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现代国家的科研资源分配经历了科学精英与政治精英决策到公众参与决策的历程。但其规范性基础始终是功利主义的,即科学研究促进所在社会中公众集体福利的最大化。“良序科学”理论为科研资源分配的民主决策提供了一个理想模式,并以功利主义为基础做了系统的哲学论证。其以偏好满足解释福利,并在个体偏好形成集体偏好中持一种价值的主观主义立场,然而这种立场可能使其民主决策程序中产生道德上非正义的偏好,进而导致科研资源分配的不公正。
关键词:科研资源分配 功利主义 良序科学 价值主观主义 非正义偏好
长期以来,科技创新政策的制度设计将注意力集中于促进科学知识生产的最大化,而忽略了科学知识已成为现代社会的基本资源,科学知识的社会分配将直接影响社会公平正义。这一理论问题直接表现为:我们应该将有限的资金用于大型强子对撞机的建设,还是用于那些弱势群体迫切需求的研究;我们应该优先资助尘肺病这样特殊群体的疾病,还是优先资助糖尿病这样普遍性的疾病。公共科研资源的有限性导致了现实的科学无法满足默顿的“普遍主义”原则,科研资源分配的优先性则直接决定了科学知识的社会流向和分布。本文将尝试讨论公共科研资源分配的哲学基础,并以“良序科学”为理论基点,通过对偏好满足和客观价值的考察,分析现代公共科研资源分配政策的两条公共价值原则。
一、公共科研资源分配的哲学基础人类第一份科学政策报告出现在《新大西岛》(The New Atlantis)这部虚构的作品中,培根杜撰了一个被称为“所罗门宫”的由研究者组成的精英机构。“所罗门宫”通过协调成员们在相互讨论中自主做出的决定来推动工作。成员们将共同决定采取什么措施,哪些应该出版,哪些应该保密以及应用于哪些方面。这正是一种精英主义的图景,它采取了客观主义的观点来看待研究应指向的善。从皇家学会的早期文件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英国人曾受到过培根的巨大鼓舞,并且这些基本观点在其他民主社会中也广为流传。
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美国对科学研究的大规模资助正式宣告培根神话的终结。采用库恩(Thomas Kuhn)的“科学共同体”、“常规科学”概念来解释二战之后的科学实践时,总会遇到一些难以逾越的障碍。因为我们始终无法回避这样一些问题,比如,谁为库恩笔下的“解难题者”支付薪金,谁来决定科学共同体的成员去研究什么,谁对他们的研究成果感兴趣,谁来监控研究成果的发表。各国政府都明白,知识的生产是资本集约型的,需要以政府主导的高投入来保障,同时也需要特定的行政机构来进行决策与管理。它的努力方向在于约束研究机构按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设置研发项目,或者说是按买方的特定要求,并且基于契约来生产知识。
现代有关科研资源分配的最为重要的文件是布什(Vannevar Bush)的《科学——没有止境的前沿》。布什的报告非常巧妙的将两个本来难以调和的视角结合了起来。一方面,布什及其他参与撰写的科学家,坚持科学研究对于公众广泛关注的事务的价值。另一方面,他们竭力为科学家在政治、经济与社会关系中争取最大限度的自主权,坚持“基础研究”应该是自由的,并且应该被给予“特别的保护以及有保障的资助”。他们提出的最为人们熟知的理由是,要避免社会的停滞,“基础研究”是关键。布什用了一个生动的比喻,他认为基础研究为未来的技术发展提供了必需的“科学资产”。[1]
虽然培根所追求的善在现代社会已经转变为国家安全、经济增长、促进就业等新的目标,但布什的报告实际上并没有偏离培根的“所罗门宫” 太远。贯穿整个报告的核心看法是,不管人们希望通过研究获得什么,关注“基础研究”都是最为有效的方式。因此,布什在这里捍卫了一个极强的立场,即不管如何解决美国公民的真正利益何在,不管运用科学研究成果来促进这些利益实现的最好方式是什么,按照科学共同体认为最有希望的路径支持科学研究,都将为实现这些利益提供最好的探索方式。
然而,现代社会的我们不太会接受精英主义关于什么是对人民而言是善的看法,亦或者明智的科学家可以认识到人民福祉的看法。多元化的民主已经习惯于认为在影响福利的因素上存在着个体差异,并且在密尔之后,人民应该参与决定哪些问题值得探索这一观念已深入人心。与培根不同,我们认识到研究既可能产生有益的也可能产生有害的后果,且这两种后果都可能被以不公平的方式进行分配。因此,“我们丝毫不惊讶为什么现在的政策建议不同于培根那种不自觉的精英主义模式。”[2]
20世纪70年代的几场重要的社会运动对科研资源分配的民主化起到了催化作用,如女性运动、反核运动和环境运动。这些社会运动有着广泛的目标,如社会公正、规范性原则的改变、改善民主实践、改变公众的观念等;它展现自己的方式也是多样的,如质疑专家知识、重新塑造科学、提出政治要求、动员科学资源以及促使知识生产更民主化。[3] 妇女运动试图矫正科学和医学机构建立过程中针对女性的偏见和排斥;反核运动、消费运动及环保运动,已经对精英人士漠视科学和技术负效应的行为提出激烈抗议。
与这些类似的草根运动相呼应,自20世纪70 年代始,许多国家政府开始为公众参与传统上由科学精英和政治精英主导的科研资源分配的决策提供新途径。70年代中期美国组织了第一次关于生物技术的共识会议,然后很快传播到了欧洲国家。开始,共识会议只包括了持不同观点的专家,后来,也包括了代表公众的参与者。与参与方式的浮现并行的是科技决策中的新的治理形式:公民陪审团及协商民意调查等制度性实验,已将一些随机选择的外行公众团体纳入复杂性议题的协商过程中。
从布什报告到科学决策的民主化运动,科研资源决策议题的公共利益最大化的价值承诺并没有发生变化,并且一直在加深,公众从委托政府和科学家进行科研资源分配的决策到自身直接参与到科学决策中,目的都是通过科研资源的合理分配促进科学研究最大化公共福利,也就是说,现代科学政策的演变其政治哲学基础始终是功利主义的。
二、“良序科学”的偏好解释
当代最重要的科学哲学家之一——基切尔(Philip Kitcher) 在“ 良 序 科 学 ”(Well-ordered Science)理论中为科研资源分配提供了一个理想的民主决定模式。良序科学所要求的民主模式是一种称为“理想协商”(ideal deliberation)的代议制协商民主,能够理想地决定对社会所需要进行的研究项目的选择。该模式,“假定由接受过科学专家辅导的群体来做出决策,并把社会中相对广泛的所有看法都纳入进来”,([2],p.133)而参与这种协商的人,“应当包括各种观点的代表,不应仅仅来自科学团体内部,也不应仅仅来自支持科学研究的人群,而应来自整个人类社会”。([2], p.129)这些代表应具备至少两方面的条件:第一,他们必须能够代表所在社会中的所有利益群体;第二,他们要对所商谈的科学研究项目有着全面的了解。这些代表由社会中的各个利益群体选举产生,参与商谈的代表的比例应当与他们所代表的利益群体在社会中所占的比例一致,他们应当能够透彻地掌握自己所代表的群体对科学研究项目的基本期望以及相应的资源投入。
在参与协商的过程中,与被协商科学项目相关的专家需要针对这些项目的知识对代表作出详尽的解释,以形成对这些项目的“指导过的偏好” (tutored preference)。接着,代表们相互交流他们指导过的个人偏好,解释他们为什么会以某种程度想要某个后果,并且倾听其他人给出的解释。基切尔假定,在这个过程中每个人都尊重其他人的偏好并想着达成一个共识清单,其中没有任何人没得到充分考虑。在这样的交流之后,理想代表的偏好又会再次得到修正,这一次吸收了他们对其他人的需要的认识。对他们而言,下一步则是在研究可能产生的结果中列出偏好的优先序。在这一阶段,代表们已经形成了他们希望科学研究去解决的问题,并且指出了这些问题的相对权重。此时,无私利的专家需要赋予已形成的集体愿望清单中每一个项目以可能实现的概率值。在一下阶段,政府利用这些已得出概率的信息,再加上集体愿望清单,草拟出研究的可能议程,挑选出一个或一组最有利于实现理想代表们集体愿望的科研项目的资源分配方案。最后,决定权再次交回到代表们的手中,他们对合适的预算水平以及这个预算水平上的研究议程给出最终的判断。([2],pp.134-143)当实际的决策过程的结果与这种理想的商谈过程的结果达到一致时,科学就可以被认为达到了一种良好的秩序。
在政治哲学方面,虽然基切尔一再强调自己欠缺相关知识背景,但正如西蒙(Jeremy Simon)指出的,显然密尔对他的影响是深刻的,在《科学, 真 理 与 民 主 》(Science,truth, and democracy)中讨论科学应该促进的目标时,他特别强调了集体价值或集体利益的唯一重要性。[4] 在基切尔看来,个人权利显然要让位于全体人的福利,而科研资源分配民主决定的目的正是要促进科学事业全体相关者的总体福利,这贯彻了功利主义的原则。这一点受到了密尔关于功利主义所追求的所有人或绝大多数人的福利的影响。在提出“理想协商”的民主模式之前,基切尔为这种科研资源分配的民主决策模式提供了一个以功利主义为基础的哲学论证,他将科学研究所促进的集体福利解释为偏好的满足。
现代功利主义对福利的解释大致是从三种观点出发的:第一、精神状态或经验的观点,认为唯一具有本质价值的东西是积极的精神状态,唯一本质恶劣的东西是负面的精神状态,除非它能影响我的感受,或者我的经验,否则没有任何东西能提高我生活的价值,其中最经典的理论就是享乐主义,它以快乐和痛苦评价经验;第二、偏好或欲求的观点,认为唯一有价值的事就是获得你想要的、偏爱的或渴望的东西,只要一个人的偏好能够被满足,那么他的生活就过得很好;第三、客观的或实在的观点,这种理论会提供一份关于对任何人皆为善的事物列表,如知识、成就和道德的生活,而不管这是不是他们欲求的。
就科研资源分配而言,基切尔首先否定了第三种“客观列表”的观点。基切尔提出了这样的质疑:“知识总是以这种或那种方式有益于我们吗?” ([2],p.148)科研资源分配的精英主义观点实际上暗含了对这个问题的肯定回答。然而,基切尔提出,发现了真理有时反而会降低人们的幸福。例如,有些从医院出来的病人往往被吓得魂不守舍,这是因为他们已经从一些常规检查中发现了自己身体的可怕状况,这种情况下似乎找不出什么理由可以为获得了知识而感到开心。当然,基切尔并未因此否定发现真理对更好生活的作用,在他看来知识总是有益于我们的论点之所以在这些例子上会失败,那是因为我们以及我们组成的社会是不完美的,道德上有缺陷的、不公正的。
讨论了功利主义的客观解释,基切尔对传统功利主义的享乐主义观点也持否定的态度。他赞同享乐主义所面临着的明显反例:有些人尽管遭受巨大的痛苦也试图完成他的目标,这使得享乐主义者被迫假定,满足愿望会带来更高层次的、更美妙的快乐,但似乎更合适的方式是拓宽使生活更好的事物的范围,并且独立地、系统地对待目标的达成。正如基切尔所建议的那样,人们大都有自己的生活计划,这些计划中某些目的和愿望置于中心地位,人的生活质量的一个决定性因素在于多大程度上这些中心愿望得到满足。
因此他认为,“我们可以提出一个混合的理论,认为在其他方面相同的情况下,快乐越多(或者痛苦越少),则生活更好,也可以认为,在其他方面相同的情况下,中心目标达成得越多,则生活更好,人们还可以提出一些方式来把愿望满足与快乐的积累进行权衡”。([2],p.155)基切尔认为这种理论就是对福利解释的偏好理论。这种观点的基本理念是:给予人们他们想要的东西通常是给予他们快乐最可靠的方式,因为这也是使他们生活的更好的最可靠方式。
如果我们将享乐主义视为一种福利解释的主观主义观点,且“列表理论”是一种福利解释的客观主义观点,那么,基切尔提出的这种中间道路的偏好理论显然为科学资源分配的民主决策提供一个更坚实的理念基础。相较于享乐主义,在科学资源分配的民主决策中引入功利主义的偏好理论的一个好处是:与现实的联系更紧密,陷入专断的风险更小,更重要的是易于度量。我们知道,快乐是十分难以度量的。我们如何能比较你看球的快乐和看电影的快乐呢?我们如何能比较我的快乐和你的快乐呢?相比之下,偏好是易于度量的,因为它们会在行动中显露出来。如果我让你在球赛和电影之间做出选择,我就可以观察你的偏好,你将会按照自己的偏好进行选择。如果我向两个人提供了一个购买球票的机会,那么肯出更高价的人就显露出了一种更强烈的偏好。当我们将功利主义运用到科研资源分配这样的大规模体制中,这种优势就尤其显著。我们无法设计出能最大化总体快乐的体制,但是我们可以通过设计让人们能够自由选择的体制来最大化偏好的满足。即使我们无法计算出产生的偏好满足的量,我们至少可以知道,如果每个人都能够自由的遵循他们自己的偏好,就已经使偏好的满足最大化了。
三、偏好满足与客观价值
在科研资源分配的民主决策中,基切尔将科学研究应促进的集体福利解释为偏好的满足。然而,在科学早已成为一项集体事业的今天,基切尔认为传统科学哲学更明显的缺陷在于把焦点集中在个体上。因此,“为了评估科学研究是否正常运行,我们必须考虑到集体研究的组织方式是否能够促进我们在最宽泛的意义上的集体价值。”([2],p.111)当我们扩展视角将我们的“集体价值”包含在内时,科学的目标就变得非常模糊了。对此,基切尔提出了一连串重要问题:“这个目标如何与一个社会的成员的现实愿望和偏好相关呢?我们如何把不同人的偏好整合在一起?不同类型的价值可以用一个单一的测度来衡量吗?”([2],pp.114-115)基切尔将偏好理论又区分为了价值的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认为这两条路径回答了上面提到的问题。
价值的客观主义路径假设,不论人们的现实的偏好是什么,不论他们认为什么东西对他们来说是好的、值得追求的,不管是对个体而言还是对集体而言,某些目标是客观上有价值的,在这些目的之间存在客观的关系。客观主义承认有许多不同的价值,一些是实践的,一些是认知的,一些是当下的,一些是未来的。基切尔指出,客观主义认为存在一个正确的方式来权衡认知价值和实践价值,并且存在一个正确的方式权衡不同类型的价值,存在一个正确的方式整合不同个体的客观利益。那么,如果这种偏好理论中的价值客观主义是成立的。基切尔认为,就存在一个客观的方式来加和每一个人的价值水平以形成一个集体价值的测度。如果是这样,科学研究促进目标价值的方式就可以表述为:“在一个社会情景中,一个特定的研究方式如果提供了在这个社会情景中可达的最大化的集体预期价值,它就满足了研究的适当功能。换句话说,研究发挥了良好的功能,如果它导致人们在其不同的人生阶段拥有他们需要的资源和自由(按照对什么是对个体而言有价值的东西的基本解释),并且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和的所有人一生的总体价值水平很高且没有大的不平等。”([2],pp.115-116)然而,面对这种客观主义,基切尔明确指出:“也许其他人能够知道如何刻画这种一般性的概念。但我不行。我的怀疑在于把对一个人是好的东西与这个人自身的反思性偏好分离开是困难的,也在于一个与此有联系的问题,即在理解人一生中不同阶段的不同物品分配如何产生总的价值时忽略了个体偏好。更进一步,我认为,理解如何按照客观主义者提出的方法将个体福利水平加和为一个集体福利测度这个一般性问题是极其困难的。”他提出了个体偏好应该形成研究应该促进的个体善的基础。“因此,对于这个基本问题,‘什么是研究应该促进的集体善?’,我的途径是从一个主观主义的个体价值观开始(将个体偏好作为对个体福利解释的基础),并且在一个民主理想被视作当然的框架中将个体善与集体善联系起来。”([2],p.116)因此,基切尔选择了偏好理论中的价值的主观主义解释。
基切尔的“指导过的偏好”排除了非理性偏好,并且强调了解他人偏好的重要性,但这种解释最明显的问题是忽略了偏好的多样性问题。基于偏好来选择行为,不仅存在我的偏好与别人的偏好间的关系问题,而且存在不同性质的偏好问题。例如,有人偏好投入帮助穷人和病人的研究项目,也有人偏好增加富人享受的研究项目。功利主义对待这个问题有两种方式:一种以边沁为代表,只考虑偏好的强度,而不考虑偏好的内容;另一种以密尔为代表,把快乐或偏好的满足分为高级的和低级的,而高级快乐优先于低级快乐。
虽然基切尔一再强调对密尔的推崇,但他在这个问题上追随的是边沁。他认为,在直觉层面人们可以像密尔一样把快乐分为高级的和低级的,把欲望分为善的和恶的,对不同的偏好给予不同的对待。但是,在批判的层面上,我们只能按照偏好的强度来考虑它们,而不管其偏好的内容是什么。虽然我们只考虑偏好的强度,但偏好的性质与强度也有关联。在基切尔的主观主义看来,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善的欲望和高级的快乐将会导致偏好满足的最大化,所以偏好的性质区别最终可以归结为强度的区别。这样,在偏好的比较中,功利主义只需要考虑哪一种偏好强度更大,因为偏好的强度更大意味着它的满足也更大,而满足更大意味着更大的福利。
为了明确基切尔在科学资源分配中的偏好理论究竟遗漏了什么,我们需要回到密尔的功利主义论证中。密尔对快乐提出了一种新的解释,他首先追问了为什么把人的生活同猪的生活画等号是令人不快的。原因在于,与猪相比,人类能够获得远远更多的有价值的经验。“认识到这样一种事实与功利原则相当一致,那就是某些快乐比其他快乐更合意,也更有价值。在确定所有其他事情时,在考虑数量的同时,也要考虑质量,若认为对快乐的认定仅依赖于数量,会是十分荒谬的”。([5],p.6)对基切尔的主观主义的偏好理论而言,快乐就是对偏好的满足,而偏好的满足只有强度之分却没有客观上的高级或低级之分。
我们可以构想一个科研项目选择的例子来理解密尔的划分。假设,在科研资源分配上你有两个选择,一个是研发更逼真的VR眼镜,另一个是投入火星生命存在的证据寻找,二者都能带来快乐或满足偏好,但两种快乐或偏好的满足有着某些方面的区别,你将如何选择?当然,你可以说自己是电子发烧友或狂热的天文爱好者,这在良序科学的程序中是可以存在的。这个问题对于边沁来说,答案非常简单,哪种快乐更强烈,哪种就是更好的。如果是密尔则不同意这一点,快乐除了其强度,还蕴含着更多的东西。VR眼镜给一些人带来的感官刺激或许比发现火星存在水的快感更加强烈,但后者是更高级的快乐,是更高级的偏好的满足。作为一个经验主义者,密尔很乐于接受新的信息,所以他认为要发现哪种快乐更好,我们必须找到一位称职的法官:某个对二者都有所体验的人。既体验过高级快乐也体验过低级快乐的人会更偏爱前者,所以高级快乐是更好的。基切尔也重视这种偏好的经验,即对他人偏好的尊重,他要求协商者们承诺看待其他人像自己一样,认真对待其他人对自己偏好和困境的描述以及他们做出选择的理由。然而这种要求仅仅是出于对其他理想协商者偏好的尊重,而不承认有偏好间性质差异的存在。
基切尔之所以没有接受密尔的这种区分,是因为一旦接受了这种称职法官的检验,我们就应当断定,快乐并不是唯一的有益之物。称职的法官常常会把一些其他的东西看的比快乐更重—— 比如知识、地位或成就。如果是这样,你或许会选择对火星的探究而不去支持VR眼镜的研发,即使你知道后者会带来更多的快乐,因为你认为知识比快乐更有价值。如果按照这个思路,问题就回到了基切尔所拒斥的“客观列表理论”,他对客观价值的拒斥体现在偏好理论中实际上是将浴水和婴儿一起倒掉了。对拒斥客观价值的一个简单的回应是:某些快乐是善的,某些则是恶的,其中一些则是中性的,某些偏好会改善人们的生活,另一些则不会。一个孩子显然更愿意去迪斯尼游玩,而不是去上学。然而大部分人都会同意,如果我们把他送去学校会让他的生活过的更好。这个理由在于,教育不仅能够帮助人们满足他们既存的偏好,还能教会他们要求渴望什么。
事物并非因其被欲求而具有价值,它们之所以被欲求是因为它们具有价值。如果说这种看法被称为客观的,那么享乐主义和偏好理论也都是客观的。享乐主义认为,对于每个人而言不管他们怎么想,快乐是唯一有价值的东西。偏好理论认为,对于每个人而言,福利是偏好满足的最大化。相较之下,一种纯粹主观的或相对主义的福利理论会说,你的福利就是你所认为的那种东西。享乐主义和偏好理论都可以被诠释为客观列表理论,差别只在于,快乐或是偏好满足将成为客观列表中仅有的项目。实际上,当代大多数客观列表理论都包括了快乐和偏好满足,或把它们列为单独的项目,或将其作为其他项目的组成部分。
当然,如果基切尔接着追问在包含了快乐、偏好满足以及知识、成就、尊重、自由等等项目的列表中,优先顺序是如何的,我们就将不得不面对他对价值客观主义的本质主义批评。但我们的目的并不是收回功利主义的客观列表理论这盆浴水,而是救回被同时倒掉的偏好理论中的价值客观主义这个婴儿。在良序科学所设计的理想协商的偏好理论中,我们并不需要对客观价值的本质主义解释,而是需要符合日常道德直觉的客观价值的存在。如果说上面假设的对火星探索和VR 眼镜研发的项目选择还不能说明偏好属性差异导致的困难的话,基切尔对偏好理论的价值主观主义的设定,将导致道德上的非正义偏好的存在。
四、道德上的非正义偏好
在科研资源分配的民主决定中,基切尔将功利主义作为一种综合决策程序,这一做法面临的一个最重要的反驳就是功利主义的决策方式把本来不应该纳入计算的偏好纳入了进来,这就是非正义偏好。首先我们不能否认,基切尔的理想协商程序对偏好是有较高要求的,他指出了“人们的偏好往往是出于冲动或无知,并不反映他们的实际利益”,[6] 因此,理想协商者的偏好必须经过专家的理性指导,以使他们对备选研究项目的认知与实践意义有足够理性的理解,但遗憾的是这种来自专家的理性指导并不包含任何关于偏好的道德层面的检验。
当然,我们有理由相信,类似于涉及到种族歧视这种明显的非正义研究项目,是任何可能的科研资源分配程序都应该排除的。良序科学的理想协商程序当然也不例外,基切尔把这种关于偏好的道德检验置于理想协商者的相互交流阶段。通过这样的交流,他们会调整何种道德约束是合适的观念。既然良序科学的理想协商是一个关于科研资源分配的民主决策理想,那么我们也可以按照基切尔的设想假定作为代表的理想协商者是无私利的并且具有较高的道德水准,他们并不会产生明显的非正义偏好。
即便如此,在良序科学的理想协商程序中也可能纳入一些不明显的非正义偏好,而这些偏好可能并不像种族歧视者的偏好那样明显的违背道德准则和科研伦理,因而难以被识别出来,就像是基切尔自己所说的“未识别的压迫”一样。这就类似于,在近两年欧洲爆发的难民潮当中,即使在很多“难民”已经获得了合法身份甚至国籍的情况下,很多欧洲人仍然不希望他们搬入自己的社区,不是因为他们不喜欢中东和北非人,他们可能根本无所谓憎恨或喜欢,只是因为别人不喜欢这些“难民”,他们的房产价值就会因中东和北非人的搬入而下跌。希望难民被排除出社区的偏好,并不能等同于种族主义者的歧视,但这种偏好仍然是非正义的,因为它错误的要求夺走本来应属于难民的机会。这些行为可能将使效用最大化,但受益者的偏好却都基于对他人的不正当剥夺。
在科研资源分配中,我们可以考虑这样一种情况,面对一个关于是否要支持同性恋基因检测技术研究项目的决策,很多人并没有对同性恋的歧视,但他们仍然希望资助这样一个研究项目,只是因为他们担心同性恋可能加剧社会问题而增加他们作为纳税人的负担,这种偏好仍然是非正义的,对这一项目的支持将剥夺很多孩子的出生机会。无论是涉及种族歧视、群体歧视的明显的非正义偏好,还是那些不明显的违背科研道德的非正义偏好,它们都是为了一些人的偏好满足从而对另一些的权利或机会的剥夺,它们实质都是不公正的偏好,而它们之所以能够在良序科学的理想协商程序中存在,是因为基切尔在个体偏好到集体偏好的形成中贯彻了一种价值的主观主义,从而拒斥了一切可能存在的客观的道德价值。
如果说我们不能因为基切尔选择了对福利的偏好解释并拒斥了客观解释,去批评他的主观主义倾向,那么在个体偏好转化为集体偏好的过程中,基切尔对价值的简单论证似乎陷入到了一种非此即彼的处境中,他对客观价值的过度拒斥导致了在理想协商程序中也假定理想协商者的道德判断中不存在客观的道德价值,他们对潜在的研究项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评价是按照某种内在于人们的理由做出的。然而,我们已经表明在良序科学的理想协商程序中将功利主义看成关于道德的全部真理是困难的,功利主义可能并不能被用作衡量相对于组合性目的而言的善的一般性尺度,但这肯定是道德推理过程的一个可行方法。若将功利主义看成关于道德的全部真理,那么,权利、义务、平等与其他的道义因素就都必须得到衍生的解释。到这里,我们表明了在理想协商的个体偏好的整合中,一定的客观标准是必要的,至少客观的道德价值是必要的。因此,对于科研资源分配的规范性基础,我们认同良序科学理论所给出的对福利的偏好解释,但从个体偏好到集体偏好的形成中应包含客观的道德价值。
结 论
在基切尔看来,现有的科研资源分配方案存在一个共同的缺陷,就是没有一个足够清晰的目标,即没有回答一个基本问题——在一个社会中,我们希望通过科学探究所促进的集体善是什么?也就是科学研究活动应该促进的基本价值是什么?实际上,政府通过科学政策与创新政策形成了一种科学与公众福利相联系的机制,这种机制需要满足两条公共价值原则:科学研究促进公众利益的最大化和科学研究中资源分配的公正。长期以来,关于科研资源的分配始终是以第一条原则为中心展开,即更好的促进科学研究对公共福利的最大化。而忽略了,科研资源分配中对公众福利的公正体现,这一问题正是20世纪80年代所兴起的科学民主化运动的主要诉求。“良序科学”理论为科研资源分配的民主化问题提供了规范性论证以及理想的民主模型。然而其对偏好解释的价值主观主义立场使得民主程序中可能产生道德上非正义的偏好,这些可能不明显的非正义偏好将导致科研资源的不公正分配,从而未能有效回应第二条价值原则。
[参 考 文 献]
[1]万尼瓦尔·布什. 科学——没有止境的前沿[M]. 范岱年等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 2004, 54.
[2]Kitcher, P. Science, Truth, and Democracy[M].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111-155.
[3]McCormick, S. 'Democratizing Science Movements: A New Framework for Mobilization and Contestation'[J]. Social Studies of Science, 2007, 37(4): 609-623.
[4]Simon, J. 'The Proper Ends of Science: Philip Kitcher, Science, and the Good'[J]. Philosophy of Science, 2006, 73(2): 19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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