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游管理专业校企合作模式的现状
1.1 我国校企合作模式最典型的案例为桂林旅游高等专科
学校和北京联合大学,这两所学校的合作模式不尽相同,前者代表的是单一合作模式,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与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合作办学,主要的合作体现在专业数量从 6 个增加到 25 个,教学模式采用的是“模块教学”“双语教学”。后者代表的是多方合作,北京联合大学与多家企业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有北京国际饭店,专职于培训,首都旅游集团并开办《旅游学刊》。
1.2 旅游管理专业校企合作的基础
1.2.1 学校的社会属性和企业不谋而合
教育的本质是教书育人,在时代的推进,学校不再由国家财政单独支持,利用社会资源进行办学是教育发展的大方向。企业与学校的作用与功能不同,但其社会职责,所具备的社会属性是一致的,其共同目标是推进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1.2.2 人才培育是学校与企业合作关系的纽带
学校所培育出的人才将来是进入公司为旅游事业贡献力量的,如何培养旅游管理人才不只是学校的办学初衷也是企业的深切希望。学校的专长是理论课,企业所提供的是经验丰富的实践课,通过两条强大的育人之路,将旅游专业院校的学生培养成适合社会需求旅游管理要求的全方面人才。
2.旅游专业管理校企合作模式
2.1 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
订单式人才培养最大的特点就是应人才需求方的要求根据人才培育计划,人才提供方定时定量定质地提供人才。通过签订合约,人才提供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为人才需求方提供规定数量,规定质量的人才,企业根据自己工作岗位需求与校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其优点为计划程序清晰,目标明确,有较强的专一性和针对性。劣势为对于部分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学习动力有削减作用,容易导致人才流失。
2.2 校企股份制合作模式
企业与学校的合作面积增大,合作频率增加,增设各种合作环节,比如就业指导,实习指导,共同建设教学程序,制定大纲,设立课程。在提供实习场地的同时,并投入相关管理人员进行课堂指导。对于学校资金运转方面有一定的帮助和缓解作用。其优点是提高企业与学校的积极性,共同促进。
2.3 校办企业
学校根据校方实力,办学理念,专业特点,所属区域构建校企一条龙的流水线,开办自己的旅游社,旅游酒店,为自己的学生提供工作场地与实习场地,在校的教师也可在旅游成果中担任相应的职位,以“教育——培训——工作”为流程,将人才一点一滴汇入自己的管理范围内。
3.旅游专业管理校企合作模式存在的问题
3.1 缺乏法律的保障,监督力量薄弱
校企合作关系的建立主要依靠一纸签约,或者依赖于学校和企业的人际关系,利益维系,学校的利益和学生的权利缺乏强有力的保障。在合作区间不确定性大,危险系数高,对于一些企业拒绝承担任何教育职业和义务,并无相关法律的指明,在私人企业中更不愿意承担任何风险,不负担教育成本。社会监督力量薄弱,为校企合作的漏洞出现提供的可造因素。
3.2 企业对于校企合作存在偏见
对于校企合作重要性认识
(A 为不重要,D 为非常重要)企业合作态度不明确,将利益追求作为合作初衷。大部分由于企业实力不强,对于人才的需求极其迫切,部分企业不愿意承担人才支出,运行空间不允许,将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既满足人才需求又满足劳力需求,同时提升企业社会形象。
3.3 院校在合作模式中并未完全行使主动作用
对于校企合作的认识不够全面,在管理方面依旧采取传统的教育模式,教材的选择上以理论为主体,太过依赖于企业,完全放手实践课。师资力量薄弱,专业型教师缺乏,不能胜任旅游管理职责。教材的落后,教师的专业能力差,学生所接收到的知识脱离的大纲,降低了学生的专业能力。
4.校企合作模式促进方案
4.1 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限制规定,提出相关的法律保护
加大社会的监督力度,将校企合作透明化并融入到旅游行业的各个角落,保证学校的各个参与成员对校企合作有一定的专业性认识。根据市场和教育的要求,建立相关的法律条规,防止出现法律漏洞,完成学校和企业的损失。
4.2 增加校企合作环节,促进企业在合作中的辅助作用
企业所行使的角色不仅只限于提供技术指导,更多的是为旅游管理院校提高实习保障或者就业保障,提高企业对于合作重要性认识,普及所行使的重要职责和义务,发挥企业在合作模式中的辅助作用。
4.3 完善校企合作模式,进行模式改革方案
加入第三方旅游职业培训公司,不再将旅游企业和院校单纯的依靠双方互惠互利,将培训公司拉入合作队伍,提高团队的合作性,促进企业的积极性和专一性。培训公司结合院校和企业的要求,经过整合分析,培训出既能被学校管理所允许,又能满足企业人才管理需求的旅游专业型人才。
参考文献: [1]陈玉涛.旅游管理专科专业校企模式构建对策及研究[J],衡水学院院报,20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