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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对人生与死亡的思考

来源:杂志发表网时间:2015-12-20 所属栏目:伦理学

  近日阅读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所作的《罪与罚》(上海译文出版社,金岳霖译,2006年8月版),因为阅读速度稍快,所以自觉收获甚少,只是有一点一直在脑海中盘旋,挥之不去。那就是在书的64页至67页之间,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因为过度的贫困和痛苦而用斧头杀死放高利贷的老太婆和她妹妹。每每回想起书中的故事情节,书中人物的每一个动作都会清晰的在我脑中闪现。倒不是因为书中杀人的惊险刺激让我难以忘怀,而是当斧头的下落和生命的结束在同一时间进行的时候,生命的火花在瞬间泯灭,我深深的感到生命在瞬间消失的震撼与凄美。随之而来的,便是陷入久久的对于死亡的思考。    关于死亡的思考在我的脑海中已是由来已久的,早在中学时代,我对死亡的思考便开始了初步的萌芽,我记得那是一个初秋的下午,天气已经开始转凉,天与地之间的万事万物开始笼罩上一层淡淡的黄色,一切都在悄无声息的有序的进行着,突然传来噩耗,邻居的两个小孩在马路边玩耍的时候被路过的煤车碾死。那两个小孩我知道,是一对双胞胎,都还在上小学,他们家就住在离我家不远的地方,父母都是庄稼人,都为生计而奔波,比较忙,但是由于住得近的缘故,他们家和我家平时也有一些来往,在我的印象中那两个小孩也来我家玩过几次,十分活泼,十分可爱的两个小孩子,也可以说是两个活生生的生命。我本来以为他们会健康的成长,将来也像他们的父亲那样,可能不止我这么想,大家也都是这么想。可是事情却没有按照我们所想那样发展,两条稚嫩的生命被冷冰冰的车轮结束了,这件事让所有的人都震惊了,当然也包括我。震惊之余,我开始思考人的生死。    当他们出生的时候,我想他们的父母、亲人、邻居,甚至那些不认识的陌生人都是欢欣鼓舞,喜不自胜。都会为他们的诞生而由衷的感到欣喜。我敢打赌他们的这种喜悦完全是发自内心的,这种喜悦的心情和孟子所说的恻隐之心可能是相对的,但是我没有确切的证据,也不知道有没有那一位哲人这样说过,这便是“生”。但是好像没有过多久,他们又匆匆的离开了这个世界,原来欢欣鼓舞的所有人又都陷入整体的悲伤或是震惊,这便是“死”。非常的简单,一个正常人再怎么说都可以活五六十岁,也就是说一个正常人的生与死一般都是在五六十年的时间或是更长的时间段里面来进行,像他们这样只活了不到十岁就离开了这个世界的生命,生与死之间的时间段很短,感觉像是被简化了的生与死。但是太长的时间容易让人麻痹,只有这样的简单的过程,才能让我们有所思考,看出问题的所在。    不到十岁便离开了人世间,这实在是有点短了,至少相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这样的,这样短暂的生命在我的身边划过,我不得不感叹生命的脆弱。从你出生开始,无论什么时间,无论什么地点,死亡无时无刻不笼罩着你,尽管在大部分时候,人是感觉不到死亡的存在的,所以一般人都是很少或者是从来不会关注死亡这个东西,因为在普通人的意识里面,人只要活着就离死亡很远,至少是有几十年的时间,由于时间还很长,所以在他们的脑海里,死亡似乎就不是那么的重要和值得关注,把时间花在思考死亡问题,在他们看来也是十分不值得的,与其把时间花在思考没有任何回报的死亡问题,他们更愿意把时间花在处理一些生活中的一些问题上,至少解决生活中的那些问题,可以给他们带来一些很直接的利益。但是一旦死亡在片刻来临,就以事实证明了死亡的无处不在,生命是如此的脆弱,每当这个时候,人们才真正的意识到死亡的触手可及,然而,此时留下的只是无尽的痛苦与悲伤。    既然生命是如此的脆弱,死亡的来临是如此的不可预测。那么生似乎是没有意义的,我们的活着不是自己的安排,不能被赋予自己的目的和意义,甚至不能知道我们的生命是如何被安排以及安排成什么样子。一切看上去都是那么的没有意义,因为一切都已经被未知的死亡所规定,个人只不过是一颗棋子,无论是做什么事情,看上去都只是徒劳,都没有任何价值。这实在是太悲观了,如果人生的本质真的是这样,那么我们该怎么过?    不知过了多久,由于具体时间不便严明,索性隐去真实的时间,只是说一下其中的故事。我记得那时候已经入冬,天气很冷,除了卷缩在各自的家里,很少有人会出去野外活动。就在这时,传来消息,故乡的一辆面包车由于严重超载在弯曲的山路上行驶而从山腰坠入水库,车上的14人,其中包括2个尚未入学的小孩,仅有2人生还,其中没有小孩,其余则尽皆葬身冰冷刺骨的河水。巧的是,这12个没有被免除厄运的人当中,绝大部分都是以前和我家是一个村子的,有些甚至是我的长辈,看着我从小长大,当然还有一些我来到城市之后出生的我不认识的小孩。当时我离开故乡已经有七八年之久,故乡的人在我心中的印象基本已经模糊,只是还依稀记得一些人的形象,至于那些没有见过面的小孩,我是断然没有任何印象可言的,我只能按照一般小孩子的印象去想象他们。听到这个噩耗之后,我的第一反应是久久的僵住,呼吸都变得慢了,仿佛我也随他们一起落了水,身边的水冷得我肌肉收缩,不能坐任何的活动,甚至心跳也不能,周围充满了死亡的气息,简直达到了让我窒息的地步。死亡又一次活生生刺眼的摆在了我的面前,离得如此的近,我几乎能感觉得到每一个溺水的故乡的人是如何慢慢停止呼吸的。死神又一次的激起了我对它的好奇。    事后我通过家乡的人得知,面包车上的那14个人是一起上城回来的,那两个小孩子都是留守儿童,跟着爷爷奶奶一起去城里玩耍,看看外面的世界,他们那里知道,这次去城里 看看外面的世界,就成了和这个世界的最后一次见面。由于从城里回来的路程很远,并且路况很差,其中有很多的急弯和陡坡,其间还会经过一个水库,就在一个陡坡的下面,加之一般上城都会玩到下午,所以步行回家基本是不可能的,鉴于此,他们14个人就坐上了同一辆面包车返回家里。为什么恰好是他们14个人坐上了这辆车,而不是其他别的什么人,这个我就不得而知了。回家的那条路很长,面包车不知跑了多久,天空慢慢的下起了小雨,路面开始变得湿滑,但是所有的人都没有去关心这个,司机想的是快点把乘客送达目的地,然后收钱走人;乘客想的是快点到达家里,然后给钱回家。面包车继续行驶,没有人意识到死神正在向他们逼近,当面包车行驶到前面说过的那个水库的上方的时候,也就是一个正在上陡坡的时候,由于路面太滑而面包车开始向后滑行,司机开始加大油门,以使面包车能够继续前进,但是这时候加大油门书没有起到作用,面包车继续向后滑行,而且速度在不断加快。加大油门没有用,剩下的办法就只有紧急制动了,司机果断的踩下了刹车,正是这一用力的一踩,在惯性的作用下,面包车离开了路面,滚下山崖,直接坠入了水库,12个生命也随之而结束。也许他们的亲人还在家里等着他们回家一起吃饭,但是他们永远也回不来了,死神用一个很简单的动作就带走了他们,对死神来说,那简直易如反掌。生命真的是不堪一击,我为他们的遇难和生命的脆弱而感到悲伤。    在悲伤之余,我转而对那两个幸存者进行了思考,在所以的乘客当中,只有他们两个幸免于难,据我事后了解,他们其中一个还不会游泳,我无法想象他是怎么从水里爬出来的,这么脆弱的生命居然可以从如此险恶的车祸里死里逃生,这对我生命脆弱的观念发出了挑战,我百思不得其解,从他们的身上,我似乎又看到了生命坚强的一面,死亡之于人生,都底是什么关系?    关于死亡与人生问题的思考一直在进行,因为别人可能不会去管这个问题,但是我却一直对这个问题很敏感,我对它十分好奇,只是一直没有得出什么定论。自那次车祸以后,也一直没有什么关于死亡的事情让我十分的震撼,只到近日观看《罪与罚》,也许是被关于主人公的长篇大论的沉重的心里描写所感染,当看到男主人公杀死放高利贷的老太婆和老太婆的妹妹时,才再一次强烈的唤醒了我内心的关于死亡的沉思,经过一段时间的纠结,我终于得出了两个结论:一是人必然会死,二是死亡具有完全的不可预测性。这是我至今为止所能得出的我无法推翻的结论,至少到目前为止,我尚没有得出任何更加高明的结论。 在得出上面所说的两个结论之后,我对于死亡的思考便算是告一段落,因为自从得出那两个结论之后,我所看到的或者是听到的死亡都是符合我所得出的结论的,这就让我对我所得出的结论更加深信不疑,由此,我便不在去对死亡进行深入的思考,除非有一天有不符合我所得出的结论的例子出现。我以为得出结论之后我就可以静下心来,但是事实却并没有像我想的那样发展,我转向了对现实的思考。    基于我得出的两个结论,我得出的一条做人或者是为人处事的准则。那就是“不争”。很简单的两个字,一点也不深奥,我想只要是认识字的人,都可以明白这两个字的意思。但是为了不让任何人对这两个字的意思有任何误解,我在这里稍作解释一下,“不争”便是凡事不要去争,是什么就是什么。需要说明的是,我所说的“不去争”并不是说什么都不做,而是做应该做的事情,但是不要去刻意的去争或者是为了目的而不折手段。“不争”与自甘堕落和虚度光阴是有严格的区别的。我明白这条做人的准则之后,我便一直严格的按照它来执行,因为那是我经过长时间的思考的推论所的出来的结论,其真实性我是不会去怀疑的。但是一段时间之后,我就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那就是除了我之外,绝大部分的人都没有按照我所坚信不疑的生活准则行事,基本上所有的人在生活中都会为了那些真实的或者是虚假的目标而不折手段,甚至争斗得头破血流。无论是自己内心真正的真实的目标,还是外界强加给他们的虚假的目前,他们似乎都看的比任何东西都重要,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他们的这种行为让我倍感困惑。根据我死亡结论的第一条,任何一个人,无论高低贵贱,贫穷富贵,最终都只有一个归宿,那就是死亡,除此之外,别无选择。如果说死亡是人生的结局,那么这就意味着一个人在他的一生中无论做了什么,人生的结局都是失败的,无论怎么努力,都不可能成功。好了,既然结局不可选择,那在我们活着的时候,去和别人为了某种本来就不属于我们的东西争得头破血流显然是十分不明智的,因为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去这么做,相比而言,“不争”是更好的选择。虽然一些人认为人生应该有很多的钱、很高的权利、很崇高的荣誉,但是在关于人的任何定义里面似乎都没有说拥有哪些东西才叫做人,恰恰相反,很多人就是因为不择手段的追求那些东西而导致了人本性的丧失,带来了诸多的不幸福。    当然,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既然结局都是死,那做什么都无所谓,为何不自私点,多为自己着想,好好享受一下这个短暂的人生,反正一百年之后大家都一样。由此出发,很多人便开始置伦理道德和法律法规于不顾,做一些表面上是有利于自己的事情,但是事实上他们所做的那些事情不但没有让他们得到任何东西,反而连一般普通人所拥有的东西都失去了,留下的只是无尽的后悔,但是真如海德格尔所说,林中有两条路,我只能选择其中一条,而怀念另一条。既然已经做出选择,那么就没有后悔的机会。    人生中有很多事情会发生很多次,但是和出生一样,死亡只有一次。也许就是因为发生得太少,所以不能引起人们的注意。正是由于不关注,就导致了绝大多数的人把死亡在人生中放错了位置,只能看到眼前的东西,而没有长远的目光,只是为了生活中的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大费脑筋,而从来没有真正花时间和精力去关注过比生活中的小事重要得多的死亡问题。和出生一样,死亡可以说是作为人的一种规定性,一个人若是对死亡没有进行过深入的思考且得出正确的结论,那么他就是以人的身份出生,以动物的身份活着,因为他出生的时候是一个人,但是在他活着的时候,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是一个与动物有着本质区别的一个人。一个只是被眼前的现象所驱使的人,我们实在是不敢把他叫做“人”。 其实“不争”作为我所得出的做人准则,用于规范我自己的行为也就够了,要想让大多数人理解并实施这一准则,是非常不现实的,因为正如我前面所说,大多数人是不会花时间在思考死亡这一问题的,那么也就难以理解我的“不争”准则,实施更是无从谈起了。但是作为一种理想主义,我很愿意每一个人都能花一点时静下心来好好思考一下死亡之于人生的关系,无论是否得出和我相同的结论,但是这样的思考对于他们每一个人的人生无疑将会受益匪浅。    如上种种,便是我关于死亡与人生之关系的思考所得,虽然我的生命仅仅经历了二十个春秋,关于死亡与人生的思考可能尚欠深刻,而且由于知识水平的限制,导致我上面所写的东西严重缺乏历史根据,纯属只是个人的思考所得。但是以上所诉,皆为我在这二十年对于死亡与人生的思考的真实肺腑之言,自觉尚有几分道理,故不讳尽皆诉于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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