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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法的特点及其在法律专业英语教学中的运用

来源:杂志发表网时间:2015-12-20 所属栏目:高等教育

  

  0、 引言

  作为实践教学法分支之一的案例教学法,最早可追溯到苏格拉底时期,于1920 年由美国哈佛商学院正式提出,是以案例作为课堂教学的载体,将传统的由教师做主导的教学模式有效转化为以学生为主体,鼓励学生的积极参与及自主学习,实践效果好。在不同的学科领域,案例有着具体的名称,如医学上的病例,军事学上的战例及法学中的判例等。在教学过程中对案例的引用,即教师根据具体的教学目标及教学内容选取适当的案例材料,以引入真实世界中的某一现实问题,引导学生就这一问题做出思考、分析、讨论、评价,最后做出结论或得出解决方案的实践过程。目前,案例教学法已经越来越深入到各个学科教学中,其在法律英语教学中的地位也愈发突出。

  1、 在教堂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

  法律英语,在英语国家被称为Legal Language 或 Language ofLaw,即法律语言,是以普通英语为基础的一种专门用途英语,用来表述法律科学概念以及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时所用的英语语种,包括法律实务工作者和法学研究者所使用的英语。作为一种专门用途英语,法律英语是法律科学和英语语言学相互交叉而形成的学科,与普通英语简约化发展的指导方向不同,经过长期的司法实践逐步形成了自身所特有的表达模式和规范。

  其特点主要包括沿用大量古英语和中古英语词汇,借用大量拉丁语和法语词汇,专业术语多且具有单义性,行文中多使用长句与复杂句等,为语言学习者带来极大的难度与挑战。法律英语专业性强,讲授难度大,学生普遍学习积极性不高,课后自主学习跟不上,使得各院校纷纷被动降低教学及考核难度,无法真正达到2004 年司法部提出的“重点培养高层次、外向型法律人才”的要求,这就对法律英语的课堂教学模式提出了新的思考空间。

  现在各院校的教学方法仍然多限于“一本书、一支笔、满堂灌”的单向型灌输模式,教师在课堂上照本宣科,较少涉及法律文化背景介绍或是语言能力的拓展训练,更是缺乏情景、交际、案例等实践教学法。案例,作为英美法系的主要法律渊源,大陆法系的重要参考材料,在法律专业学习与应用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既然法律英语是一种法律语言,在学习的过程中就不可能也不应该将案例排除在外。案例教学法,即将案例作为教学中的核心及承载物,在案例学习、讨论、归纳、结论中实现法律知识及语言技能的习得。案例教学法着重的并不是结论,而是在得出结论的过程中资料搜集、分析归纳、深化理解及思维方式,在语言传授的过程中加强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不断提高学生的分析能力及思辨能力,完善思维模式,加强各种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同时,案例教学法大大逆转了传统的由教师“一言堂”的枯燥氛围,案例的引入无疑将是课堂变得生动,学生的积极参与才能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因此在法律英语课堂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法是极为必要的。

  2 、案例教学法的特点

  与传统教授型的教学方法不同,案例教学法不仅专注于“教”,更强调“学”,这就要求教学双方角色的转换,真正做到由学生做主体,教师退回到辅助的角色。

  (1) 案例的主导地位。案例教学法中强调案例的主导地位,一切教学内容均是以案例为中心而展开。师生在课前均需对案例的相关内容有充分的准备,包括资料搜集,案例阅读,初步思考等; 教学过程中就案例中涉及核心问题教师应做出适当的引导,提供学生充分讨论的空间; 课后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做出结论,由教师做出点评。由此可见,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从案例的准备、引入、讲解、分析、结论,都要求师生双方的积极参与,每个教学环节都是通过案例实现了某个教学目标。

  (2) 启发性及实践性。在案例教学中,教师不会给出唯一的或是确定的答案,只在恰当的时候给出适当的启发,这就给了学生充分思考大胆假设的空间,其根本目的在于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探究该问题。真实案例的引用,让学生可以将已掌握的知识融会贯通,通过理性的分析,相互间的讨论,做出自己的判断或得出自己的结论,以实现理论知识向专业实践的转化,这也很好地弥补了校园中的学生无法很好地接触现实社会的缺憾。

  (3) 教学过程中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及动态性。案例教学中,教师仅负责案例的筛选及准备,并做出适当的启发和引导,在各个教学环节中均由学生做主体,积极地参与到实践教学过程中,这是一个师生共同学习的过程。同时,案例教学也是一个动态教学过程,强调的是师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案例资料之间的交流,在小组讨论和总结发言的教学环节更加强调彼此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不断交流。

  (4) 强调学生能力的全面发展。案例教学的价值,不仅在于案例中极为丰富的信息量对学生理解分析能力的提高,以及学生对已掌握的各种知识和技巧的灵活应用,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各种教学组织模式的优化过程,使学生在学识之外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和提高。

  在案例分析的过程中,学生通过选取有用的信息,策略地分析判断,从而使认知能力得以提高; 小组讨论中,学生学会了彼此交流学习及合作; 在小组陈词阶段,学生体会到了小组之间的良性竞争; 在教师点评的环节,学生学会了如何做出有价值的评价。

  在这样一个个体行为和小组行为交叉进行的学习过程中,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得到了充分的激发,提高了自身解决各种问题的能力,也学习到了珍贵的团体合作和竞争精神,人格发展更为健全。

  3、 如何选择适合的案例

  作为整个教学过程中的核心和载体,案例的选定尤为关键,如何才是一个好的案例呢? 笔者认为应当具备如下的几个特点:

  (1) 一个好的案例应该讲述了一个好的故事。好的案例就是一个好的故事,应该具有吸引人的情节,但这个故事是发生于真实世界的,也是与学习者的个人经历相关的,而不是高高在上的。这个故事也许并没有既定的结局,却经得起研究和学习,能提供给学习者充分的发挥空间。

  (2) 好的案例应具有时效性。好的案例要反映当下的现实状况,通常应发生在过去 5 年以内。当然,一些经典案例无论过去多少时间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但更多的真实案例应该是与我们现在的日常生活正在发生的,这才能让学生充分体会到此案例学习研究的必要性及价值性。

  (3) 好的案例应与学习者息息相关。一个好的案例所涉及的场景或情节应该是学生们所熟知的,或是很有可能直接面对的,这能有效地激起学习过程中的共鸣感,更加不遗余力地参与其中。

  4、 以《消费者法》为教学内容的教学实践

  为了更为直观地体现案例教学法在法律英语教学中的应用,笔者以《消费者法》作为教学内容进行一次教学实践,具体教案如下。

  教学内容: 消费者法。

  学生人数:55 人。

  教学目标: (1) 让学生充分了解消费者的合法权利。(2) 培养学生在消费者权利纠纷案件中对相关法律英语语言的应用能力,包括词汇、句型、口语表达及书面撰写能力。(3) 提高学生作为消费者的权利及义务意识,能够做到合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主动践行自己的当然义务。

  教学重难点: (1) 充分了解消费者的各项权利义务。(2) 如何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消费纠纷。(3) 相关英语语言应用能力的训练。

  教学资料: (1) 充分利用教材。(2) 多媒体辅助。

  教学实施:

  (1) 课前准备: 学生分为 8 ~10 人一组,共 6 组,课前要求每小组准备两个有关消费者维权的案例,并做出简要的分析。教师将12 个案例进行分类筛选,并选出其中最具典型性的两个留作课堂备用。

  (2) 课堂导入:

   以提问方式引入本课教学内容: If you bought a new book in the bookstore and discovereda few missing pages,but the boss refused to change a new for you,what would you like to do?

   1) You accept the loss and will neverbuy books there.

  2) You reason with the boss and insist to replace it.

  3) You complain to Commerce and Industry Bureau. 4) You ask sev-eral friends to hit the boss and demand the replacement.

   在学生作为选择后,以简单的问题引起学生对消费者权益问题的思考: 

  1) What rights do consumers entitled to enjoy?

  2) What organiza-tions in our country protect the rights of consumers?

   3) When con-sumers’legal rights are violated,what should they do?

   4) As con-sumers,while enjoying rights,what obligations should citizens per-form?

  (3) 案例引入:

  案例 1: 暖瓶水爆炸伤人案件。  案例 2: 旅行社虚假宣传欺骗团友案件。

  (4) 小组讨论:

  要求学生就以上两个案例做出分析讨论,给出解决建议并作发言。

  (5) 教师总结:1) 点评各小组讨论情况。2) 总结教材要求掌握的消费者各项权利与义务及维权途径。3) 强化相关英语词汇、句型。

  (6) 强化练习: 提供一案例,要求学生就本课学习到的法律知识和英语语言技巧做出对该案例的分析。

  5、 总结

  经过教学实践,充分证明了案例教学法在法律英语教学中的优势,其直观、生动、互动性强等特点颠覆了传统课堂枯燥、乏味、学生积极性不高的困境,整个教学过程紧凑,信息传递量大,学生的思辨能力也得到了锻炼与提高,值得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应用及推广。

  参考文献:  [1]张文娟,沙丽金. 法律英语教学现状分析与教学改革思路探讨[J]. 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08(1) .  [2]俞石明. 培养复合型人才中的 ESP 教学[J]. 引进与咨询,2004(4) .  [3]黄振中,夏扬. 法律英语教学中的困境与改革[J]. 中国人民大学,2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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