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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追求自由逍遥的人生哲学

来源:杂志发表网时间:2015-12-20 所属栏目:中国哲学

  

  庄子(约公元前369年~前286年),姓庄,名周,宋国蒙(今河南商丘)人,先秦时期道家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哲学是时代的产物,社会的需要催生了哲学。春秋战国时期,天下失道,动荡不安,各诸侯国为了建立新的政治秩序而相互征战。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哲学家们更多关注的是政治问题,他们思考着如何使社会由无序走向有序,并根据自己学派的特点提出了不同的政治主张。与同时代大多数哲学家不同,庄子更多地关心普通民众的疾苦,关注个体生命存在的意义和价值。面对人民凄惨的遭遇,庄子慨叹道:“天下有道,圣人成焉;天下无道,圣人生焉;方今之时,仅免刑焉。”(《庄子·人间世》)在那样一个混乱动荡的时代,人们生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心究竟在哪里?人们生活的意义和追求应该是什么?

  这就是庄子人生哲学思考的出发点。正如陈鼓应所言:“他处世的忧患感,他的沉痛隐忍的程度,他对于时代的灾难和人群的祸患的敏感度,可以说是超过先秦诸子其他各家的。”生逢乱世的普通民众难有安定富足的物质生活,因此追求精神自由逍遥的人生哲学便成为庄子哲学的重要内容。蒙培元认为“:庄子哲学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心灵的自由境界。”

  在庄子看来,要想达到自由与逍遥,既要以超然的态度对待外物,做到“物物而不物于物”(《庄子·山木》);又要以超然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命运,做到“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庄子·人间世》);还要以超然的态度对待生死,做到“不知说生,不知恶死”(《庄子·大宗师》)。可以说,从个体上关心人、把握人,在中国是由庄子开始的。

  一“、物物而不物于物”

  在庄子看来,实现精神上的自由与逍遥首先要用超然的态度对待外物,即“物物而不物于物”(《庄子·山木》)。所谓“物物”,即人对物的役使,人是目的“;物于物”则是人被物所役使,人为工具。人生存于天地之间,无时无刻不与他人他物发生着联系,因而正确处理自身与外物的关系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庄子认为,个体生命是独立的,其存在的价值不系于任何外在事物上,而在于个体本身。追求功名利禄等外在事物对个体而言能获得的只是对自由的羁绊。

  对于庄子的这一观点,历来持批评态度者不乏其人。批评者认为,庄子所谓摆脱物欲羁绊是自欺欺人的“阿Q精神”。在他们看来,庄子所代表的是一蹶不振、悲观绝望的没落奴隶主阶级。奴隶主辉煌的天下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他们曾经拥有的“天堂”亦不复存在。于是便在主观幻想中另建立一个自欺欺人的“天堂”,聊以自慰。

  这种观点认为,庄子是因为无法得到权力、富贵等外在之物才主张不要被外物所奴役而求得精神上的自由和逍遥。事实上,庄子并非没有得到权力地位的机会。据《史记·老庄申韩列传》记载:“楚威王闻庄周贤,使使厚币迎之,许以为相。庄周笑谓楚使者曰‘:千金,重利;卿相,尊位也。子独不见郊祭之牺牛乎?养食之数岁,衣以文绣,以入太庙。当是之时,虽欲为孤豚,岂可得乎?子亟去,无污我。我宁愿游戏污渎之中自快,无为有国所羁,终身不仕,以快吾志焉。’”面对千金之重利与卿相之尊位,庄子不为所动,并将其比喻为太庙祭祀之牛,虽表面风光,实则丧失了逍遥自由之性。陈鼓应认为“:庄子独具慧眼,一眼透破世情。所谓‘有用’,无非是被役用,被奴用,不是被统治者所役,便是被功名、利禄所奴,身心不得自主,精神不得独立。”庄子提出“物物而不物于物”,目的是要人们以超然的态度对待己与物之间的关系,不被外物所奴役,得到精神之自由与逍遥。

  二“、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

  庄子认为,人们能以超然豁达的态度对待外物,距离自由固然进了一步,但还不够,还应该在命运面前保持超然达观的态度,做到“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庄子·人间世》)。

  庄子把人生所遇到的无可奈何的事都归结于命运使然,有人据此认为庄子完全否定了人在命运面前的主观能动性,认为人只能屈服,不能抗拒也不能逃避,是典型的宿命论者[6]。庄子虽然把人之生死、贫富、贵贱等无可奈何之事归结于“命”,但却没有完全否定人的主观能动性,不认为人可以什么都不做而只是静等命运的安排。

  从客观来看,世界上确实存在着非人力可以抗衡的无可奈何。《论语》中就有如此记载:伯牛有疾,子问之,自牖执其手,曰:“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论语·雍也》)其实在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也都会有如此的感叹与无奈,正如张岱年所言“:做事者是人,最后决定者却非任何人,这是一件事实。”

  也正因如此,孔子提出“知命”。孔子说自己五十而知天命,所谓“知天命”,是指自己付出了辛劳与努力,做了自己可以做的一切却仍然没有达到目标,这也许就是天命。“不知命,无以为君子。”(《论语·尧曰》)同样,庄子也说要“知天命”“,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庄子·人间世》)。有人认为,所谓“知天命”即什么事都不做而静等命运的安排,乐天安命,听其自然。这是对“知天命”的误解。因为只有当付出积极的行动与努力之后才能知道什么是“无可奈何”,也只有在这时才能谈得上“安之若命”。

  对庄子而言,“知天命”只是第一步,更为关键的是,我们应该以何等态度对待天命。庄子认为,人们面对天命所应该持有的态度可用一个字概括,即“安”。“且夫得者,时也;失者,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庄子·大宗师》)既然天命是无可奈何的,又何必怨天尤人?既然谋事在人成事在天,那只要做好自己该做的,又何必太在意最终的结果?张岱年说“:命不但可以自慰于事后,亦可以鼓励于事前,使人不系念于结果的成败,而只知努力去做。”

  从这个意义上说,承认天命,安时处顺,又何尝不是积极对待人生的态度。既知命之无可奈何,人亦应当以无可奈何的态度对待命运,知其不可而后安之,安之而后可得自在与逍遥。要想达到这样的境界需要的乃是积极的修养,并非消极的等待。

  三“、不知说生,不知恶死”

  承上所述,庄子对待外物的态度是“物物而不物于物”;对待命运的态度是“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除此之外,要想达到真正自由逍遥的人生境界还需以超然的心态面对生死。庄子反对用利害关系对待一切,然而最大之利害莫过于生死。“死生亦大矣,而无变乎己,况爵禄乎!”(《庄子·田子方》)能够做到生死不萦怀,方能不被外在之功名利禄所羁绊。

  如何看待死亡其实就是如何看待人生,所体现的正是生存的智慧。与儒家厚死重生不同,庄子对于生死所持的完全是一种自然的态度。在庄子看来,“死生为昼夜”(《庄子·至乐》)。生死变更就如昼夜交替一样完全是自然而然的现象。生不值得庆幸,死也不值得悲哀,所谓“古之真人,不知说生,不知恶死”(《庄子·大宗师》)。《庄子·知北游》篇讲道“: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若死生之徒,吾又何患?故万物一也。”庄子认为,由于人们过于爱生憎死,故而遮蔽了生死的真面目,其实生死都只是气的变化而已,生乃气之凝聚,死乃气之离散,皆是自然而必然之事。在此基础上,庄子进一步提出了“生劳死息”的生死观。“夫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庄子·大宗师》)人生在世有诸多辛劳,既然活着的时候身心俱疲而不得真正休息,那么死亡的来临又何尝不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正因如此,面对妻子之死,庄子方能“鼓盆而歌”。

  有人认为,庄子生死观的实质是对人生持否定的价值判断,把人生看得毫无意味,一钱不值[10]。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值得商榷。如果庄子真的否定人生,认为人生毫无意义和价值,自己大可默默无闻隐居山林终其一生,又何必着书立说以提出自己的哲学主张呢?他这样做,恰好说明他对于世间疾苦的关怀。庄子并非认为人生毫无意义,相反,他是要为苦难中的人们找到生存的价值和追求。

  四、结语

  庄子的人生哲学以追求自由逍遥的心灵境界为目的,他主张以超然的心态对待外物、对待命运、对待生死,不要让任何事物成为追求自由的羁绊。他以独特的方式诠释了个体的生命价值,展现了个体的精神家园。有人认为庄子的人生哲学是身处逆境的良药,当人生不如意之时需要庄子的哲学聊以慰藉[11]。

  这种观点固然有道理,但尚不全面。庄子不仅告诉人们失意时应该有怎样的精神境界,更为重要的是在出发之前就告诉了人们应该走怎样的路。庄子并非要人们闭上眼睛而无视现实,也不是要人们自甘堕落而浑浑噩噩,而是鼓励人们勇敢地睁开眼睛,坚强地承受现实,认真地对待自己,更好地面对生活。

  参考文献

  [1]陈鼓应.老庄新论.商务印书馆,2008.

  [2]蒙培元.心灵超越于境界.人民出版社,1998.

  [3]罗安宪.老庄哲学精神.首尔出版社,2008.

  [4]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人民出版社,2007.

  [5]胡静道.十家论庄.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6]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商务印书馆,2011.

  [7]任继愈.庄子的唯物主义世界观.新建设,1957(1).

  [8]刘笑敢.庄子哲学及其演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9]张岱年.中国哲学史大纲.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

  [10]罗安宪.虚静与逍遥———道家心性论研究.人民出版社,2007.

  [11]张立文.中国哲学史新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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