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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道德态度的实证方法

来源:杂志发表网时间:2015-12-20 所属栏目:伦理学

  

  科学与道德的关系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科学可能引起新的道德问题,科学也可能在某种程度上促进道德研究的发展。社会的道德主体对道德事件的认知、情感与行为倾向都体现着其具体的道德态度,而如何提高我们研究道德态度的科学性与准确性,让道德研究不再是一门纯经验性、纯理论性的学科,或 许 可 以 从 科 学 的 实 证 研 究 方 法 中 找 到答案。

  一、科学与道德态度的相关性

  关于科学与道德研究的关系是非常复杂的,各个学者对其的主张可谓形形色色,莫衷一是。拉契科夫曾总结过科学与道德的关系无非就是以下几种,相分离说、相对立说、道德为主说、科学为主说、两者平等说。“某些哲学家和社会学家把科学和道德说成是彼此之间毫无共同之处的、独立存在的意识范畴;而另一些人却认为,客观的科学知识和道德的评价不可能并存,甚至是敌对的;第三种人说,道德意识胜过科学而占第一位;第四种人恰好相反,认为科学较之道德占领先地位;还有第五种人,他们反对所有其他人的看法,认为真正的道德和真正的科学是相同的;如此等等。”

  主张科学与伦理无关的学者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分析,其一、科学与伦理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领域完全不同;其二、科学与伦理学的研究方法不同。实证主义哲学家维特根斯坦、艾耶尔、卡尔纳普是坚持科学与道德无关的,他们认为科学是研究事实的,而道德是研究价值观的,这两者分属两个完全不同的领域,道德领域无法推断出真理或是谬误。科学关注与研究的是自然界或是人的自然属性,而道德研究的是作为社会存在物的人或是人的社会属性。科学并不能为我们推论出道德原则,也不能直接通过仪器测量来评判哪个是善的道德价值,哪个是恶的道德价值。也就是说从科学理论知识并不能推导出具体的伦理规范。按彭加勒的说法是:“伦理学和科学各有它们自己的领域,其领域相接而不相犯。伦理学向我们表明我们应该追求的目标,在指出目标之后,科学教导我们如何达到它。由于它们从来也不能相遇,因而它们永远不会发生冲突。不可能有不道德的科学,正如不可能有科学的道德一样。”

  比如道德规范,我们可以说一个道德规范是好的(善的),而很难从科学的角度来说某一个道德规范是科学的还是不科学的。伦理道德领域研究人们的价值观、良心问题,而科学则研究的是自然界的联系、事实。除了研究领域不同外,两者的研究方法也看似完全不同,科学研究特别是自然科学的研究用的更多的是量化的、具体的、仪器的方法,而道德的研究却很难依据科学的普遍方法来进行归纳、论证,道德研究更多的依靠的是权威规范、对谁有利及多大程度上有利这些因素。

  科学不能推导出道德规范是否科学,那并不是说科学对道德的研究就一无是处。罗素曾说过:“科学不讲‘价值’,这我承认;但是如果推断说,伦理学所包含的真理是科学无法证实也无法反驳的,那我不同意。”

  现代世界的科学发展给我们展示了许多有效探求世界真理的方法,这些方法应该对于道德的研究有一定的促进作用。马克思甚至在一百多年前就认为科学与哲学是一对可以并且必然结合的学科,他说:“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正像关于人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这将是一门科学。”

  实证主义的代表人物孔德(Auguste Comte)认为:“我们的每一个主要观念,每一种知识都先后有三个不同的理论状态:神学状态或虚构状态、形而上学状态或抽象状态、科学状态或实证状态。”

  人类智慧的发展是从最初的“神学阶段”解释各种现象,到“形而上学阶段”以形而上学的抽象概念来解释现象,到最高级的“实证阶段”以注重经验的科学方法来探求现象的本质。

  实证主义与柏拉图的理性论正好相反,柏拉图不相信感官,认为观念才是真实的。而实证主义则主张以科学方法建立经验性的知识,这一点与贝克莱、休谟和牛顿主张通过直接的观察获取知识是不约而同的。

  历史研究表明道德研究要有更大的进步,在更大的程度上经得起质疑与论证,就应该顺应人类认识水平的发展,避免将伦理学与自然科学、实证科学对立起来,而应该以开放的姿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来研究与解决我们的道德问题。科恩认为科学在伦理学中的作用是复杂的,其中一个作用就是它的工具性。科学方法可以提供伦理思考和道德发现的方法,科学不是目的,而是我们达到研究伦理道德价值这个目的的手段。我们认为作为知识体系的科学或者我们所说的科学知识对伦理道德的影响确实是非常小的,但是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或是追求事实真相的工具来说,科学方法对伦理道德研究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诚然,我们不可能设定一系列的科学程序,利用各种测量仪器来检测与分析我们的道德价值观,如不可能用X射线来检查我们是否有良心,也不能通过演绎或是归纳法来推论我们应该制定怎么的道德规范。但是,科学的定性方法或是定量方法、心理学上的实验与测量等方法却可以为我们分析与研究伦理道德提供良好的,更趋于理性的手段。早在1985年石远在《伦理学不应是一门封闭的科学》,罗国杰在《伦理学》里都对引入科学研究方法到道德研究领域进行了肯定。罗国杰说:“对伦理学的研究来说,心理学的方法、教育学的方法、社会学的方法,其中有许多具体的方法是有借鉴作用的。”

  在这种层面上讲,科学方法 是 研 究 伦 理 的 基 础,是 研 究 道 德 态 度 的手段。实证科学之所以可以作为研究道德态度的手段,与道 德 态 度 的 自 身 特 征 也 有 着 不 可 分 割 的关系。

  (一)道德态度是可以产生外显反应的概念

  道德态度是由一个人的道德认知、道德情感与道德行为倾向共同构成的一种稳定的心理状态,是一种存在于个体内心的无法直接观察与研究的心理活动。但是它却总是通过我们对社会道德事件的道德认知、对道德规范的喜恶意见、道德行为偏好体现出来,这种道德态度所产生的可见反应,让我们有了用实证方法来研究测量道德态度的可能性。道德态度从内心的心理活动到对外界事物的情感反应是一个正相关的关系,也就是说有什么样的道德态度就会对相同的外界事物做出相应的道德情感反应。如我拥有积极向上的道德态度,内心充满了道德仁爱、道德利他等积极的道德态度,那我对道德仁爱、宽容、利他的道德价值标准就更会有喜欢的道德情感。道德态度可以预见或通过道德行为表现出来,如遇到道德事件时,积极的道德态度会促使个体做出善的道德行为,而消极的道德态度则会表现为做出不善(中性或者是恶)的道德行为。所以,我们可以用反推研究法,通过研究个体对道德事件的道德认知、偏好、意见、行为倾向这些可见反应来反向研究与测量个体具体的道德态度。这种测量主要分为对道德态度的方向性测量与强度性测量,如对一种道德价值是肯定或否定、对道德事件的喜欢或排斥程度。

  (二)道德态度所产生的外显反应可以转化为可操作化、可测量化的定义

  道德态度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不管我们用多高级先进的科学技术都不可能去测量抽象的概念。

  但是,我们可以将抽象的概念通过技术转化为可操作化的定义,然后对这个定义进行技术上的观察与测量就是完全可能并且重要的事情。如健康这个概念,可以转化为你每年生病的次数、去医院的次数这些科学可测的概念。我们要知道一个人的基本道德态度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我们可以设定一系列现实的问题来测量他的道德情感反应、道德行为反应,进而探测与剖析他内在的道德态度,如“你认为我们要不要对街上的乞丐进行施舍?”可以设定相应的选择答案“要”、“不要”、“看情况”。这一系列问题如何科学的设定,具体应遵循什么样的规则或有什么样的禁忌则要参考社会学的各种实证调查方法的问题设定规则。

  研究道德态度的科学方法主要是社会学与心理学所共有的调查研究、定量分析、行为观察等实证方法。“通过向被调查者提出一些从目前看是最有意义的典型性的社会伦理问题和道德问题,了解他们的有关态度与看法。通过了解被调查者们对于这些问题的态度与看法,我们能更接近地了解一般人群的有关态度与看法,从而更接近地了解社会的普遍实践态度,再通过对调查材料以及其他可资参考的调查材料与经验观察的分析,达到对转型时期的 社 会 伦 理 与 道 德 的 现 实 的 更 深 一 层 的 理解”。借鉴社会学的调查法与心理学上测量态度的方法,我们将尝试列出测量道德态度的几种实证方法。

  二、测量道德态度的实证方法

  道德态度是由一系列的长期的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行为倾向所共同结合的一个抽象观念,是一系列与社会道德事件密切相关的主体心理反应的提炼。道德态度标识的不是个体的暂时性认知与情感,而是一种固定基质,表明自身对道德事件的一种稳定的内心反应倾向与行为倾向。道德态度是会变化的,但是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的相对稳定性使得对它进行测量有了可行性。道德态度的构成特征决定了个体对道德事件的反应可以分为三类,即认知反应(同意与否)、情感的反应(喜欢与否)、行为倾向反应(支持与否),对道德态度的实证性测量主要是从这三个方面着手,大致可分为量表法、行为观察法、自由反应法。

  (一)量表法

  如果从测量的精确程度与易统计分析的程度来说,社会心理学里的量表法无非是测量道德态度的首选方法。量表的方式有多种,包括瑟斯顿的等距测量法、利克特的累加评定法,格特曼的量表解析法、语义分化法(SD法)等,这些量表有些可对道德态度进行单维度的测量,有些是多维度的测量。

  但他们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在考虑自变量、因变量之后,科学的编排出一系列能反应被试的道德态度的与被测目标态度有关的陈述(题目),然后列出可供选择的答案让被试选择。可供选择的答案可能是方向性的,如喜欢还是不喜欢;也可以是频度上的,如从来不还是总是。这种单刺激模式下,设定的题目具有两种基本的反应格式,二值反应格式和多值反应格式。二值反应格式就是我们所说的答案为喜欢、不喜欢这两个,也就是说积极和消极这个非此即彼的反应。而平常我们对一个事件的看法往往不是简单的喜欢或反对,这中间可能还有很多程度性上的问题,多值反应格式就是从非常喜欢到非常不喜欢有五个不同程度的反应,如从喜欢到不喜欢的程度有非常喜欢、很喜欢、有一点喜欢、不喜欢、非常不喜欢这几个选项。

  瑟斯顿和蔡夫研究出了一个复杂的测试量表,其主要程序是先总结出能涵盖要测量的态度的各方面的意义分明的陈述句;然后将这些陈述句按赞同级或是反对级分组,由判断者将之分类并算出每个陈述句的量表值,由反对到赞同的各组的陈述句按顺序排列划分为相应的量表值;再由被测试者选择他赞同的陈述句,研究者由这些陈述句的量表值计算出中项分数。

  1932年利克特对瑟斯顿量表进行了简化,称为相加法。在收集与编写有关要测试的态度对象的陈述并由专家评判后确定合适可行的测试语句后,只采取肯定和否定两种陈述,被试只需要对所列出的陈述选择由赞同到不赞同的五级或七级程度上的回答。最后将被试的选择结果进行赋值并求得总和,得出最终态度。五级量表是从强烈赞同(5)﹑赞同(4)﹑中性(3)﹑不赞同(2)到强烈不赞同(1),七级量表则分为强烈赞同﹑中等赞同﹑轻微赞同﹑中性﹑轻微不赞同﹑中等不赞同﹑强烈不赞同。这种量表测量方式更简洁,它的升级版本是排除中性的选择一项,将五级改为四级、七级改为六级,从而让被试只能做出偏向积极或消极的态度选择。每一级反应都会被标上量表值,“通过计算每位被试所选立场的平均值来确定他的得分。

  事实上,由于每位被试所选陈述的数量是一致的,所以 经 常 计 算 的 是 被 试 的 总 得 分 而 不 是 平 均分”。总分越高,则代表被试的态度是越趋向肯定的一方。

  我们的态度构成是多结构的,这也造就了我们对事物的道德态度反应是多维度的。上面这两个都是从单一的维度来测量态度,为了更精确地测量出态度,1957年C.E.奥斯古德等人提出了一种从多维度来测量态度的方法,即语义差别法或称多维度量表法。他们的反应量表是由一条长的水平线与六条将这水平线分割的垂直线组成,水平线的两端是 代 表 被 测 目 标 的 两 种 极 端 词 语,如 好 和坏。在从好到坏的七个点依次分布为非常好、很好、有点好、不好不坏、有点坏、很坏、非常坏,依次计为从1到7的分值。实验者会从评价、强度、活动三个维度对复杂的态度进行测量并制定问卷的量表,如评价方面设定好-坏,强度方面设定强-弱、活动方面设定主动-被动的一系列形容词选择项,被试在各个维度的问题分值总和就代表他的总态度。

  结合各种量表方法,对道德态度的测量宜采用利克特的量表法,从多维度的角度来对个体的道德态度进行测量。瑟斯顿就在他的文章里说过,因为态度是复杂的,它不能完全被任何单独的数值指数来描述。

  (二)观察法

  “我们是怎么认为的(道德态度)”和“我们是怎么做的(道德行为)”这两者之间到底有没有关系,是存在着怎么样的关系,一直是心理学家、社会学家、教育家和哲学家们研究的课题。

  20世纪30年代之前,心理学界大多数的研究支持态度和行为之间具有肯定的关系,甚至有的社会心理学家认为研究人们的态度就是为了预测他们的行为。虽然有时候道德态度并不能准确的预测道德行为,但是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其两者之间的一致性还是比较高的。最能预测行为的态度往往是稳定的、重要的、易于提取的、由直接经验而形成的、人们很确定的、在认知与情感上有很高一致性的态度。如迈尔斯认为当将影响态度和行为的其他因素最小化、态度与观察的行为存在具体相关性、态度是非常强有力时,我们的态度是可以很好的预测行为的。心理学研究表明我们的很多态度在态度对象出现时就会自动被激活,虽然这些激活常常是无意识的或无意的,但这却证明了我们的态度是可以预测行为的。

  行为观察法能测量道德态度的一个主要前提条件就是个体的道德态度能预测其道德行为,个体的道德行为反应其基本的道德态度。境遇伦理学认为我们每个境遇的不同会造成人们不同的选择,不同的道德标准,在道德界没有普遍的道德律法,而只有“相对的原则”。所以说,人们对不同的外界情境会有不同的反应,这会透露出人们不同的道德态度。行为观察法就是通过观察被测试对象在不同的特定情境下的行为举止反应作为态度的客观指标,如通过观察他在各种情境下帮不帮助弱者来测量他有没有道德仁爱的态度或者其强烈程度。这种测量是将被测量对象安排进一个特定的情境,研究人员并不与被测量对象直接接触,如在房间外面或是化妆成参与实验的其他被试者。因为不直接接触,被测量者往往不知道自己已经进入测试环境,通过行为观察法得到的测量结果会比较可靠且真实。

  (三)自由反应法

  量表法可以节省被试者的时间,让被试者的选择显得更容易,也能很精确地统计最后的量表值。

  但是有时被试会对自己的道德态度进行隐藏,或是做出不负责的选择,这时就需要其他的方法来做补充。自由反应法测量是不向被试提供选择,而是向被试提出开放式的问题或刺激,让被试自己完成答案。

  比较常见的就是访谈法,访谈法采取针对某一要研究目的准备一系列开放式问题,让被访谈的对象可以充分陈述自己的观点。研究人员可以从谈话中了解到语言的与非语言的信息,从而可以推断出访谈对象对某一特定道德问题的态度。与之相似的测量方式有问卷调查法,也是针对要测量的道德态度问题设置一系列的问题,被试者可以自由地表明自己的主张、看法、观点,研究人员再从中推论出其态度。实际上过去的研究表明这种开放性的问题比量表法所采用的封闭问题有更高的信度和效度,只不过这种方法对研究人员的专业访谈与结果评定水平有非常高的要求。例如,当要调查当代青年的道德态度时,可由专业的研究人员针对性的对被访谈对象提出与道德相关的任何问题,让被访谈者畅所欲言,研究人员再从这些回答中分析出其具体的道德态度。

  当然,上述的这些方法并不能保证独立使用就能精准地测量出个体的道德态度,还需要采取一些方法来避免或减少测量偏差。

  三、减少测量偏差的方法

  人是复杂的,对道德态度的测量研究也注定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测量时因为各种原因出现偏差也是很正常的现象。有客观方面的,如量表设计不合理、问题设计不合理、陈述表达不清晰,主观方面的,如心理学上常见的霍桑效应、观察者效应、社会赞许性、默许反应都会造成测量偏差,我们要做的就是尽可能将偏差降到最低。

  第一个有效的方法就是科学设计量表与问卷。

  心理学家研究发现一些人有默认倾向,即对被问及的问题总是持固定的反应模式,如有赞同反应倾向的人会总是对问卷问题做出肯定的回答,有反对反应倾向的人会总是做出否定的回答,而不管问题是肯定式的还是否定式的。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我们在设计问卷量表问题或是问卷问题时要采取从不同的表述方式来提问的方法,对同一个目标问题一半的表述为积极内容,赞同这些项目就是持肯定态度;另一半则设计为消极内容,赞同这些项目就是持代表否定态度。同时计分也要发生相应的改变,如在一半的积极项目中肯定的为1分,否定的为5分;另一半的消极项目则要反向计分,如计1分的变为5分,计5分的则变为1分。如果一个人有赞同倾向,对所有问题回答项都选择赞同,也就是一半消极内容代表反对态度问题他也会选择赞同,这样会使得计分数值是中间值,因为反向计分将他的分值相互抵消了。这样会隐藏被测试对象的真实道德态度,在实际中这种明显的默认倾向并不是很常见。一般来说,一个人对某事物只要有一个态度,对与自己所持态度相反的回答总是很难认同,也就是说不容易做出默认倾向性的“一致赞同”或“一致否定”,这种问题设计可以有效地避免默认倾向。

  问题表述的选择要具体,或是选择较少程度引起社会赞许回应的问题。因为从心理学上来说,个体都会有想获得社会承认或表扬的特质,选择社会赞同度高的价值标准就是一种表现。所以要避免在问题中出现高社会认同的道德价值用词,如“你认为你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可以换成“你认为你的生活会越来越好吗?”。如克林就提出,我们要测量一个人是不是吝啬时,不应直接问“你觉得你吝啬吗?”这样的话有可能激发被试的社会赞同反应,而隐藏自己真实的态度,我们应该用“不浪费,不受穷,孩提时代就印在脑海中”这种谚语。

  当要测量一个人对利他行为的态度时,不宜直接问“你觉得你赞同利他行为吗?”而应换成“你有没有参加过义工的活动?”第二个方法就是利用“假通道技术”。许多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的研究表明我们会有社会期望反应,就是我们会为了趋利避害,树立受欢迎的自我形象,而选择符合社会要求、被赞许的回答。就算采用匿名问卷法和减少被测试者与实验者的接触,人们还是会被自己都意识不到的自欺来完成自我的期望,来确认自己是受尊敬的、善良的。

  利用假通道技术可以有效的减少被测量对象社会期望反应的影响,可有效减少被试隐藏自己的真实道德态度。在“假通道技术”里,研究人员告诉被试,他们可以通过仪器准确地知道被试的回答是不是真实的,而实际上并没有这种仪器。西戈尔(Si-gall)等人通过研究证明,在采用假通道技术与传统的量表法相结合比只用传统量表法测量时得到的被试态度更真实。如白人被试在假通道技术测量里更 容 易 认 为 非 裔 美 国 人 具 有 不 良 的 性 格特征。

  实际研究中我们宜采用多种测量方法,从不同的角度测量道德态度,最后寻找这些测量结果中的基本相同点,从而提高测量道德态度的准确性。如用量表法避免观察者效应,用行为观察法避免社会赞同心理,用自由反应法避免问题、量表值设置的不合理,用假通道技术提高被试回答的真实度。以上这些方法为我们用实证方法研究道德态度提供了技术可能,但我们很遗憾地表示,并不能简单地说通过这几个方法我们就能精确无比地测量我们的道德态度,这只是我们通往用实证方法进行道德态度研究的一个尝试,其中还有许多的不足需要大家进行探索研究。

  参考文献:

  [1][苏]拉 契科 夫.科学 学———问题 · 结构 · 基本原理[M].韩秉成,陈益升,倪星源,等,译.北京:科学出版社,1984.  [2][法]昂利·彭加勒.科学的价值[M].李醒民,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  [3][英]罗素.宗教与科学[M].徐奕春,林国夫,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4][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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