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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声乐演唱中的“声”与“情”

来源:杂志发表网时间:2015-12-20 所属栏目:音乐舞蹈

  

  内容摘要:此文通过对声乐演唱中声与情之间辩证关系的分析,指出了以声传情、以情带声对歌唱的重要作用,并进一步指出了如何达到声情并茂这一歌唱的最高要求和基本原则。

  关 键 词:声乐演唱 声 情
  
  一切艺术都是“情动于中而形于外”的,声乐演唱艺术尤其如此。歌唱的本质是人们情感的表现,演唱者通过运用熟练的发声技巧,以真挚的情感、优美的声音生动地表达声乐作品的思想内容来感染观众,引起其感情共鸣。声乐演唱作为一种艺术表现形式,是由“声”与“情”的高度结合来体现艺术审美感情的。“声”与“情”在艺术表现中作为统一的表现整体,其中“情”是起主要作用的,“声”是传情的手段,也是传情的保证。脱离开“声”与“情”的内在联系,孤立强调某一方面,将很难达到理想的歌唱艺术效果。
  
  一、以情带声
  
  在歌唱艺术中,“情是对演唱者的一个重要美学要求,是对演唱水平一个重要衡量标准。“声无情声虽美则淡如白水,声有情声似有生动人心弦”。有“情”的歌声才具有艺术感染力,有“情”的歌声唱出来才会感人肺腑,打动人心;无“情”的歌声是空洞的、苍白无力的,“有情曲则活,无情歌则滞”就是这个道理。
  在古代唱论中就非常注重对情感的要求。清《乐府传声》中写道:“唱曲之法,不但声之宜讲,而得之情尤重。……唱者不得其情,则邪正不分,悲喜无别。即声音绝妙,而与曲词相背,不但不能动人,反令听者索然无味矣。”文中指出,唱曲一定要唱情,否则即使声音再美妙也不会让听者感动。所以没有情感的演唱,即使有好的声音条件和高超的发声技巧,也会使人感到这只是在卖弄声音和技巧而已。要想把“歌”唱好的关键还是要以情带声,“情真歌亦美,音美情更真”。
  如何获得歌中之情,笔者认为: 首先演唱者要深刻理解声乐作品的内容和主题,体验作品所处的历史背景和情境,以及作品中人物的性情、神态等。这样“情”自然就会有的放矢。在演唱中要唱出人物的感情,还必须要结合演唱者自己的情感,要想歌声有情,首先演唱者应感动自己,这样才能感动观众。著名歌唱家郭兰英在演唱《绣金匾》时,当唱到“三绣周总理,人民的好总理”时,她眼中饱含热泪,感情真挚,尤其唱到“鞠躬尽瘁为人民,我们热爱你”时声泪俱下,充沛而真挚的感情中,迸发出饱满有力而令人动容的声音,使听者为之感动。这正是“一声歌到情融处,毛骨萧然六月寒”,所以只有以情带声的歌唱,才会产生巨大的艺术感染力。
  
  二、以声传情
  
  歌唱是用人声来表现人类思想感情的艺术,它以唱情为主,但要想唱情,必须借助于“声”,没有声之功,也难以达到传情的目的。
  虽然我们把“情”摆在主导地位,但决不能忽视声音的作用。声音是表达情感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情”只有通过“声”才能得以完美地表现。试想,如果演唱者的发声方法、歌唱技巧掌握不好,基本功不扎实,对作品驾驭和控制能力不强,即使情感再真挚,也很难得到好的演唱效果。所以,只有熟练地掌握歌唱技术,才有可能去完美地表现情感。
  歌唱技术主要包括:呼吸、发声、共鸣、语言、润腔等几个方面。作为歌唱的基本要素,呼吸、发声、共鸣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我们通过正确地运用和控制气息,把声音送到已建立的发声管道和共鸣腔体中,从而形成优美动听的歌声来。它们三者组成的发声整体,其中若某一部分处于不协调的状态,都将影响歌唱。所以,我们要科学地协调它们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统一关系,使之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这样才能建立起正确的歌唱发声状态。
  歌唱是音乐与语言相结合的艺术。优美动人的旋律通过与自然、清晰的咬字吐字相结合,才能塑造出深刻、丰满的艺术形象。同时,生动清晰的语言对抒发和表达歌曲中的情感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正确掌握语言的基本功,是歌唱者的重要素养之一。


润腔是指对声腔的各种润色。它包括对歌唱技巧、节奏、速度以及力度、情感变化等技术处理,它既有一定技巧性,又有一定感情性,通过润腔可以使演唱起伏跌宕、抑扬顿挫,可以生动地传达出演唱者的情感,加强歌曲的艺术感染力以及情感的细微表现,更具有独特的作用并能使作品中思想感情表达得更淋漓尽致。
  歌唱技术的建立,是一个需要从长期不懈和积极探索的过程中获得的,只有具备了扎实的演唱基本功,才能自如地运用声音来表达声乐作品中的情感,正如世界著名钢琴家霍夫曼所说:“艺术上的自由,需要有充分地运用技巧的能力。”歌唱技术掌握得越纯熟,表现手法越多,在演唱中越自由,就越能根据情感表现的需要来运用相应的技术手段。
  
  三、声情并茂
  
  声情并茂是我国声乐美学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想真正做到声情并茂的演唱,就必须要从歌唱的“艺术表现”这一中心环节入手。一个优秀的歌唱家既要有扎实的歌唱技术,又需要具备综合运用这些技术的能力和全面的艺术修养,只有把各项条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才能更深入地表现作品的思想内容,更完美地表现情感。
  在演唱声乐作品时,演唱者要深刻理解作品的内容、主题思想、风格特点,要了解创作者的生平、作品产生的时代背景,同时要仔细阅读歌谱,分析曲式的结构,掌握好基本节奏和速度以及细微的变化,并要认真研究歌曲所要表现的音乐形象,只有这样才能对歌曲内容有更深刻的解释,并进行艺术再创造。另外,演唱者要想使歌唱更具感染力,所表现的音乐形象更丰满,在艺术再创造的过程中,演唱者的思想高度、生活体验和艺术修养也起着主导作用。所以演唱者除具备较高的演唱技巧和表现能力外,还应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以及文化修养,要多涉猎和学习有关文学、戏剧、诗歌、美术、舞蹈、历史等方面的相关知识。从其他姊妹艺术及文化知识中汲取养分、博采众长,对于丰富歌曲的艺术表现也起着重要作用。因此,演唱者只有通过自身的情感去体验、感受作品,深入理解分析、研究声乐作品所提供的素材,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作品中所要求的各种演唱方法和技巧,才能使演唱达到声情并茂的艺术要求。
  综上所述,歌唱艺术的表现魅力是蕴含于“声”与“情”之中的,真正高超的歌唱技术只有在和情感完美的结合中,才能获得理想的艺术效果。
  
  参考文献:
  [1]《音乐美学通论》修海林罗小平着,上海音乐出版社,1999年4月
  [2]《声乐教育手册》刘朗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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