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精神是当代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关注点。 在经济学思想发展的历史上,对企业家精神的探讨更是已经有了数百年的历史。 与此同时,由于学者们对企业家精神的体认存在诸多分歧,企业家精神也是颇具争议的研究领域。有些学者热情的赞扬企业家精神,也有的学者深刻地指出企业家精神背后所暗含的不对等经济关系。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企业家精神的看法也同样历经波折,屡遭磨难。正因为如此,如何看待企业家精神已经成为我们今天学习经济学和从事经济学研究中需要直面的重大理论问题。
一、古典经济学家与节俭的“ 资本家”。
中世纪的家内工业或独立手工业,工人是分散在各家各户,个人在全体作业过程中不过是一个孤立的劳动者。 在这一时期,商业资本是资本存在的主要形态。 商人———即商业资本家———是各国社会经济中最为活跃的经济主体。 正是因为如此,早期的学者如重商主义者强调金银货币即财富的观点。 而由于商人在积累金银财富中的重要作用, 重商主义者自然主张对商人的活动加以鼓励, 甚至主张通过关税等政策手段帮助国内商人积累更多的金银货币。 在重商主义者看来,节俭的商人是国家繁荣和强盛的根基。 这是因为,正是商人的节俭才形成了一国货币资本和商业资本的积累。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工厂生产开始取代商业活动成为社会经济中最为活跃的部门。 工厂制手工业下,许多工人在一个工厂劳动,在一个资本家的指挥命令下,使用简单的工具,从事分工的作业。 在产业革命前英国各国各地所实行的, 仍然是这种资本主义前期的工厂制手工业。 18 世纪 60 年代,产业革命的出现推动了机械化的普及, 并使得机械大工业取代工厂手工业成为可能。 亚当·斯密正处于这一历史上生产方式发生重大变革的时代。 在斯密看来,分工发展与资本积累是国民财富的来源。 一方面,分工发展推动劳动生产率的增长, 促成生产效率的提升;另一方面,资本积累促进生产规模的扩大以及机械和劳动工具的改进。 而在分工发展与资本积累的背后,新兴的产业资本家才是根本的推动者。 斯密写到:“ 节俭可以增加社会资本, 奢侈可以减少社会资本。 所以,花费等于收入的人,不蓄积资本,亦不蚕食资本,不增加资本,亦不减少资本。 不过,我们应当知道,在各种花费方法中,有些比其他更可促进国富的增长。 ”因此,与地主等食利阶层相比,资本是靠节俭得以增加的, 产业资本家的节俭在资本增长中起着关键的作用。
对于新兴的产业资本家, 斯密以后的古典经济学家基本上持有与其类似的观点。 大卫·李嘉图就认为资本家通过预付资本来启动的生产过程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核心内容。 总体而言,在古典经济学家眼中,资本家是资本主义时代的代言人,也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实现收入和财富增长的积极力量。 正如布劳格所指出的那样,“ 对比节俭的商人和奢侈的地主之间的差别是所有 18 世纪的理论, 包括亚当·斯密理论的特点。 ”
二、韦伯与资本主义精神。
将资本家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提炼为资本主义精神乃是韦伯的首创。 在韦伯所生活的 19 世纪后期和20 世纪初期,资本主义在欧洲已经获得极大的发展,并且开始逐步把各落后国家纳入资本主义生产体系之中。 但是,资本主义的发展也开始展现其国别差异的一面来。 也就是说,在有些国家,资本主义发展迅速,成就卓着;而在有些国家,资本主义的发展却面临众多障碍,从而发展相对缓慢。 针对这一问题,韦伯提出了资本主义精神这一理论观点。
韦伯对资本主义精神的提炼建立在对新教伦理的深刻认同之上。 韦伯认为,所谓资本主义精神,是指近代兴起的一种新的经济伦理规范和生活理念,其内容包括诚实交易、 遵守承诺和守时等义务和责任,以刻苦、勤奋和忠诚等态度对待职业,以精确的理性实现资本和劳动的组织以及小心而有远见地追求经济的成功等。 在韦伯看来“, 近代资本主义精神”
具有以获利为至善的伦理精神。 这种伦理精神是资本主义所特有。 韦伯并不认为“ 纯粹的获利”就是资本主义精神,韦伯指出在所有社会中( 包括中国、印度和伊斯兰国家),获利的贪婪都普遍存在,但是以获利为至善却未曾出现过。 所以韦伯认为,前者才是真正的“ 资本主义精神”,而后者只是“ 前资本主义精神”。
严格来说, 韦伯所指的资本主义精神并不等同于资本家精神。 就宗教伦理的角度来说,资本主义精神是一种全社会性的文化认同。 但是,来源于新教的将追逐利益与社会完善联系起来的这一理念却实际上为资本家精神增添了新的含义。 在前资本主义时代,追逐利益的行为虽然普遍,但是并未获得社会总体上的体认。 在许多传统社会里,追逐利益的行为和追逐利益的行当( 如商人等) 甚至被认为是卑下的、不值得鼓励的。 因此,上述资本主义精神实际上为资本家追逐利润的行为提供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理论支持。
三、熊彼特与企业家“ 创新”特质。
近年来,随着创新经济学的兴起,熊彼特对创新理论发展的贡献才被人们重新认识。 发明者不一定是创新者, 只有企业家才会有能力把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实现“ 创新”。 同样,资本家和股东也不同于企业家, 资本家和股东是货币所有者,物质财富的所有人,而企业家则是资本的使用人、实现生产要素新组合的首创人。 企业家可以同时是一个资本家或是一个技术专家或是一个技术发明者, 但拥有资本的资本家或技术发明者如果不把他们的资本和技术用于生产方式的新组合, 没有创新行为,那他们就不能成为企业家。
在熊彼特看来,企业家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有眼光,能看到市场潜在的商业利润;二是有能力,有胆略,敢冒经营风险,从而取得可能的市场利润;三是有经营能力,善于动员和组织社会资源,进行并实现生产要素的新组合,最终获得利润。 企业家之所以创新,是因为他看到创新可能带来的赢利机会,或使潜在的赢利机会变成为现实的利润。
在熊彼特之前,尽管人们知道“ 创新”的重要作用,但是一直没有将“ 创新”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范畴和概念纳入经济学理论分析框架。 熊彼特改变了这一局面,并且把“ 创新”的作用提升到了资本主义发展动力的高度。 熊彼特指出,企业家的行为以“ 创新”作为特有的目的,而企业家精神是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是长期经济增长的源泉。 熊彼特甚至认为经营已经建立起来的企业的工业家并不是真正的企业家,因为真正的企业家具有创造精神,可以利用现有手段实现新的生产方式,促进经济的发展与进步。 正是以创新理论为基础, 熊彼特将资本主义发展的过程看作“ 创造性毁灭”的进程。 而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则是促成“ 创造性毁灭”不断发生的原动力。 在熊彼特这里,企业家精神被赋予了更为中性的“ 创新”外壳。
四、关于企业家精神研究的当代进展。
到熊彼特为止, 企业家及其精神的探讨都更多地停留在定性分析的水平上。 对其进行规范定义并纳入主流的经济学理论还是近半个世纪以来的事情。1983 年,米勒将企业家精神定义为“ 冒险、预见性和剧烈的产品创新活动”。 这一定义显然是对熊彼特创新理论的一种提炼。 它试图把企业家精神作为一种明确的分析对象纳入了经济学和管理学研究的范畴。 此后,有关企业家精神的研究又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按照欧雪银的归纳, 目前有关企业家精神的研究更是包括职业选择理论、 能力理论、 人力资本理论、产业演化理论、知识溢出理论、资本理论、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理论等多种分支。 比如,职业选择理论探讨将企业家作为职业选择的个体差异。 一般而言,并不一定成为企业家, 把企业家作为职业选择的个体与没有成为企业家的个体有明显差异,企业家能力、风险偏好、初始财富、企业家资源等方面的差异是个体选择职业成为企业家的决定因素。 又比如,企业家能力可能分属于公司中不同的个人, 但是公司能力更加突出地表现为公司组织所拥有的能力, 而不是个人所拥有的能力。 公司企业家精神所培育的公司能力难以模仿和复制。 如果公司无法有效仿制或复制出优势公司能力的源泉, 各公司之间具有的效率差异状态将永远持续下去。
当代对企业家精神一般的研究思路是, 试图把企业家及其精神作为生产要素或者相应的控制变量纳入定性主流经济学的分析框架。 总的来看,这些研究表现出两方面的特点。 一是模型化方法得到普遍应用。 这一点与主流经济学模型化发展趋势是一致的。 二是对企业家精神的理解更加宽泛。 相比古典经济学家提到的“ 节俭”、韦伯提到的“ 资本主义精神”
以及熊彼特的“ 创新”特质,与企业家有关的更多细节在分析中得到了关注。
五、马克思对“ 资产者”和“ 资本家”的分析。
在主流西方经济学, 甚至是当代西方经济学主要异端———新制度经济学的框架内, 资本主义制度及其市场体制被普遍看作是永恒发展的。 作为分析这种生产方式的逻辑起点,资本家( 企业家) 往往在理论和实践上被赋予了正面的或者是重要的地位。
与西方经济学一以贯之的对资本家( 企业家)的推重相比,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对资本家( 企业家) 的看法则体现了一分为二的辩证法法则。
整个《 共产党宣言》有二十余处提到了“ 资产者”
( bourgeois) 一词。 这有力的表明了“ 资产者”在《 共产党宣言》所构建的逻辑体系中的地位。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 共产党宣言》 中很重要的一个特征———通篇提到“ 资本家”( Capitalist)的次数只有微不足道的三次,与马克思后来倾注最多心血的《 资本论》 形成鲜明的对比。 这说明了《 共产党宣言》与《 资本论》在内容侧重上的重要区别。《 共产党宣言》把更多的笔墨放在社会阶级斗争和阶级对立方面,而《 资本论》
则更多的从资本“ 增殖”天性方面来描述维持资本主义运转的内在逻辑。
“ 资产者” 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政治产物,是资产阶级的个性,而反过来,“ 资本家”则与西方经济学中的“ 经济人”有相似之处,是抽象的其行为完全由资本决定的人,而“ 经济人”则是抽象的完全由“ 效用最大化”决定的人。 因此,简单的把“ 资产者”作经济上的理解是不正确的。 绝对不能把“ 资产者”想当然的理解为“ 有资产的人” 或者“ 有财产或财富的人”。 事实上,在《 共产党宣言》中,马恩将“ 资产者”作为“ 无产者”的对立面强调的自然是其政治意义。
在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 资产者”所构成的“ 既得利益”是一种“ 狭隘利益”。 按照奥尔森的观点“, 狭隘利益”必然把统治阶级变成“ 流动的匪帮”。 而按照马恩的观点,“ 资产者” 构成资本主义社会的统治阶级,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统治力量。 而其统治的基础正是“ 资产者”剥削“ 无产者”。 在“ 资产者”自己看来,“ 资产者 ”与“ 无产者”是共生的,谁也离不开谁 。 但是,在马恩看来,这种所谓的“ 共生关系”是自欺欺人的。 马克思认为,劳动力的等价交换掩盖了资本主义剥削的本质。 打一个比喻,就像两国之间的贸易。 按照通常的说法,贸易是双赢的。 但是,在一定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下,贸易的双赢却只是表面现象。 其实质还是国家之间不对称的利益分割。 正是由于这种不对称,决定了国际经济秩序的不平衡,决定了围绕改变现有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抗争和反抗争。 这一情景何尝不是“ 资产者”与“ 无产者”共生表象下的真实存在呢?
马克思同样也肯定了资本家追逐利益动机推动下的资本主义生产积累的历史进步性。 他曾经指出,资本主义近百年创造的财富要比人类以前上千年创造的财富都要多。 但是,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原理,资本家进行生产积累在创造财富、体现其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的先进生产关系特征的同时,也以对劳动者的剥削、 对劳动者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为代价、 以无法调和的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反复爆发为代价。 因为上述分析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坚实基础之上, 所以即使在今天看来, 马克思对资本家( 企业家) 的分析仍然有着深刻意义。
六、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企业家精神。
当今的中国社会与以往历史上出现的任何社会形态都有所不同。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对企业和企业家的认识一度存在偏差, 就更谈不上对企业家精神的认识了。 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我们把我们今天的社会称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根本的规定性来源于我国生产力发展的落后与不平衡性。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是生产方式发展变化的根本动力。 而对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言,生产力发展的落后与不平衡性决定了生产关系的多层次性。
以公有制为主体, 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这也意味着我国现阶段存在所有制类型各异的多种企业及相应的企业家。 不同所有制下的企业家自然是有差别的。 比如,就激励机制而言,与私营企业的企业家相比,国有企业的企业家可能会有更强烈的职务、职位和权力激励,而与此同时物质激励则相对要弱一些。
当前,我国存在着数百万家企业。 这些企业所有制类别不同,行业、产品和规模也存在差异。 企业家精神的差异性固然存在,不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企业家们身处相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 同时有着共同的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设想的发展目标, 也应该具备一些相同的企业家精神。 这些企业家精神并不是凭空而来,而是来源于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规律的认识,以及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的设计。 在处理企业家精神的问题上, 基本准则应该是, 有扬有弃,使其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正面推动力量。
第一,追求经济利润,提升经济效率。 资本主义条件下, 资本家对经济利润和经济效率的追求实际上根源于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 市场经济的竞争规则要求以经济利益为基本准则调整和配置资源,实现对资源利用的优化。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一市场规则仍然成立。 因之,企业家对利润和效率的追求仍然是其企业家精神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尊重市场法则,强化自律精神。 完善的法治是成熟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 完善的法律体系及其实施是确保市场规则得到遵循的基本途径。 但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市场经济的发展却面临特殊的环境———在很长的时期内,法治难以完善,法律体系及其实施仍然存在难以克服的漏洞。 在这种情况下,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企业家还应该尊重市场法则,强化自律精神。 这种自律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在法律不完善的情况下,不钻法律的空子,二是在法律实施不到位的情况下,不违法经营。 与资本主义社会相比, 也许这一点是我国企业家精神中最为特殊的一项内容。
第三,协调劳资关系,完善劳动激励。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劳资对立是主要矛盾。 成熟市场经济国家通常通过完善法治来缓和上述矛盾, 但是私有制的普遍存在使得上述矛盾难以从根本上得以治理。 不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资关系的协调问题则有望得到比较妥善的解决。 这是因为,随着人力资本在企业发展中占有更加重要的地位, 和谐的劳资关系和良好的劳动激励实际上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率的重要渠道。 虽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容否认的是在私营企业内部劳资对立关系依然存在, 但是考虑到公有制经济成分在经济中的重要比重, 公有制经济在协调劳资关系上的一些做法实际上可以通过劳动力市场的竞争这一渠道为私营企业树立适当的劳资关系协调模式。
第四,分担社会责任,培养社区理念。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企业家们还应该认识到,企业的发展除了与其内部治理结构有关系, 而且与其外部的社会和社区治理结构也有重要的关系。 这就意味着,企业家还应该注意分担社会责任,培养社区理念,把企业的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恰当地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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