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道德几个关系问题的探析
来源:杂志发表网时间:2015-12-20 所属栏目:伦理学
论文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集体主义;诚信
论文摘要:中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其道德伦理取向既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又要符合社会主义的性质要求。本文着重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道德的几个关系问题进行了探讨。
我国经过20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已经成功地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体系正在逐步完善。现阶段,在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完善的过程中,经济活动中的伦理道德问题相当突出,其中的是非曲直能否澄清,将影响到中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市场济与道德
马克思主义认为,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看,经济发展与道德进步从根本上说是辩证统一的。根据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动力,科学技术是社会进步的扛杆。作为上层建筑的道德观念是建立在一定生产方式基础上的,有什么样的生产方式,就会有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道德反过来又会影响经济的发展。从根本上说,社会道德是随着生产方式的发展而不断进步的,那种把经济发展与道德进步对立起来的观点是错误的。
但是,经济与道德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由于道德本身具有历史继承性和相对独立性,道德随经济的发展并不是亦步亦趋,如影如形。它们之间的发展存在着时间差,有早有达,参差不齐;在二者相互作用中,既会有暂时的曲折和反复,又会有局部的偏离。因此,在社会发展的某一特定阶段上,可能会出现“二律背反”的情况。我国过去实行的是完全的计划经济,要完全转到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下,不是一毗而就的事情。我国的市场经济的发展正经历着这一特定的阶段。经济的发展与伦理道德问题已经在我国出现“二律背反”的情况。最突出的表现是:坑蒙拐骗、假冒伪劣、行贿受贿。从深层次上看,这与目前中国的经济、社会、文化背景相互关系,这个背景就是:经济转机、社会转型、文化冲突。它不仅是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的转换,而且是社会结构与经济理念、价值观念的巨大变革。
由于在市场经济中,每个商品生产经营者的行为目的都是为了赚取利润,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同样,每个商品消费者的行为目的,则都是为了满足自身的要求,为了实现效用最大化,使用价值最大化。只要是市场经济,“经济人”的行业目的总是趋于自利的、市场经济承认追求最大利益的合理性。但同时也要求求利行为符合社会道德。
新中国成立后的整个计划经济时期,也是过分强调奉献精神,把“大公无私”、“毫不利已专门利人”这种理想化的高尚品德作为普通的社会道德准则进行不切实际的倡导和灌输,人的个性和个人利益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也就是说,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必须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道德文明。正如经济学家罗宾逊所认为的,任何一种经济制度或规则,都需要一种意识形态来为其辩护,并且需要一种个人的良知促使他努力去实践创门。换句话说,制度方式的有效性通常取决于是否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基础—道德观念体系。从宏观上看,道德是维持市场经济秩序所必需的。市场经济离不开良好的道德基础。
二、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
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是矛盾的两个方面,是既对立又统一的,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社会提倡的新型道德风尚,是社会协调发展的精神基础。个人主义体现了人的本能,最原始的追求,追求个人利益是个体生存的需要。
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思想代表和政治代表自觉升华形成的社会意识形式,是社会的理性认识。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既有相互依存一面,又有相互矛盾的一面。前一面为主时,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还可以“和平共处’,;而当后一方面为主时,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的矛盾将突出起来。如果没有集体主义对个人主义的限制和引导,听任个人主义无限制发展,就可能使个人主义发展成为损人利己的利己主义。
我.国现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们既要摒弃不尊重个体的“集体主义”,也要防止个人主义膨胀,尤其要反对极端主义和自私自利。倡导以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相结合,整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为基本涵义的集体主义原则,同时也强调承认个人追求自身利益的合理性,社会必须保护人权。根据这样的伦理原则,集体应该体现尊重个体,保障最大限度地满足员工个人利益,追求集体与员工个人共同发展的终极目标。让个人的人生价值在为集体、为社会的工作过程中得以实现。同时,也要倡导个人的大局意识,个人利益不能凌驾于社会或集体利益之上,更不能损害社会利益、集体利益或他人利益的方式追逐个人利益。只有这样,集体和个人之间才能形成命运共同体。
三、义和利的关系问题
道德所追求的,与其说是“德”,不如说是如何把“得”与“德”相结合,从根本上说,道德就是如何达到“义利合一”、“德得相通”的智慧。道德的真谛,不是要人们不要“得”,否则便与人类生活相悖,而是解决“如何获得”的问题。“义利合一”、“德得相通”才体现了道德的精髓。
的确,在市场经济中,利益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个人有个人的利益,集体有集体的利益,国家有国家的利益,民族有民族的利益,利益深透了社会的每一根“神经”。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f2l市场经济追求利润最大化,这一原则将经济主体的利益动力充分释放出来,调动起人们的积极性,极大地推动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这是积极的一面;同时也存在着消极的一面,在市场经济中人们容易自然而然地用金钱来作为获得利益的标准,把金钱作为万能的流通手段,能够买一切商品;在特殊条件下,还能够买到名誉、地位、官职乃至人的灵魂。因此,人们为了追求金钱最大化,常常见利忘义,利欲熏心。当然,这样的价值观是不文明的,不值得提倡的。我们必须要建立以“义”来调节“利”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利益的社会道德观。个人的利益必须服从于和服务于社会的利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仍然承认追求最大利益的合理性,但同时也要求在追求个人利益时必须符合社会道德这个“义”,道德是维持市场经济秩序所必需的。因此,只有处理好“义”和“利”的关系,个人、集体、社会才能持续的不断发展。
四、诚信问题
目前,诚信已成为举国上下最热门的话题之一,原因很简单,社会需要诚信,社会又缺少诚信,社会呼唤诚信。那么,为什么说当今社会缺少诚信呢,是中国缺少讲诚信的传统吗?是现实社会不提倡诚信吗?都不是。我国素有“一诺千金”之说,在几千年历史中,有许多诚信的论述,也流传着许多诚信的故事。其实回过头看看我国推行市场经济以来的一些现象就有答案了。多年困扰许多企业的“三角债”;假冒伪劣产品充斤市场;合作中任意违约行为;交易中的拖欠赖帐行为等等。可见,社会呼吹诚信和企业的诚信操守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诚信是道德建设的根本,也是一种非常宝贵的资源。社会呼咦诚信,而许多企业不守信用,这是为什么?企业在市场中的行为都是为追逐利益,一些企业经营者目光短浅,不守诚信坑害了别人,受害者又要在以后的交易中不惜以“失信”捞回损失,这种现象多了,人们就会感到做好人(守诚信)吃亏,不讲诚信的行为蔓延开来,造成整个社会信用环境恶化。要根治诚信缺失现象,需要企业加强自律,也需要国家建立有效的商业诚信制度,使政府成为可靠的财产权利的保护者和商业诚信原则的维护者。诚信是企业的一种宝贵资源,只有每一个企业都“从我做起”,整个社会才能建立起良好的信用环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健康、快速地发展。
五、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与履行社会责任
关于企业是否该履行社会责任,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认识是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进程逐渐变化的,其主要代表观点有两种:即古典的(或经济的)观点和社会经济的观点。古典观:古典观最直接的支持者是经济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米尔顿·费里德曼。古典观认为:管理者唯一的社会责任就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企业为自身获得最大利润就是为社会提供了最大的利益。社会经济观:社会经济观的支持者认为:管理者应该关心长期的资本收益率最大化,为了实现这一点,他们必须承担社会义务以及由此产生的成本。社会经济观强调:利润最大化是公司的第二目标,而公司的第‘位目标是承担社会责任,以保护公司自身的生存。
在市场经济社会中,所有的企业都必须遵守法律,并追求经济利益。一个企业当它符合其经济和法律责任时,它只是履行了它的社会义务,达到了法律最低要求,仅此而已。我们所说的社会责任,是一种企业追求有利于社会的长远目标的义务,而不是法律和经济所要求的义务,这一定义将企业看作一种道德机构,在它努力为社会做出奉献的过程中,它必须分清正确和错误的行为。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历来强调企业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注重社会效益就是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应该包括经济责任、政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三部分组成。三者之间的关系是:履行经济责任是企业的中心任务,但是,履行经济责任是以履行法律和道德责任作为前提和墓础的,不讲法律、不讲道德的盈利不是正当盈利。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推进,今天的企业应该比以往的企业更有社会意识和道德观,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更注重履行社会责任和社会道德,为我们的社会提供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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