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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旅游伦理为何如此不堪

来源:杂志发表网时间:2015-12-20 所属栏目:伦理学

  

  自大量中国人以旅游者的身份走出家门、走出国门之始,对其不文明旅游行为的挞伐一直此起彼伏。21世纪初,香港《亚洲周刊》报道了《中国游客的“七宗罪”》,表现为脏、吵、抢、粗、俗、窘、泼。有关这方面的现象屡屡曝光:埃及神庙浮雕上“到此一游”的字样、马尔代夫被采的珊瑚、普罗旺斯大打出手的中国同胞、广场人散后的海量垃圾,凡此种种,不胜枚举。为此,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联合发布了《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国家领导人也多次谈及旅游文明问题,连习总书记在访问马尔代夫之际也不得不提到“要教育我们的公民到海外旅游讲文明”。而国内游客的不文明旅游行为更是司空见惯。

  对此,我们不禁要问:中国游客怎么了?是旅游把中国人变成这样的吗?中国人的旅游伦理为何如此不堪?其实,问题虽暴露在旅游活动中,但根源并不在旅游之内,而是根植于中国的社会文化土壤之中。

  中国历来作为礼仪之邦受到标榜,但其传统伦理道德有其特殊性。中国传统社会伦理是以血缘和亲缘关系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以个人为中心,依亲疏远近而形成的“差序格局”来处理人伦关系,这本质上是一种放大的私人关系网。因此,公共领域中的道德往往取决于私人领域中的道德,私德盛行,公德缺乏。随团出行的中国游客,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扩大了的熟人圈。因此,他们不管在哪里,不管身处何处,只要跟“自己人”“群内人”在一起就有着安全感;就可以表现出自己在日常生活环境中的惯常行为,随地喧哗、吐痰、吸烟等行为就可以自然而然;就可以以自己的标准要求他人,就可以提出无理要求,若遇到阻碍,也可以得到群体保护。

  中国传统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讲究的是熟人道德,奉行的是因人而异的“对人不对事”。在旅游经营中也同样如此,如旅游商品对游客一种价格,对本地人另一种价格,经济伦理成为社会伦理的延伸。

  中国旅游消费者承继了传统的社会伦理,但传统文化中积极的伦理价值并未在旅游中得到发展。如儒学的“顺天”“敬天”“天人合一”“中庸”“中和位育”,这些理念强调人地和谐、敬畏自然、尊重他人;如传统文化价值观中的“入乡随俗”“宾至如归”等强调主客互动中的人际交往礼仪。

  当下的旅游伦理背负着传统文化的负面压力,正面因素吸纳不充分。且当其所赖以存在的封闭社会被全球化和流动性所打破时,对传统文化精华的吸取就变得更加渺茫。与此同时,现代消费文化扑面而来,国民的接纳同样是单面的,仅仅是消费行为本身,而非消费文化所依存的西方公民社会之公平、公正和“对事不对人”。西方社会成长起来的公民具备民主、自由、自律的现代人格,所遵照的社会公德并非中国传统集体主义语境下的公德,不是简单的无私(无我),而是具有主体性的私德。中国游客携带着他律的、关系圈内的貌似公德的私德,难免会引发接待地的不认同乃至文化冲突。

  因此,旅游伦理建设意味着中国人(自然人、经济人)既要挖掘传统文化的积极理念,又要从以往个体的、家族的、单位的种种人身依附中解脱出来,塑造完整意义上的现代伦理。旅游伦理,不仅仅是旅游者伦理,也是东道主伦理;不仅仅是单元(自我)伦理或二元伦理(自我与他者),更应该是多元伦理(你、我、他或者它)。

  在多元伦理架构中,既培育旅游各主体共同遵守的规则、规范和制度,也保障每个主体的权利。

  旅游作为一种文化形态,既是习惯和信念,也是生活的实践。对于管理者、旅游者、经营者、从业者、社区居民等而言,互为外部进入者,从而都需要互相面对、互相调适。这种互相适应将推进旅游伦理的不断完善,从而促进全球性的跨文化交流。

  旅游管理部门在提升旅游伦理中将起到主导作用。为了保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旅游管理者必须从环境保育、业态组织、从业规范、社区参与和文化禁忌等方面予以前置引导,从而形成旅游要素的良性循环。由于旅游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一种精神享受和他者的体验,在旅游过程中的负面感受会对旅游地的品牌、信誉等产生无法估量的后果,所以要尽量避免通过“教训”替代旅游管理,高水平的旅游规划和科学、人性的管理尤为必要。

  从环境伦理而言,顺应自然的规划设计和旅游设施,不仅为旅游者提供了与自然和谐共赢的美好环境,设计和建设本身也体现了开发商的先进观念,让人不但不忍破坏,反而会共同维护。相反,粗劣的人造景观及对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的侵害,传导给旅游者的更多是负面感受,很难促使旅游者共同保护旅游景观。

  从经营伦理而言,有序、共赢的多方参与的旅游组织是旅游伦理的必要保证。对吃住行游购娱的各个业态予以合理分账。产业链的上下游相侵、同业过度竞争及利益分配不平衡等都会破坏旅游伦理和旅游生态。业态组织应遵循合理、平衡、适度的原则,形成共同维护旅游秩序的自组织机制,同时引导旅游者的行为规范。

  从主人伦理而言,应以“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的心态待客,塑造良好的待客文化,避免受不健康的商业文化影响而肆意宰客。同时,要保持文化自尊,防止陷入“顾客即上帝”的文化奴婢主义。对文化禁忌等敏感民俗,要对游客予以明示,做到提前告知和警示。本地业者既要引导旅游者遵从当地的旅游伦理,也要适当满足旅游者对异文化的差异性体验。

  中国旅游业承担了不少旅游目的地的发展重任,也因此承载着东道主社会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旅游活动成为现代人的生活方式,成为人们追求生活品质的重要途径。多元化的旅游伦理建设成为实现二者目标的共同保障。尽管现实中不和谐的故事还在上演,但旅游伦理的曙光也不断闪现。微信圈中以往传递的信息多是对目的地美景的消费,而今出现了对自我行为反思的倾向。今年国庆节前,笔者发现微信群中出现了一条得到广泛点赞的图文微信:“一个清洁工的手和他的工资条(照片中是一双粗糙、干裂、沾满胶布而捧着1086元工资条的手),虽然转发不能让他们涨工资,但是我想让大家看到了可以少扔点垃圾。‘十一’了,又到旅游高峰期,我们不比他们高尚,我们唯一需要做的就是爱护环境,从自己做起。”随即,主流媒体央视中也播出了“最美的风景,叫文明”这样的公益广告。这是文明自律的良好开端。周有光先生说过“文化上的病,不是一天形成,也不是一天能治好”,旅游伦理的建设非朝夕可就。但只要文明旅游和旅游伦理的种子植入现实土壤,中国旅游伦理时代终将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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