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高校音乐教育的课程设置体系
来源:杂志发表网时间:2015-12-20 所属栏目:音乐舞蹈
【摘 要】我国传统音乐源远流长,在当今的高校教育中占有重要和独特的作用。本文从高校开展传统音乐课程的意义以及一些教学教法的可行性研究等方面阐述高校的传统音乐教育。以音乐审美为导向,突出美育性能,弘扬民族音乐,尊重多元文化,处理好共性与个性的关系,面向全体学生,体现人人参与是高校音乐课程设置必须遵循的原则。
【关键词】高校 传统音乐 音乐教育 课程设置
一、高校开展传统音乐教育的意义
1.对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
著名音乐教育家卡巴列夫斯基曾指出:“音乐教育的中心材料,必须从民族音乐、古典音乐、现代音乐三方面来选择。但首先必须立足于本国音乐的巨大重视。”继承和发扬这笔丰富多姿、独具特色的民族音乐文化遗产,无疑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周总理曾提出,我国在音乐、舞蹈和其它文艺事业上,应在吸收世界先进文化的同时,着重继承和发展祖国的艺术传统,发展民族音乐的基础是要发展民族音乐教育。在接见当时准备去朝鲜访问的舞蹈团时又一次谈到,中国这样一个大的国家怎么能没有外国音乐呢! 要有芭蕾舞团,要有交响乐团,也要演外国歌剧,但这些不会是大力发展的,需要大力发展的是民族音乐,民族文化艺术。中国素以礼乐之邦著称于世,音乐文化源远流长,中国的民族音乐在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凝结着每一个历史时代的精神,积淀着特定的民族思想和价值取向,并以其观念的形态联结着历史,构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民族魂和文明链,对于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将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大学生作为将来国家具有较高文化层次的人群,对传承民族优秀的音乐文化,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所以说,音乐教育首先应该担负起自身音乐文化的传承与构建。应该从综合性出发,开发学生智慧,和谐人类行为。继承和发扬儒家乐教思想的精华,将其与现代乐教理论融合,建立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新型乐教,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以及培养素质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2.提高人才素养
我国的传统音乐教育,首要的任务是育人,培养学生高雅的审美情趣和高尚的人格涵养,培养高素质的人才。中国现在提倡“素质教育”,目的正在于培养国家所需要的素质得到全面发展的各种人才。因此,在音乐教育中不能只注重音乐单方面的学习, 而应该把音乐视为文化的一部分, 包括音乐生成的社会、历史背景及哲学、文学、艺术和意识行为等各种层面的内容, 并加强对与音乐相关的传统文化的学习。高等院校的传统音乐课,正是让青年学生学习、了解我国优秀的音乐文化传统,并进而引发他们热爱音乐、热爱祖国的美好情操。这种教育以培养完美的人格,培养一个外而有礼、内而和乐,具有美好理想和端正人格的人为目标,是一种人文的教育。高校音乐教育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培养音乐家,而是为了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全面素质,这是建设现代化强国的需要。高校把音乐教育作为一把钥匙,一把打开通向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各个领域大门的钥匙。
3.人文学科的重要领域
我国现阶段音乐教育目标明确规定为:音乐教育是进行美育的重要手段之一,培养学生学习音乐的良好态度,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音乐实践活动;丰富情感体验,使学生具有感受、表现、欣赏音乐的能力;扩大文化视野,掌握音乐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促进个性的核心发展,培养合作意识,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弘扬民族音乐是目前音乐教育中最重要的内容,是使被教育者了解、熟悉、热爱本民族的文化传统,达到音乐教育的社会目标。通过音乐教育,提高大学生的审美素质,锻炼大学生的形象思维,启发大学生的创造性,培养大学生的协作精神,使大学生的心灵世界更美丽,更宽广,更深厚,更和谐,这是音乐教育在普通高校中的神圣使命。
二、课程设置原则
1.体现人人参与
审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必须面向全体学生体现人人参与的教育思想。目前,能开展音乐教育的高校越来越多,但因为条件的限制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课程设置体系,使得许多学校虽然也较重视音乐教育,但效果却不一定好,或流于形式只抓亮点,或只有很少部分学生参与其中。如何使在校学生人人都有机会接受音乐教育,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也是课程设置中必须遵循的一个原则问题。
2.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研究课程设置模式,使它成为一个科学的体系,这里有一个共性和个性的问题。首先,高校的体制、教育方针、办学模式、审美教育的功能、规律等是一致的,要根据其共性来研究课程设置模式,但每一环节中的课程组合、安排又不是固定不变的,这里又有一个个性差异问题,因为每所大学在教师配备、教学设备上有差异,同一所大学,各学科有人才培养规格上的差异。因此,因材施教、发展学生个性也是必须遵循的教育理念。所以,必须充分考虑共性与个性的因素,使之既符合共性又针对每所学校、每个专业的个性,并使之具有可操作性。
三、课程设置模式
在目前情况下,对各高校来说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只要有一定的制度支持,扎扎实实规范地做好每一项工作,用“2+1”模式便能充分发挥音乐教育的美育功能。“2+1”模式就是以校级选修课和限定选修课这两个选修模块为主,加上课外活动模块为补充,三个模块结合互补,共同组合成三个系列:一是以“音乐鉴赏”为主干课程的理论课系列。二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综合课系列。三是以“音乐表演”为主要内容的实践课系列,形成三个模块三个系列的完整的课程设置体系。让在校大学生人人都参与其中,保证每人至少能接受两个以上学分的音乐教育。
1.选修课模块
为贯彻落实党的素质教育方针,各高校文理渗透、人文素质方面的选修课制度已基本形成,一般高校校级公共选修课学分定在6-10个学分不等,开出的选修课程多的达200多门,少的也有几十门。但把音乐选修课和其他选修课放在一起让学生选课,往往学生在选课时会比较实际,哪些课程对他们毕业后找工作用得上的,一般比较有吸引力,如市场营销、办公自动化软件、人际交往与心理健康等,而实用的课程选完后学分也基本够了。
2.限定选修课模块
限定选修课模块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综合课系列,是为一些必须加强音乐教育的专业,根据其专业特点专门调整组合的音乐综合课。就目前而言,将音乐课开成全校性的限定选修课不太可能。一是因为音乐教育在高校还没有这样的地位。二是全部开成限定选修课,内容太单一,无法充分顾及学生的个性和爱好,不利于学生个性的发展。因而只能是针对具体专业开设限定选修课。如师范专业,学生毕业后大部分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组织音乐活动的能力。
3.课外活动模块
课外活动模块,作为音乐教育课程设置体系中的一个模块,是音乐课堂教育的一个重要补充,是音乐课程设置完整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这一模块以音乐实践类课程为主,包括声乐、器乐表演方面的各项内容,可结合校学生艺术团的活动,根据各校师资、设备等条件,以学生艺术团训练队的形式,如合唱队、铜管乐队、古筝队、琵琶队等,让学生报名参加,每个队通过考核分成提高班和普及班,其中提高班为艺术团成员,普及班为艺术团后备力量。
四、综述
通过对高校音乐教育的学科定位、课程设置原则及课程设置模式等方面的探究,让高校音乐教育不断向前发展并逐步走向成熟。作为高校音乐教育的实施者,乐于并将充满信心地不断实践和研究,为高校音乐教育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才会使高校音乐教育的明天更加灿烂。
参考文献:
[1]严治华.略论普通高校音乐教育[J].大众文艺,2008.10.
[2]赵海英.高校音乐教育中急需展开多元文化音乐教育[J].中国音乐,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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