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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超越的内涵、本质和特征

来源:杂志发表网时间:2015-12-20 所属栏目:美学

  

  审美超越性是一个古典美学的核心命题,也是一个历久弥新的永恒话题。同时,审美超越也一直是国内外争论不休的话题,在中西古典美学中有着很深的渊源,中西方先哲尽管存在文化、思维模式等差异性,但都对此话题不乏睿智之思。先哲们立根自己的文化,对审美超越从不同角度给予界定。

  虽然在概念上,中西关于审美超越有差异性,这种差异性可能源自文化,中国古典审美超越是向内的自我消解,而西方的审美超越则突出了精神向外的对象化运动。虽然中西审美超越的方式、内涵上有差异,但他们在一些根本性的问题上似乎都遵循着一些共同的原则,如对审美超越内涵的探讨几乎都是建立在哲学理论架构的基础上,在审美超越的本质问题上也能达成共同的共识。本文试图在哲学理论为架构的基础上,企图将审美超越定义为一种精神性体验和精神境界的升华,并融合人本主义心理学的一些基本理论试图重新审视审美超越的内涵、本质和特征,在揭示审美超越本质的同时,也试图解答人为什么会有超越性存在这种涉及人生存之根本意义的问题。

  一 审美超越的内涵

  ( 一) 西方文化体系中的审美超越

  在美学理论研究中,关于审美超越的探讨,历史悠久而古老,但它又是一个常在常新的美学话题,无论是在西方文化还是在东方文化体系中,都有着非常丰富的理论探讨和研究。西方对审美超越的界定如果以哲学理论为基础进行划分,大致经过了二个阶段。第一个哲学基础就是将审美超越界定在人存在的本质是理性的基础之上。柏拉图认为人是具有理性的,人是理性的存在,这不仅是人的特质,同时也是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而人所生活的全部世界都是感性的世界,感性世界的存在并不根源于自身,而根源于一种更高的存在---理念世界。所以,现实世界所有事物的美都依赖于美的理念,而美的理念是“无始无终,不生不灭,不增不减”之永恒的东西。因此,柏拉图指出,人要达到对美的理念的认识和境界,就只能通过理性对美的理念凝神观照才能“孕育无量数的优美崇高的道理”.①进而,柏拉图指出,人只有通过理性对审美理念的追求才是人最值得过的,并最有意义的生活,这样也就达到了审美超越以及审美的更高境界。

  普洛丁继承了柏拉图以理性认识理念的超越思想,并同时结合基督教的神学思想,将审美超越的内涵扩充为人对上帝的启示与圣灵的光照。后来的康德似乎并没有超出人的本质为理性的规定,只是融合了人的道德情感和境界而将审美超越定义为无利害的快感和单纯的自由之境。这是西方对审美超越发展的第一阶段。

  然而,从叔本华开始,审美超越的哲学基础发生了改变,叔本华和尼采以“生命意志”代替理性,探寻个体生存超越的可能。叔本华认为,人的存在充满了痛苦和不幸,人只能通过排斥生命痛苦的意志来达到审美超越,从而得到生命解脱。而尼采则从肯定人的生命出发,认为人要从痛苦的命运中解脱出来就必须依赖人的强力意志,通过强力意志的丰盈来达到对痛苦生存的审美超越。叔本华和尼采的哲学为后来的存在主义开启了序幕,海德格尔对审美超越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开始将审美与意义世界联系起来,并将审美看作是人的一种本真的生存方式,从此,超越便开始成为审美超越的本质,同时也成为了人的本质。这是西方对审美超越发展的第二阶段。将审美与意义世界联系起来,并从意义与价值的关联性中探讨审美超越,这是审美超越在认识上所发生的重大转变。

  ( 二) 中国文化体系中的审美超越

  中国文化历经五千多年,有着非常深厚而独特的文化底蕴。中国文化的特质在于擅长内在超越,追求无限崇高的精神境界,涉及美学、伦理、宗教等高级情感,正如蒙培元教授曾指出:“中国传统哲学所提倡的,是美学的、伦理的、宗教的高级情操,决不是情绪反应之类;是理性化甚至超理性的精神情操、精神境界,决不是感性情感之类的某种快乐或享受。”境界产生美,因此,中国传统文化既是审美性的文化,也是艺术性的文化。境界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核心思想,境界其中包括道德境界和精神境界,而天人合一则是中国哲学所追求的最高精神境界,也是最高的精神本质,当然,天人合一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高的审美境界。

  儒家重视伦理道德,并以修身为起点,最后达到“内圣外王”而平天下。“儒家思想始终不倦地在探求着如何达到一个高度完善的道德境界,当这种道德境界感性现实显现出来,成为直观和情感体验对象的时候,在儒家看来就是一种审美的境界,审美境界就是高度完善地实现道德境界。”①道家奉行自然无为,追求“人法道”,所以道家奉行循道而行、顺物自然、无为而无不为的人生哲学。“道家的无为泛指无心之为,无目的之为,超越功利性之为,顺其自然之为。道家人生哲学的无为'倾向,表现了对绝对自由的精神境界的追求以及对人生困境的超越,与无为审美的目的性不谋而合,使道家的人生哲学带有鲜明的美学色彩。在道家看来,自然本原之道,也是美的本原,体验自然之道(道境)既是道家审美的自觉追求,也是审美的终极追求。”②与艺术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佛教同样强调审美意境。依附于佛教的佛教艺术同样强调审美超越和境界,佛教艺术基本的审美形式及其对美感的要求,虽然要符合宗教的需要,但这并没有减损艺术的审美性。佛教思想虽然在内容上对艺术表现的形式有一定影响,佛教艺术家们也依此原则来创造具有美感的形象和境界,但这并不减损佛教艺术本身所特有的美学价值,相反,佛教艺术反而形成一种风格突出、极具特色的艺术表现形式。佛教在审美上,融合了佛教的心学境界,追求佛境和意境的统一,形成了一种出世的、不同于一般世俗的特有审美超越。

  总之,审美超越的概念众多,侧重点不一,并且审美超越又会依据个人的体会而有所差异,因此,审美超越的内涵很难有统一的标准。但需要说明的是,对审美超越内涵的把握在于怎么样去理解而不是怎么样去达到。审美超越的内涵不是告诉人们怎样去刻意追求或达到的意境,我们不能从工具或手段价值去认识审美超越。单单就审美超越概念而言,审美究竟是超越的目标还是超越的手段,这是没有必要讨论的话题。因为审美超越是人在特定环境下产生的合一感觉,是一种客观而非普遍存在的审美活动和精神活动,它不仅涉及到审美,还与人的精神健康状态、意识境界、心理与精神状况等等一些基本条件息息相关。

  审美超越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体会到的,即使试图通过某种方式或理性的认识也不一定能达到审美超越之境。所以,审美超越的内涵不是要告诉我们怎么去达到这种境界,而是要去如何把握和理解。作为人的精神意境的自我表达,审美超越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抽象性,仅仅站在美学的角度或哲学的角度来定义审美超越,可能都不完整。至少,心理学的角度是不可或缺的基础。所以,探讨审美超越的内涵,可能我们更需要关注的是审美以及审美超越与人的精神状况、人的意识以及生存境界之间的关系,这可能将帮助我们更加深入的理解审美超越的本质内涵。所以,在理解审美超越的内涵前,我们必须对审美超越的本质要有深刻的理解。

  在人本主义心理学看来,人不仅具有生理、情绪、理性三种层次,同时人还具有另一个层次,精神。人本主义心理学将其定义为灵性,并认为这是人最终能超越前三个层次而达到更高意识境界所产生出来的一种精神境界,它超越理性、情感,因此,又被称之为“超越性”层次。人所具有的这个层次是让人不仅变得高尚,同时产生出强烈的审美意识与审美境界,并最终实现审美超越。然而,这种审美超越也是与价值、意义联系在一起,或是说,虽然这是心理层面的问题,但更是价值与意义层面上的问题。

  审美超越作为人的崇高的价值与意义世界的反映,其本质必然是超越的,而崇高的价值与意义世界是将人的本质真正地展现出来,所以,超越不仅是审美超越的本质,同时也是人存在的本质意义,但更是人的意识对生命存在价值的瞬间激发。“超越就是人的本质。因此,进一步就审美超越来说,就是创造一种理想的境界,即自由的境界,美就是自由的境界.自由的境界是一种意义与价值境界,所以审美超越并不是超越某个终极实体---理念或者上帝,而是一种意义的生发。”①    二 审美超越的本质与特征

  从以上论述,可以基本了解审美超越,顾名思义,其本质特征就在于超越二字上。审美超越是对人追求的理想、价值、崇高以及意义世界的反映,因此,审美超越不是说超越美,而是在审美过程中审美主体所产生出来的一种与价值、意义联系在一起所引起的主体审美体验与感悟,审美超越的本质也是人的本质。在理解审美超越的本质前,我们先来理解人的本质是什么?

  西方心理学在摒弃西方的机械主义思想后,重新倡导心理学向哲学复归,并促使西方人本主义心理学的诞生,他们将人活着的价值与意义重新纳入心理学的研究范畴,将人的发展、需求等进行综合评价,从而提出了一套新的理论学说---需求理论,并认为人的最高的价值需求是“自我实现”.但马斯洛在晚年时又增补了其理论系统,认为人的最高的需求应该是超越性需求而不是“自我实现”,并指出超越性需求才是人存在的真正本质。

  从而,马斯洛在“X”理论和“Y”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Z”理论,即人的超越性需求(超越性需求又称之为精神需求或灵性需求)。马斯洛发现人除了生理和心理的两个层面外,还有精神的层面,并认为人的本性主要是精神。

  ( 一) 西方人本主义心理学中关于人的本质

  人本主义心理学将人的本质定义为超越性并不是什么新的发现,只是从心理学的角度对人的存在的根本给予了侧面的说明,也给审美超越的本质提供了更多的证据和发展方向。杨春时在其超越美学中也指出:“生存的本质,一言以蔽之,就是超越性。”

  ②而审美仅仅是超越的形式之一。事实上,审美超越确实源于人的本质。毋庸置疑的是,人不仅依赖于物质性的存在,同时也是精神性的存在,人“不仅生活在物质世界,而且生活在意义世界。

  进而,人还要为这意义的世界镀上一层理想的光环,使之成为理想的世界,从而又生活在理想的世界里。并且,只有生活在理想的世界里,人才真正生成为人”,而理想就是人对自我的超越。③ 然而,一些事实可能令我们更加惊讶,那就是人可能在任何时候都存在超越性需求,即使是在温饱可能还没有得到解决的时候也存在这一需求与现象(如远古人很早就在山洞里留下一些壁画等等)。所以,人自始至终都存在着超越性,只是显现的程度不同罢了,超越是人真正地活出了生命的意义。“人的超越性问题实际上很早就为人们所意识到了,苏格拉底早就提出:生命是人与动物所共有的,唯有理性才能显示人的存在本性而使人优于动物。

  这思想至今还是以不同的方式在被人们所理解。

  卡西尔把人称之为符号的动物也含有此意。因为符号不同于信号,信号反映的是物理世界,而符号反映的是意义世界,信号是操作者,符号是指称者。这样,符号就使人摆脱了对感性世界的直接依赖,而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功能,这就是对感性存在的一种超越。”④    (二) 审美超越的本质

  艺术存在的根本意义在于表达人的理想和精神追求,而审美只是人获取精神生活的一种普遍方式,是对人的本质反映。正因为审美是人类获取精神快乐的一种方式,那么审美经历由传统审美到审美日常化的发展也是历史发展之必然。审美之所以是普遍存在的,并且审美越来越普遍化、日常化、世俗化,其根本原因在于审美是人追求与体验精神生活的一种方式,并且是人类世俗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审美超越则是审美的进一步升华,是精神世界深入的表达,它超越了一般的审美,超越了功利,而揭示出人的深层本质,即人存在的深层次的本质是一种精神性的存在。

  生存本质上就具有超越性,而人的生存活动并非仅仅是获取物质资料的物性活动,这样的活着无法体现出人“活着的意义与价值”.因此,人还在另外一个更本质的层面将生命的绚烂与精彩表达出来,人负有这样的使命,即活出意义来。人追求意义与价值的存在使得审美等精神享受方式得以存在,并使审美等精神方式几乎成为人的必须。所以,“生存的本质是超越的,审美是超越的形式”①。然而,“审美超越不是对生命活动的全面超越而是对生命活动的最高超越”②.

  (三) 审美超越的特征

  由于审美超越不仅仅是审美的问题,还涉及人的心理等问题。审美超越所带来的纯属人的精神与心灵的激荡与体验,因此,这就决定了审美超越在把握上存在难度,审美超越从根本上说,是个人的一种精神感悟,因此这就决定了审美具有一些独特的特征,如顷现性、体验性等特征。

  审美超越带给人的是意识的变化和精神的快乐,是人对某种崇高价值的领悟,但审美超越不可能是持续很久的一种感觉或体验,它的出现仅仅是顷刻间的,它的到来也是审美超越的体验在经历后,审美主体会渐渐淡入日常生活的状态,但审美主体会留下记忆,当审美超越再度发生时,却可以被认出来。

  审美超越是对现实生存中的主客对立和时空限制的超越而进入自由和无限的生存方式。审美作为自由和无限的生存方式,又是对生存意义的领悟和确证。生存意义是生存着的人对处于一定境况的生存性自我所做出的解释,审美既是对此解释的内在感知和意识,又是对此解释做出的内在确认和证明。所以,审美超越是一种体验性,是审美主体的精神体验,是主体与客体得到交融性的体验,这种体验它是瞬间的,在这一瞬间里,审美主体暂时超越了功利与当下,并在这一瞬间,产生的是心灵与精神的共鸣,主客体由日常分裂向着本真交融超越的人生在世性。审美超越的这种体验性在于使审美主体在心理和精神上产生了愉悦、幸福、快乐等情感,这些感情类似于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所说的“高峰体验”.③这一时刻,“表达和交流通常倾向于成为诗(雪莱:诗是最快乐和最佳精神的最快乐和最佳时刻的记录)一般的、神秘的和狂喜的,似乎这是表现存在状态的一种自然而然的语言。”④这种状态和体验可能超出了语言的表达,审美超越性比较接近感觉状态,甚于理智状态。“没有人能让一个从来没有特定感觉的人,了解那种感觉所包含的性质和价值。人必须有鉴赏的耳朵,才能懂得交响乐的价值;人也必须通过恋爱的滋味,才能知道恋人的感受。”⑤    三 审美超越与宗教超越的关系

  审美超越是人审美活动过程中的最高境界,是人纯粹的、对象化的精神意识活动,它超越了一切的物质、欲求和世俗,是人把握生命自由与境界的一种手段,也是人达到崇高自由精神境界的一种方式。除审美超越外,人类还存在着另一种精神超越,那就是宗教超越⑥。审美超越和宗教超越虽然属于两个不同的领域,不同的话题,但作为人类体验最高精神自由和境界的两种方式,他们之间是否存在着某种关联性或有着某种本质上的区别呢?

  一直以来,学者们太多关注于审美超越与宗教超越之间的差异性,而忽略了两者之间的共性。事实上,无论是审美超越还是宗教超越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这种本质的一致就在于无论是审美超越还是宗教超越,他们都是人纯粹精神或意识的活动,即人的心灵的直觉的洞悉。这两种超越到来的方式也是颇有意味,超越性并不能主动追求或刻意臆造就能得到的,更不能以理性的方式得到,人不可能主动地达到审美或宗教的超越性。然而,超越性对人却有着无限的魅力,无论是宗教超越还是审美超越,他们都为“生活添加了一种迷醉的力量,它无法以理性或是逻辑的方式从任何事物中演绎出来。这种迷醉的力量如果亲临,就以赐赠的方式前来;生理学家会说那是我们生理组织的赠予,而神学家会说那是来自神之恩宠的赠予。这样的赐赠我们或者拥有,或者没有。有的人无法拥有这样的赐赠,就像他无法遵照命令爱上某个女人。”①然而,无论是审美超越还是宗教超越,他们都有着共同的作用与意义,那就是都能陶冶人的情操、净化人的灵魂、提升人的精神世界、感悟生命的真谛与意义。超越性体验所带来的完全是精神上的感悟和改变,从更加宽广的角度审视人存在的意义与价值。超越性,这种情感和体验对于个体的生命范围都有绝对的扩大作用,给予人一种新的力量,一种新的感悟,尤其当人对外的战役失败,而世界也否认他时,审美超越或宗教超越都可以为他赎回且活化一个内在的精神或神秘的意识世界。这也就是很多学者为什么喜欢从“移情”的角度来解释审美超越。

  既然超越性的体验对人的生命境界有提升意义,那么,这两种体验在条件上也存在一致性吗?

  事实上,无论是审美超越还是宗教超越,人们要体验到这种精神境界或意识活动,取决于一些基础性的因素,如人的心理健康状况、道德情感等等。一般而言,良好的心理健康状态是产生超越性的前提和基础,往往具有健全心理状况的人容易将世上的每一件事情视为美好,他们更容易对周围的事物和人表现出赞美、感恩,并容易产生美好的精神体验和感悟;而相反,心理健康欠佳且病态灵魂的人对不和谐的事情格外敏感,容易受到存在的不确定性、普遍存在的痛苦以及不可避免的死亡所左右和影响,因此无论是审美超越还是宗教神秘经验所带来的精神或意识深处的体验很难产生。另一个因素就是与人的道德情感有关,在中国哲学的传统中,道德规范人的行为、培养人的情操、提升人的境界。冯友兰先生曾将人的境界分为四种: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②    这四种境界是一种逐步上升的境界,前两种是自然的产物,后两者则是精神的创造,其中修德以养心、修德以正己就是健全人格和提升人境界的重要途径。因此,一般而言,良好的道德修养是可能培育出健全的人格,拥有健全人格的人可能更容易感悟到事物的真善美。相对而言,道德败坏的人可能品行不高,很难达到崇高的精神境界,自然无法深入地赞叹事物的真善美,也更难达到崇高的审美超越与精神体悟。

  总之,审美超越是审美活动过程中的一种现象,是审美活动中主体所产生的高级现象和精神活动,因此,没有超越就没有艺术。审美超越虽然在表述上存在抽象性,在把握上也存在一定的难度,但审美超越并不是“言语道断,思维路绝”,审美超越既立足于现实的世俗社会,又是审美被诗化了的崇高境界。它是人们超越当下、追求自由和理想的精神感悟,也是对人的生命存在的价值与意义的高层次认同与感悟,审美超越凝聚着个体独一无二的感受和体验,这种体验和感受并非是人的内在主观心理意识与世界的外在客观事物在认识上的简单统一,而是人与世界相互依存、双向建构所达到的存在论意义上的统一,是有限与无限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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