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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我国非煤矿山事故隐患

来源:杂志发表网时间:2015-12-20 所属栏目:矿业工程

  

  据国土资源部统计:到2000年底,全国共有各类矿山153,063个。⑴据此估算,非煤矿山约占一半,其
  从业人员达数百万之多。这数百万人的生死存亡,与矿山的安全状况息息相关。
  
  众所周知,矿山是基础产业。由于矿山的自然特点,其伤亡率远远高于其他产业。但是只要加强安全工作,伤亡事故是完全可以大大减少直至销声匿迹的。如美国2001年全国煤矿死亡人数仅为42人,非煤矿山死亡人数仅为30人。
  
  非煤矿山安全特点
  
  非煤矿山虽无瓦斯爆炸的危险,但在其他方面与煤矿无根本区别。由于矿体条件多种多样,非煤矿山的采矿方法主要有空场、充填、崩落三大类,其造成的空区危害比煤矿更为严重。此外,近年来我国大中型矿山引进了内燃无轨设备(如铲运机、井下汽车等),又在地下造成了污染和相应的通风防火等问题,这也是煤矿所没有的。
  
  矿界问题是非煤矿山的重大安全隐患
  
  非煤矿山,特别是高品位金属矿山(甚至某些低品位铁矿),矿主为了赢利,在一个矿区(有时是在一个矿体)内多家同时开采的情形屡见不鲜。有的矿山在一个非常狭小的空间内,露天地下同时作业,导致经常发生安全事故。
  
  1997年7月17日甘肃厂坝铅锌矿,由于地方小矿点在地下开采造成空区,致使国家投资的大型露天矿(建设规模3500t/d,投资5.3亿元),在即将全面建成之际塌陷。
  
  内蒙白音诺尔铅锌矿,在国有矿山露天采区正下方,就有个体矿主下掘竖井,在下边用空场法开采同一条急倾斜矿体。地上露天生产,地下用空场法开采,其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不堪设想。
  
  即使在贫铁矿也有这种情况。如河北涞源支家庄铁矿,在一个露天坑的范围内,上部露天作业,下部地下开采,在2002年7月28日就发生了13人遇难的特大事故。
  
  2001年广西南丹锡矿发生的特大事故也是由于多家同时开采,造成老峒积水引起的。
  
  由此可见,只要在非煤矿山一个矿区内有多家同时开采的情况(矿界问题),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这种隐患,表现为以下形式:
  
  1.矿界相邻(或相切)。甲矿开采的错动线到达乙矿的矿界内,乙矿开采的错动线到达甲矿的矿界内,互相错动,形成安全隐患。有的竖井就位于自己开采的错动界限内。如河北省武安市有的矿点相距不到几十米,甚至完全相切。造成此种隐患的根源是矿界划分时,未考虑开采错动问题。而矿界的划定权在地矿部门,矿山根本无能力解决此问题。⑶
  
  2.在一个露天坑内,多家同时作业。有的在露天,有的在地下。
  
  3.上部用露天,下部用地下开采同一条急倾斜矿体。如白音诺尔铅锌矿,上部露天采区还可生产五年,下部又有小矿点用空场法开采。这样在爆破、通风、岩石移动、防水等方面,均存在重大隐患。
  
  4.国有大矿在上部用地下法开采,个体矿主在下部也用地下法开采。如厂坝铅锌矿,上部3500t/d规模,下部个体1000t/d规模(占有资源1500万吨)。虽然有关规定要求个体矿开采使用充填法,但由于此法成本较高,个体矿山没有能力做到,这就造成国有大矿在小矿山开采的错动范围内作业。⑷
  
  5.国有矿山在小矿点抢矿形成的老峒区内进行地下开采。这些老峒区一无图纸,二无资料,透水、高空坠落、地压和老峒废气等隐患随时在威胁生产。如厂坝铅锌矿就在150万立方米的老峒区包围中进行生产。
  
  露天转地下的特殊安全隐患
  
  非煤矿山由露天转地下带来一些特殊的安全隐患,表现为:
  
  1.露天边坡内矿体回收的安全隐患。有的露天坑深达百米或超过百米,为了回收边坡内矿体,要从不同的标高向矿体开掘平巷,以便回收残留在边坡内的矿量。但上部一旦开采形成空区,造成围岩崩落,下部各不同标高的平巷就处于不安全的环境中。
  
  2.露天坑上口面积可能达数万乃至数十万平方米,暴雨时直接灌入地下采场,将造成大的洪水隐患。如涞源支家庄铁矿上口面积达20万平方米,假若每平方米小时暴雨为30毫米,则小时暴雨达6,000立方米,如果有一半灌入地下采场,井下需设日排水量为7.2万吨的泵站。建设这样规模的泵站,其投资将达千万元以上(包括装机总容量为5000kw以上的水泵站及其相应变配电设施,上万立方米的水仓及排水管道和相应的井筒断面增大等)。
  
  3.由于露天开采已形成大深坑,其下部转入地下开采时的错动角要减小(即错动范围加大)。根据资料⑸,上部用露天,下部用崩落法开采时,其岩石移动角比完全用地下法开采时小10°左右,因此在布置竖井或工业厂区时,要特别注意。
  
  开拓系统的安全隐患
  
  非煤矿山通常有八大系统: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供电、压气、供水、充填(有充填工艺时)。对这八大系统的安全隐患应逐项结合矿山实际予以检查。重点放在提升、通风、排水、供电这四大系统。
  
  1.提升:提升要保证两个安全出口,在两个安全出口内均应有合乎安全规程的人行梯子。对罐笼提升要从提升机、电机、电控、钢绳、断绳保险装置到安全门、摇台等逐项检查,以确定是否达到了安全规程要求的标准。
  
  2.通风:按照最低风速的要求,检查井下各作业面。要确保井下人员在计划作业的位置有合乎规程要求的空气质量和风速。在采用多级机站和10分钟内达到主扇反风要求⑹这两个有矛盾的问题上,要首先考虑安全规程的要求。
  
  3.排水:当暴雨时水量过大,或无确切水文资料时,应在井下设防水门,确保不淹井。
  
  4.供电:当矿山不能确保有两个电源时,应有遇紧急停电时,人员撤出井下的预案。
  
  开采工艺中的安全隐患
  
  开采工艺包括掘进和采矿的全部工艺,应逐项分析各工序可能发生的隐患。
  
  掘进过程中关键要防止爆破事故和冒顶事故,应优先选用非电导爆管起爆系统和喷锚网支护,尽量不用导火线——火雷管起爆和木支护。
  
  对房柱法开采的矿山,要根据矿岩条件检查矿房、矿柱尺寸是否保证作业安全;对空场法开采的矿山要根据具体条件研究空区处理方法,切不要对空区漠然视之,要研究对空区进行充填、崩落、或封闭的方案,以免形成地压危害;对各类不同方法,研究不同工艺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
  
  职工素质和安全管理上的隐患
  
  首先要考核矿长的安全意识和处理安全事故的能力及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预案。对关键工种作业人员如提升机司机、爆破工、支护工要考核其实际能力,而不能单凭工种考试证书。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非煤矿山的安全工作应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重新制订全国统一的非煤矿山安全规程。该规程应对全国大中小型非煤矿山均能起到法规约束作用。
  
  2.分期分批对非煤矿山进行安全评价工作,使矿山迅速步入安全生产轨道。
  
  3.对非煤矿山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进行资质考核,并建立正规培训制度。
  
  4.对关键工种进行考核和培训,不达标准,不准上岗。
  
  5.下决心对没有达到安全标准的矿山进行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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