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生猪养殖呈现规模化发展趋势。 生猪规模养殖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丰富城乡居民的"菜篮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其规模养殖场的粪污排放量增多, 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 特别是个别养殖户环保意识不强,随意排放粪污,给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如何确保生猪养殖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两不误, 是生猪养殖应引起广泛关注的问题。
1 生猪规模养殖场污染现状
据资料报道,1头猪每天排放粪尿达6kg,年排放量达2.5t[1],年出栏万头的猪场,年产粪污达1.5万t[2]. 2012年,衡阳县共出栏生猪185.17万头[3],年粪污排放量达到270万t. 根据资料报道,按1999年全国畜禽业的生产数量及畜禽的排泄指数计算, 全国当年畜禽粪便产生量约为19亿t, 是全国工业行业当年产生的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的2.4倍[4].而目前大部分猪场的粪污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环境污染的日益严重。
主要体现在:(1)空气污染。 养殖场粪污中的NH3、H2S等有害气体随意排放,容易引起呼吸道疾病。(2)水质污染。 根据李长生等对原粪粪水的测量结果得出CODCr高达1 1250mg/L,BOD5高达4 500mg/L[5]. 由于未经处理任意排放,一是造成地表水的富营养化;二是粪水渗入地下,粪水中的N、P等大量污染物随之渗入地下,对地下水造成污染。(3)土壤污染。 大量的粪污注入土壤中,由于土壤的自净能力有限,造成土壤富营养化和重金属的富集,影响农作物的生长。(4)病原微生物及寄生虫卵污染。未经处理的粪污中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及寄生虫卵,随粪污一同排放到周边环境中,造成疾病的传播。
近年来,由于交通方便,信息通畅,物流便利等诸多有利条件的影响,养殖场大多沿城镇周边发展。如衡阳县西渡镇的生猪养殖量占全县总量的1/4,其养殖密度远远高于偏远乡镇, 已经严重影响县城人们的生活,治理其污染问题已刻不容缓。
2 问题的成因
据初步统计,衡阳县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相对于生猪规模养殖的发展相对滞后。 全县有60%的养殖场未经任何处理, 直接向环境排放;有20%的经过了初步处理,如仅仅建有沼气池或厌氧处理池进行初步处理;有15%的是通过种养结合模式对粪污加以综合利用; 极少数的猪场靠国家项目的支持,建起了规范的粪污处理设施。 生猪养殖对环境污染严重和生猪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滞后, 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原因造成的。
2.1 环保意识不强
传统的小规模养殖,粪污可用作肥料从得到充分利用,加上土壤的自净能力,不会对环境造成多大的影响。 而大部分的规模养殖户都是从小规模养殖做起,一步一步通过自身积累而发展起来的,因此,规模养殖户的环保意识还停留在过去小规模养殖阶段,对粪污处理重视不够。 重生产发展,轻环境治理的错误思想在社会上广泛存在。
2.2 环保投入压力大
生猪养殖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 投入大, 周期长,比较效益低下。 特别是受市场制约,就2014年来看,每出栏一头猪要亏损200~300元,很多养殖户维持正常的运转都困难, 更谈不上对粪污处理设施的投入了。以年出栏1 000头的猪场规模为例,按照目前市场上环保治理公司建设厌氧-好氧处理模式(UASB-SBR模式)设施的报价,需要投入资金在25万元左右。 按照环保部门"三同时"建设的要求,新建一个年出栏1 000头的生猪养殖场, 其环保设施投入要占到固定资产总投资的1/3左右。
2.3 环保处理设施运转成本高
投入设备设施,做到达标排放,进行正常运转,每吨废水处理的费用要达到5~8元左右。 据有关资料报道, 传统水冲工艺, 平均每头猪用水量为35~40L/天,水泡粪工艺用水量为20~25L/天,干清粪用水量为10~15L/天[6]. 一个年出栏1 000头的猪场,即使按干清粪计算,每天产生废水量也达到7.5t,每年累计达2 700t,处理费用达到2万多元,这还不包括干粪处理费用和日常设备维护费用。
2.4 养殖户过于集中,严重超出当地土地承载能力
由于养殖业的示范效应, 一个地方只要有人养猪致了富,其他人往往容易跟风,兴办规模养殖场,规模养殖场往往容易集中在某一个地方, 造成当地环境不堪重负。 如衡阳县的西渡镇保安村,现有年出栏1 000头以上的猪场达到13家,其中年出栏5 000头以上的有5家,全村年出栏生猪达到4万头以上,大大超出了土地的承载能力,对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
2.5 猪场规划设计不合理
一是选址不合理。 大多数养殖户随心所欲,什么地方方便就建在什么地方,无视法律的存在。 二是猪场建设不合理。 猪场建设没有经过专业技术人员设计,建场之初,既没有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也没有预留粪污处理建设用地。 据初步统计,衡阳县规模养殖场中有70%以上没有雨污分离设施,这给后续的粪污处理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
2.6 种植业方式的改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粪污的消纳
由于粪污体积大, 运输成本高, 使用不便等原因,随着劳动力成本的提高,种植业向大户转移,农民使用农家肥的积极性不高, 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种植业对养殖粪污的消纳。
2.7 法律法规不健全
对于粪污处理和养殖场选址建设方面,虽然《畜牧法》 在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中作了一些禁止性的规定,但法律责任一章中未出台相应的处罚措施,因此,无法对其进行执法。 法律条文形同虚设,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
3 防治对策
3.1 健全法律体系,确保养殖场粪污治理执法到位
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或司法解释,对现有畜牧法律体系进行配套完善, 确保执法有依据, 处罚有力度,保证法律的严肃性。
3.2 合理规划生猪规模养殖场的建设
要摒弃过去对于生猪养殖场建设放任自流的做法,出台相关的政策规定,防止出现先污染后治理的做法。一是对新建生猪规模养殖场选址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办妥相关手续后,才能进行建设。 新建养殖场必须按照2014年出台的《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条例》及《畜禽养殖业环境管理技术规范》(HJ/T8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 等法规和技术规范建设配套的粪污处理设施。 二是制订县域养殖业发展规划。 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发改、环保、规划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根据土地承载能力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出养殖业发展规划,科学地划定适养区、限养区和禁养区,合理规划生猪规模养殖场。
3.3 按照循环经济模式,走种养结合之路
处理粪污的最佳途径是对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
要根据各自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的承载能力, 确定生猪场的养殖规模, 采取"猪-沼-果"、"猪-沼-菜"、"猪-沼-苗"等多种形式,制订出适合养殖场的种养结合模式。 参照国外土地施用量限制的经验包括每公顷土地施用的畜禽粪便和施肥方式以及氮磷含量等。 如意大利规定每公顷耕地上可使用畜禽粪便最多为4t;德国对氮的控制是240kg/hm2.目前,衡阳县也有一些成功的案例可供借鉴。 如衡阳县心怡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包山地300亩种植苗木,配套建设了一个年出栏1 000头的生猪场,利用粪污产生沼气,通过使用沼肥种植苗木,有效地利用了粪污资源,没有对环境造成污染。 衡阳县库宗乡刘友良,为解决猪场粪污的问题,承包了200亩土地,用于种植丝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3.4 出台优惠政策, 支持规模养殖场的粪污处理设施的建设
生猪业是一个脆弱的行业,环保投入压力大。 生猪养殖业发展主要靠市场调节。 而对于环保处理设施,应属于公益性的事业,国家应在政策上对有机肥加工厂、 猪场废水处理设施和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对于环保处理设施建设不达标的生猪养殖场不得享受国家的任何优惠政策。
3.5 探索粪污处理产业化的思路
实施产业化是确保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处理效果的前提。 因此,生猪养殖场需要探索一些产业化的思路。 一是通过政府财政补贴建设有机肥厂,减少生猪养殖场的压力。 有机肥厂的建立要科学合理地进行规划。 厦门大学曾悦等以福建为例,研究了粪肥的经济运输距离为13.3km. 丹麦沼气工程的沼渣沼液的运输距离一般在10km以内。 因此,要大致按照10km的半径和养殖场数量确定有机肥厂规模和选址[7]. 二是对猪场环保处理设施的后续管护及运行服务外包给环保公司; 在养殖建设好粪污处理设施并达标后,按照废水量确定服务价格,外包给环保服务公司。 三是大型的生猪养殖企业通过延长产业链条,搞好粪污的综合利用。
参考文献: [1] 邢廷铣。 畜禽生产与生态环境污染及畜牧业持续发展[J].饲料工业,2002,(7):1. [2] 金冬霞,王凯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对策[J].环境保护,2002,(12):18-20. [3] 衡阳县统计局。2012衡阳县统计年鉴[Z].2013. [4] 王方浩,马文奇,窦争霞,等。中国畜禽粪便产生量估算及环境效应[J].中国环境科学2006,26(5):614-617. [5] 李长生,路旭,吴冰。规模化猪场粪污处理工艺的研究[J].农业工程学报,1997,(13):58-62. [6] 祝其丽,李清,胡启春,等。猪场清粪方式调查与沼气工程适用性分析[J].中国沼气,2011,29(1):26-29. [7] 邓良伟,陈子爱,袁心飞,等。规模化猪场粪污处理工程模式与技术定位[J].养猪,2008,(6):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