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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宋王朝德政

来源:杂志发表网时间:2015-12-20 所属栏目:伦理学

   我国封建社会的历史,经历了二千三百多年。其中,宋王朝约占七分之一。尽管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在整个宋王朝始终占统治地位。但是,在经济方面自唐代以来商品经济已有了较大程度的发展;在政治方面处于我国封建社会大变革的时代。由此,引起了有智之士浓厚的兴趣,纷纷把视野投注于这一领域进行多学科的研究。在这些研究中,从德政史的角度进行的还不多见。对此,有必要从这一新角度进行研究。
    一、宋王朝德政界定
  宋王朝自立国伊始,统治者在打造宋王朝这艘“航空母舰”时,绞尽脑汁提出了诸多的施政措施。这些措施,尽管都是为地主阶级服务的,在剥削、压迫农民和手工业者方面具有反动性的一面。当然,这是历代封建王朝的共性,是时代的反映。但是,其中有些措施在实现国家统一、维护国家统一、发展社会经济和倡导社会变革方面又具有历史性(或进步性)和人民性的一面。这些措施,也正因为具有历史性和人民性,我们把它看作是宋王朝在“积贫”、“积弱”背景下所实施的善举或德政。因此,探讨宋王朝所实施的是否德政,主要看它是否具有历史性和人民性,是否符合当时社会生产关系的性质,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统治者在打造宋王朝这艘“航空母舰”时,遇到了诸多困难。在“打造”伊始,就面临着中国历史再次经历了二百余年的封建割据时期,人心背向希望尽快结束这一局面,国家统一就成为当时时代的主题;“建造”之后,维护国家统一、发展社会经济就成为首要任务,需要改革社会生产关系中不适合生产力的部分,防止国家再次出现分裂,以促进社会的发展;“运行”之中,又遇到一些以前有利于国家统一的加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举措已严重地影响到社会的发展,需要对社会生产关系进行改革,于是改革成为当务之急。因此,纵观宋王朝历史的兴衰,实现国家统一、维护国家统一、发展社会经济和倡导社会变革就成为整个宋王朝当时的四大主题。凡是行政举措符合这四大主题的,就是宋王朝的善举或德政,反之,则不能认为是善举或德政。之所以这样认为,乃是这些举措符合当时社会生产关系的性质,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乃是符合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乃是符合劳动人民的利益、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社会进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有利于民族团结。其中,适合当时生产关系的性质,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是最根本的。尽管宋王朝的诸多举措仍然看法不同,至今存在争论,但是,把这四个问题作为当时的时代主题、作为主要的善举或德政还是得到多数人认可的。
    二、宋王朝德政表现
    1.实现国家统一
  从唐天宝十四年(755年)安史之乱起,到梁开平元年(907年)唐灭亡止,计一百五十多年,是地方藩镇势力的分裂割据时期。对于当时四分五裂的中国怎样统一呢?北宋王朝决定实施“先南后北”统一战争的方略。建隆三年(962年),宋王朝合并荆湘,开始进行统一战争。宋王朝以“假道”为名,兵不血刃占有荆南三州十七县,接着,宋军进军朗州,得十四州、一监、六十六县。干德二年(964年),宋王朝派王全斌、曹彬领兵六万,分道伐蜀。翌年,后蜀被消灭,得州四十五、县一百九十八。
  开宝三年(970年),宋王朝以潘美、尹崇珂率师伐南汉。翌年,南汉亡,宋得州六十、县二百十四、户十七万二百六十三。开宝九年(976年),宋王朝五路兵攻北汉未果。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割据漳、泉一带的陈洪进主动献出漳、泉二州十四县的土地户口。吴越王钱对陈洪进的“纳士”,非常不自安,在形势逼迫下,也决定献出吴越十三州、一军、八十六县、户五五万六百八十。至此,南方的割据政权全部削平。太平兴国四年(979年),宋太宗亲率大军伐北汉,北汉亡,得州十、军一、县四十、户三万五千二百二十,至此,所谓五代十国的历史全部结束,北宋王朝实现局部统一。
  由此可见,宋王朝的建立结束了自唐末以来到五代十国藩镇割据、四分五裂的局面,实现了局部的统一。尽管这个统一从疆域上说,远远比不上以前的秦王朝、汉王朝和唐王朝,但在当时人心思合、时代要求统一来说,不能不说是一大进步。
    2.维护国家统一
  北宋王朝建立伊始,它是在后周柴氏王朝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所接收的实际上只是一个烂摊子。就这个政权本身来说,所继承的是五个短命的王朝,即在五十三年的时间内,改换了五个朝代和八个姓氏的十三个君主。如何能免于再成为第六代的短命王朝,这是宋王朝处心积虑想要加以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杯酒释兵权”是宋王朝从军事方面加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初步尝试。建隆二年(961年)七月初九日的晚朝,宋太祖赵匡胤通过“杯酒释兵权”的方式,免去了石守信等禁军宿将的重要职务,另选一些资历浅、个人威望不高、容易控制的人担任禁军高级将领。这样,“黄袍加身”事件重演的隐患就消除了。从表面看来,是宋太祖为了巩固刚到手的皇位,但在客观上有利于刚刚建立起来的宋王朝。
  “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1]是宋王朝从军事、政治和财政经济诸方面加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又一重要措施。
  (1)“收其精兵”(即军权的集中)。北宋王朝初立,取消殿前都点检和副都点检,另设马、步、殿前三个都指挥使,即所谓三帅来分统禁军,削弱了禁军统帅的军权。次一级的军官则用一些资望较浅、容易驾驭的人物充任,且时常加以易置和更调,目的在使“兵无常帅,帅无常师”,“兵不知将,将不知兵”,[2]藉以防范士兵和将领之间结下深厚的关系。此外,还有所谓“更戍法”,即分遣禁军戍守边域,军队的驻屯地又时常更换,统兵将领则长驻防地,不随士兵行动,使其“将不得专其兵,兵不至于骄惰”,[3]悍将武夫也就无从拥兵自重而演变为反抗中央的割据势力。
  宋王朝兵制还分为禁兵、厢兵、乡兵和蕃兵。在这些兵种中,只有直接控制在中央的禁兵最强,它是宋王朝赖以存在的主要支柱。而且禁兵一半驻守京师,一半驻守各地,这就达到了内重外轻,内外相制的目的。这种“强干弱枝”[4]的办法,对于削弱地方势力,加强中央控制,巩固国家统一,起了不小的作用。
  (2)“稍夺其权”(即政权的集中)。北宋王朝,为了削弱宰相的权力,规定军事行政由枢密院掌握,财政权由三司使掌握,宰相的权力只有一般行政而已,这就改变了以前宰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局面。另外又设参知政事、枢密副使、三司副使作为宰相、枢密使、三司使的副职。枢密院和中书对掌大权,号称“二府”;三司使则称为“计相”。枢密院、三司使的权柄是和宰相不相上下的。枢密使和统兵的高级将领互相牵制,高级将领虽统帅军队,无握兵之权。这就使得枢密使或高级将领都没有可能发动军事政变了。
  在各级地方官的设置上,仍然贯彻中央集权的精神。“五代以来,节度用补署亲随为镇将,与县令抗礼,凡公事专达于州,县吏失职”。宋王朝使用文臣知州事,州官人选,概用文人,州郡长官不能称兵逞强,据地自雄。即所谓“兴文教,抑武事”;[5]重文轻武,便成为宋王朝政治上的一大特色。宋太祖便说过:“五代方镇残虐,民受其祸。朕今用儒臣干事者百余人,分治大藩,纵皆贪浊,亦未及武臣十之一也。”[6]宋王朝在削弱地方力量方面,还表现在北宋时地方官规定三年一任,不得连任,并设置“通判”以分其权。通判名义上是知州郡的副手,实际上权力却很大,知州郡的命令一定要他联署才生效。通判还有权直接向皇帝报告知州的好坏。利用通判与知州之间相互牵制的矛盾,一州一府便不致为长吏把持,从而避免危害中央集权的统治,从政权方面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3)“制其钱谷”(即财权的集中)。唐末五代藩镇之所以能够割据一方,重要原因之一是他们掌握了地方的经济大权。因此,宋王朝规定各路市县征收来的租赋,除诸州度支经费外,一律输送到中央。并于各路设置转运使,负责管理征收转运一路的财赋。从唐天宝年间以来,藩镇屯兵自养,用“留使”、“留州”名义截留地方租赋以及肆意征税的现象,从此以后不再存在了。

    3.发展社会经济
  宋王朝农业工商业比唐代进一步发展,是在宋王朝的建立和人身依附关系减弱的背景下进行的。具体说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奖励垦荒。在太祖、太宗两朝,多次下召,招集流民,奖励垦荒。与此同时,宋廷对地方官也采取奖励政策,以各地垦田及户口增加的多少进行奖励。
  (2)兴修水利。宋王朝兴修水利,主要体现在交通和灌溉两方面,并且两方面都有突出的成就。汴河是开封水利交通的主要干道,是宋王朝的一条生命线,仁宗天圣二年以来,每年征调大批役夫修理汴河;蔡河位于开封南面,建隆元年、二年,开挖、扩充,调京畿、陈、许等州农民数万,“以通淮右舟楫”;[7]在对黄河的修治方面,宋王朝每年春季征发民夫数十万,加固河堤,种植榆柳,以防河水泛滥;长江水道在舒州石牌湾一段,“其地最险”,仁宗时,征调劳力,用工三千万,开河十里,避开险路,“人以为利”。[8]北宋王朝,还是一个农田灌溉、水利工程大发展的时代。不论是渠堰的数量和规模,还是灌溉面积上,都远远超过了以前的封建王朝。
  (3)重视工商。宋王朝重视手工业主要体现在中央和地方设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北宋管理手工业的机构有少府监、将作监等;地方上,西京(洛阳)、真、定、青、益、梓等州有场院,江宁府、润州、湖州有织罗务等。
  宋王朝对手工业的重视还体现在手工业政策的变化上。宋仁宗以后官府用召募制和矿税制代替了唐代以来的应役制,从而削弱了手工业关系中的劳役制,有利于手工业的发展。正因为设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和手工业政策的变化,使手工业迅速发展。手工业生产的规模、分工、技术、工人数、产品、产量、质量都超过了唐代;火药、罗盘针和活字印刷术,至宋末元初就传到国外。
  宋代商业的繁荣,除了由于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对它的促进作用以外,与宋王朝的重视也分不开的。宋朝统治者稍稍改变了西汉以来封建国家传统的轻商、抑商政策,在有些情况下允许商人入仕,商人的社会地位得到提高,富商的地位更是显赫;官吏兼营商业者也很多,这些都促进了商业的进一步发展。
    4.倡导社会变革
  宋王朝从建立到灭亡,始终存在改革的要求。这种要求之所以存在,在于针对“积贫、积弱”的现状,为了巩固和维护封建统治,宋王朝不得不自觉地调整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的部分。而这种调整,又顺应了社会发展的潮流。尽管当时争论很大,但据有关史料记载,宋王朝的几次改革,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且得到后世的赞誉。其中,熙宁变法,被誉为北宋一次大的改革运动。熙宁变法,是以王安石为首的改革派,站在地主阶级和专制主义统治的广泛利益的立场上,抑制豪强兼并势力,稳定中间阶级、缓和对广大劳动人民的剥削,以巩固封建统治。尽管宋神宗逝世以后,元佑党人全面否定新法,无情打击变法派,加之变法内部分裂,变法派的力量大大削弱,中下层士大夫的政治主张遭到大地主、大官僚和大商人集团的政治代表人物的反对。但是,因为“青苗法”、“募役法”、“市易法”的实行所获得的巨额青苗、市易息钱及雇役出剩的役钱,宋朝的财政状况明显好转,出现了“中外府库,无不充衍”的局面,加之鼓励兴修农田水利,确实收到了实效,单是水利田一项,在熙宁年间就兴修了上万处,使千万亩的土地获得灌溉之利。可见,变法的“富国目标”部分达到了。
    三、宋王朝德政辨析
  改革是宋王朝德政的一条红线,以上分析所涉及到的事件和人物的内容多半与改革有关。改革在整个宋王朝中,又分为北宋和南宋两个时期;在北宋还分为前期和后期两个阶段。在不同的时期、阶段,由于所面临的局势不同就决定了其改革的目的和内容的不同。
    1.北宋前期的德政
  北宋初期为了重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统治,使唐末五代以来长期存在的藩镇割据的分裂局面不再继续出现。宋太祖、太宗所进行的诸如“杯酒释兵权”、“以文臣知州事”、“收其精兵”、“稍夺其权”、“制其钱谷”等一系列“强干强枝”的改革措施,不仅没有使宋王朝成为第六个短命的王朝,而且重建的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结束了唐末五代以来的分裂割据局面,并且从此不再陆续出现。而统一局面的形成,就为经济文化的高度发展开辟了道路。宋王朝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之所以在中国整个封建社会的历史时期之内达到空前的高度,是与宋王朝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时期分不开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宋初的德政具有历史进步意义。
    2.北宋后期的德政
  宋王朝到了宋仁宗、宋神宗时期,实行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结果,建立了庞大臃肿的官僚机构,且机构重叠、人浮于事;为了对内防范农民的起义和对外防范少数民族政权的侵略,豢养了庞大而又缺少战斗力的军队。于是,“冗员”、“冗兵”增多。单就“冗兵”所耗费的金钱来说,就占了宋王朝财政收入的十分之八,从而造成国库的空虚。
  加之,宋王朝所奉行的“金钱换和平”的统一方略,并把它移植到抵御少数民族政权的侵略上。用这种方法会增加国库的支出,使国库更加空虚。并且,用这种方式换来的和平还会滋长人们贪图享受的心情,松懈当时国人的忧患意识。为了筹措资金、增加税收,又会把它转嫁到劳动人民身上。
  加之,宋王朝在经济方面实行“不抑兼并”的政策,土地越来越多的掌握在少数大官僚、大地主和大商人手中,无地的农民越来越多,但他们仍然要交纳“两税”。从而造成两极分化十分严重,农民起义不断。最终形成了对内“积贫”,对外“积弱”的局面。这时的宋王朝,正如有人所说的,它已经像一个五脏皆患痼疾的中年病人,随时有疾患发作、难以救治的可能。
  由此可见,宋太祖、太宗两朝的措施,到了宋王朝中期逐渐失去其进步意义,走向了它的反面——成为一种社会弊端,导致“积贫、积弱”局面的出现。但是,守旧派仍抱着“因循守旧”的看法不放,极力反对变法。而之所以宋王朝仍能存在、维持,是外部边患还不十分严重,内部基本上稳定,即“天”尚怜。但这是暂时的,一旦“天”变了,就不可收拾。于是,改革派提出裁减冗员、冗兵,严格控制各级官员恩荫子弟亲戚的人数和官职,对大臣陈请子弟亲戚任馆阁清要职事及转官升陡重新进行严格规定。用经过改造的科学制度(即“精贡举”)、“保甲法”、“将兵法”替代。对国库空虚,用“保甲法”、“保马法”、“均输法”、“青苗法”、“募役法”和“市易法”等办法增收。通过这些节省开支、增加税源的办法,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
  当然,他们君臣所实施的德政,也存在一些不良影响。诸如“在实施的德政中有的甚至加重了劳动人民的负担,‘方田均税’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等此类事件不时涌现。“保甲法”、“养马法”和“将兵法”也最终没能够使宋王朝“兵强”,改变对外“积弱”的现状。加之,因实施改革的德政而引发的党争,使当政者消耗了大量精力,给政治改革带来极大的灾难。我们对宋王朝德政的把握时,既不能因为范仲淹、王安石为代表的改革派依据他们所处的时代面临的弊端而要求改革宋太祖、宋太宗制定的方针和政策,就由此否定宋太祖、宋太宗依据他们所处的时代制定和实施这些方针和政策所表现出来的善举或德政的合理性;同理,我们也不能因为宋太祖、宋太宗所制定和实施的方针、政策,适应了当时的社会生产关系性质,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一种善举或德政,就由此否定范仲淹、王安石为代表的改革派依据他们所处的时代而提出的改革社会弊端的措施所表现出来的善举或德政的合理性。这两种倾向或态度,都是我们应当避免的。
    3.宋王朝以改革而表现出的德政与社会经济发展
  改革促进了宋王朝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宋王朝的农业、手工业、商业等发展水平,大大超过了唐朝,成为秦汉以后,中国经济发展的又一个高峰期,说明宋王朝经过不断改革所确立的多种经济制度,是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王安石变法时期社会生产力有了巨大发展,垦田面积大幅度增加,全国高达七亿亩,单位面积产量普遍提高,多种矿产品产量为汉代、唐中叶的数倍至数十倍,城镇商品经济取得了空前发展。如果说宋王朝的社会生产,在整个封建时代居于两个马鞍形的最高峰,那么就应当说,王安石变法时期的社会生产,则居于这个最高峰的最高点。尽管变法在司马光等守旧势力的复辟活动中以失败而告终,但它所产生的巨大作用和深远的历史影响,则是永远不会磨灭的。
【参考文献】
  [1]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M].建隆二年七月.
  [2] 宋史·兵志[M].
  [3] 宋史·兵志二[M].
  [4] 司马光.涑水纪闻[M].
  [5]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十八,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纪事[M].
  [6] 宋史纪事本末卷二,收兵权[M].
  [7]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建隆二年正月丁己[M].
  [8] 宋史卷300,周湛传[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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