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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企业安全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来源:杂志发表网时间:2015-12-20 所属栏目:矿业工程

  

摘要: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是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揭示了目前企业在安全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安全制度的对策。实践证明,这些措施在企业安全制度建设中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煤炭企业;安全制度;建设;问题;对策

国家高度重视安全制度建设,2004年出版的《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煤矿建立、健全6项制度,2006年七部委局提出要建立、健全18项安全管理制度。国家对煤炭企业安全制度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然而有些企业在安全制度建设中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促进安全制度建设,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课题。

1 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1)它是员工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拥有一套健全的安全规章制度是实现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保障。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章制度是通过无数次的经验和血的教训总结提炼出来的,它对安全生产起着指导作用,对员工起着约束作用,是员工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国有企业的各个层次和岗位在不断接受新的工作者,这些人或者年轻,班组的工作经历不够,管理经验较贫乏,或者分别来自系统内不同单位,安全管理缺乏系统性和协调性。因而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设,统一和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2)它是贯彻执行上级要求的客观要求。各个单位要认真领会、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管理要求,要本着严格贯彻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单位实际对上级要求进行明确和细化,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更具有操作性的实施细则。

3)它是查禁“三违”的重要工具。统计表明,事故基本是“三违”事故,而“三违”是管理和人的问题,以管理问题尤为突出。由于管理性违章所涉及的是一个方面或一个系统,因而管理性违章的危害远大于其他性质的违章。而安全制度是员工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正因为安全制度的这种作用,所以良好的安全制度可以有效减少“三违”事故。

4)它是将安全管理变为事前预防与事中控制的需要。为了预防和减少事故,必须实现安全管理“四个凡事”——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人负责。要明确事前如何预防、事中如何控制、事后如何处理,就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设。

5)它是国家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是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如何实现生产安全,并且建设生产安全长效机制?这就需要建立职工的行为规范,贯彻国家要求,查禁管理性违章,将安全管理变为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而这正是安全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


2 安全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调查走访大量的煤炭企业,发现这些企业的安全制度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个别企业还有部分安全管理制度没有建立。有的企业建立了部分安全制度,有的企业没有按照2004年出版的《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6项制度,有的企业没有按照2006年七部委局要求建立健全18项安全管理制度。调查结果表明,这些企业没有真正理解安全制度的重要性,因而没有按照国家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2)安全制度内容同国家要求不一致。有的企业在制订某项安全管理制度之前,没有很好地学习领会国家对该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在制订安全制度时闭门造车,同国家的规定和要求严重脱节。这样的安全制度没有反映国家的大政方针,而是过多反映了企业的某些坏习惯。有的企业制订的安全制度(比如安全检查制度、隐患排查制度)较空洞,没有实质性内容,不具有可操作性。

3)安全制度是1个人或几个人写的,而不是大家共同研究、讨论制订的。有的单位为了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就安排1个人去编写安全制度。这样的制度根本就没有经过单位有关负责人过目,更别说让大家研究、讨论了。这样的制度反映的只是某个人片面的、肤浅的看法,而不是大家的思想。这样的制度只是应付检查,而不是为了促进工作。

4)安全制度没有经过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安全制度草稿形成后,没有经过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更没有列入会议纪要。有的单位安排某个人编写完成安全制度后,就认为万事大吉了,安全制度没有通过大家研究讨论,也没有在制度形成草稿后经过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办公会议进行最后审定,在会议上大家没有共同学习、讨论安全制度,也没有将其中不合适的规定汇总起来并及时修改。总之。安全制度不经过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修改,不列入会议纪要,而擅自发布或使用,这不符合安全制度制订的一般程序,是不符合规定的。

5)安全制度制订后,束之高阁,应付检查,不起作用。有的单位安全制度制订后,就让有关部门(或者某个人)将该制度保管起来,束之高阁,到上级部门检查时才拿出来。而不是将安全制度发布给大家共同学习、遵照执行。这样的制度建设搞的是形式,玩的是花架子,为的是应付检查,根本不能促进工作,不是为了安全生产。

6)安全制度陈旧、没有更新。有的煤矿的安全制度内容与现行的政策、国家的大政方针严重脱节,根本无法实施。国家的政策、大政方针在这样的安全制度中根本就没有得到体现,也就根本无法在企业中得到贯彻执行。

3 加强安全制度建设的对策

为了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必须针对上述问题采取适当的措施和对策。

1)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2004年出版的《煤矿安全规程》和2006年七部委局明确要求建立、健全18项安全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对规范企业管理和员工行为,保障企业生产安全,起着重要作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认识安全制度的重要性,结合企业实际,努力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企业生产有制度可依,有规章可循。

2)要认真按照国家规定确定安全制度的内容。企业在制订某项安全管理制度之前,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对该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安全制度要反映国家的大政方针,同时也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出内容洋实的、操作性强的、有利于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有利于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安全制度。要通过制订和实施安全制度,摈除企业中存在的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某些坏习惯。

3)共同研究制订安全制度。企业要从有利于安全工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出发来编制安全制度,要成立安全制度编写小组,小组人员分工协作,既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又要商量、研究、讨论,共同把安全制度编制好。好的制度可以有力地避免个人的、片面的、肤浅的看法,体现出的是大家的思想。这样的制度才可以促进安全工作。

4)制度建设必须注意系统性、完整性,并突出重点。制度建设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每项制度义包含具体完整的内容,各制度起草小组在制订制度过程中,要根据管理需要和轻重缓急,突出各阶段的建设重点及制度本身的重点,注意制度与制度之间的系统性、关联性。同时避免内容面面俱到,但重点不突出;制订时不要就制度而制度,孤立存在,不考虑关联制度,或矛盾或重复。



5)制度应具可操作性,粗细适度,简单有效。为了提高制度的适应性、灵活性和可操作性,制订的制度要有粗有细,粗的地方符合原则性管理要求,细的地方则符合操作性管理要求。基本管理制度的条款尽量是原则性的;具体管理规定、办法、细则、流程等要细化到可具体操作。

6)制度建设要切合实际,适当超前。制订制度要从企业实际出发,切不可照搬或网上下载后略改完事。这就需要事先进行周密调研,考虑现有的做法和先进的管理理念,宽严适度、逐步提高,并考虑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和企业未来发展的需要,但不宜过度超前。如果制订制度有难点或不够成熟,可先试行,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并不断完善。如果相关管理事项过度超前,没有相关制度或做法可借鉴,可在工作中边总结,边以备忘录形式记录有关做法,待条件成熟时再行制订。

7)安全制度要经过总经理(负责人)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安全制度作为员工的行为准则和规范,作为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工具之一,其作用必须引起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重视。有关安全制度建立与否、完善程度如何,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必须关注。所以,安全制度必须经过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要列入会议纪要。那种安全制度“由个人编写,不通过大家研究讨论,也不经过总经理办公会议进行最后审定、修改”的错误做法必须立即纠正。

8)安全制度制订后,要注重制度的推行,要及时发布、宣传,指导大家遵照执行,在生产中发挥积极作用。

9)要积极检查制度的有效性,及时更新、修订安全制度。在某个时期制订的安全制度,在一段时期后就会变得落后于时代,与国家形势和要求不一致。为了让安全制度能够跟上围家形势和要求,必须及时更新、修订安全制度,将安全制度中陈旧、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内容及时摈弃、修改和完善,使其中的内容与现行的政策、国家的大政方针相衔接、保持一致。

制度建设不是一劳永逸,是一个PDCA循环(计划Plan、实施Do、检查check、调整Adjustment的首字母组合)。制度执行一段较长时间后,相应职能部门和制度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其有效性,如不符合企业现有情况,应及时组织修订完善,避免失修。

4 结论

长期的安全生产实践表明,采取上述措施和对策,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就可以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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