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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冶金行业安全管理问题的探讨

来源:杂志发表网时间:2015-12-20 所属栏目:冶金工业

  

2007年4月18日,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炼钢车间发生了一起重大钢水包倾覆,此后一个星期即2007年4月26日,重庆市武隆县平桥轧钢厂又发生了钢包脱落钢水外泄事故。一连串的冶金安全事故,让我们不得不正视冶金行业的安全问题。

近几年,随着我国原材料需求的迅速增长,钢铁等行业产能迅速扩大。我国钢铁产量连续11年保持世界第一,1996年钢产量过亿,2006年,粗钢产量为 4亿1800万t,生铁为4亿400万t,钢材为4亿6680万t,约占世界钢产量的34%,而在钢产量中,37家大企业占了全国的一半,另外一半来自于小企业。仅河北省,近几年民营冶金企业产能就扩大了7000万t。大部分民营企业追求利润的最大化,短期行为严重,重效益轻安全,随意削减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有些甚至根本不投入,就连常规的设备检修、保养都不能按期进行,设备设施严重老化,安全可靠性程度明显下降,事故隐患随处可见。

近年来,我国的钢铁产能增长速度已远远超过钢材需求的增长速度,钢材供给早已大于需求。2007年第一季度,我国产钢增长22.3%,而国内需求仅增长了14.5%。2007年4月27日,全国10个省(区、市)与国家发改委签订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责任状。国家对冶金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正在加紧。虽然很多地方都有淘汰落后产能的计划,但伴随老产能的淘汰换来的是更多的新产能增长。而有些地区的淘汰计划更是为了换取新产能计划的批准而设立的。此外,很多地区的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并不包括民营企业,而实际上民营企业的落后产能数量更大。这些产能只能依靠市场竞争淘汰。而正是这些民营企业,事故隐患最多,安全生产得不到保障。“虽然国家一直在搞结构调整,落实没落实还是有差距的。

行业管理弱化的问题在很多行业都存在。但是,由于冶金行业的产业链长、生产工艺复杂,高温、高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因素同时存在的特点,行业管理弱化对冶金安全管理带来的影响较机械、轻工等行业更大。原冶金部设有安全环保司,负责冶金安全的行业管理。冶金部安环司为司局级,当时有30多名人员。当时专门设一个负责安全的职能司局的产业部并不多,反映出冶金部对安全的重视。1998年机构改革,冶金部与轻工部、机械部、煤炭部等15个部委一同退出了历史舞台。当时的国家经贸委下设安全监管局,冶金安全监管职能划归安监局。2003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冶金安全监管职能划在监督管理二司。2005年,国家安全监管局升格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这项职能又划在了监管一司。

对冶金安全行业管理的弱化,大钢安全协会的万成略秘书长深有感触。他说,对钢铁工业的行业发展,国家宏观调控缺乏,跟行业管理缺位有关。冶金行业没有了总体的规划、引导。国资委管央企,地方管地方企业。地方又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存在地方保护。随着市场波动,一哄而上,安全生产也受到影响。但是他认为,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虽然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与以往的行业管理比还是不够的。原因是安监部门的人员有限,每个人又要管理很多行业,专业性也存在问题。而且安全监管与生产管理是脱节的,安监部门对冶金生产所需的技术支持不很清晰,对冶金行业今后的发展不清楚,无法做到系统地指导企业。

目前,大钢安全协作会承担了一部分冶金安全的行业管理工作。其主要的工作是组织大型钢铁企业每年的互检,平时的信息交流,事故通报。大钢安全协作会设在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大钢安全协作会定期出一份《事故快报》,作为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沟通,发给成员单位。安全互检工作是大钢安全协作会的一个重点工作,但是这项工作不是强制性的,由成员单位自愿向协作会报名,协作会按地区分组互检。大钢安全协作会万成略秘书长介绍,现在大钢安全协作会只是中国金属学会冶金安全分会的一种活动形式,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一司指导。活动范围也仅限于协作会的28家成员单位。


2004年以来,国家安全监管局对冶金行业的监管是非常重视的。2004年就发布了《炼铁安全规程》《炼钢安全规程》和《轧钢安全规程》3个标准。2005年11月1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2006年12月15日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此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每年都对冶金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下发通知。针对上一年发生事故的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近两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还开展了高炉的摸底调查、企业互检督查。对重点省,如河北、山西、辽宁进行冶金安全督查。

从 2004年到2006年,冶金行业的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2004年冶金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95起,死亡308人,重大事故9起,死亡51人。 2005年,发生事故301起,死亡273人,与2004年相比,分别下降23.8%和11.4%;重大事故13起,死亡56人,比2004年上升了 44.4%和9.8%。2006年,发生事故270起,死亡244人,比2005年下降10.3%和10.6%;重大事故11起,死亡59人,起数下降 15.4%,死亡人数上升了5.4%。冶金行业事故总量逐年下降,重大事故总体上升。但是对于冶金行业的安全监管依然受到监管人员缺乏,监管不到位的影响。地(市)、县(市)安监局特别是县(市)的安监局由于建立时间相对较短,监管人员多数来自原劳动部门或与煤炭相关的行业,普遍缺乏冶金企业的专业监管人员,同时,由于监管人员少,监管的范围宽和近年主要精力放在非煤矿山整治上,对冶金行业的安全监管力不从心。以河北省为例,全省有非煤矿山企业4000 多家,冶金企业200多家,而负责非煤矿山监管的一处只有6个人,而且还要负责冶金、建材、地勘、石油天然气等行业的监管。到了县安监局,就只有两三个人,管非煤矿山的也就一个甚至是半个人,专业性也无法保证。冶金安全监管不到位,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强有力的监管手段。《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但是,安监部门没有对冶金企业“三同时”设计审查和现场验收的政府职能。对没有履行“三同时”程序的新建、改建、扩建冶金建设项目,只能起一个督促企业的作用。对冶金企业是否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只有靠检查的办法。

安全监管不到位,行业管理缺失,安全工作就全靠企业自觉了。钢铁生产形势好,能赚钱,企业是不是就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了呢?“近几年冶金企业事故频发,主要集中在中小企业、私营企业。”刘成江说,“国有大企业,像宝钢、武钢等,装备比较好,管理层次比较高,人的素质也比较高。这些大企业和国际接轨,管理模式、方式、理念都比较先进。小企业自身装备就有问题,管理上也不到位,也不重视,怎能不出事故?”小企业迅速发展,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薄弱,企业法人或经营者法律观念淡薄,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知之甚少,管理人员或外聘职业经纪人,或采用家族成员,业务水平不适应企业安全管理;职工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企业生产工艺落后,设备陈旧,有的使用已经退役、淘汰的工艺、设备,缺少基本的安全防护措施。

然而,一些大企业目前也出现了安全管理弱化的现象。在大企业中各单位的安全管理也是不一样的。有的实行安全主任制,设立安环部,如韶钢、广钢、武钢、马钢等,这些企业对安全较重视。有些企业安全部门职能机构弱化,有将安全处设在生产运行部的,有设在制造部的,由原来的二级部门降到了三级部门,这样的企业包括唐钢、太钢、本钢、包钢等,企业的安全工作执行力度大打折扣。还有的企业,如鞍钢,现在就没有安全处了。全国大型钢铁企业中,有1/3的企业在安全管理上是弱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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