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 数字签名
数字签名能够实现对原始报文的鉴别与验证,保证报文的完整性、权威性和发送者对所发报文的不可抵赖性。在实际生活中,签名通常采用书面形式,由甲乙双方完成,在网络环境下,可以用电子签名作为模拟。
数字签名是将数字摘要和公钥算法两种加密方法结合起来使用,其可以在提供数据完整性的同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保证传输的数据未被篡改,真属性则保证传输过来的数据是由合法者产生的,而不是由其他人假冒。如假设用户A要寄信给用户B,他们互相知道对方的公钥,A用自己的私钥将签名内容加密,附加在邮件中,再用B的公钥将整个邮件加密(注意这里的次序,如果先加密再签名的话,别人可以将签名去掉后签上自己的签名,从而篡改了签名)。这样这份密文被B收到后,B用自己的私钥将邮件解密,得到A的原文和数字签名,然后用A的公钥解密签名,这样一来就保两方面的安全了。
3.2.4 数字时间戳
在电子商务的交易文件中,时间是一条重要的信息,文件的签署日期和签名一样均是防止文件被伪造和篡改的关键性内容。为了防止在电子交易中,文件签署的时间信息被修改,数字时间戳提供了相应的安全保护。数字时间戳服务(DTS)是由专门的机构提供的。数字时间戳是一个经加密处理后形成的凭证文档,它包括三个部分:需加时间戳的文件摘要;DTS机构收到文件的日期和时间;DTS机构的数字签名。
3.2.5 数字证书
数字证书是由证书授权中心CA管理和发放的。CA是数字证书的最高管理机构,是安全电子交易的核心环节。它作为电子商务交易中中立的、受信任的、可仲裁的第三方,也是为了解决电子商务中,交易双方的信息和身份验证问题,从根本上保障电子商务交易活动顺利进行而设立的。在交易支付的过程中,参与各方为了证实自己的身份,需到第三方即认证中心(CA)去认证。数字证书就是认证中心为交易各方颁发的身份凭证。它是一个经CA数字签名的、包含证书申请者(公开密钥拥有者)个人信息及其公开密钥的文件。任何交易双方只有申请到相应的数字证书,才能参加安全电子商务的网上交易。
3.3 安全认证协议
目前电子商务中有两种安全认证协议被广泛使用,即安全套接层SSL协议和安全电子交易SET协议。
3.3.1 SSL协议
SSL安全协议的中文全称是“加密套接字协议层”,最初由Netscape公司推出的一种基于RSA和保密密钥的安全通信协议,是目前使用最广泛的电子商务协议。该协议位于HTTP协议层和TCP协议层之间,向基于TCP/IP的客户/服务器应用程序,提供了客户端和服务器的鉴别、数据完整性及信息机密性等安全措施。该协议在应用程序进行数据交换前,通过交换SSL初始握手信息来实现有关安全特性的审查。SSL协议可内置于用户浏览器和商家的服务器中,能方便而低开销地进行信息加密,多用于WEB信用卡的传送。这样利用它能够对信用卡和个人信息提供较强的保护。
SSL协议运行的基点是商家对客户信息保密的承诺。客户的信息往往首先传到商家,商家阅读后再传到银行;这样,客户资料的安全性便受到威胁。另外,整个过程只有商家对客户的认证,缺少客户对商家的认证,不能防止商家利用获取的信用卡号进行欺诈。随着电子商务与厂商的迅速增加,对厂商的认证问题越来越突出,SSL协议的缺点则越加明显。SSL协议逐渐被新的SET协议所取代。
3.3.2 SET 协议
SET协议的中文全称“安全电子交易协议”,它向基于信用卡进行电子化交易的应用提供了实现安全措施的规则。它是由Vsia国际组织 和Mastercard组织联合国际上多家科技机构,共同制定的应用于INTERNET上的以银行卡为基础进行在线交易的安全技术标准。它采用公钥密码体制和X.509数字证书标准,主要应用于保障网上购物信息的安全性。SET主要由3个文件组成,分别是SET业务描述、SET程序员指南和SET协议描述。SET协议在保留对客户信用卡认证的前提下,又增加了对商家身份的认证。它可以对交易各方进行认证,可防止商家身份的欺诈。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性,使用两组密钥对分别用于加密和签名,通过双签名机制将订购信息同账户信息链在一起签名。由于设计较为合理,得到了诸如微软公司、IBM公司、Netscape公司等大公司的支持,已成为实际上工业技术标准。
SET协议的不足之处在于协议复杂,且只适用于用户安装了“电子钱包”的场合。根据统计,在一个典型的SET交易过程中,需验证数字证书9次,验证数字签名6次;需传送证书7次,进行5次签名、4次对称加密和4次非对称加密;整个交易过程可能会花费1.5~2分钟。
4 电子商务安全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配套措施
电子商务要真正成为一种主导的商务模式,尤其对发展中的中国来说,发展电子商务,就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配套措施:
(1)突破关键技术受制于人的瓶颈。当前不仅国内几乎所有的主机、交换机、路由器、网络操作系统都来自国外,而且美国对出口别国的产品实行密钥信前控制和长密钥限制,因此我们必须依靠自身的力量研制自己的加密算法,以保证中国电子商务的正常发展。
(2)我国应尽快对电子商务的有关细则进行立法。当前大多数人信息安全意识淡薄,以银行和金融界来看,大家对安全方面的重视还不够,由于有关电子商务的立法和管理刚刚开始,有人开玩笑说“电子商务目前是个‘三无’行业:无法可依、无安全可言、无规可循”,当然这种说法欠妥,但目前我国关于网络安全的法律的确还有待完善。
(3)大力开发大型商务网站、发展与之相配套的物流公司。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没有真正深入商务领域而仅仅局限于信息领域,这必将影响我国电子商务进一步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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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赵乃真.电子商务技术与应用[M].中国铁道出版社,2003.
[4]谢丹夏.电子与信息化[M].电子商务中的安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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