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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浅析英美教育市场化改革的核心

来源:杂志发表网时间:2015-12-20 所属栏目:教育理论

   论文摘要:近二三十年来,教育改革的浪潮席卷全世界,这次改革主要有三种趋势:市场本位学校改革、标准本位学校改革和全校改革。其中市场本位学校改革范围最广影响至今。对于市场本位学校改革,人们用不同的话语来描述:教育市场化(markeifsaifon)、教育民营化、教育私营化(pnva6sation)、教育产业化(industriMization)、教育商品化、“以市场为基础的教育”(market--basededuca-tion)……尽管称谓不同,但都表达了一个共同的信念:把竞争机制引入教育领域,教育不应该由国家大包大揽。这种竞争不仅存在于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之间,而且还存在于公立学校之间以及私立学校之间。在这几个名称中,“市场化”最能表达这种改革趋势的理念,因为竞争机制是市场的核心机制。
  一、教育市场化的理论基础
  (一)新自由主义思想
  兴起于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派”也称为“芝加哥学派”,主要代表人物是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奖获得者弗里德曼(MlitonFried-man)和哈耶克(F.A.Hayek)。新自由主义思想的根本观点是:当代社会的所有弊病是由于资产阶级国家干预过多造成的。希望返回到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去。“如果国家干预少一点,竞争就会进一步发展,垄断就会大大减少。”此,他们要为市场自由竞争恢复名誉,他们认为市场机制在满足人类欲望和分配生产资源到各种不同用途上起着重大作用。“市场资本主义(如果真正让它起作用的话)则是唯一使每个人最可能在社会中得到他所希望的东西的一种制度。”‘而正是国家干预妨碍了市场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得自由竞争不是名副其实的自由竞争。他们所指的国家干预包括西方国家的“国有化企业”、“福利国家”和巨型垄断企业。他们认为解决问题的出路是把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化企业私人化。新自由主义思想推动了国有企业的改革,也打开了教育市场化之路。
  最早提出教育市场化观点的是弗里德曼,他认为教育不应该是政府提供的一项服务,而应该是自由市场体系中的一部分。弗里德曼在1955年发表的《政府在教育中作用》一文中指出:“我相信,若要对我国教育体制动大手术,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私有化之路,实现将整个教育服务中的相当大的部分交由私人企业个人经营。否则,没有什么办法能摧毁或者至少极大地在削弱现存教育建制的权力,而摧毁或削弱现存教育建制的权力,乃是根本改革我国教育体制所必要的先决条件。此外,也没有什么办法能给公立学校带来竞争,而只有竞争才能迫使公立学校按照顾客的意愿改革自身”。哈耶克也认为“不存在用以决定谁该接受进一步教育的所谓公平的教育依据,不必通过教育手段对学生进行选拔。对学生进行选择的唯一途径是竞争和市场过程”。
  (二)新公共管理主义
  20世纪90年代初,在大多数先进国家中产生了一种新的公共部门管理模式。这种新模式有几种不同概念,包括“管理主义”、“新公共管理”、“以市场为本的公共行政”、“后官僚典范”或“企业型政府”。尽管名称不同,它们实质上描述的是同样的现象——“为实现经济(Economy)、效率(Eficiency)和效果(Efectiveness)的‘3Es’作出的决定性的努力”,p传统的官僚制将被一种以市场为基础的模式取而代之。新公共管理的主要观点是:“注重管理而不是政策,注重绩效评估和效率:将公共官僚制组织划分为一些在用户付费的基础上相互协调的机构;利用准市场化和签约包出工程的方式促进竞争;削减成本;具有一种特别重视产出目标、限期合同、金钱刺激和自主管理的管理风格”。‘美国的奥斯本和盖伯勒在《重塑政府》一书中提出了“企业型政府”这一观点,他们认为“大多数企业型政府鼓励提供服务者之间的竞争……宁可采用市场机制而不是官僚机制”。总之,新公共管理主义思想的核心是要把公共行政僵死的、等级制的官僚制组织形式转变为公共管理的弹性的、以市场为基础的形式。
  对传统的官僚管理模式的批评也波及教育领域。美国的一些打算改革美国公立学校教育的人认为:由国家通过民主的方法对公立学校进行管理的理念应该被抛弃了。由人民对学校进行民主管理这种方法应该被一种全新的体系所取代,转而由市场进行间接的管理。美国政治家约翰·乔布和泰利·莫(JohnChubb&TerryMoe)在《政治、市场和美国学校》一书中指出:“市场通过它们自身的特性,能够培养高效学校所必须拥有的自治。……消费者不会有购买低效学校的产品的需要,因此这些学校就会从市场中消失。……对学校进行民主管理不可避免会培养官僚作风,而这就会扼杀高效学校所必须拥有的自治”。

  二、英美教育市场化的社会背景
  自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来,英美国家对公共部门的规模和能力进行了抨击。尤其是罗纳德·里根于1980年和玛格丽特·撒切尔于1979年大选获胜以后,就开始推行公共部门的改革。公共部门在三个方面受到抨击。首先对公共部门的“规模”提出了抨击,认为政府过于庞大,浪费了过多的紧缺资源。其次,关于政府的“范围”也发生了争论。认为政府本身介入的活动过多,凡是可由私营部门提供的服务均可通过合同或直销方式转交给私人提供者。第三,政府的“方法”受到持续不断的抨击。认为官僚制的方法必定会造成工作无起色和效率低下。如果必须由政府从事某些活动,也需要寻求除官僚制之外的其他的组织方法。对公共部门的规模、范围和方法进行的抨击所产生的明显结果是削减政府和改变其管理方式。
  英国政府开始实施强硬的财政紧缩政策,积极推行国有企业私有化并着手解决福利国家政策所引发的种种问题。在撒切尔内阁和智囊班子中,信奉哈耶克主义自由市场观点的所谓“新右翼”(NewRight)人士占据了主导地位,其中包括曾在1981至1986年间担任撒切尔内阁教育大臣的约瑟夫爵士(SirKeithJoseph),以及撒切尔时代教育政策的主要设计师莱特温(OhveI_etwin)和塞克斯顿(StuartSexton)。约瑟夫爵士在1796年时所说的一句话,也许最能代表他们的市场主义信念。他说:“盲目的、非计划性的和没有协调的市场智慧完全优越于精心研究的、理性的、系统的、善意的、合作的、有科学依据的和尊重数据事实的政府计划。……市场体制是国民财富的最佳发生器;它能够以人类思维不能理解的方式,在没有强制、指导和官僚干预的情况下,协调和满足无数个体的不同需要。”
  英国人把包括教育市场化、教育私有化在内的“私有化运动”,称作“撒切尔革命”。撒切尔夫人主要顾问谢尔曼于1987年8月6日《每日电讯报》写到:“倘若没有英国全部学校的私有化,那么撒切尔革命就是还没有完成。”因为“保守党”(私有化运动)前沿正在向私有化尚未触动的那些国有部门推进。我国这些社会部门的活动,诸如卫生和教育,这两者加起来每年都要消耗国民收入的三分之一,而竟对市场机会几乎一无所知。”
  对这场运动,英国人自己是引以为豪的,他们说:人们看到的撒切尔革命的经济和财政好处还是表面的,“而最重要的收获时下人们也许还只能朦胧地认识到:这是对政府思考和行为方式的一场改造。……那些国有的产业部门把政府官员和部长们拖到了消费者利益的对立面。全国私有化工作一旦完成,部长们什么都管的角色必将一去不复返。”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美国教育财政支出不断上升,但基础教育质量却始终不尽如人意,这引发了学校效能研究,即影响学校效能的因素是什么。许多研究发现官僚是影响学校效能的关键因素。美国政治科学家乔布和莫研究了学校自治与学生成绩的关系。他们发现公立学校对外围的政治要求反应太快。这种结果是由于“公立学校受到机构的直接民主控制”,而这些机构“天生地破坏了学校自治,并天生地有益于官僚”。他们还发现公立学校中的政治与官僚并不有助于形成与高学术成绩有关的学校组织的合意形式。与此相反,市场取向的非公立学校更可能产生他们所说的有效组织。这些高成绩学校(主要是非公立学校)与低成绩学校(主要是城市学校)有显著区别:“他们的目标更清楚且在学术上更有抱负,他们的校长是更强有力的教育领导,他们的教师是更专业的人员与更和谐,他们的教学工作在学术上更强有力,他们的课堂更有秩序并更少官僚”。因此,乔布和莫认为教育中的家长选择是一种根除民主政治与官僚的反作用的方法。
  三、英美教育市场化的主要形式
  英美教育市场化改革在具体实施中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而是有着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英美除了大力发展私立教育外,还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改革形式。特许学校(CharterSchoo1)。所谓特许学校,其基本含义是根据特定的合同或“特许状(Charter)”来开办的公立学校。与传统公立学校最大的区别是,特许学校凭着这张“特许状”拥有充分的自治权与办学权,得以从政府控制和微观管理中解放出来,在教师雇佣、教育资源分配、入学、人事管理等方面享有自主权。1991年,美国明尼苏达成为第一个通过特许学校法的州。该法允许学区授予某些学校以“特许状”并建立特许学校。到1998年为止,已有34个州通过了特许学校立法,允许有志于改革的一些学校及团体进行建立特许学校的尝试。特许学校向各类学生开放,供学生家长自由选择。不少教育改革专家认为,虽然特许学校不是一种将学校完全放开的学校市场化的形式,但是它体现了学校市场化改革的核心:强调学校有权直接与其顾客相联系,学校的目的就是最大程度地满足顾各的需要,供顾客进行自由选择。因此,特许学校是通过学校内部的改革来使学校结构适应现存的管理结构、是一种“有限的市场化”的做法。
  学券制(EducationVoucher)。所谓学券,就是政府发给学生家长的一种有价证券,学生家长可以使用该学券在任何政府承认的学校,包括私立学校中支付学费或其他教育费用。其目的是促进各学校,特别是私立学校与公立学校之间的竞争,从而提高教育质量。其实质是运用市场手段来运作公立学校,增加公立学校中的私营成分,以恢复其活力。学券制最早由经济家米尔顿·弗里德曼于1955年提出,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在个别州进行了实验。但进展不大。90年代后,在美国教育改革大潮的推动下,至1995年,有十几个州对学券制进行了立法讨论,并在威斯康星、加利福尼亚、俄亥俄、佛蒙特、俄勒冈、波多黎各等州进行了较大规模的实验、推广,取得了初步的成果。
  民营教育公司。美国爱迪生公司(EdisonProject)成立于1992年,在全美16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管理79所学校,在校学生3.8万名。市场分析人士认为该公司到2005年管理的学校将达到420多所,学生数将达到26万。爱迪生公司非常注重通过市场筹措资金,1999年7月,微软公司的合伙创始人艾伦(PatticAllen)注入3000万美元,成为投资人之一。1999年11月,爱迪生公司在美国华尔街发行股票,成为上市公司。民营教育公司的出现和发展,对所在国家教育的推动作用是明显的。它既增加了教育投入,提高了社会对教育的关注程度,又注重了教育效率的提高,推动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创新;同时它还增加了教育供给,满足了人们教育选择的需要。这些无疑都是民营教育公司对整个教育发展的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
  公助学额计划(AssistedPlacescSheme)。这项计划是由英国《1980年教育法》颁布实施的。根据这项计划,政府将为来自低收人家庭的优秀学生进入独立学校(IndependentcShol,指非政府举办的学校,也有人称其为私立学校——vate,cSho1)学习提供全额或部分学费资助。每所参与该计划的独立学校都要与中央政府签订一份合同,其中规定:校方每年将提供一定数量的学额,根据家庭收入对学生学费进行一定程度的减免,余额部分由政府提供补偿。参与该计划的独立学校仍然保持独立的地位,它们负责对人选学生的学业水平进行甄别,但是每年享受公助学额的学生必须有6o%来自公立学校。至1985--1986年度,政府已向226所独立学校支付了3380万英镑,用于公助学额学费的减免。受惠于该计划的学生达21412人,其中4o%享受完全免费资格。公助学额计划的实施,使收入较低的家庭也有了与富裕家庭一样的选择权,有效地促进了社会流动,也体现了着重资助作为消费者的学生(家长),而不是资助作为教育服务提供者的学校的市场化改革方向。
自由入学政策(OepnEnmlment)。这项计划由英国《1988年教育改革法》颁布实施。英国家长的择校权在(1980年教育法》中就有了规定,但由于地方教育行政当局为热门学校人为地设置招生上限,使许多家长经常失望而归。<1988年教育改革法>对此提出了新的安排:以1979年的招生数作为一个学校的标准招生数(StandardNumber,如果某一学校1988年的招生数高于1979年,则以1988年的招生数为标准招生数);学校在标准招生数之内不得拒绝学生的入学申请:如果一个学校不再有招收标准招生数的能力,地方教育行政当局和学校董事会经中央教育主管大臣同意,可降低该校的标准招生数。但是减少的名额不能转到其他较差的学校;如果学校受理的申请人超过标准招生数,地方教育行政当局通常实施本学区学生优先原则,但家长有权对地方教育行政当局的决定提出上诉。自由入学政策的实施,使各个学校的招生不再得到地方教育行政当局计划的保护,而更多地依赖标准招生数之内家长的选择。这无疑强化了学校间的竞争,从而促使它们更加注意倾听消费者的呼声,不断提高自己的办学水平。
  直接拨款公立学校(GrantMaintainedSchools)。英国(1988年教育改革法规定,任何公立中学和学生人数超过300人的公立小学,经家长秘密通讯投票认可,都可向中央教育主管大臣申请脱离地方教育行政当局的控制,成为直接拨款公立学校。转制后的学校直接接受中央政府的拨款,并在管理方面享有与独立学校同样的自主权。英国公立学校历来由地方教育行政当局负责开办和维持,直接拨款公立学校的出现,打破了这种安排。实施这项政策背后的主要想法是:建立一种由家长主导、经费直接来自中央、具有高度自主权的公立学校。这也是右翼压力集团的重要主张,其目的是削弱地方教育行政当局的作用,最终使它们逐渐消亡。在右翼人士看来,地方教育行政当局在配置教育资源方面代表着计划和低效,而直接拨款公立学校能够在确保义务教育完全免费的前提下消除地方教育行政当局的影响。他们甚至认为,应该将公立学校的所有权从地方教育行政当局转移至独立的托管机构,由它们自主经营、自主管理。
  教育行动区计划(EducationActionZone,由(1998年教育法颁布实施)。该计划规定,政府将[就教育薄弱地区公立学校的管理权向社会公开招标,社会各界,特别是私营工商企业均可提出申请,在教育薄弱地区成立教育行动区,接管所属的公立学校。教育行动区将享受政府制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可以自主设计课程、高薪聘请校长和教师、实现资源共享等等。成功的申请者必须提供令人满意的学校革新方案和合同期内改善学校办学质量的具体目标,并在政府的额外拨款之外注入相应的配套资金。教育行动区计划意在通过管理权的招标,吸引教育以外的社会力量参与教育薄弱地区学校的管理和运作。从而为薄弱学校带来新的管理思路、经验和资金,迅速扭转这类学校的办学质量。1998年6月和1999年11月,政府先后批准成立了两批共66个教育行动区,地域遍布英格兰全境。
  督导制度的市场化改革(由<1992年教育(学校法》颁布实施)。主要措施包括:由根据该法成立的教育质量处取代原陛下督学处,负责受理注册督学的申请并对申请者进行培训,向合格者授予注册督学资格,学校督导工作由教育质量处公开向注册督学招标,并与中标者签定督导合同,增加督学的法定权力,如果他们认定一所学校办学失败,其督导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措施经学校总督学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此次改革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引入市场化的招标机制,督导管理机构和督学的关系由原来的行政隶属关系变成了合同买卖关系,促进了学校督导市场的竞争。

  四、竞争一教育市场化改革的核心
  尽管英美两国在教育市场化改革中采取了不同的举措,但改革的核心却是一致的——在教育领域中引入竞争机制,支持私立学校与公立学校以及私立学校之间的竞争。只有竞争才是“整个私有化主张的核心”,是推动教育发展的最为有效的机制。正如诺贝尔奖得主、人力资本理论的先驱之一加里·贝克尔所说:“无论是推动教育发展,还是促进啤酒生产,我都相信竞争的巨大作用。在高等教育领域,美国世界领先,而这个领域是美国竞争进行的最为激烈的领域。竞争是极为重要的。”佛大学的经济学家曼基夫说:“二十世纪的经济史表明,以自由竞争为基础的制度要比由国家实行中央控制的制度更有利于消费者,学龄儿童也该享受自由竞争的好处。”
  弗里德曼指出:“学校系统就象是一个竞争市场,在那里,个体‘企业家’将会争着以最低费用提供最佳服务。这些企业家会积极聘请最好的教师。在学校的课程表上开列出顾客会要求的特殊教育,并加速实现更有效的教学改革。每个家庭都可以根据分派自己收入用途方面的特殊偏好,选择最适合的学校送子女就读。”但许多国家却把教育看成一种福利事业(尤其是义务教育),主要由国家供给,公立学校一直在整个学校系统中占据着垄断地位,不愁经费,不愁生源。学校之间没有竞争,各种教育资源得不到优化配置,许多学校教育质量低下,教育供给单一,无法满足人们越来越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正如有人指出:“在美国教育产业中的政治垄断才是(服务不力)问题的根源”,因为“是现行公立学校所占有的近乎垄断地位,才使得无效使用资源成为可能”;因为“政府的管理政策并没有显示出由利益驱动的竞争所带给单位或个人的压力”。因此,有人呼吁:“在一切可由市场或通过市场运转的地方,政府的作用都应该是中立的。福利应该借助市场去实现。”墩育市场化改革正是为了把竞争机制引入整个学校系统,促使各个学校提高质量,提供多元化的教育供给,给家长提供选择的市场。事实上,无论是特许学校和教育补贴凭证制,还是公立学校的人化管理和推动私立学校的发展,无不是为了引入和加强竞争。特许学校的出现和发展,在公立学校系统内部树立了一个竞争对手,教育补贴凭证制度和推动私立学校的发展,是打算通过加强私立学校的竞争来提高教育质量,公立学校的人化管理旨在对公立学校的管理形成“生存竞争”。“许多世纪以来,事实一再说明:竞争的教育市场比国家教育体制在服务大众方面做得更好。其原因在于,国家教育体制缺乏对教育优化至关重要的4个关键因素:家长的选择和经济职责;教育家的自由和市场激励。拥有这些特征的学校体制最好地满足了我们个人的教育需要和共同的教育目标。”
  当然,“学校系统私营化并不意味着国家放弃了在教育方面的特权。学校系统的投资方式和对教学内容及教育水平的监督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问题,可以而且应该分开处理。……最重要的是,设想这样一个制度是为了与目前状况相比,既不损害任何人,又增加个人选择的可能性。而有选择,自然就会出现竞争,它是使教育更加多样化和提高教学质量的要素。”激育市场化改革的“真正问题并不在于公私之辨,而是垄断还是竞争之争。在各级政府部门提供的服务中,大多是其实不怎么需要垄断的垄断性服务,而垄断服务是很难改造并使之为公共利益服务的。因此引入竞争机制是合适的。而不管竞争是来自证券服务合同的竞争性招标、特许经营,还是志愿活动。正是引入了竞争机制、才会产生差异”。美国州长协会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家长择校的基础理念在于,学校无论公立私立都应到教育市场上去自由地为学生而竞争,而家长则按市场来决定他们的孩子去上那所学校”。有市场才能反映多元化的需要,也只有市场才能创造更加多元化的需要。只有多样化的产品,才有消费者的选择自由,也才有最佳的资源使用效率。艾哈德说:“生产者的自由竞争,消费者的自由选购,以及个性的自由发展等原则,比任何形式的国家指导或国家管制,更能保证经济与社会进步”。‘政府的行动最好是配合市场机制去进行,并且要最大限度地保护市场的竞争机制不受伤害”,“建立以消费者主权为核心的市场机制”。镦育市场化改革的目的也就是建立以消费者为核心的市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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