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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中如何有效管理安全措施费

来源:杂志发表网时间:2018-12-26 所属栏目:工业经济

  

  这篇施工论文发表了施工现场中如何有效管理安全措施费,论文主要从现阶段我国安全费用管理领域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应对措施来分析,希望能够在今后相关实践工作中起到借鉴作用。

  关键词:施工管理论文投稿,安全措施费,施工现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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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现阶段安全措施费用管理的实际情况及存在问题

  虽说现阶段我国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安全问题呈现出一种高度重视和积极应对的态势,但是安全措施费用使用管理情况仍然不容乐观。

  在招投标阶段,大多数的建设市场各主体单位都是依法依据规程中提出的明确要求来运作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招标代理单位都能在招标文件当中依据相关的规定将安全措施费用单独划归到不可竞争费用中,在工程预算书中也是依据有关规定中提出的要求制定出来的;施工单位招投报价环节中涉及到的安全措施费用也是当做不可竞争费用来做到足额报价的。但是在施工合同签订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基本上都是不会依据相关规定在施工合同中针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清单、整体费用以及使用要求等,签订与安全费用相关的合同条款。

  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多数建设单位没有办法提供有效的凭证来证明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的向施工单位支付措施费用;大部分施工单位也会没办法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其在安全措施费用领域当中做到了专款专用,部分施工单位看似详细的安全措施费用开支计划表只是单单是流于形式,部分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中设置出来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等,也与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应。

  可见安全措施费用使用管理情况并没有得到全面且有效的监督管理,某些地区施行的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的情况仍然存在,致使安全事故频发。如2016年4月6日,发生在漳州的腾龙芳经公司PX项目爆炸着火重大事故,7月5日发生在黑龙江鹤岗市兴安区兴成煤矿顶板冒顶事故等,对企业、社会都造成巨大影响。

  二、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措施

  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中,国家对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9类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2.5%、2%、1.5%)、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监督管理部门等都有明確的规定。在实践中要应用好这一办法,应采取以下措施:

  实行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对备案的“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书”,交由造价管理机构展现详尽的核对工作,勘察其安全措施费用金额是否和预算造价或者中标价中标注的安全措施费用是一样的;核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据计划书在正式开工之前向施工单位支付了安全措施费用;核对项目安全整体管理责任是否在经过了细分之后实现了责任到人,对于难以满足相关的规章制度要求的建设性项目是不应当予以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核查并发放施工许可证的过程中,针对没有开展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工作的建设性项目,是不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的。

  实行安全施工措施检查制度。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遵循建设部建办[2005]89号文件中提出的明确要求,监督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工作以及文明管理工作,协同造价管理机构对建设单位支付安措费及施工单位安措费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施行的安全防护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和工程整体性质量之间呈现出来的相互关系密切,需要施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措施。

  总之,安全措施费用管理是建筑企业实现安全生产这一目标必需要经历的重要环节,安全措施费用的使用和管理水平直接来看是对施工现场工作人员人身财产安全负债,间接是对建筑企业的发展和前景负责。所以,企业应当重视安全措施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提升安全设施设备技术水平,加强安全措施管理工作,不断改善安全投资环境,促进我国建筑行业向良性发展。

  推荐阅读:《施工技术》半月刊)创刊于1971年,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亚太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主办,是国内建设系统唯一的国家级专业科技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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