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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伦理的角度分析国际货币体系的内在缺陷

来源:杂志发表网时间:2015-12-20 所属栏目:伦理学

  

  从经济学理论上讲,一个具备了国际储备货币、国际收支平衡、国际资本流动和管理三方面职能的国际货币体系,才称得上完备和稳定.然而以此来看,当前的国际货币体系却存在着重大的缺陷,即:国际储备资产中美元占据绝对支配地位,国际收支长期不平衡,以及国际资本流动极度不对称[1].这或许是近 30 年来国际金融危机频生的最主要原因之一.

  基于伦理的视角,国际货币体系的动荡是各国(各地区)在国际货币往来活动中利益冲突的结果,其根源在于"货币"本身.国际货币体系以"货币"为核心,是国际间货币支付及其引起的经济活动与制度安排的总称.但"货币不是东西,而是一种社会关系"[2],体现着通过商品交换实现的劳动主体间的相互关系,尤其是一种利益关系.国际货币体系中的货币,具有国家权力和利益代表的特征,国际间的货币往来,体现着国家与国家、地区与地区间的利益关系,其架构、组织与运行,始终处于不断的利益冲突和博弈中.因此,才会有现实中各国货币政策合作与竞争、共赢与对立的交替出现,以及国际货币体系的不断变迁.

  在此视角下,国际货币体系的内在缺陷表现在国际间资本扩张的无序性、国际货币体系作为全球公共产品集体行动的伦理困境、国际储备发行国的道德风险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职能异化等方面.

  一、资本扩张的无序性

  马克思认为:"商品就其本身来说是超越一切宗教、政治、民族和语言的限制的.它们的共同语言是价格,它们的共性是货币."[1]借助货币的力量,商品体现了一种"世界性"的本质特征,使之能够突破地域、制度、甚至习惯的限制,延伸至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从而完成吉登斯意义上的"脱域(disembed-ing)".即从原有彼此互动的地域性关联中,脱离时空以及内在规定性,向外部空间延伸和突破[2].

  商品的"脱域",实质是货币与资本的"脱域".货币的脱域,在于它是"时---空延伸的工具,它使在时间和空间中分离开来的商人之间的交易成为现实"[3].在现代社会,最具特色的脱域形式之一就是"资本主义市场(包括货币市场)的扩张,从其早期形式向现代国际性规模的发展.'货币'是这些脱域形式卷入空间伸延的整体部分所不可或缺的"[4].而货币以资本面目出现后的资本"脱域",在于其本性总是"力求超越一切空间的限制"[5],将脱离并摧毁地域限制的力量发挥到极致,并力求触及、控制国际市场的每一个领域.一方面竭尽全力"摧毁交往即交换的一切地方限制,夺得整个地球作为它的市场,另一方面,它又力求用时间去消灭空间"[6].如果说货币的脱域还带有理性的色彩,那么资本的脱域,则表现出扩张的极度无序和无约束性,并因此导致了国际资本市场以及国际货币体系的动荡不安.在伦理的视阈下,国际货币体系是一国货币与他国货币、与全球整体货币资源之间关系的制度体现.不同的主权货币在国际经济领域中必然存在着竞争,在国际商品交换的过程中,都力图成为具有比较优势的一方.在相互竞争主导者地位的博弈过程中,货币及资本获取了巨大的利益投机空间.在原初逐利性的助推下,资本投机的力量呈现出非理性的扩张态势,国际货币市场也随之陷入无序状态,成为引发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因素.

  首先,资本逐利的天性以及扩张的无序性,使得国际资本市场必然充斥着各类矛盾冲突与利益纠葛.由于"金融虚拟性与全球化使货币在全球内快速转移变得容易,能在瞬间于全球范围内寻求'最高的和最好的'回报,货币因此而成为一种自我推动的力量,它的流动受控于某些机构或受托人编定的计算程序,这种程序不断作出新的评估,寻找回报最大的方式,这已经建立了一个测量所有经济活动的'新标准',这个'新标准'是只以货币及其收益为度量的体系,这个体系对于寻找将支撑人类文明的可持续的未来几乎或实际上是无关的"[7].对于资本而言,这种以收益为度量标准的特征表现更为明显,亦如当今的国际经济领域中,发达国家总是借助国际资本的流动,以国际货币制度为载体,在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往来中获取巨大收益.

  其二,作为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必然要求,金融自由化使得资本的大规模跨国流动成为普遍现象.

  一方面,由于资本的独立运行与实物经济的日益脱离,资本流动的全球化必然导致国际金融市场的不稳定,例如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无效率现象.另一方面,各国货币当局在管理和控制货币能力上的明显弱化,也增加了这种不稳定性.其结果是资本的大规模流动,工业国汇率的频繁波动,发展中国家经济的持续失衡,以及宏观货币管理政策的失灵[8].此外,权威性的国际金融监管机构,对国际资本的有序流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它们在规范资本运行的方式、遏制其投机性和破坏性方面,应当起到积极的作用.而现有的管理机构和制度,在这方面似乎力度匮乏,不仅未对国际游资实施有效监督,而且鼓励金融自由化,更加剧了国际资本的短期跨国流动和金融危机的爆发.

  二、全球公共产品集体行动的伦理困境

  萨缪尔森认为,公共产品是指将效用扩展于他人的成本为零,且无法排除他人共享的产品,其基本特征是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1].它们显然具有物质的成分.但"一国的自然资源、基本的安全、有效运作的法治、相对没有腐败的商业环境、有益于商业的文化、公民的体面教育和卫生保健等"[2]这样一些具有非物质成分的内容,也属于公共产品.故而,斯蒂格利茨将公共产品的范围拓展为地方性公共物品、国家性公共物品和全球性公共物品,并认为国际金融稳定、全球多边自由贸易、国际安全、国际环境、国际人道主义援助等,都应属于全球公共产品[3].金德尔伯格也指出,公共产品存在于国际领域,它包括开放自由的国际贸易制度、稳定的国际货币以及国际安全.

  全球公共产品(Global Public Goods),是公共产品在全球范围内的概念延伸.世界银行将其界定为:"具有很强跨国界外部性的商品、资源、服务以及规章和政策体制,它们对发展和消除贫困非常重要,但也只有通过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合作和集体行动才能够供应此类产品."[5]

  作为联合国的公共产品问题专家,英奇·考尔也给出了一个相对权威的定义,即:所有国家、人民和世代都可享有其收益的产品[6],并据此阐释了全球公共产品的三重内涵:在受益空间上,突破了国家、地区和集团的局限,将所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包含在内;在受益时间上:必须考虑到当代人和未来各代人的利益;在受益对象上,顾及任何国家或地区的所有公民.

  那么,国际货币体系何以能成为全球公共产品?基于前文对全球公共产品概念的权威界定,国际货币体系属于其范畴.萨缪尔森所给出的"公共产品"定义,明晰了一般属性,即: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国际货币体系恰好具备了这两种属性.前者表现在,当国际货币体系被特定的国家或地区使用或消费时,其他国或地区也在同时使用或消费.而后者则是指这一使用或消费行为的对象,不能被其他私人物品所替代.值得关注的是,国际货币体系作为公共产品,在资源的独一性上显示非竞争性,并非意指在使用国际货币体系的过程中没有竞争.恰恰相反,国际间理性有序、以多赢为目标的"合作性竞争",正是国际货币体系合理存在的道德基础.此外,国际货币体系在受益空间、受益时间以及受益对象三个方面,也符合考尔定义下全球公共产品的特质.

  然而公共产品的供给,总是存在着一定的困境.这种困境很早就被亚里士多德所洞悉,他认为,由于人们总是关注自己拥有产权的东西,因而属于多数人的公共事务,往往受到最少的照顾,即使人们对其有所关注,也仅限于与己相关的部分[7].这一观点之后被理论化,形成了哈丁的"公共地悲剧(Tragedy of the Commons)"和奥尔森的"集体行动逻辑(The Logic of Collective Action)".

  1968 年,哈丁以生物学教授的身份,在《科学》杂志发表了一篇颇具人文色彩的文章---《公共地悲剧》,阐释了个体理性期望并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如何导致了公共利益受损:假定有一片对所有牧民开放的公共草地,作为理性的经济主体,每一个牧民都会尽可能多的放养牲畜,因为变卖额外增加的牲畜便可获得额外收益,而过度放牧所导致的草地退化成本则由所有人共同承担.于是共用草地的理性个体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增加放牧的数量,以此扩大自己的收益.悲剧却因此发生:公共地被过度使用,草地不断退化,最终导致所有的牲畜无草可食,所有牧民的利益受损.

  在国际货币金融领域,也时常上演着个体利益侵蚀公共利益的悲剧.对于各个国家(地区)而言,整个国际货币体系就如同一块"公地",可以非排他地自由使用,也不会被私人物品替代,但在使用的过程中却存在一定的竞争性.尤其是出现"对抗性竞争"时,就意味着对"公地"的过度使用,从而形成国际货币体系的"公共地"悲剧.此时各国行为的价值导向,甚至异化为谁能掌控国际货币体系的架构与运行,谁就可以从中获取巨大的收益,至于体系动荡抑或崩溃的成本,自然由全体使用者承担.在这种理念的推动下,国际货币体系中必然存在着激烈的利益冲突与货币霸权主义.

  奥尔森所提出的"集体行动逻辑"理论,则是从公共选择的角度,为我们解析国际货币体系的伦理缺陷提供了依据.社会科学家往往认为,一个具有共同利益的群体,其成员一定会因利益的一致性而采取统一的集体行动.譬如同一个社区的居民,会爱护该社区的公共环境;同一个国家的公民,必定支持本国货币的坚挺等等,都缘于他们之间具有共同的利益诉求.奥尔森却指出,利用这个假设,并不能很好地阐释和预测集体行动的结果,除非该集体只有极少数成员,或者存在强制性手段以及其它特殊手段,使得个体行动的结果对集体有益.否则在大部分情况下,许多合乎集体利益的集体行动并不必然发生.与之相反,个体出于自利考量的行为却时常出现,引发对集体不利的后果[1].

  究其原因,又在于集体行动中"搭便车"现象的普遍存在.集体行动的结果具有公共属性,不论是参与且承担行动成本的那些成员,还是未参与者都可从中受益.例如罢工的结果是所有工人均得益,但为之付出成本、承担风险的,仅仅是参与者而已.没有参与罢工的人,却因为搭上罢工者的"便车",不付成本也坐享了他人之利.由于"搭便车"行为的存在,降低了集体行动参与者提供公共产品的意愿,进而导致了公共产品供给的不足.同理,在国际货币体系这一全球公共产品的供给上,每个国家都乐于搭乘他国的"便车",而不愿意自己被"搭便车",都希冀能从他国的努力中获得收益,而不愿为其有序稳定的发展承担成本、分担风险,从而导致了全球性的集体行动陷入困境.

  这种困境的出现,不仅意味着以共同利益为诉求的集体行动难以采取,而且更为突出地表现在各国间频繁的利益冲突中.首先,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发达国家热衷于争夺国际货币体系和国际金融的主控权.例如美国坚守着当前国际货币体系的格局,欧盟却试图用欧元挑战美元的主导地位,日本则积极主张建立以日元为核心的亚洲货币体系.其次,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明显.

  发达国家长久以来对国际货币体系的控制,以及发展中国家地位的不平等,是国际货币秩序紊乱的根源之一.尽管发展中国家对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呼声日渐高涨,但为政治经济实力所限,很难在短期内取得突破性进展.随着世界经济政治格局日趋复杂,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矛盾日益激烈.第三,发展中国家自身在使用国际货币体系这一公共产品时,也存在着明显的"搭便车"行为.理论上由于经济结构和利益诉求相似,在国际货币体系中又多同处弱势,发展中国家间更易于结成联盟,共同努力构建国际货币新秩序.而在实践中,恰恰因为这种相似性的存在,一些经济政治势力相对弱小的发展中国家,更倾向于选择"搭便车",将革新国际货币体系的重任交由他国去做,认为即便不参与其中,也可享有成果[2].

  三、国际储备货币发行国的道德风险

  国际货币体系的有序与稳定,内含着各国间相互依赖与合作的伦理诉求.而合作的实现有赖于集体的努力,因此国际货币制度便具有这样一种内在规定性,即对国际货币契约(一个各国对货币币值稳定和发行规范所作出的承诺)的遵循.国家多样性与利益自为性的存在,必然导致在履行"契约"的过程中产生协商成本.除非达成妥协与退让,否则绝大多数国家,尤其是那些在国际货币制度中拥有主导权的国家,都存在道德风险,致使其"违背'国际货币契约',采取'以邻为壑'的货币贬值等做法,只考虑本国经济而不顾及对世界其他国家经济的影响"[1].那些力图改革的国家,必须凭借足够的政治和经济实力才能打破这种局面.然而,实力与地位的悬殊,决定了国际货币体系中包容、合作、共生与多赢理念的稀缺.

  现行国际货币制度下的格局,仍是"美元本位",呈现出以美元为主导的"中心-外围"结构.在这样一种非中性的制度结构下,各国货币地位必然不平等[2].美国藉此获得了巨额的铸币税,并随时可将通货膨胀与经济危机的成本转嫁给外围国家.虽然金德尔伯格曾经说过:国际货币体系中出现一个霸权中心,实际上要比众多主权货币间的无序竞争更有利[3].此论在某种意义上不无道理,因为完全竞争条件下,各国货币当局间的货币政策极易发生摩擦与冲突,一个趋于主导的货币力量的存在,可以带来某些纪律约束和利益制衡.但在经济实践中,作为全球的货币权力中心,是否总会追求一个有益于全球福祉的货币政策?抑或是,在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价值取向的前提下,是否总会考虑他国及全球整体利益?

  很显然,美国作为主要的国际储备货币发行国,尽管从这一体系中享受到了额外的经济收益,却出于本国利益至上的考虑,常常拒绝履行维持国际货币体系稳定与公平的伦理责任和道德义务,甚至借助向其他国家输出货币的特权转嫁金融风险.这种收益与成本严重不对等的状况,必然造成国际货币体系本身的不稳定,并使得发展中国家在金融危机中成为主要的受害者.事实表明,当美国的自身利益与他国或者整个国际货币体系的利益产生冲突时,它更偏向本国利益而放弃整体利益,其结果往往是全球性的灾难[4]:20 世纪 30 年代,美联储国际责任的缺失引发了全球范围内的通货紧缩;70 年代,美国政府为越南战争融资所引发的通胀直接导致了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解体;进入新世纪以来,美联储基于国内利益考量而一直实行宽松货币政策,又加剧了全球经济的不平衡,并以 2007 年次贷危机为导火索,引发了全球金融危机.而对于美国而言,这种道德风险形成的机制来自于其他国家对美元的需求的无弹性特征.这就在某种程度上更赋予了美国一种优先权,使之不仅作为储备货币的发行国获得额外收益,甚至充当了经济规则的制定者,为道德风险的产生创造了条件.

  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职能异化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IMF),是国际货币体系中最大的国际金融机构,其成立的初衷是为了促进国际间的货币合作、协调国际间的货币政策、确保国际货币体系的有序运行.但在发展的过程中,却呈现出较为明显的立场单一性:发达国家凭借自己的经济实力占据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话语权,控制和支配着国际货币经济活动,而发展中国家在组织中的地位一直未得有效提高,利益也未受重视.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建于上世纪 50 年代,当时发达国家在国际货币领域占据绝对支配地位,发展中国家的弱势十分明显,其利益也未得到 IMF 的重视.到了 60 年代,随着南北货币金融关系的矛盾加剧,发展中国家逐渐成为发达国家争论与冲突的筹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其态度也因此有所改变.但发展中国家自身经济运行中的一些问题,也在此时日益暴露,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的需求激增.IMF 开始对其提供帮助,但往往附有强制的、或捆绑性的苛刻条件,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仍未受到足够重视.70 年代初,布雷顿森林体系濒临解体,国际货币体系改革被提上议事日程,为发展中国家地位的改善提供了契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其关系亦有所好转.但是基金的性质却未得到实质改变,诸如特别提款权、贷款数量和条件等一些关乎发展中国家切身利益的事宜,始终未得到良好解决.

  国际货币格局在牙买加体系建立后显得更加错综复杂,发展中国家受发达国家影响制约的程度也进一步加深.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职能行使的价值维度,此时却越来越偏离了其创立的初衷,从一个原本应当帮扶成员国共度难关的中介,几近转变成了一个忽略伦理责任的纯粹金融机构.成员国之间的共同利益目标不复存在,而分化为有钱的贷款国和需要援助的借款国,IMF 的地位日渐衰落.

  尽管 2007 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国际社会再次认识到国际基金组织地位的重要性,但其内在的伦理缺陷仍不容忽略,集中表现在这样两个方面:一是 IMF 缺少公正的内部规则.对于重大事项的表决,IMF 采用的是加权制.组织内各成员国的投票权由份额票和基本票共同组成,与份额票比重与日俱增的趋势相比,基础票的投票权却从最初的 11.3 降为仅有的 2.1%.很显然,成员国所持基金的份额,是投票权的决定性因素,基金份额的显着差异导致了成员国投票权的失衡.仅美国一国,就拥有 16.77%的投票权,足以令其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实施一票否决[1],让 IMF 成为其手中的工具.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虽连年增长,但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地位却得不到应有的提高.组织决策中话语权不平等的直接后果,是 IMF 成员国之间磋商地位的不平等,以及磋商结果公平性与效率性的匮乏.二是IMF 缺少独立的主体权利.IMF 是理论上独立的国际金融机构,在监督和调节成员国国际收支状况时,具有自主权.然而实践中这种自主权却往往被消解,例如在帮助成员国解决国际收支失衡问题时,仅能要求逆差国调整经济政策,而无权对顺差国提出类似要求;在化解国际金融和债务危机时,其决策权和执行权常常被少数发达国家所左右[2].总体上讲,IMF 在国际货币事务的处理上陷入一种两难的境地:一方面,设立的宗旨要求它努力构建公平有序的国际货币环境;另一方面,仍然摆脱不了少数发达国家霸权力量的支配,无法独立地进行公正合理的评判和有效的协调化解.

  可见,从伦理的角度看,国际资本的无限扩张带来了各国间利益冲突的频生,并使得国际货币体系的利益妥协与平衡难以形成,而各国间"搭便车"的行为又导致目标一致的集体行动难以采取,加之美国作为国际储备货币发行国责任缺失所引发的道德风险,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职能产生异化,当代国际货币体系的重构与改革可谓步履维艰,需要为之付出艰辛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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