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 10 月,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同月 28日中共中央正式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谓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其实质是一个制度变迁与创新的动态过程,包括正式制度的变更与重建和非正式制度的变迁与发展。 其中,正式制度是关键、非正式制度起着重要作用、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协调或相容是重中之重。 法律是最具代表性的正式制度,法律等正式制度的变迁及作用发挥需要非正式制度的支持和配合。 非正式制度是经济学研究中的基本理论之一,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的关系以及二者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也越发受到理论界和实践界的关注。
在经济学框架下研究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的关系等问题的意义,可以追溯至经济学的起源。经济学从产生至今就与伦理等非正式制度和政治、法律等正式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起源于古希腊的经济学,当时及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都从属于伦理学和政治学,期间也使用过政治经济学的名字。近年来,已有不少学者对非正式制度理论的研究进行了总结或拓展。 与既有文献述评的差异在于, 作者试图通过对马克思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非正式制度理论的回顾, 比较两大理论体系之间的区别,借鉴各自的科学成分,厘清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关系以及二者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创新发展马克思经济学的非正式制度理论, 以期为推动我国依法治国等实践活动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和经验指导。
1 马克思经济学的非正式制度理论
以"社会人"为出发点,以劳动价值论为理论基础,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的制度分析方法是马克思经济学所使用的基本方法之一, 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从本质上可被看作是一种制度经济学理论。 对制度的研究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重点,也是特点。他把制度看作一种内生变量,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分析框架,从"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上层建筑" 的逻辑主线阐述人类社会制度的历史变迁。在西方经济学看来,马克思忽略了非正式制度, 其制度经济学的研究重点是经济制度等正式制度。事实上这是一种误解。他把非正式制度看作上层建筑范畴, 讨论了它们与经济制度等正式制度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1](P26-27)他没有对非正式制度下过定义,但其对经济伦理、意识形态等领域的研究涉及非正式制度的多项内容, 在马克思经济学的科学体系中占有一定的地位。
1.1 非正式制度的起源和本质
马克思认为,非正式制度先于正式制度产生,习俗等非正式制度起源于人类的诞生, 道德等非正式制度形成较晚,它们都伴随着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发展。
作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 人类在通过劳动能动的改造世界的过程中, 产生了经常具有集体性质的非正式制度。 早期的非正式制度主要是协调集体成员内部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如在原始社会,作为对自然的崇拜和探索,祭祀活动是一种制约、凝聚集体力量的行为。
马克思还发现,虽然生产力的发展是非正式制度发展的前提条件,但非正式制度与生产力的发展并非总是同步的,非正式制度有时候会滞后或超前于生产力的发展。
如处于奴隶制社会的古希腊的生产力水平远落后于现代资本主义,但其文化繁荣至今令人赞叹。[2](P15,257,479)马克思认为非正式制度的本质是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层面的范畴。 他看到了生产力和经济基础对非正式制度的决定作用,同时也强调非正式制度的反作用,从根本上阐明了非正式制度变迁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例如,马克思把意识形态这一非正式制度看作是适应一定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的 "观念的上层建筑",超越的根本途径在于实践。 他还认为道德是反映一定经济基础的社会意识形态和行为规范, 调节着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之间在改造客观物质世界实践中的各种关系。[3](P3-8) 1.2 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和经济发展
马克思把社会制度区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表现为生产关系并起决定作用的经济制度, 第二层次是表现为上层建筑并起反作用的政治制度和文化制度。前者是正式制度,后者包含文化等非正式制度和法律、政治等正式制度。 后者先于前者产生,但其立足于前者才能发展。 二者互相影响,密不可分,共同作用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变迁。当二者相融的时候,非正式制度对经济发展起到整合、凝聚、教育、规范等积极作用;否则,非正式制度将对经济发展产生一定的消极作用。[3](P4) 1.3 非正式制度变迁
马克思的非正式制度变迁理论主要是为了辅助正式制度变迁理论, 来阐释人类社会变迁的规律和演变走向。 他认为非正式制度对制度变迁所起的作用不是根本性的, 非正式制度变迁的承担者是具有社会属性的个体组成的阶级。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影响到处于不同利益群体的阶级当中,这种矛盾主要通过阶级斗争来解决,一般是革命式演变。人的全面发展是非正式制度变迁的最终目标。变迁的根本原因是以科技进步为核心要素的生产力的发展,直接原因是阶级矛盾。马克思制度变迁理论的主要目的,是寻求人类社会整体制度变化发展的规律,说明经济发展对制度变迁的作用以及制度变迁对经济发展的反作用。
2 西方经济学的非正式制度理论
以"经济人"为出发点,以主观效用价值论等为理论基础, 西方经济学主要采用以边际替代方法指导的假设-演绎-实证的静态分析方法,阐述非正式制度的基本原理。 西方经济学非正式制度理论的研究涉及多个学派,限于篇幅,每个学派仅选择若干个代表人物的思想来介绍。在诺斯以前,已有多位经济学家的研究涉及非正式制度的一个或多个方面, 但是它们一般被隐含在对制度的研究当中。
2.1 古典经济学的非正式制度理论
受亚里士多德和休谟等人伦理、美德、仁爱和同情等思想的影响, 斯密多次提到非正式制度在国民财富创造中的重要作用,他将慎重、勤勉、节约、同情、良心和自爱等看作市场经济秩序不可缺乏的伦理道德基础,认为社会分工是非正式制度演化的结果。马尔萨斯认为人类应该由拥有相同点的习俗和政府来管理。 穆勒阐述了习俗、惯例对市场竞争、产品分配和地租的重要影响。[4](P7-10)韦伯采用历史演绎的方法论,阐述习俗、历史、 语言等非正式制度与体制等正式制度密不可分的关系,但其理论体系中的非正式制度主要是指宗教,认为宗教信仰的虔诚是人们在感性层面的理性选择,可以促进资本主义向前发展。[5]
2.2 新古典经济学的非正式制度理论
该学派认为经济人是一种脱离现实观念的人,在偏好、制度等既定的前提下,把价格机制作为核心,采用边际替代法、 成本收益比较法和均衡分析等方法论研究非正式制度。 其中,马歇尔较早意识到社会文化、理想和宗教等非正式制度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认为具有相同文化背景、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的经济主体,彼此间信任程度较高,有利于实现高度合作,地区经济发展是区域社会力量和经济力量合作的结果。[6](P279-280) 2.3 制度经济学的非正式制度理论
2.3.1 旧制度主义的非正式制度理论
基于对新古典经济学采用的静态均衡分析方法的批判,该学派主要采用进化论、实用主义哲学和历史主义等方法论,强调"历史演进",重视资本主义体制内部不同经济集团的利益冲突, 看到了技术变化引起的社会、心理、文化等非正式制度的演变。
作为社会心理学派的创始人, 凡勃伦认为历史是进化或演进的, 受到非经济因素制约的经济制度只是它所依存的文化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他把制度理解为"流行的生活方式"、"广泛存在的社会习惯"等。他认为法律和经济制度等正式制度受到非正式制度的约束,思想和习惯等非正式制度是制度的核心,非正式制度演化成各种制度。非正式制度同正式制度一样,经历多个阶段动态的且不可预期结果的演进。 非正式制度不是个体选择,而是历史演化的结果。源于对人类习惯和本性的考察, 他认为经济变迁中以技术和利益集团对抗为主要原因的推动导致不总是向进步方向发展的制度变迁,改变了人类的思维习惯,思维习惯同时也反作用于经济变迁。[7]
作为社会法律学派的创始人, 康芒斯认为制度起源于强迫的社会关系和自我意识。 他首次区分了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 用法律这一正式制度的观点来阐释社会的各种经济关系。 他认为社会组织由多种交易组成,包括冲突、依存和秩序三个方面的交易关系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各种利益冲突只能通过法律制度得到解决。 虽然注重法律等正式制度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 但是他对习俗等非正式制度的作用也有不少关注。他认为制度可以理解为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指出传统、习俗和惰性等可能制约集体行动,并把美德和伦理等非正式制度看作制度的关键。 他重点探讨了习俗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阐释了集体行动控制力的执行者问题,当执行者改变时,制度变迁随即发生。[8]
2.3.2 新制度主义的非正式制度理论
采用制度和技术二分的方法论, 艾尔斯的工具价值理论强调人的主动性和创造力。 他认为科学事实指引的人的行为是理性的, 而由过去的态度和信仰指引的人的行为是非理性的, 教育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制度的消极影响。他认为制度的核心是伦理道德、思想习惯和文化传统等非正式制度。 人性是人们遵循的非正式制度的产物,社会的发展离不开非正式制度。各种非正式制度经过演变,会形成固定的文化。这种固定的文化而非成本和收益分析理应成为经济学研究的核心。他提出技术进步和源于文化、习俗的制度是社会中存在的两套不同的价值体系,前者的影响更加深远。技术发展推动制度变迁, 但其中的关键应该是形成一种把技术发展看作经济发展核心的新的思维方式。[9](P22) 2.3.3 新制度经济学派的非正式制度理论
该学派的研究主要是基于经济人、有限理性、不完全信息和机会主义等假设,并以利润最大化、主观效用和博弈论等为理论基础。 该学派的非正式制度变迁理论主要是辅助正式制度变迁理论, 在资本主义制度框架下构建一个立足经验史实的理论体系,把技术、市场规模、人口和产品等外生变量看作诱因,认为制度变迁是个体追求功利的结果,以此来解释经济绩效。科斯奠定了新制度经济学的基础, 但诺斯对非正式制度的研究最多, 他的研究主要是基于生产力→技术→分工→经济活动方式→交易(费用)→产权(制度)结构(生产关系)的思路。
非正式制度 (或称非正式约束) 的概念由诺斯在1981 年首次提出,指人们在长期交往过程中无意识形成的行为规则,包含风俗习惯、意识形态、道德观念等。
他认为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以及实施机制共同构成制度,非正式制度是制度产生和变迁的关键,人们的行为主要受非正式制度制约, 非正式制度要和正式制度相容,才能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非正式制度变迁的主体是追求财富或效用最大化的个体, 变迁的根本动力在于个人基于成本收益分析所追求的利益最大化。 正式制度可以直接移植或快速变迁, 而非正式制度由于具有长期性、渐进性、遗传性等特征,很难直接移植,其变迁一般是渐进式的,需要较长时间。因为作为过去和未来的连接,非正式制度变迁具有路径依赖的特征。诺斯认为,非正式制度是路径依赖的主要来源。非正式制度本身以及在其影响下与现有制度依存的既得利益集团总是努力去维持现状, 这是路径依赖的两个主要原因。 诺斯和凡勃伦都认为有些非正式制度可以像遗产一样被继承或发展,这也可以从另外一个侧面解释非正式制度较难形成, 但是一旦形成便较难变迁的原因。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诺斯非正式制度理论的特色之一在于以经验学习、信念、偏好等非正式制度为桥梁,探讨了认知科学和经济学之间的关系,力图分析人在面对不确定时进行选择并经常相信自己的行为的原因。[10][11][12][13]
2.3.4 比较制度分析学派的非正式制度理论
由于新古典分析框架的限制, 诺斯意识到非正式制度的演进性质是制度变迁渐进性的主要原因, 但是无法进一步深入研究。格雷夫引入博弈论思想,采用历史比较制度分析的方法论,对诺斯的研究进行了拓展,探讨了文化传统、路径依赖和制度绩效的交互关系,深入论证了非正式制度与制度变迁的关系。 他指出文化传统、 家族关系等非正式制度在社会发展演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14]
基于博弈论视角, 青木昌彦模糊了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区分界限,侧重从非正式制度角度认为"制度是关于博弈如何进行的共有信念的一个自我维系系统。"他把制度阐释为参与人自发实施的在策略互动中选择的内生变量,认为参与人集体修正自身的信念,他们的决策反过来也会反作用于制度。他还从理论、实证及政策等层面,阐述了文化、信仰等非正式制度与法律等正式制度之间的关系, 论证了制度在个人选择与经济运行中的作用。[15][16]
3 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非正式制度理论的比较及启示
两大理论体系不是对立的, 也有一些相同或相似之处。 比如说,二者都立足于现实,发现了非正式制度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研究目标都是为了找到更有效率的制度。 当然,二者之间也有不少差异,下面将选取几个方面进行比较分析。
3.1 比较
3.1.1 方法论的比较
马克思在剖析资本主义制度的前提下, 采用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指导下的历史-逻辑-实证的动态经济分析方法,主要是定性分析,认为非正式制度的产生与变迁及其经济功能的发挥, 是一个动态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交互发生作用的过程,其中发挥核心作用的是技术进步,其理论体系具有相当的逻辑和深度。 西方经济学是在假定现行资本主义制度合理的前提下,采用边际替代方法指导的假设-演绎-实证的静态分析方法,主要是定量分析,对某些表象的、阻碍经济运行的非正式制度进行修正,在资本主义制度的框架下预先假设若干既定条件, 通过逻辑演绎,不断修正得出的结论,以使其符合现实情况。 这种分析方法难以从根本上揭示非正式制度变迁及其经济功能发挥的动态、辩证关系,使其理论体系具有根本性的不足。
3.1.2 非正式制度的本质和起源
马克思和西方经济学都是以人为出发点, 基于经济利益对非正式制度问题展开研究, 但二者存在本质的区别。马克思把人看作社会关系的总和,强调对个人物质利益的科学规定与现实分析, 认为个人利益的实现并非个人理性选择的结果, 而是受其所处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制约。因此,马克思认为非正式制度起源于人类的生产实践活动, 其本质是适应一定生产力层次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层面的范畴。 西方经济学脱离社会现实,把人界定为抽象的、单个的经济人,仅仅偏重个人对利益最大化的成本收益分析及积极追求, 认为个人利益的实现是历史演化或个人理性选择的结果。因此,西方经济学认为非正式制度起源于人类的理性选择或历史的演化, 其本质是追求自由和个人主义的规则或契约等。[17]
3.1.3 非正式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
基于劳动价值论, 马克思认为只有劳动才创造价值,价值和剩余权均应归属于劳动者拥有;基于边际效用价值论,西方经济学认为资本、劳动力、土地和企业家等要素共同创造和分享价值, 剩余权应归要素所有者或管理者拥有。 两个理论体系反映了不同阶级的利益诉求和差别。 马克思认为生产力的发展是非正式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 并把人的全面发展看作非正式制度变迁的终极目标, 以此得出社会发展变迁的规律和走向。西方经济学把效率和交易费用作为核心概念,认为非正式制度变迁是个体追求效用最大化的结果,显得比较肤浅。
3.2 启示
3.2.1 注重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的相容
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密不可分,互相补充。非正式制度先于正式制度产生,是正式制度的基础,但它一般不能替代正式制度。 正式制度是非正式制度存在发展的重要保障, 影响和制约着非正式制度的变迁路径和方向。 经过变迁,有些非正式制度会转化为"诱致性变迁型"的正式制度,有些非正式制度会消失或继续演化。除了"诱致性变迁型"的正式制度,还有一类是人们有意识地直接设计的"强制性变迁型"的正式制度。 非正式制度和正式制度相互制约, 共同作用于社会中的个体行为和经济发展。 当二者相容时,会约束、激励个体行为从而节约交易成本, 将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否则,将发挥消极作用,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在现实中,正式制度变革一般通过行政或法律等手段较快地强制实现,而非正式制度变革很难同步进行。当旧的非正式制度与新的正式制度并存时可能较难融合甚至互斥,有时候旧的非正式制度甚至会扭曲或抵消新的正式制度带来的收益。所以,政策制定者和决策者应注重非正式制度和正式制度之间的关联性, 在强制性的正式制度变革前构建缓冲机制, 尽力避免二者不相容时带来的消极影响。
3.2.2 积极推动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非正式制度的变迁
现实中,人并不总是单单追求利益,还追求在集体或国家中的认同与归属。在其中,非正式制度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有些非正式制度可以直接对经济发展起作用,但是更多时候它是通过人在对经济发展起作用。
由于无形性、不确定性等特征,非正式制度很难直接移植,其变迁一般是非强制性的渐进式演变,需要一定的时间过程。非正式制度与经济发展并非总是同步的,有时候会滞后或者超前于经济的发展。 基于人的作用及非正式制度变迁的时滞和渐进式特点,一般来说,政府应该积极主动的进行引导,通过立法、教育和增加投资等途径,促使一定的制度环境和经济秩序的形成,提高社会成员的综合素质,推动非正式制度变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要求,提高经济绩效。 反过来,生产力的发展也会进一步推动非正式制度的变迁。[18]
3.2.3 客观评价非正式制度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非正式制度广泛存在, 对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都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它是影响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 而且,其经济功能的发挥一般要与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 并与已有的正式制度相容。因包含宗教、习俗、习惯等多个组成部分,它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 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不是恒定的而是动态变化的,而且所起的作用也不总是积极的。如中国拥有丰富的非正式制度资源,历来重视伦理道德、习俗、信任等非正式制度,强调并引导个人对集体和国家利益的服从。直至今天,中国特色的非正式制度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凝聚力量、激励个体等积极作用。但是由于资源的稀缺性和资源占有权力的差异等原因,政治或企业中的"裙带"关系、不当的农村宗亲观念对经济发展起着一定的消极作用。 客观评价非正式制度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有利于挖掘非正式制度的内涵、潜力,注意引导并发挥其积极作用,避免或减少其消极作用。[19]
3.2.4 借鉴两大理论体系的科学之处,创新发展马克思经济学的非正式制度理论
由于理论基础、方法论等差异,马克思比西方经济学的非正式制度理论更具科学性和系统性。 但是两大理论体系各有千秋。以非正式制度变迁理论为例,马克思侧重宏观动态层面,忽视了微观静态层面,导致其分析框架的现实操作性受到质疑。 诺思的研究主要涉及短期经济规律, 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弥补马克思理论的不足。科学地评判、合理地借鉴西方经济学的非正式制度理论, 有助于创新发展马克思经济学的非正式制度理论。
4 结语
我们应基于现实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已有的正式制度, 以马克思经济学的非正式制度理论来指导我国依法治国等相关实践活动。 经过 30 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深入,目前国家也强调科学、和谐、可持续等发展观,经济发展是根本和基础,但是应注重经济社会环境等协调可持续发展。集中国家资源,推动意识形态、信任、伦理道德等非正式制度的变迁与创新, 构建完备有效的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相容的制度体系和惩罚机制,节约交易成本,应该成为其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参考文献: [1]余金富。构建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的科学范式[J].经济纵横,2008,(9):26-27.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 19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15,257. [3]余金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的主要区别与科学综合[J].经济纵横,2008,(9):3-8. [4]王文贵。非正式制度与经济发展[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7-10. [5]〔德〕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M].上海:三联书店,1996. [6]〔美〕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上册[M].朱志泰译。上海:商务印书馆,1964.279-280. [7]〔美〕凡勃伦。有闲阶级论[M].上海:商务印书馆,1964. [8]〔美〕康芒斯。制度经济学:上册[M].上海:商务印书馆,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