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杂志网
当前位置:首页>>林业>农产品品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正文

农产品品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杂志发表网时间:2015-12-21 所属栏目:林业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领导人对“三农”问题做出了系列重要指示,创造性地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品牌建设问题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有人说现代农业是品牌农业,随着品牌农业的推进,消费者对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品牌越来越重视,市场的竞争已转变为品牌竞争,大力培育品牌,才能使人们对农产品质量产生信心。我国农产品品牌建设近年来取得了发展,但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基于此,从各个层面提出几点措施解决这些问题。

  1 农产品品牌建设中的问题

  我国农产品品牌建设取得了较快发展,但由于制度体系不健全、品牌推广简单、经营主体薄弱、建设资金不足和品牌保护不力等原因,致使农产品品牌竞争力较弱,品牌附加值较低。

  1.1 制度体系尚不健全 我国农产品品牌发展缺少统一、系统的规划组织和引导,很多地方把原料当成产品卖,把土特产当成品牌。质监局、工商局、商务厅和龙头企业协会等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定位提出了不同的评价制度和管理办法。这种多头管理带来很多弊端,造成部分地方对于农产品品牌认定的方法、程序、标准产生不同理解。因此,应在国家层面上形成若干个职能明确和分工明晰的权威机构或部门,由他们来制定农产品品牌认定的标准、程序和淘汰机制。

  1.2 农产品品牌推广简单化 我国许多农产品包装简单粗糙。例如,使用塑料袋或纸箱包装的居多。产品包装要和产品特征、产品价值相适应,便于运输和陈列,方便消费者选购和使用。农产品品牌命名也要讲究,要充分挖掘文化内涵,塑造人文品牌,体现企业文化,有些可以配以优美故事,如“礼泉御石榴”“高石脆瓜”就各自有一个动人的传说,农产品品牌尽可能的体现绿色、品质、文化。

  1.3 品牌建设资金投入不足 我国农产品生产是以分散农户为主,资金积累缓慢而有限。同时,大多数地方集体经济规模小,农业合作组织也不完善。此外,国家财政对农产品品牌的国际推广资金十分有限,且地方政府对区域特色农产品的推广力度有待加强。上述原因致使我国的大多数品牌无法形成品牌优势。

  1.4品牌保护不力。在品牌开发上重评比、轻培育,同一优势区域同一农产品品牌的数量繁多,各品牌主体没有品牌整合的意识,不能形成品牌建设的合力。品牌之间的恶性竞争时常发生,相互模仿、蓄意诋毁等使得广大民众对大品牌也一度失去信心,加之人们对假冒行为打击力度不够,假冒农产品品牌的事情时有发生,侵犯了品牌创立者的利益。

  2 我国农产品品牌建设对策

  近年来,陕西省参加了农业部的产品包装设计大赛。2009年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2011年和2012年分别开展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调查;2013年陕西省还组织征订了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这些都推动了农业品牌发展,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快区域优质特色农产品的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2.1 加快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 我国是农业大国,但并不是品牌大国。对区域特色农产品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是对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巨大推动,它是承载着中国农耕文化和饮食文化的农业资源型特色品牌。农产品地理标质工作起源于欧洲,我国2007年年底出台《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标志着这项工作正式起步。经过7 a努力,陕西省已有52个农产品通过地理标志登记。同时,还完成了衡山大明绿豆和眉县猕猴桃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中欧互认。

  2.2 农产品认证 品牌农产品最初级的是无公害农产品,其次是绿色农产品,最高级的是有机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是最基本要求,所有农产品都应达标。为适应消费者对营养和健康的需求,无公害和绿色农产品应该进一步扩大生产总量和规模,全面提高市场占有率;有机农产品则要提升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三品一标”的认证不仅能够提升产品的美誉度和知名度,销量和售价也会随之提升,还能够为品牌农业建设保驾护航,使更多有责任心、品质优良的企业加入到阵营中来,向假冒伪劣产品宣战。

  2.3 加大对假冒农产品品牌行为的打击力度 对于农产品来说质量就是生命,这是发展农业、建设品牌的重中之重。由于农产品的特点决定它的技术含量较低,极易被模仿,所以假冒伪劣产品特别多。然而企业自身防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成本高、效果差,各种不安全事件的前车之鉴促使人们必须实现标准化生产,这样才能保证质量。所以政府部门要协助营造农产品品牌运作的良好环境,加大对假冒伪劣品牌的打击力度。

点此咨询学术顾问 快人一步得到答案

SCI期刊问答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