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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地质调查成果在节约集约利用农地中的应用潜力

来源:杂志发表网时间:2015-12-21 所属栏目:农业基础科学

  

  珍惜保护好每一寸土地,合理有效利用好每一寸土地,是解决粗放式用地问题的要求,是转变发展方式、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迫切需要。为了贯彻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国土资源部于2013年起草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草案)》,旨在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农业地质调查着眼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着力于解决土壤各种地球化学问题,是一项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目前,调查工作已覆盖我国大陆31个省(区、直辖市)重要经济区带,完成了160多万平方公里的调查面积,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基本查明我国土地有益和有害组分等54种元素指标组成、类型、含量、强度及其分布地区、范围和面积等,填补了长期以来有关土地各项元素指标的空白。调查成果在划分农用地利用类型、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土地质量评价、治理污染土壤等领域提供了科学理论依据,今后必将在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推进农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中发挥重要作用。

  1 节约集约利用农地对农业地质调查成果的需求

  1.1 土地管理方式转变需要更详实的基础资料作为参考依据  中国土地管理长期偏重数量管理,在土地质量管理推广农业地质调查成果上缺乏有效的规制。要实现管理方式的转变,兼顾数量保护与质量保护,需要以农业地质调查成果为基础,科学参考有关土地质量数据资料,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如土地质量监测制度、土地质量报告及公告制度、绿色土地保护制度等,增强相关法规制度的约束力和土地利用规划的管控力。

  1.2 分散式耕作影响农地利用水平  与欧美国家以农场为主的生产方式不同,我国除东北地区外,很多地方都是分散式耕种。这是制约农业发展的一大原因,也是浪费土地资源的主要表现之一。调整农地利用方式及结构,通过农产品基地建设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充分发挥规模经济效应,能有效改变农地资源利用水平不高、生产效率低下的现状。

  1.3 土壤污染严重,农地质量持续下降  农地质量取决于农业地质环境。农业地质环境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系统,它会随着农业耕作、灌溉用水、大气环境,以及化肥农药的使用等发生变化。随着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三废”污染愈加突出,农地质量恶化,土地资源承载力下降。深入推广农业地质工作,了解农地质量现状,探明土壤污染源,掌握土地质量变化趋势,对控制污染、保护耕地具有重要现实指导意义。

  1.4 富含微量有益元素土壤资源有待开发利用  在地球表面,富含微量元素的土壤资源分布极不均匀,面积小、不连片,且主要赋存于山区丘陵地带,造成了开发难、保护难的问题;加上有些区域存在传统经济产业,是否割舍制约着小区域富含微量元素土壤的开发利用与保护。

  2 农业地质调查成果在节约集约利用农地中的应用潜力

  2.1 为处理建设用地与保护耕地关系提供依据,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管控  人均占地较为贫乏是中国和谐社会发展面临的一大困境。伴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土地资源数量保证、土壤环境质量保证、占补平衡保证都是无法回避的长期性艰巨任务。农业地质调查以土壤化学填图为基础,是对地球表层系统的一次“全面体检”,通过调查土壤、地表水与浅层地下水的元素组分,摸清农业地质环境、基本农田质量等现状,有效进行土地质量分等定级。国土部门和建设部门可以根据调查成果,结合现代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科学合理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不适宜农业种植的土地尽可能调整为建设用地,尽量少占优质土地,做到用劣保优;将清洁无污染的绿色土地调整为基本农田永久保护起来,正确处理建设用地和保护耕地之间的关系,加强、保障土地利用规划在珍惜保护土地资源、合理有效利用土地方面的管控力量。

  2.2 为农业结构调整及发展高效特色农业提供依据,优化农业用地布局  2.2.1 农业区划  农业区划是根据影响农业发展主要因素的地域分布规律,统筹自然、经济、社会因素,结合农作物结构,按照相对一致性原则,将农用地划分为不同的生产单元。由于同一单元区块内生产制度、技术及自然条件具有相似性,农业区划能有效提高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农业地质调查以农业地质背景调查与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为基础手段,研究农业地质环境及农地资源可利用情况,客观、有针对性地提出农业区划建议,为区域土地利用管理决策提供参考。自2004年鄱阳湖及周边经济区农业地质调查工作启动以来,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提出了农业地质总体布局优化区划建议与农作物种植环境地质适宜性区划建议,将调查区29个县市(区)划分为滨湖平原生态景观粮、畜、水产区,中部平原地粮、油、水产区,北部低山丘陵粮、棉、油、水产区,西部丘陵平原粮、油、果林区,及东南部丘陵岗地粮、畜、林区等五大农业地质区域。建议将调查区按种植业划分成北部棉、粮、油种植适宜区,中、西部粮、棉、油种植适宜区和东、南部粮、油、(棉)适宜区,并提出了各区域发展战略。该成果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建设的相关研究和决策中发挥了极大作用,分别应用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域范围及功能分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土地利用规划》及《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农业发展规划》中,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农用地利用规划与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因地制宜,产生了重大的社会效益。

  2.2.2 农业用地结构调整  高效、可持续利用是节约集约利用农地资源的核心目标。优良的农业用地结构应该体现农地资源长久利用水平和高效率利用状况。农地资源自身的适宜性等级、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用地环境中的农药、化肥施用情况,以及作物贡献率和经济收益等都是影响农地资源持续高效利用水平的重要方面。目前,调查区农地利用可持续利用水平总体良好,各类农用地可持续利用面积占大部分,但也存在部分不可持续利用农地区块,需要通过改善利用条件和调整现状用地方式来保证农地用途和提高农地资源利用效率。以鄱阳湖及周边经济区为例,调查对比农地利用现状和评价结果,得出结构优化调整方案:22.46km2(9.58%)耕地需调整为园地和林地,21.3km2(14.46%)园地需调整为林地;1253.78km2(9.09%)林地需调整为耕地和园地。浙江萧山区政府则根据调查成果,组织进行了“花卉苗木东扩、蔬菜南移”用地调整,实现了因地制宜。

  2.2.3 农产品基地建设  以农地生产适宜性为前提,以生产经营规模经济为抓手,结合当地社会环境因素,科学进行农产品选择与基地建设,是合理布局用地结构、高效利用农地资源的有效途径。农业地质调查工作,遵循土地资源保护、合理开发、生态多样性等原则,综合考虑农业地质环境质量与农产品安全适宜性、地形地貌等条件与作物种植适应性、特殊农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土壤环境质量、土壤肥力与养分状况等因素,根据区位条件、生产习惯和市场需求的比较优势,开展了地学与农学相结合的农业布局综合研究。

  充分整合其研究成果,可为农产品选择与基地建设提供基础科技服务,指引人类活动在农业用地上对号入座,推动因地制宜开发农业资源。

  2.3 提供农业技术指导,挖掘土壤资源潜力,提升农用地利用效率和效益  土壤资源是一种重要的农业自然资源,是农地利用的物质基础。土壤养分缺乏或过量都会影响农地利用的效果。因此,土壤资源评价作为农地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既能满足农地资源管理的需要,也是开发利用农地资源之所需。土壤养分调查实施了表层与深层土壤地球化学测量,分析了多项养分元素指标,摸清了营养有益元素组分及丰缺程度,为土壤改良、地产农田改造、测土配方施肥及微肥使用等提供基础资料,科学指导农业技术开展,保证农地高效利用。调查中大面积富硒土壤的发现为提升农产品质量,达到土地增收目的提供了可能;通过对富硒土壤资源面积分布、土壤中硒元素富集度、有效量等方面的评价,探索作物吸收累积机制,寻找富硒土壤资源开发利用方向,为提高农地利用效率、实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开辟了新的途径。在青海省,富硒区耕作面积共17.9万亩,调查显示,当地不同农作物对硒的吸收能力不尽相同,研究确认该区可将小麦和大蒜作为富硒作物大力培植对象,明确了硒资源开发利用方向。同时,经初步估算,该片区富硒土壤资源每年将为当地新增9.52亿元农业产值,大大提升了农地利用效益。

  2.4 指导土壤环境治理,服务农用地质量管理  1995年7月,国家环保局正式发布《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95)》,旨在保护土壤资源。但该标准是国家标准,评价指标少,且过于笼统,在土地质量管理中使用效果不理想。逐步推进区域地球化学调查评价,探明有毒有害物质存在形态、转化、物质来源、迁移循环、生物吸收累积性及联合生物作用,以土壤污染地球化学等级界限对土地进行分等定级,促进地方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体系建立,发挥其指导治理污染服务功能,达到控制基本农田保护区、重点土地污染区和重点地球化学异常区土地质量变化目的。

  顺应土地资源管理发展,科学有效解决土壤环境污染,保护耕地质量,必须从相关制度入手。土地质量建档入库标志着我国土地管理从数量管理逐步转向质量管理,有效提高了土地管理效率。该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为加速解决如何保护目前清洁土地不受污染,以及如何控制已污染土地不再扩大这类重大而紧迫的难题提供了保障。    3 成果转化建议

  3.1 加强政府对调查评价成果推广应用的宏观管理  政府应通过制定经济发展战略、科技政策、资源配置、行政推动、推广计划等加强对调查评价成果推广应用的宏观调控,协调政府、企业和农户三者利益关系,合理配置资源,建立一整套高效的成果推广体系。建立政府各部门间有效合作机制,从政府层面整合力量,创造有力条件保障农业地质调查成果后续转化,加强调查成果在农地节约集约利用中的有效服务。

  3.2 建立调查评价成果推广应用相关制度  成果发布制度。定期公布、更新农业地质调查评价成果,总结成果推广应用情况,及时汇报阶段性研究成果,为成果使用者的社会实践提供第一手信息,保证研究成果的时效性、收益性。示范奖励制度。建立农业地质调查评价成果推广应用效果评价体系,对节约集约利用农用地先进单位采取奖励措施,充分发挥示范效应。

  3.3 选择适宜的推广途径  作为一项被推广的科技成果,成果本身的水平、产生效益的周期、直观效益的明显程度、需求性、适用性是限制该成果推广的主要因素。成果推广应要因地制宜,可采取政府引导、行政干预、财政扶持和招商引资等方式,通过充分论证,选择适宜的推广模式。

  参考文献    [1]姚华军,颜世强,胡小平,等.农业地质工作在和谐农村建设中的服务功能研究[C]//资源·环境·和谐社会—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2007年学术年会论文集.北京: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2007.  [2]潘圣明,周国华,董岩翔,等.浙江省农业地质环境调查评价方法技术[M].北京:地质出版社,2007.  [3]潘圣明,汪庆华,唐根年,等.浙江省特色农产品立地地质背景研究[M].北京:地质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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