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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客自媒体发展的社会语境及影响力分析

来源:杂志发表网时间:2015-12-20 所属栏目:新闻

   摘要 web2.0技术促动了播客的快速发展,在播客的传播平台上,受众不仅得到了参与内容制作的机会,获得了与人分享的权利,而且延续了网络舆论互动的自由,拥有了影像传播的话语空间,以此使得播客的社会影响力与日俱增。
  关键词 播客发展 自媒体 社会语境 影响力
  
  在人类不断追求传播自由度的进程中,BBS为匿名的网民提供了一个自由言论的场域,博客则开启了一个由个人空间向公共领域辐射的通道,当人们欣喜地享用着文字和图片自由传播的网络舆论空间时,很长一段时间内动态影像依然被割裂在网络自由传播范围之外。播客的出现,悄然打开了网络影像自由传播的大门。
  
  一、从音频播客到视频播客的嬗变
  
  从2005年上半年起,国内个人音频播客已初具规模,音频播客一般以个人电台的形式出现,众多的音频播客依托各种网站组成了网络联盟,其中具有代表性的音频播客当属“反波”。2005年4月16日,“反波”推出第一期节目《听平客讲段子》,曾经有17年电台主持经验的“平客”担任主播,曾做过记者的博客人“飞猪”负责音频后期制作,志同道合的“平客”和“飞猪”不定期的上传节目。两位制作者认为“反波”即是反传统电台,又是以其独特的有声语言和传播形式来讽刺传统广播的一些做法,“我们反对的是传统电台里的套话和固有模式,我们还要建设一个迥异于传统广播的新语言”。“反波”早期的播客内容主要分为音乐、幽默、言论、时评等,其中《反波开播文艺晚会》调侃了春节联欢晚会多年不变的固有程序和惯用的套路,《听平客说段子:厕所》则用移花接木的幽默手法,讽刺了手机运营商的“霸王条款”。在开播不久的四个月中,“反波”就拥有了30万的点击量。成为了音频播客的典型代表,在专业的传媒圈中也有较高的知名度。尽管诸多音频播客以犀利的评论闻名,但由于声音传播形式的局限性,均未引发全社会性的关注和影响,反而是视频播客的出现,触发了大众对这一新生事物的广泛关注和积极的参与。典型的案例是2005年末,胡戈制作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犹如一根导火索引爆了视频播客。该视频播客以电影《无极》作为编辑索材对《无极》电影故事和表现手法进行讽喻、挖苦和调侃,由其引发的巨大社会反响和版权法律争议,使得胡戈被称为中国视频播客的“元老”。
  随后,各种风格类型迥异的视频播客陆续涌现在网络上,例如“后舍男孩”对口型演唱的视频播客,凭借其夸张的面部表情和肢体动作,吸引了众多的网民,成为了网上一道独特的风景。而金玉米的“Danwei”视频播客通过外国人的视角记录观察中国的文化现象,不仅在Youtubc上获得高点击率,而且受到国内网民的广泛关注。由于技术的屏障。早期视频播客的创作者主要由有媒体从业经历的人员构成,在传播技术和技巧上都有一定的专业性,大多沿袭了传统广播电视的传播形式,但在内容选择上则更为自由和个性化,许多选题往往是传统媒体不能涉及的敏感话题,语言形式也比传统媒体更趋向于轻松和口语化,影像表达更具夸张和自由。尤其是随着便携DV、可录像拍照的手机、独立摄像头等音视频采集工具,以及非线性剪辑设备软件工具的普及,普通大众与专业的媒体从业人员之间的技术差距逐渐缩小。在采编设备的低成本化普及和不受传统媒体体制控制的社会语境下,普通大众不仅拥有了民间影像创作的空间和能力,而且在千百年来人们孜孜以求的“百闻不如一见”影像传播效果的促动下,视频播客无论在类型上还是数量上都远远超越了音频播客,并迅速成为播客的主流形式。
  
  二、web2.0技术促动了播客的快速发展
  
  诞生初期的播客,作为一种流媒体技术与Rss技术相结合的新兴技术工其,其传播者与受众均要求必须具备较高的网络传播或媒体技术知识,正是Web2.0技术的应用使得播客从一种技术工具发展为一种大众传播现象。Web2.0是相对web1.0模式提出的网络技术。其核心特征表现为:一是互联网平台化,大规模的服务器信息集合和数据库管理使终端用户从个人电脑平台上升到网络平台。网络媒体不再扮演传播者的角色,而仅仅起中介作用;二是增加用户价值,简化的网络编程和以用户体验为基础的服务和软件更新,增加了个人对网络的参与度,互联网开始利用参与者的智慧创造与传播信息内容;三是长尾传播,集成化的数据管理和Rss技术加大了去中心化的趋势,互联网大大降低了信息成本,将网络延伸到非中心化的信息内容,增加了其长尾传播的价值。其标志性的转机发生在2005年的6月,美国苹果公司首先宣布推出添加podcasting功能的iTunes4.9,接着Youtube推出相关视频推荐、视频评论、通过邮件向好友推荐视频、视频转帖代码等四项功能,正是这些具备web2.0特征的技术一举改变了播客的命运。
  在突破了宽带网速的局限和采用流媒体技术后,web2.0技术实现了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的无缝对接,以播客为代表的网络影像传播在改变了被传统媒体垄断的传播渠道的同时,也改变了其传播的内容和模式。一方面。技术跨越了由地理和政治框定的媒体范围,更多的跨国、跨地区的影像内容通过网络传播与共享。由此,已经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的各种信息资源,其中也包括传统电视媒体的内容,以数字影像的模式被大量复制到网络上,通过网络实现了全球化的传播。另一方面,Web2.0技术构建的开源共享的网络结构实现了用户增加价值的模式,共享型数据库的构建不同于以往付费数据库和开发源码数据库模式,它使任何用户均能主动的为数据库增添价值,以一种技术结构来取代用户的志愿者精神。Web2.0模式下的网络影像传播不仅集中于对传统媒体内容的复制,而且也为独立制片DV等原创影像提供了自由传播的渠道。播客的出现正是继承了Web2.0技术下传播渠道自由和共享模式,继而获得了与博客文字公共话语权相似的自由渠道发布的权力。不论从最初Adam Curry自办网站发布播客作品还是到后来Youtube、土豆网等分享视频网站实现批量与大规模的传播,都离不开共享型数据库与流媒体技术的简化,这种简化也使得越来越多的普通大众加入到了视频播客创作的队伍中来。由此,在web2.0的技术模式下,以视频网站为平台,个人上传视频为传播内容主体。用户参与式管理成为了播客的主流传播模式。
三、从独立的个人播客到播客网站传播平台
  
  随着视频播客数量的增多,播客网站逐步取代独立的个人播客成为主流。而独立播客在个人网站之外也借助播客网站进行推广和传播。早期的精英播客试图构建独立的自媒体机构,尽管可能只有一到两人组成,但随着播客的快速发展,从选题、策划到制作、发布,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媒体组织结构,成为和传统媒体相似的媒体组织形式,播客网站已经取代了独立的个人播客成为了一个网络视频的传播平台。像国外的Youtube和itunes等视频播客网站为大量的个人播客提供了一个卖场式的公共空间,这不仅降低了播客制作者的网络技术门槛,同时也减少了收看用户群体的关注成本。目前,国内各类视频播客网站有近500家,2005年土豆、优酷、酷6、我乐网等获得风险投资,在Youtube的模式上加以改进,而偶偶网、Motile等则在原网站的基础上发展成播客网站,到2006年。各大门户网站也开始将播客作为一个内容频道加以传播与推广。不同于早期的个人播客,目前播客网站上的内容按照制作方式可分为复制型播客和原创型播客。复制型播客通过数字化技术复制传统媒体的音频或视频内容。让受众在收看、收听传统媒体内容时得到了时间和空间上的自由,改变了传统媒体主导一切的传播方式,实现了在全球范围内对传统媒体内容的集纳和以个人需求为目标的点对点的二次传播。
  虽然原创型个人播客借助播客网站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在从个人播客运作模式向大众化播客网站共享运作模式的转化中,大多数原创型个人播客作者尚不能维持稳定的更新率。更多的只能参与到对传统媒体新闻事件延伸传播的群体性播客制作中。例如,在2006年世界杯意大利队与澳大利亚队比赛中黄健翔情绪失控的解说,比赛之后该段解说词迅速被网友改编戏仿成各种版本,像从网络论坛中的文字版,到播客的音频、Flash以及模仿视频等版本各具特点。这是国内播客第一次进行大规模的群体性播客创作,对比不同的版本,你会发现更加具有创意、制作精良的原创型播客频频出现,使“解说门”事件的影响进一步延展扩大。作为播客网站的原始生命力量,原创型个人播客将成为草根平民参与媒体制作和舆论表达的重要形式,也是播客作为自媒体传播平台发展的主要方向。
  
  四、播客成为自媒体的典型代表
  
  随着博客、播客等网络传播形态社会影响力的逐渐增强,近年来自媒体这一概念被传媒研究者频繁使用。自媒体(we media)被认为是新闻媒体发展经历传统媒体(old media)网络新媒体(New media)之后的又一种新媒体。根据维基百科的定义,自媒体是私人化、平民化、普泛化、自主化的传播者,以现代化、电子化的手段,向不特定的大多数或者特定的单个人传递规范性及非规范性信息的新媒体的总称。自媒体被认为是“参与式”新闻形式,个体或群体公民积极参与到新闻和信息的收集、报道、分析、宣传的过程中,参与的目的在于提供满足民主需求的独立的、可信赖的、准确的、大范围的相关信息。在实践中,自媒体改变了传统媒体自上而下的传播方式,采取的是自下而上的,没有或很少有编辑监督或常规的新闻流程,信息产品在不断发展的或稍纵即逝的同步或分步的讨论中完成。传统媒体的新闻操作是“过滤一发布”式的,而自媒体是“发布一过滤”式的。例如德拉吉通过博客首先公开了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的绯闻,这是自媒体走入人们视野的里程碑事件,而“9-11”事件和伦敦地铁爆炸中的博客则进一步发挥了其自媒体的优势,比传统媒体更为即时详实地发布信息和提供互动性的评论。这些不可思议的自媒体事件的频频发生,不得不让人来回望保罗·萨弗曾提出技术应用的30年法则:至少在过去的5个世纪里,新思想完全渗入一种文化所必需的时间数量一般约为30年。更多的新技术在同一时间出现,正是这些成熟技术的交叉冲击,创造出我们都感觉到的强力的加速。
  无疑,自媒体已经日趋成为一种重要的媒体形式,与传统媒体、新媒体共存,其特性吻合了web2.0的技术属性,低门槛的编程方式和互动性的交流模式一方面促进了信息的共享,另一方面也促进了自媒体向更广和更深的方向发展。播客正是在传播渠道和传播方式上沿袭了博客等自媒体的传播特征。同时在内容形式上则将其丰富为影像和声音的复合体。与此同时,顺应多项网络技术和网络文化环境的共同发展,播客更是完成了从一种技术工具成为一种自媒体的媒体形态。这主要体现在:一方面。播客以其去中心化的模式及影像数据库的构建与共享,极大扩展了受众的选择范围,并直接为受众提供了内容选择的自由,使影像成为受众可以随身、随时、随地观看的文化消费品;另一方面,播客在评论形式上滑袭了博客等互动舆论媒体模式,受众可以用文字的形式自由的对播客作品进行评论,或以链接、转载等形式进行自由传播。例如在Youtube上,影像对影像直接评论的形式已经崭露头脚。这是继博客之后,播客成为了又一个舆论互动的媒体传播平台。在播客的传播平台上。受众得到了内容、时空选择的自由,并延续了舆论互动的自由,同时获得了博客等草根舆论平台已经争取到了的社会话语空间的权力,以此使得播客成为自媒体的典型代表。播客从一项孤零零的网络新技术,迅速发展为流行前端的媒体形式正好应验了保罗·萨弗提出的“强力的加速”,这也代表着当代新媒体的发展方向。
  
  五、播客的监管
  
  2006年是视频播客网站快速发展之年。国内各种规模的视频播客网站从2006年初的30多家急速增长到目前的500多家,视频播客的内容和受众的快速增长吸引着大量的风险投资,整个行业蒸蒸日上。随着2006年10月Youtube被Google以16.5亿美元收购,视频播客的商业价值被市场肯定。国内呈现了土豆网、优酷网、酷6网、我乐网等多家播客网站竞争白热化的态势,十几家视频播客网站融资近亿美元。市场的繁荣、自由的竞争,让视频播客网站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在日常庞大的影像信息处理中,播客网站专业化的信息筛选和推荐具有和新闻门户网站相似的功能,播客网站主页一般都按照视频内容类型划分不同板块,如政治、娱乐、社会、科技等,由专业编辑每日在最新发布的新视频中推介内容。而在重大社会事件面前,播客在发动民间影像形成社会舆论方面也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鉴于播客日益强势的社会影响力及商业价值,2007年12月29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原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规定》,网络视频播客被主管部门纳入监管对象,限定了从事网络视频服务的公司和个人的《许可证》资格,政府监管和要求传播平台加强自律的力度增大。与国外播客网站百分之八十的内容为原创内容不同,国内分享视频网站和视频播客网站的大部分内容是从传统媒体复制而来的,大量来自传统媒体的视频内容使播客网站遭遇了版权危机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限制。例如土豆网因网友上传电影《疯狂的石头》成为第一个因版权问题被起诉的播客网站;北京奥运前夕,迅雷公司因非法提供火炬传递视频的播出和下载被央视国际告上法庭;《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也因其使用电影《无极》中的片段涉嫌版权问题。目前,商业版权成为了视频播客网站发展的一个瓶颈,政府政策的管理和限制也在左右着播客网站的发展方向。不难看出,播客网站的未来将在版权规范、政府管理与民间力量等三方博弈中求生存,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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