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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音乐学科的界限 探索音乐跨学科研究

来源:杂志发表网时间:2015-12-20 所属栏目:音乐舞蹈

  

  一、音乐学跨学科研究的几点思考

  (一)关于学科“界限”问题

  在讨论音乐学跨学科研究问题时,首先碰到的问题有:什么是学科间的“界限”?学科间的关系如何?进而,会涉及到学科间的“界限”是现成的、绝对的、凝固的、分割的,还是生成的、相对的、动态的、关联的等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这里有必要强调学术研究的一个众所周知的基本前提,即人类实践、认识活动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由此形成的知识也必然是一个相互关联的系统。学科分化是人类社会分工不断细化和人类认识活动不断深入的必然趋势,学科分化使人类对自然、社会现象的探索更细致、更深入,进而促进对自然、社会整体认识的深化。然而,学科分化并非学科分割,在某个学科研究领域中,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在某些问题上可能会与相邻学科某些领域发生交融,并且可能导致一个新的交叉学科的形成。

  事实上,就音乐学科发展本身而言,音乐史学、音乐美学、民族音乐学、音乐社会学、音乐心理学、乐律学等子学科并非一开始就有的,而是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在某些问题上与历史学、哲学-美学、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数学、物理学等人文、自然学科某些领域发生相交,进而把相邻学科的理论、方法有机融入到音乐相关问题探寻和解决中,逐渐形成相应的研究领域和相对完整的体系,最终导致上述音乐学交叉子学科的形成和确立。

  与此同时,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化,音乐学内部子学科之间也会出现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趋势。譬如,于润洋先生倡导的“音乐学分析”①就是试图把音乐史学、音乐美学的理论、方法与音乐技术分析学的方法进行有机融合的一种积极探索。这种方法,一方面旨在避免音乐史学、音乐美学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的重事实、理论的描述,轻音乐作品本体分析的偏颇;另一方面旨在避免技术分析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的重音乐作品本体形式分析,轻音乐作品内涵的历史文化、美学意义的相关分析的偏颇。因此“,音乐学分析”的提出,在理论、实践上都将促进音乐史学、音乐美学、技术分析学研究方法的融合和完善,促进各自学科研究在广度、深度上的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使研究视野更开阔、研究方法更多元、研究过程更细致、研究结论更客观,从而促进我国音乐学整体研究在广度、深度上的进一步拓展。

  从上述音乐学学科发展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学科间的“界限”关系来看,笔者认为,音乐学科与其他人文学科、自然学科之间,以及自身内部的子学科之间的“界限”关系并不是现成的、绝对的、凝固的、分割的,而是生成的、相对的、动态的、关联的。因此,学科的界限只是相对地规定了学科研究的大致范围和内容的边界,但并不表明学科研究范围和内容只能永远固守于其中。恰恰相反,随着研究的深化和拓展,在某些问题上与相邻学科的相交,适度的“越界”是可能的,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必须的。并且,假如这种适度的“越界”和相互交融形成了某个相对完整的研究范围和体系,作为一个独立的交叉学科的确立也是一种“水到渠成”的事情。

  只有以这种历史的、动态的、发展的、辩证的观点看待学科间的“界限”关系,才能使学术研究既能围绕本学科现有范围、内容不断深化,又能随着本学科研究深化而适度拓展,与相邻学科交融,把相邻人文学科、自然学科先进的理论、方法,适时地、有机地融合到音乐学研究中来,为本学科的学术研究提供新视野、新方法、新动力、新生长点,解决传统理论、方法所不能观照的某些方面和难以有效解决的某些问题,从而避免音乐学科研究观念的滞后,方法的老化,内容的陈旧,使音乐学科发展与人文学科、自然学科整体发展同步,使音乐学术研究的保持足够的动力和勃勃的生机。

  (二)音乐学跨学科研究的必要性

  就音乐实践活动来看,人类音乐实践社会分工的日益细化,音乐学研究的不断深入,使音乐学科呈现出高度细化和专门化的趋势,就目前比较通行的分类来看,音乐学可分为历史音乐学、体系音乐学和民族(人类)音乐学几大块,各大块之内又可作更为细致的层级划分。

  音乐学科呈现出的高度细化和专门化的趋势,在笔者看来,实际上存在着利与弊的两面。其利:由于音乐学科的高度细化和专门化,促进了音乐学科局部领域研究的深入展开,从而在整体上推动了音乐学科研究的纵深发展。其弊:同样是由于音乐学科高度细化和专门化,久而久之,会导致音乐学各研究领域之间横向关注的不足,使音乐学各领域的研究忽略了对音乐整体性的观照,忽略了对音乐艺术与其他人文学科和自然科学领域之间的整体性观照,导致研究视野的狭隘,研究方法的单一,研究内容的陈旧,研究结论的片面。

  由此,为了避免由于学科高度细化而导致的上述问题,音乐学跨学科研究(所谓的“跨界”)问题的提出就显得非常有必要了。

  音乐学跨学科研究应该从那几方面展开?

  笔者认为,大致上可从如下三个层面进行:

  1.音乐学内部学科间的理论、方法上的跨学科融合

  这个层面的跨学科是指音乐学内部各子学科的研究在理论、方法上与相关子学科的借鉴、融合。譬如,上述于润洋先生提倡的“音乐学分析”就是属于这类跨学科研究的融合,这种跨学科融合并没有把音乐史学、音乐美学和音乐分析学消解掉,而是拓展、深化了各自学科的研究广度和深度,促进了各自学科的发展。

  2.音乐学和其他人文学科间的理论、方法的跨学科融合

  这个层面的跨学科研究是指音乐学科与其他人文学科之间在理论、方法上的借鉴、融合。音乐学现有的音乐史学、音乐美学、民族音乐学、音乐心理学、音乐社会学等子学科,实际上都属于在音乐学科发展中借鉴、融合相关人文学科的理论、方法的产物。作为上述子学科的研究,应紧密关注史学、哲学-美学、人类学、心理学、社会学的研究前沿,及时把相关的新理论、新方法有机融入本学科的研究,促进本学科在研究观念、研究方法、研究内容上的更新,推动本学科研究的深化和发展。同时,对一些还未被我国音乐学界关注的一些新理论、新方法,应根据音乐学研究问题的需要适时地引入本学科的研究领域中,从而促进本学科研究领域的拓展和深化。

  3.音乐学和自然学科跨学科融合

  这个层面的跨学科研究是指音乐学科与自然学科之间在理论、方法上的借鉴、融合。乐律学、声学、音乐治疗、音乐心理学(其中的实验、实证方法)等都属于这一类跨学科产物。这些子学科的研究,应紧密关注相关自然学科的研究前沿,及时把相关的新理论、新方法有机引入本学科的研究中。

  在借鉴相邻学科的理论、方法时,不应该忘记音乐学跨学科研究的目的。在笔者看来,音乐学跨学科研究的目的是把相邻学科的理论、方法有机融入音乐学研究中,从而促进音乐学研究问题的有效解决。合乎这个目的的跨学科研究就是好的,否则就是不太好的,甚至是不好的。由此,音乐学跨学科研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在进行音乐学跨学科研究时,应“适度”,以避免在过于宽泛的跨学科中消解了音乐学学科自身。具体说来,跨学科研究应该紧密围绕音乐学研究的问题域,不要漫无边际。假如音乐学跨学科研究过于宽泛,则可能导致本学科研究问题域的消解,最终导致音乐学学科的消解。

  2.对其他学科的理论、方法的借鉴、融合,必须是能有效解决音乐学问题的,而且是经过消化、过滤和改造的,对音乐学研究问题是具有切适性和可操作性的,应避免生搬硬套其它学科的理论、方法。

  3.对西方理论、方法的借鉴和融合,应该以中西观照的态度,对其进行批判性的审视,在中西观照中,在中国文化语境中,对其进行消化、过滤和改造,使西方理论本土化,进而成为能有效地解决中国语境中的音乐学问题。

  二、跨学科研究的探索

  (一)音乐符号学研究的探索

  本人的学术研究方向是音乐符号学,在研究中笔者把符号学理论、互文理论、身体理论引入音乐美学基本问题的研究,主要围绕音乐与现实关系问题和音乐意义生成问题展开;其中涉及音乐符号行为链条中的“物-身-心-音”的转化关系问题;音乐符号的能指-所指意指问题;音乐音响文本、乐谱文本、身体文本间的互文性意义生成等问题。试图用新的视角、新的方法拓展音乐美学研究视野,深化音乐美学的研究内涵。

  任何一个理论的产生都有它特定的理论域和对象,当把一个学科的理论引入另一个学科中,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该理论对另一个学科领域的的切适性问题。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才能把这个理论有机融入到相关的学科领域。同样,在把符号学理论、互文理论、身体理论引入音乐学领域时,首先要考虑这些理论对于音乐学研究的切适性,因为这些理论针对的理论域和对象主要是语言学、文学的、现象学的,其中必然存在不适用于音乐学理论域和对象的东西。如果生搬硬套其理论,必然无法有机融入音乐学理论域,无法对对象进行有效的分析和研究。所以在引入这些理论的核心概念(如符号、能指、所指、互文性、身体、身体间性等)时,必须在吃透、消化的基础上,对其进行适度的过滤和改造,保留其理论普适性部分,剔除其理论特殊性部分,挖掘其与音乐学问题域相关联的部分,经过消化、过滤和改造,使符号学理论、互文理论和身体理论能较好地融入音乐符号学问题域的研究,并且具有较好的切适性和可操作性。

  ②中西文论的融合是我在音乐符号学研究中所采取一种研究方法。“物-心-身-音”模式的提出,一方面以中国传统乐论为基础;另一方面把西方的符号学理论、互文性理论和身体理论融合其中。笔者试图以这种模式去描述音乐符号行为链条及意义生成过程。

  ③在音乐符号行为中,“物”、“身”、“心”“音”的转化,若从音乐符号创作行为的发生来看,则可描述为“物”(现实事物)---“心”(作为音乐符号行为主体之作曲家在感知现实事物的基础上产生的心灵活动过程)---“身”(作曲家把心灵活动中意欲表达的音乐音响通过身体的行为或即兴演奏行为外化为乐谱符号作品或音响符号作品的行为过程)---“音”(通过作曲家身体的行为或即兴演奏行为物化为乐谱符号的音乐作品或音响符号的音乐作品的本身)的转化过程。

  若从以乐谱符号的音乐作品为中介的音乐演奏行为的发生来看,则可描述为“音”(乐谱符号的音乐作品)---“心”(作为音乐符号行为主体之演奏家对乐谱符号的音乐作品的解读、体验、理解的一系列心灵活动过程)---“身”(演奏家在对乐谱符号的音乐作品的体验、理解、解读的基础上,按照音乐作品中的乐谱符号所规定的要求,用身体动作演奏乐器的过程)---“音”(演奏家演奏乐器过程中所呈现的音响符号的音乐作品本身)的转化过程。

  若从音乐欣赏行为发生的来看,则可描述为“音”(音响符号的音乐作品)---“身”(听众的身体,其中包括听觉、肌肉和整个躯体,对音乐作品的音响作为声音刺激物产生的生理情绪层面的反应和体验)---“心”(听众在身体性的生理情绪反应体验基础上,产生的把音乐音响作为具有“意味”的符号来体验、联想、解读等一系列的心理意识活动)---“物”(听众通过对音响符号意义的体验、联想、解读等一系列心理意识活动,把音响符号与其所象征和意指的现实事物关联起来)的转化过程。

  在音乐符号行为中,作为创作行为结果的“音”(乐谱符号的音乐作品)和作为演奏行为起点的“音”(乐谱符号的音乐作品)是同一的,此处的“音”(乐谱符号的音乐作品)是创作行为向演奏行为转化的中介点;作为演奏行为结果的“音”(音响符号的音乐作品)和作为欣赏行为起点的“音”(音响符号的音乐作品)同样是同一的,此处的“音”(音响符号的音乐作品)是演奏行为向欣赏行为转化的中介点。由此,“音”(乐谱符号的音乐作品或音响符号的音乐作品)在作曲家、演奏家和听众的音乐符号行为的表达交流活动中起到重要的符号中介作用。而“身”(身体行为)则分别在音乐符号的创作行为、演奏行为和欣赏行为中的“心-音”相互转化中起着重要的行为中介作用。

  (二)利用华南师范大学综合学科群优势,进行校内跨学院、跨学科的音乐学-心理学实证研究的探索

  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科是国内有重要影响的学科,学科带头人莫雷教授是我国心理学领域的领军人物,现任中国心理学学会会长,在学习认知心理研究上成就斐然,并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学术团队和世界一流的心理学实验仪器和设备。我们充分利用本校心理学科的优势,进行校内跨学院、跨学科的联合。近来,主要做了如下三方面工作:

  1.成立跨学院、跨学科的音乐心理研究中心,学术团队由两个学科的研究人员共同组成。

  2.利用先进仪器设备,进行音乐-心理学跨学科实证研究,其中涉及音乐快感与美感关系、音乐语义启动机制、音乐听觉延留等研究课题,部分研究成果已发表在《心理学报》等国内心理学权威刊物。这些成果不仅丰富了心理学研究领域,而且丰富了音乐心理学和音乐美学的研究内涵。

  3.实施音乐学-心理学跨学科人才培养,从音乐专业本科生中挑选优秀人才进入跨学院、跨学科的音乐心理学硕士联合培养项目,培养方案由音乐学院和心理学院共同制定,跨学院授课,实行音乐学-心理学双导师制,成绩优秀者,二年级可转为硕-博连读生,毕业后回音乐学院音乐研究所工作。我们希望通过这种方式,为音乐心理学研究培养跨学科研究的复合型人才,为音乐心理学科发展培养后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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