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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审美教学论

来源:杂志发表网时间:2015-12-20 所属栏目:音乐舞蹈

  

 内容摘要 :文章强调声乐教学应以审美为核心,把审美教学作为声乐教学的重要手段。利用审美教学法,帮助学生建立起审美观念,自觉追求呼吸自然美、咬字吐字美、歌声响亮美和情感表现美。

  关 键 词 :声乐 审美 歌声 情感
  
  声乐教学的重要机制,在于以审美为核心,把审美作为声乐教学的全部过程,使学生获得一种自觉的审美体验过程。这个教学过程应贯穿所有的审美因素,并以美感为根本内容。在长期的和反复的美感体验中,学生必定会产生对美的感受、对美的热爱、对美的追求。歌唱审美是演唱者的一种心理美的感受,是感性知识精神化。这就是说,歌唱一方面诉诸于感性,另一方面又诉诸于精神和理性。具体地说,演唱者在获得感性上的东西后,再逐渐上升到理性,实现精神化、心灵化,才能成为艺术演唱,继而达到气息舒展美,读字清晰美,音色圆润美,歌声流畅美,情感表现美,技巧自然美,表演潇洒美等。实践证明,审美欲望越强烈,演唱时就越能严格要求自己,演唱就越具有美感。
  
  气息舒畅美
  
  张炎在《词源》中说:“忙中取气急不乱,停声待拍慢不断,好处大取气流连,拗则少入气转换。”这句话的意思是歌唱或吟诵时,吸气要稳当、从容不迫,不要慌慌张张、急急忙忙。吸气不能端肩,也不能抬胸,喉咙也不能发出丝丝声响,更不能吸气时面部狰狞,这一切不但会给喉咙造成紧张和僵硬,而且有损于吸气的美感。
  美感的呼吸,应当是空气凭借外部气压的自然压力流入肺里,演唱者只不过是在为空气打开喉咙通道,提供肺部空间,使空气顺畅地进入肺里。美国歌唱家丽莎·罗玛指出:“空气不是有意识吸进来的,正像我们进屋开门一样只是给空气提供自动流进的场所。空气不是被吸进去的,而是自动充满到肺里的。”
  由此可见,呼吸的真正美感,一是轻松舒畅,从容不迫。吸气时快慢又随着音乐的节奏而定,不能忙乱抢气,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紧张。二是换气要灵活巧妙,转换自然。歌唱时的换气应该视同讲话时的换气,不要过分夸张,以免吸不进气,也呼不出气。三是以气带声,气息饱满,声音圆润,气沉丹田,声贯三腔。四是气息适度,声音悠扬,清脆响亮。五是以气带情。气息平静,情绪稳定,情感亲切。气息急促,气息激动,情感欢乐。气息深沉,情绪悲壮等。
  
  咬字、吐字美
  
  歌唱是语言与音乐的有机结合。因而语言和字读得不美,歌唱就很难美。仔细研究,歌唱的声音是依附于字而产生的,因此,字的美决定着声音的美。要做到读字美,主要是依字发声、依字造型、依字共鸣、依字行腔、依字收声。
  依字发声。首先要明确辅音(声母)和元音(韵母)的发声部位,其次按照字的成阻、持阻和除阻的要领去读字发声。在声乐教学中,发现一些学生不是依字发声,而是依声套字,不论什么字都张大嘴,提软腭,造成依声套字,依声读字或先有声后出字,表现为字不清,音不明,声不亮,歌不美。这种做法严重违背了歌唱的审美原则。
  依字造型。嘴的形状的正确不仅是字音的纯正,而且也是一种美。从汉语语音学来讲,尽管字的语音繁多,但概括起来归为四大类,即开、齐、撮、合四呼。依字造型,一是字与口型要相符,欣赏者的视觉与听觉统一,字意判断准确。二是字和声音和谐均衡,不过分夸张,有效地防止依型套字,依型装字。否则既无声,又无字,也唱不了高音。实践证明:错误口型必定出现错误的声音,即使愿望再好,也是事与愿违。
  依字共鸣。必须建立在字的基础上,在字上发展共鸣。在教学中,我们发现有些学生把追求声音共鸣放在很不适当的地位,甚至为了“共鸣”丢掉了字音端正和清晰,读成了另一个字,失去了共鸣美。实践证明:字声的美感不是音量越大越好。换言之,声音大不一定都具有共鸣美感,关键在于字声谐和与泛音。当字声谐和共鸣时,才能产生丰富圆润、优美明亮的歌声,脱离字的共鸣,充其量是一种毫无生命力和表现力的声音。
  依字行腔。依字行腔和依腔行字都是指在行腔过程中,字要正腔要圆,字不正腔难圆。在教学中,笔者发现有些学生把《我爱你中国》的行腔字“啊”唱成“讹”字,还有的学生把《故乡是北京》中的行腔字“情”唱成“奇”字。这种行腔完全失去行腔美,原因是没有依照字音去行腔,因此,声音再好也没有任何意义。
  依字收声。唱歌与唱京剧的收声有所不同,京剧收声按字头—字腹—字尾(归韵收声)。而唱歌不是这样,而是按音节读字,例如“情”字的收声应该收在“ing”韵母上,而不能收在“ng”音上。又如“光”字的收声应放在“ang”韵母上,同样不能收在“ng”音上。事实证明,收在“ing”或 “ang”上就显得收声的美感。如果收在“ng”音上那就是京剧唱法收声。
  字的美感很值得研究,实践告诉我们,歌唱的美都来自于咬字和吐字美。字读得强弱、轻重、高底、长短、快慢、急缓、断连、曲直、抑扬、顿挫、松紧、疏密、精细等语言艺术充满了音乐美。


歌声流畅美
  
  歌声流畅美一是气、字、声混合美,二是歌声音色美。教学实践证明:只有当气、字、声有机融合时才显示出歌声的魅力。从音响效果来听,歌声统一匀称美、通畅圆润美、自然流畅美。反之,有气无字只能发出噪音,有字无气(憋气),也必然发出怪声。有声无字更是令人难以接受。
  歌声美的另一因素是音色美。歌声的音色是演唱者心理上的审美思维的外在反映,也是情绪和情感的外在表现。世界卓越声乐教育家玛努爱尔·加尔西亚有过详细的论述:“表达愤怒、诅咒、恫吓、严厉的命令时应当用圆的嗓音;表达威武的气概或是宗教的狂喜用圆的嗓音;审慎的威胁、深刻的悲痛、内心的绝望用低暗的音色来表达;表达恐怖和神秘的情绪时要把嗓音放低,使它变得暗些而略带嘶哑声;表达强烈激动过后的疲惫时,嗓音要成为昏暗而无光泽的;和无光泽的嗓音相反的是华丽的金属般的音色,这种音色适用于英勇豪迈的情感;表达欢乐时的音色应当有光彩、生动而流畅的;表达嘲讽时嗓音要具有金属性;表现笑声时的音色应当是尖锐的;流露在外的恫吓、悲痛、绝望等都应用开放的、令人感到惊心动魄的音色。”
  由此可见,音色丰富多彩,各抒其情,各达其意。有什么样的情感,就必定有什么样的音色,当音色与情感相对应时,就充分显示出歌声的音色美。歌唱音色是这样,讲话时的音色也是如此,因为任何歌曲的创作和表现都是通过语言和文字来表达内心情感的活动。讲话语言的音色应该和歌唱语言的音色保持一致性,欣赏者听起来容易理解,否则,谁也不明其意、难知其情。因此,演唱者不应该运用一种令人误解的音色,以致失去歌声的美感。
  
  情感表现美
  
  车尔尼雪夫斯基指出:“歌唱是情感的产物。”歌唱就是“情感生活”在空间、时间和声音色彩中的反映,是情感表现形式。歌唱是把内在情感呈现出来供给观众感受和认识。情感表现美是艺术伟大法则,是艺术的灵魂。没有情感表现美的歌唱就不是艺术,只有当声音和情感同样完美时,歌唱才能被称为艺术。
  情感表现审美具有三个特征:一是情感表现美价值观,人是有感情的,感情的发展与表达,肯定要受理性的支配。歌唱的情感表现美是生活美的反映。作为一种观念形态的美,本身就反映一定的社会内容,传达一定的思想感情。成功的演唱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和理想,传达了心灵感受和爱憎情感,这正是情感表现审美的价值观。二是情感表现美的真实性。演唱者的真情实感是演唱情感表现审美的重要特征。所谓真情实感一方面是极力反对虚情假意,装腔作势,另一方面要勇于直面生活情感,高于生活情感,力求准确、真实,如能恰如其分地表现情感,就会出现情感表现美。三是情感表现审美是表达心灵的语言。歌唱情感表现美是呈现内心世界,直接表达心灵的语言。歌唱是情感艺术,它针对心情,表现心情。旋律运动与人的情感动态是一致的,在动人的旋律中,人的生命力与情感动态得到充分的体现。节奏与速度是情感的韵律,节奏和速度快与慢、张与弛的交替都是情感的动态的变化。情感借着音乐的声浪,把我们带到超凌尘世的高处,带到一片朦胧景色的时空遨游、歌唱或借着歌声的翅膀,把我们带到美妙的境界,摆脱烦恼,心旷神怡。歌唱既表达了内容又表达了情感的强度,它可以感受到人们心灵的实质,它可以渗入我们内心,像阳光、朝露、空气一样渗入我们的内心,充实着我们的心灵。
  综上所述,在声乐教学中,脱离美的技能技巧根本就不是歌唱的造诣。违背美的咬字、吐字必然拙嘴笨舌,读字不清,单纯追求声音必然是毫无生命力的歌唱。因此,正确的技巧、纯正清晰的读字、优美的歌声、真挚的情感,都来自一个美的愿望,用审美意识去刻意追求歌唱的一切因素,是声乐教学的首要任务。
  
  参考文献 :
  [1]邹长海.声乐艺术心理学 [M].人民音乐出版社,2000.
  [2]罗洪.“字正腔圆”与中国歌曲和演唱[J].中国音乐,19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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