密集区域,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打工子弟学校,但是,打工子弟学校存在的悖论又始终困扰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从可持续发展角度来看,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必须采取制度化措施,这种教育的财政责任不能仅仅由流入地政府负担,中央和省级财政也要负担相应的投入比例,对流动儿童较多的城市,中央政府应该实施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三、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的措施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实际上是劳动力流动衍生出的作为社会问题的第二代移民教育问题,是我国社会转型的必然结果。全纳教育引入中国已有十余年,全纳教育的理念也为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全纳教育:坚持全纳教育理念,建立全纳教育体系,实现制度性保障
  全纳教育的基本理念是“拒绝排斥,强调参与”。尽管质量和效益对于教育而言不可或缺,但这绝对不应成为漠视甚至剥夺个人权利的借口。坚持全纳教育理念,首先必须创造一种全纳氛围,通过集体合作与相互帮助,促进所有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的学习和生活,满足他们的各种不同需求。并且应给予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同城待遇”,建立一个较为完善的、融合的全纳教育体系,使所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都能在就近的学校接受有效教育。
  人口流动是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然历史现象,只有打破教育二元结构,实行适应中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户籍制度,人口的合理、自由流动才有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权利也才能得到真正实现。为了最终建立以纳税人身份为基础的享受义务教育权利的体制,目前可以建立学龄儿童义务教育登记卡制度作为过渡。登记卡由各地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和家长三方持有,当人口流动时,登记卡连同流动人口的“三证”(暂住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一起经有关部门登记检查,并作为随时入学的依据。
  同时,还要采取积极措施开通并强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转入城市公立学校以及接受城市初中后教育的“绿色通道”,努力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融入城市主流教育,最终实现城市教育一体化,体现教育公平。
  “教育机会均等的原则意味着任何自然的、经济的、社会的或文化方面的低下情况,都应尽可能从教育制度本身得到补偿。”因此,必须建立并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扶助制度,对他们进行利益倾斜,逐步缩小其在受教育方面的差距。
  
  (二)全纳学校:创建欢迎所有学生的学校,承认并赞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差异
  作为一种新型教育模式和固定机构,全纳学校的目的旨在“让学校为所有学生服务”。各级政府应该在接受全纳理念、鼓励全纳的前提下,为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认真挑选实验学校,从宏观上给全纳实验提供计划支持,以确保学校接受全纳教育理念,切实执行全纳计划。由政府牵头,教育研究机构与各地教师培训机构合作,在各地组织培训小组指导实验学校的全纳计划实践。教师培训机构与实验学校密切合作,成为传播全纳实践的地方资源中心。由于全纳计划是在现实的非理想状况下推展,因此凡是赞同全纳教育理念、拥护全纳教育思想的公立学校都可以成为全纳实验学校。
  在政府选定全纳学校之后,实验全面铺开。首先政府要在尊重学校自主性的前提下,推动学校进行系统改革,采用多样化的课程、教学和评价,通过让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随班就渎的形式,满足他们的学习需求。其次,要帮助教师树立全纳理念,并提供专业指导与培训,使他们能够承认并赞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差异,充分利用差异资源和学生的多样性自主开发教学策略。最后,要积极争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家长的密切配合,通过家校合作,促进学校不断调整全纳实践,成为真正的全纳学校。
  同时,学校还应加强校际合作,包括实验学校之间的合作和以实力较强的城市公立学校为主要责任方,与打工子弟学校“结对子”组成城乡教育共同体,从而构建合作平台,实现共享,创造一定的规模效益,集中力量实现共同目标。
  “实施此种全纳性方针的普通学校,是反对歧视、创造欢迎残疾人的社区、建立全纳性社会和实现人人受教育的最有效途径;进而言之,他们为绝大多数的儿童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教育,提高了整个教育体系的效益。”由此可见,建立全纳学校,对全面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意义重大。
  
  (三)重视合作精神,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合力
  从广泛的全纳社会观出发,全纳教育主张在学校(教师)、家庭(家长)、社会(社区)之间营造全纳氛围,通过全纳学校实践,最终实现全纳社会,即社会公正、机会均等和民主参与的社会。
  在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中,社区不仅是一个社会空间概念,而且更是一个文化群体概念,应该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所在社区的登记管理制度,由社区牵头为其家长开办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提高他们的家庭教育能力。
  全纳社会观倡导学校发展要以学生为本,并强调家庭与社会的广泛参与,这是一个以信赖为基础的渐进过程,尤其需要边缘人群的加入,加强对教育排斥的监督。为此,我国必须改革当前封闭的学校管理模式,通过法律或法规的形式,保证家长和社会拥有对学校的监督管理权和参与决策权。
  全纳社会观要求以更广阔的视野办教育,发动全社会积极承担教育责任。就我国国情而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尤其需要社会的多方面参与,建立多元有效的办学体制,拓宽他们的就学渠道,最终使学校、家庭、社会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支持从物质、制度和意识等不同层次构成三维立体网络,形成全纳教育的生态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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