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是一门特殊的艺术门类,是人类用以抒发情感、交流情感的一种自然而普遍的形式,它是一门音乐与语言相结合的艺术,通过悦耳的声音和清晰的语言来表达内心丰富的感受。“情乃歌之魂”,在声乐艺术中起主导和统帅作用的是情感,它是声音的灵魂和砥柱。歌曲从创作、演唱到欣赏都离不开感情,是词曲作者动心,演唱者唱心和观众感心的艺术加工过程。
情感的发挥是歌唱者的再创作能力的体现,因为他要求歌唱者在正确理解作品的基础上,引发情思,充分发挥想象力,然后通过歌唱和表演将作品完美的表达出来。这就要求演唱者要将自身完全投入到角色当中,用角色的眼睛看,用角色的耳朵去听,用角色的心灵去感受,唱出真情实感。
声乐的演唱风格是在不断的学习和摸索中确立的,它的形成不是“一日之功”。在声乐学习过程中要不断的探索自己的风格,这样才有利于自己音色和特点的发挥。我在音乐教学中也常对学生说要唱出自己的风格,唱出自己的特色,这其实就是要求学生将内心世界的情感付诸于具有自身独特魅力的表演上。
先秦公孙尼子的《乐记》在开卷的《乐本篇》中谈到:“乐者,音之所由声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是故其哀心感者,其声瞧以杀;其乐于心者,其声惮以缓;其喜心感者,其声发以散;其怒心感者,其声粗以厉;其敬心感者,其声直以廉;其爱心感者,其声和以柔;六者非性也,感于物而后动。”这说明面临的事物和场景不同,所产生的感情和声音特征就会有所不同,借景生情,依情发声,使声音具有不同的音色和特点,给欣赏者以不同的感受。例如唱无伴奏歌曲《半个月亮爬上来》时,就要把声音控制在轻柔的半声上来演唱,从而体现静静夜色的美;而唱《保卫黄河》时,则要把音量放大,声音唱的坚实有力,表现出那种英勇无畏的精神。这就要求我们在演唱作品时,必须注意不同的情感表达需要运用不同的声音,体现其不同的风格。
声乐的演唱不仅要重视情感的抒发和表达,也要注重歌唱的训练。丰富的情感是通过美好的声音表达出来的,只有娴熟的歌唱技巧与完美的艺术风格相统一,才能达到更好的艺术境界。而要达到“唱情”,就必须借助于“唱声”,以声表情,寓情于声,只有将“唱声”之功练的娴熟,才能达到“唱情”的目的。
声乐情感的运用和表达是一个不断认识的过程,并在反复的表演和实践中加深对情感内涵的理解。它既要求我们加深对作品的认识,又要求我们用自己个性化的风格去表达自己,感染观众。声乐艺术又不同于其他的艺术门类,即由于它自身就是一具乐器,所以它能给人以更直接的影响,更易于感人。声乐情感的抒发是“诗情”和“曲情”的统一体,并通过声腔美的声情创作,将蕴含在“声情”中的“诗情”和“曲情”圆满的表达给观众,只有当与欣赏者产生了情感共鸣才算真正达到了声乐表演的美的效果。它的美既是直观的、表面的,也是内在的、深入的,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地去探索和挖掘。正如查理.潘才拉说“歌唱必须触及灵魂,我们要把整个的生命和爱这双重的灵感,通过我们的演唱而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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