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世纪 90 年代后,国家越来越重视土地规划与管理的作用,为了改善我国土地资源的利用状况,相关部门先后引入了土地资源宏观调控政策,通过土地规划与管理能够显著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管理水平,提高土地利用率,对农业经济的发展形成有力保障。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相关部门在实施土地规划管理工作时,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而给土地管理带来一系列的问题,甚至会对土地造成破坏,而降低土地利用率。文章中,笔者将首先阐述加强农村土地规划与管理的意义,并针对当前农村土地规划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善意见。
1、 农村土地规划与管理的意义
自 20 世纪 90 年代后,我国许多地区都先后投入到了土地利用规划与管理工作当中,经过 20 多年的发展,土地总体规划与管理工作对土地资源的利用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在强化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等方面。然而,我国许多农村土地布局仍然处在混乱的状况当中,而且普遍存在着被严重破坏的现象,土地利用率难以提高,以致对农业生产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阻碍经济的稳定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不便。因此,解决日趋严重的土地规划与管理问题已经迫在眉睫。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在后期建设过程中将面临巨大的土地用量等问题,其中建设用地将使用一大部分的分农用地,尤其是耕地,因此耕地的占补平衡形势将更加严重,因此亟需在满足国家政策要求的前提下,解决在不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耕地保护这一问题。我国需要制定相关的投资方式以对现有的耕地形成可靠保护,从而保证足够的粮食耕种面积,这将在农村土地整理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而且,加强土地资源的科学配置,能够实现工业化、城镇化以及农业现代化的同步发展,只有处理好土地问题,才能实现全面发展,否则将成为一盘散沙。因此,必须要认真分析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现状,理清思路,加快改革的步伐,以此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地管理制度,并同时切实贯彻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在不损害农民合法的土地权益的前提下,加快城镇化建设的步伐。
2、 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土地规划的用地过多,经济基础不足
自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蒸蒸日上,国家所倡导的有计划地转让和使用土地,在一定时期内掀起了土地转让的热潮,显著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并出现了土地大面积开发的现象。部分企业、商家从农民手中得到转让土地的使用权后,开始兴建工厂、经济开发区、农村风景区等,在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也提高了农民的收入。但是有些地区,却存在着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而盲目拓宽土地规划范围,不断规划商业用地,以至农村土地发展陷入混乱的局面,而严重制约农村经济的长远发展。
2.2 农村土地利用的规划计划盲目
一直以来,农村土地的规划都比较侧重整体规划,但对专项规划与详细规划却有所忽略。这意味着,在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存在明显的不足,尤其是没有明确的行政命令,而只是将其作为总体规划的补充。这将对农村土地规定的科学化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土地规划工作缺乏全面性,而且战略性规划不足。因此,在整个农村土地发展过程中,极易发生农村土地发展偏离预期目标的情况,而制约农村土地规划的合理化发展。
2.3 土地规划程序不够严谨
尽管我国有很多相关的土地规划条款,但是由于土地的实际管理业务隶属于各自的行政管理部门,导致土地规划管理难以统一。而且现存的法律中,有很多条款都涉及到了土地,而且都属于土地规划,但类似的规划,其制定者与执行者却分属不同的主体。也就是说土地规划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不够集中,因而难以为土地规划的公正性、科学性和严谨性提供保障,这种情况将对土地资源的合理规划与利用产生不利影响。
2.4 土地规划未能从实际出发
随着土地资源紧缺问题的不断加剧,有些地区已经对这一现状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并逐步加强了对土地规划的管理。但是,这种土地规划又因过强的目的性与功利性,而显得较为盲目。有些地区规划出土地发展的蓝图,并将该蓝图作为土地发展的计划,但却忽略了这种规划与地区政治、经济发展的匹配程度,结果不仅不能改善土地规划现状,反而加剧了问题的恶化。
3、 改善农村土地规划现状的对策
当前,我国农村土地规划和管理还存在很多的问题,不仅规划布局与管理制度存在明显缺陷,而且执行力也比较欠缺,难以高效地开展土地管理活动。为了改善农村土地规划现状,笔者将结合实际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3.1 健全现有的土地规划与管理体系
作为管理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保证管理体系的健全与完善显得非常关键,只有这样才能为土地管理行为提供有效的约束,确保农村土地规划管理有据可循。而合理的土地规划管理离不开专业的规划人员以及严格的土地管制制度,为了确保土地的利用具有足够的合理性,就必须建立一支高、精、尖的人才队伍,参与规划的成员不仅需要具备较强的业务水平,还必须能够站在宏观的角度进行专项规划,同时强烈的责任感也是确保土地规划合理性的重要保证。
3.2 加强农村土地整理
土地整理是农村农用地总量保持基本平衡的重要途径,尤其是我国南方地区,农村田坎系数过大,晒谷场面积过大,而且道路修建也过多地占用了农田,并普遍存在沟塘被遗弃的现象,因此针对这部分用地的整理,不仅能够扩大农用地面积,而且还可以提高土地的产出率,实现农民收入的增加。另外,加强土地整理对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也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随着农业发展集约化、规模化进程的加快,水质、土嚷、空气的污染等问题日益加剧,只有通过土地整理,才能避免废弃物对农业造成直接污染,保证农业生态稳定,减少水土流失。
3.3 加大执法力度和监督管理强度
对于非法占地等违法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并严厉打击,对非法占用土地修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根据相关法律勒令拆除,不得用处以罚款,补办手续等方式代替,坚决纠正过去整改非法用地只通过罚款和补办手续的方式。同时,还可以设立专门的、不受上级主管部门干涉的监督小组,对执法部门进行不定期的抽检,对有案不查、执法不严等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从而扭转农村土地流转不规范的局面。
3.4 做好法律宣传工作
转变法制教育以单一的说教方式开展的状况,从而提高农村法制教育的效果。管理部门在进行教育时可以运用灵活的手段,多样的方式,融入以案说法,或者举办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通过这种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让群众在娱乐中提升法制观念,在日常生活当中树立法律意识。另外,还可以通过宣传栏、报纸等形式,拓展法制宣传教育途径,改善法制教育的效果,以为土地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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