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社会的良好运行都需要其社会成员能够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 社会成员履行社会责任,既是社会良好运行的基本保证,也是个体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一般说来,社会个体能否较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一定程度上受其社会责任感影响。 社会责任感又称社会责任意识,是指责任主体对社会责任的自我认知和情感,是人的内在精神价值与外部行为规范的有机结合。 对于一个言行一致、知行合一的人来说,良好的社会责任感以一种自觉自愿、积极主动的方式影响个体的社会责任行为,越是具有较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则相应会表现出更负责任的社会行为。 反之,则表现为社会责任的淡漠与缺乏。
理工类研究生作为拥有较高专业知识技能人群,是中国未来社会人力资本的重要来源,其社会责任感高低不仅关乎个人成才,而且关乎中国未来社会的良好发展及其科学技术的恰当应用。 因此,如何培养理工类研究生的社会责任感,是理工类研究生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 本论文旨在探索通过自然辩证法课程来培养理工类研究生社会责任感的主要路径及方法,以启迪理工类研究生的社会责任意识,引导其社会责任行为。
一、 基于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培养理工类研究生社会责任感的主要路径
美国教育学家赫钦斯认为教育的目的是发展人永恒的理性、道德和精神力量,对人的改善,就是使其理性、道德和精神等力量得到最充分的发展〔1〕. 相比于综合性大学,理工类大学由于其学校和学科的特点,普遍更注重知识与技能的传授,忽视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意识的养成,一定程度上存在人文素养缺失,社会责任意识淡漠的状况。 自然辩证法课程因其文理交融的学科特点而成为沟通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枢纽,成为培养理工类研究生社会责任感和家国情怀的重要阵地。 因此,要把社会责任教育渗透到理工科自然辩证法课程的教学之中,使理工类研究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形成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了解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关注科学技术潜在的社会影响,明确其所学专业或学科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进而更好地服务于人类福祉。
1. 利用自然辩证法课程中科学技术观的内容渗透社会责任感教育
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中的有关科学技术观的内容,包含了对科学技术的理解。 这种对科学技术的理解是一种人文的理解,是一种从最广泛的人类学意义上将科学技术作为人类文明与文化的一部分。 着名科学史家萨顿(G.Sarton)深刻地洞察到科学的文化本质与价值,把科学史规定为人类文明史的一部分。 他说:“从最高意义上说,它实际上是人类文明的历史。 ”〔2〕20 世纪 50 年代,英国科学家、文学家斯诺在《两种文化与科学革命》的着名演讲中指出:“科学文化确实是一种文化,不仅是智力意义上的一种文化,而且是人类学意义上的一种文化。”〔3〕作为一种人类学意义上的理解,这种科学技术就应是为了人、服务于人的,潜在地包含了科学技术服务于人类福利的本质。
按照传统的科学技术观的理解, 作为人类学意识上追求知识、探索真理的科学,其本质是进步的,有利于人类和社会的,至少是价值中性的。所谓科学家的社会责任就是做好本职工作。 科学研究的成果越多,科学家对社会的贡献就越大,科学家的社会责任也就得以体现。现代社会,伴随着科学技术深刻而广泛的社会影响的充分展现, 有关科学技术的价值问题日益凸显, 原子弹的投掷更是成为关注技术价值问题的分水岭, 价值与责任问题日益成了科学研究何以可能的前提。 受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倾向的影响,理工类研究生一定程度上存在重理轻文、重实用轻科学、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等倾向,普遍忽视科学技术的社会影响,淡化科学技术的价值问题,甚至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理工类研究生责任意识和人文情怀的缺失。作为沟通文理、促进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融合的自然辩证法教学, 提倡对科学技术社会责任的担当,是科学技术人文理解的题中之义。
2. 利用自然辩证法课程中科学技术社会论的内容渗透社会责任感教育
科学技术社会论部分的内容,是自然辩证法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这部分内容中,通过对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关系的分析以及对科学技术社会运行的探讨,回归到科学技术社会建制中的伦理规范,是一个必然的逻辑过程。
科技伦理和工程伦理都属于应用伦理学范畴。与技术或工程问题相关的应用伦理学的广泛崛起,恰恰源自于对一系列由科学技术不恰当应用所引发的社会问题的深层次思考。〔4〕根据美国学者马丁等人的研究,一个产品从设计、生产、制造、销售、使用一直到报废的各个环节中都蕴含着道德问题,每个问题都涉及科技工作者的伦理责任。 强化理工类研究生的科技伦理和工程伦理教育,防止学生在未来的科技与工程活动中的道德异化,符合人类的长远利益。
国外的科技伦理教育及相关的伦理教育普遍展开。 在荷兰,由三所着名理工科大学(代尔夫特理工大学、埃因霍温理工大学、屯特大学)组成的“3TU联盟”致力于推动三所大学乃至整个荷兰的技术创新,并且非常重视科技伦理意识的养成教育,在其编写的教材《道德和技术:工程实践中的道德思考》中注重培养学生道德敏感性、道德分析力、道德创造力、道德判断技能、道德决策能力等方面的能力。
美国逐渐开展了科技伦理意识养成的许多尝试。
2004 年, 美国着名工程伦理学家迈克尔·戴维斯在Five kinds of Ethics across the Curriculum:An Intro-duction to Four Experiments with One Kind 一文中对 “跨课程伦理 (Ethics Across Curriculum, 简称EAC)教育”〔5〕,做出了归纳和分析。 戴维斯认为“依据教育活动所关注的不同内容,当前 EAC 实践主要存在五种基本模式:(a)跨课程的道德;(b)跨课程的道德理论;(c)跨课程的社会伦理学;(d)来自跨课程教育的伦理学;(e)跨课程的职业伦理学。 ”德国大学教育, 特别是对于工程专业相关的学生而言,将责任意识作为职业道德最根本的要求,其科技伦理意识的养成教育融合了大学教育、 社团引导、传媒宣传、社会影响和政府决策等多方面因素。
其教学模式通过对具体问题的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并最终形成道德判断,是一种“入题-获取知识-应用知识-形成判断”的科技道德教学过程。〔6〕我国的科技和工程教育也应当注重把专业教育与伦理教育结合起来,用一些真实案例作为课堂分析材料, 切身体会伦理问题之真实性和重要性,并通过讨论的方式增强学生的道德鉴别力, 了解、掌握和遵守科技职业道德及相关学术伦理规范,使其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履行社会责任,将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诚实正直的做人原则以及造福社会的价值追求相结合,并内化为个人品行。
3. 利用自然辩证法课程中有关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内容进行社会责任感教育 我国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提出:到 2020 年,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 2.5%以上,力争科学技术进步贡献率达到 60%以上,对外技术依存度降低到 30%以下,本国人发明专利年度授权量和基于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培养理工类研究生社会责任感探析国际科学论文被引用数均进入世界前 5 位,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 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和创新型国家的真正实现, 很大程度上寄希望于理工科研究生,他们是中国科技创新的主体,是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中坚力量,努力探索知识、发展技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理工科研究生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
二、基于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培养理工类研究生社会责任感的主要方法
尽管通过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并不是培养理工类研究生社会责任感的唯一途径。 其他途径诸如校园文化和社会文化的熏陶、公民教育中的公民责任意识的培养、其他相关学科课程的渗透,以及参与一定的社会公益和实践活动的锻炼等。 其中通过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来提高社会责任感无疑是条有效路径,但许多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受环境、条件、制度等的限制很难有效展开。
在自然辩证法课程的教学过程中,为了培养研究生的社会责任感,可以开展“情景模拟式”或“角色扮演式”的教学方法展开相关课程教学。 “情景模拟式”或“角色扮演式”教学是一种以学生为教学主体的参与式教学,教师可以以具体的科学技术应用或实施的案例模拟真实情境,邀请学生进行现场模拟,增强学生的角色意识和身临其境感,使学生充分参与到教学中,教师可以根据模拟场景提出限定条件或相关思考问题, 组织学生进行分析和点评,在此过程中引发学生深入思考有关科技伦理和科学技术的社会责任问题。 “情景模拟式”或“角色扮演式”的教学方式不仅可以活跃课堂气氛,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同时也能够引发学生深入思考,使其从“第一人称”出发培养社会责任意识和科技伦理意识。
除此之外,在自然辩证法的课程教学中还可以灵活应用启发式教学、讨论式教学、辩论式教学、问题教学、影视教学等多种方式。 如围绕科学技术的正负效应、科学技术中是否包含价值渗透等问题对学生分组,进行讨论和辩论;围绕转基因是否需要标识、克隆人是否应该禁止等热点问题启发学生对科学技术的社会影响进行深入思考,深度展现科技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以及科技和工程工作者与社会责任的联系;通过播放科技类视频等方式增强学生对大科学的感性认识以及对科学技术的人文理解,加深学生对教学内容的印象和理解。 良好教学方法的运用不仅有助于提高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的质量与效果,而且还会有效提升理工类研究生的科学素养和社会责任意识。
总之,21 世纪是一个科学技术与社会发生着强烈而复杂相互作用的世纪,也是一个科学技术与人文社会科学共同繁荣的世纪。 为此,在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中提倡负责任的技术和科学, 呼唤未来的科学家、工程师承担起科学的责任、技术的责任和其他社会责任,是科技高度发达时代防止科学技术异化的重要手段,也是新时期自然辩证法课程的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1〕 李化树。 国外高等学校人文教育改革的潮流 [J]. 江苏高教,1997(3)。 〔2〕 [美]G·萨顿。 科学的生命[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29. 〔3〕 [英]C.P.斯诺。 对科学的傲慢与偏见[M]. 成都 :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15. 〔4〕 Mitcham, Carl. Thinking Ethics in Technology: HennebachLectures and Papers (1995-1996)[M]. Golden, CO: ColoradoSchool of Mine, 1997. 〔5〕 Davis, Michael. Five kinds of Ethics across the Curriculum:An Introduction to Four Experiments with One Kind [J].Teaching Ethics, 2004, 4(2):1-14. 〔6〕 王学川。 德国科技道德教育特点及对中国工程师培养的启示[J]. 浙江科技学院学报, 2010(05):428-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