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传播者应当主动地通过有效的、切实可行的、易于他人接受的途径、渠道和方式,把优秀的、健康的、有利于民族发展的音乐传播开来并且传承下去,在音乐鉴赏活动中做到"传者善传".传播优秀音乐,就应该准确把握音乐鉴赏活动的本质和意义,努力提高音乐鉴赏水平,从多元视角去了解音乐作品及其表达的情感,使得有利于民族的、优秀的、可传承的音乐作品得以分享和传播并且变得更有生命内涵。
一、音乐鉴赏活动中主体和客体的辩证关系
音乐鉴赏活动中的主体是人,处于支配地位;客体是音乐,是审美的对象。
(一)主体对客体的影响
由于鉴赏主体的身世经历、教育背景、兴趣爱好和工作领域多样化,还有不同于他人的接触音乐的途径、场合、时间、目的以及心情,使得在鉴赏活动中,不同的鉴赏主体对鉴赏客体有不同的理解、感受。但音乐作品的意义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理解和欣赏的过程中不断生成、变化的。由于音乐作品潜在的不确定性,这就为鉴赏主体留下了非常充分地、不可言尽的创作空间。比如聂耳的《卖报歌》,歌曲基调乐观活泼,结构短小,给人一种乐观、自信、积极的感觉。既表现出那个时期少年对旧社会制度的不满,又表现出了他们对于未来光明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二)客体对主体的影响
音乐鉴赏中的客体反过来也会作用于主体。由于音乐作品在节奏、韵律、风格上有着千差万别的变化,因此不同的音乐作品就会给音乐鉴赏者带来不同的感受。例如歌曲《青藏高原》旋律优美,表达了人们对青藏高原的赞美和向往之情。
听起来不仅给人予很强的时代感,又蕴含着浓烈西藏民歌质朴的情愫和的韵味。而歌曲《大刀进行曲》,节奏铿锵有力,激越澎湃,表达出了中国人民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必胜的信心。同时,音乐作品还会给人带来美的享受和心灵上的放松,比如烦闷时可以听一些舒缓、优雅的音乐来放松心情。
(三)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辩证关系
音乐鉴赏活动离不开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主体和客体一起构成了审美关系。从审美关系来看,主体与客体是辩证地相互依存的,没有客体的存在,就没有主体的存在。比如对于音乐作品《红旗颂》来说,它的存在形式就在于欣赏者和这首歌曲的关系之中。"欣赏"就意味着主体与客体的充分交流和作用,二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制约,互相依存。
主、客体合一的综合体验形态是音乐鉴赏活动的整体属性和本质特征,理想的音乐鉴赏活动,应当是在聆听主体与形式客体之间构建音乐审美的整体。
二、把握音乐鉴赏活动的内在本质
(一)音乐鉴赏是音乐审美体验的再造
在音乐鉴赏的审美体验中,还包含着鉴赏者充分的创造性意味。因为即使音乐家本人给出具体的作品内容解释,要求听众按图索骥地去欣赏,聆听者也未必就一定会那样去解释或获得那样的体会,他们总是有着自己的种种精神创造。例如着名指挥家卡拉扬对于贝多芬《命运交响曲》主部主题的解读,认为它是一种阴森、恐怖的感觉,而副部主题则是细腻、温柔的情感。
(二)音乐鉴赏是感性和理性结合的认知过程
作为音乐鉴赏活动的本质特征之一,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综合运用是鉴赏活动进行的基本思维前提。人类在认识事物时,总是同时运用感性与理性两种认识手段,感性、理性在认识过程中总是共同发挥作用。
对音乐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并不是两个分开进行的活动。即便我们随意听一首音乐作品,在感性上的反应也包含了许多理性因素。例如,当我们在欣赏聂耳的《义勇军进行曲》的过程中,会自然而然地感悟到这首歌曲的节奏频率是有规则的,以及它大致的一个段落划分和音调或音色上的某种声部的分成,往往就是这些常被很多人忽略的潜在的理性因素,让我们领略到音乐整体的统一性和多样化。
三、对音乐鉴赏活动社会功能的深层考察
人们无论是创作音乐,还是演唱、演奏音乐,都是为了让人欣赏或鉴赏音乐。而音乐鉴赏活动对人类的社会生活会产生很大的影响。笔者对此进行了深入的考察后,归纳出音乐鉴赏活动的三大社会功能---教化功能、审美功能和启智功能。
(一)教化功能
"移风易俗莫善于乐",这句话表明音乐在本质上是具有教化功能的。千百年来,音乐就有着一种无形的魔力和强悍的征服力,它影响着人们的道德思想和行为表现。冼星海的《黄河大合唱》,是一首优秀的抗日爱国歌曲,它展现了中华民族团结抗敌、顽强不屈的英勇气概。这首音乐作品将我们祖国的母亲河黄河作为大背景,描绘了中国人民英勇抗敌的一幅幅壮美画卷,旋律雄浑壮阔,振奋人心。鉴赏这种音乐作品,无论是在烽火连绵的战争年代,还是在莺歌燕舞的和平时期,对于弘扬民族精神、凝聚国人力量,都具有无可替代的功效。
(二)审美功能
音乐鉴赏活动能广泛地、有力地影响大众的审美趣味,培养和提高广大听众的音乐感性素质,推动整个社会在音乐审美能力方面的发展。比如在音乐鉴赏活动中,人们可以通过接触、感受音乐作品而逐步受到音乐表现力的熏陶,进而唤起和加强人们内心中潜在的感性思维能力,品味到音乐艺术令人流连忘返的听觉魅力和音乐美感,从而具有广泛的音乐审美趣味和良好的音乐鉴赏力。
(三)启智功能
音乐鉴赏活动的启智功能,也就是说人们在聆听音乐的过程中,还可以获得理智方面的某种提升。音乐相比绘画、建筑或者舞蹈等艺术而言,是相对抽象的声音艺术,它的形成基本没有生活原型可以参照,起伏跌宕的音响结构也没有依附于具体的生活实体,这就给我们提供了较大的想象空间和创造余地,对于培养大众的想象力和观察力都非常有利。
四、从传播学视角看如何更好地传播优秀音乐 音乐鉴赏活动的社会功能的分析研究启示我们,传播优秀音乐,一是须做到"传者善传",二是要选择多样的欣赏方式。
(一)如何做到传者善传
要做到"传者善传",传播者必须从传播者自身、传播渠道、传播环境以及把握受传者心理四个方面作出努力。
1.传播者
作为音乐作品的传播者,首先要提高自身音乐鉴赏的能力,了解不同文化背景下的音乐作品,通过不同的视角去鉴赏作品,了解作品的核心内涵、情感、以及背后蕴涵的文化,把握音乐鉴赏活动的本质和意义。
2.传播渠道
如今音乐传播媒介多种多样,任何音乐作品都可以在网络媒体、电视媒体以及手机媒体上传播。传播者要掌握多样的传播渠道,才能让更多的人去了解和鉴赏到优秀的音乐作品。
3.传播环境 鉴赏音乐时,如果客观环境改变,鉴赏效果也会有所区别。因此传播者在传播时要提供多姿多彩、选择宽泛的音乐鉴赏环境,为音乐聆听者的多种音乐体验提供相应的条件,使欣赏者全方位地领略音乐艺术的魅力。
4.受传者
在音乐鉴赏中的受传者,在一定程度上对于音乐作品都会有自己的心理预期,因此传播者应该准确把握受传者的这种心理,从而进行有效的音乐传播。
(二)音乐鉴赏活动的多元欣赏方式
音乐欣赏者的个人因素形成了欣赏音乐多元的方式,随之也带来了丰富的音乐理解。
1.多种视角下的欣赏方式
音乐鉴赏包括官能欣赏、感情欣赏、理智欣赏三个方面。要从这三个方面全面地鉴赏一部音乐作品,必须把握作者以及作者作品的时代背景、民族特征、作者的创作个性、曲式和题材等。
(1)时代背景和民族特征
每首音乐作品的创作,都有其时代意义和民族特征。鉴赏主体在对音乐作品进行鉴赏的时候,要深入了解作品创作时期的时代大背景以及其所表现出的民族特性。不同的时代背景,音乐作品所表达出的情感和内涵是不同的。比如《义勇军进行曲》、《大刀之歌》、《毕业歌》、《黄河大合唱》等以抗日战争为时代背景的歌曲,都表现出了强烈的爱国情怀和为了抗战胜利而斗争的民族精神。
(2)作者的创作个性 不同作曲家有不同创作风格,同一作曲家在不同时期的创作风格也不尽相同。作曲家由于生活的时代、环境、音乐素养、音乐气质的不同,因此造就了音乐风格的不同,从而欣赏音乐作品的方式也不同。
(3)曲式和体裁
曲式如二段式、三段式、变奏曲式、回旋曲式等;体裁如舞曲、歌曲、进行曲。由于曲式和体裁的多种多样,因此鉴赏主体在鉴赏音乐作品的时候要了解和掌握不同歌曲的曲式和题材,才能感悟到音乐作品所表达的情感和内涵以及作品的主题思想。 2.选择多样的欣赏方式,获得良好的欣赏效果
针对不同类型的音乐作品,我们在了解其个性特点后,需要选择相关的欣赏方式去聆听,才能获得良好的欣赏效果。例如对于纯乐器作品,鉴赏者只能从音乐的音响性质和表现要素予以展开;对于严肃类音乐,鉴赏者要采取更"严肃"的方式去聆听才是合理的。
参考文献: 1.威尔伯·施拉姆,威廉·波特。传播学概论[M].陈亮,周力芳,李启,译。北京:新华出版社,1984. 2.薛良,宋莉莉".音乐传播学"引言[J].中国音乐,1993(1)。 3.里曼 H.音乐美学基础(上)[J].廖天瑞,译。音乐艺术,2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