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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职业教师的专业设置的历史发展沿革

来源:杂志发表网时间:2019-01-08 所属栏目:教育管理

  

  这篇职业教育论文发表了我国职业教师的专业设置的历史发展沿革,近年来,以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为依托,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和普通高校二级学院共担的职教教师培养培训体系逐步形成。我国职教教师专业设置是我国职教教师培养专业设置科学、持续发展的重要出路。

  关键词:职业教育论文投稿,职教教师培养;专业设置;专业目录

职业教育论文投稿

  一、我国职教教师培养专业设置的历史沿革

  我国职教教师体系化培养培训始于改革开放初期,身处高等教育的大环境,我国职教教师培养专业设置是跟随着高校专业设置而发生的,高校专业设置体系性的发展离不开历年来高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数次修订。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高校本科专业目录进行了六次大调整,职教教师培养专业目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单列到特设的过程。

  (一)空白时期

  1954年11月公布的《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分类设置(草案)》确立“专长”教育思想、参照苏联专业设置模式,设置了涉及工业部门、建筑部门、农业部门和林业部门等11个学科门类和257个专业[1]。第十项教育部门中的“乙 高等师范”列出16个师范院校专业类,如数学、物理、图画及制图和学前教育等。1963年9月颁发的《高等学校通用专业目录》针对高校实际专业设置过程中专业数目不断增长、专业面过窄、专业名称混乱的情况,改变了过去单纯以行业部门为专业分类框架的做法,采用“行业部门+学科”的分类框架,共设置了工科、农科、林科、医科、师范、文科等11个学科门类和432个专业[2]。师范类列出17个专业,如汉语言文学、英语、历史、政治教育等。

  从1954年的第一次调整到1963年的第二次调整,我国高校专业目录颁布类别由草案升级为正式版本,专业划分标准从仅参考行业部门分类到兼顾行业部门和学科分类,师范专业均以基础教育专业为主。虽经两次目录调整,但我国尚无独立的职教教师培养体系,更谈不上为此专门设置职教教师培养专业,故前述两个专业目录中的师范专业均不涉及职教教师培养专业。此时期被视为职教教师培养专业设置的空白时期。

  (二)“单列”时期

  国家教委自1982年起陆续对原有本科专业目录进行修訂,并于1986-1987年间先后发布高等学校工科、农科、林科、师范院校、医药、理科、社会科学等系列本科专业目录,完成了本科专业目录政策的第一次转型[3]。《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本科专业目录》公布了22个师范专业,在《关于修订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本科专业目录的说明》中第四点指出,“此次专业名称在原来的专业名称后都加了‘教育’二字,进一步明确了师范院校的培养目标”;第五点标明“关于培养职业技术教育专业课师资的专业目录,另行研究”。1993年7月,以学科门类为划分依据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93版)》)实施,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和教育学等十大门类,共504个专业。

  师范专业除在“04学科门类:教育学”有设置外,首次被分散设置至其他学科门类,例如“05学科门类:文学-0502外国语言文学类-050238英语教育”“07学科门类:理科-0703化学类-070303化学教育”。高校专业目录经历第三、第四次调整后,师范专业呈现如下特点:一是师范专业命名更加规范,其命名规则为学科专业名称加“教育”;二是师范专业被分散设置于其学科专业所属门类,更加强调学科专业的专业属性;三是职教教师培养专业目录制定工作启动,但未收入该时期印发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

  1995年11月6日,首个职教教师培养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类〉(试行)》(教师[1995]6号)(简称为《职教师范专业目录(95版)》)印发,规定了36个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类专业。《职教师范专业目录(95版)》是职教教师培养专业设置的直接政策依据,增强了职教教师培养专业设置的规范性。《职教师范专业目录(95版)》虽参考了师范专业的基本要求和样式,但未完全按照其学科划分来设置职教教师培养专业。

  该时期的职教教师培养专业目录有如下特点:首先,《职教师范专业目录(95版)》有7个专业完全参考《专业目录(93版)》的专业名称,21个专业在《专业目录(93版)》基础上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实际的教学深度细化而成,其余8个专业则根据中等职业教育的师资需求设置,将涉及农林、工科和第三产业中需求较大且比较稳定的专业纳入,体现职教教师培养专业设置的学术性。其次,专业名称遵守师范专业的命名规则,每个专业名称都包含“教育”二字,体现职教教师培养专业设置的师范性。最后,专业简介中的“业务培养要求”列有技术等级要求和实践工作能力要求,“主要课程”加入涉及生产经营和示范推广的实践工作能力相关课程,“主要实践环节”规定了时间要求,突出了职教教师培养专业设置的职业性。

  1998年7月6日,教育部印发第五次专业目录调整成果《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高[1998]8号)(简称《专业目录(98版)》),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和教育学等11个学科门类,71个专业类,249个专业。这次修订是建国以来最大的一次调整,调整后的专业突出了“少、宽、柔”的特点:减少了专业种数、拓宽了专业基础、柔性设计专业方向。

  《专业目录(98版)》给予了《职教师范专业目录(95版)》一定认可,在其“经教育部批准同意设置的目录外专业名单”设立04教育门类的目录外专业类0403W,承认《职教师范专业目录(95版)》中的24个专业并启用了新的专业代码①。24个专业排序维持了在《职教师范专业目录(95版)》中的排序,未列入的12个专业也拥有相应的新专业代码。在此专业类中,另设有一个与职业教育相关的专业“040337W职业技术教育管理”。上述所有专业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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