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果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看成一部无产阶级进行斗争的史诗,那么,人的解放就是这部史诗的逻辑主题。在人的解放的逻辑主题中,“现实的人”是马克思人的解放思想的逻辑起点,对宗教和德国现实社会的批判是马克思人的解放思想的逻辑主线,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是马克思人的解放思想的逻辑中介。
关键词:马克思;人的解放;现实的人;宗教批判;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
从《莱茵报》到《德法年鉴》这一时期,为了解决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关系的困惑,马克思拒绝了为《普鲁士国家报》撰稿的邀请,在名为克罗茨纳赫的小镇上殚精竭虑地潜心钻研,以期用科学的世界观来回答现实领域中人的解放问题。在这一时期,马克思撰写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一文,提出了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的科学论断,完成了对黑格尔哲学的第一次倒戈。在此基础上,他又发现了一个棘手的问题: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裂问题,即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二元对立。为解决这一矛盾,马克思撰写了《论犹太人问题》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两篇文章,明确提出构建市民社会一元论的逻辑架构,继而探索出实现人的解放的依靠力量这一有力武器,为人的解放勾勒了光明图景。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是研究马克思人的解放思想的经典著作之一。刘洪刚在《落后国家的跨越发展:德国何以实现人类解放——重读《(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载于《理论月刊> 2012年第10期)中指出,德国人实现解放是可能的,这种可能来源于落后的德国现实和先进的德国思想的有机结合。罗克全、刘秀在《“人类解放”的前提:《(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再研究》(载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2018年第4期)中指出,对宗教异化现象、德国落后的政治以及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是实现人的解放的基础和前提,而在实践哲学指導下的无产阶级则是承担这一历史重任的主体力量。张楠、田冠浩在《马克思的法哲学批判及其解放旨趣》(载于《山东社会科学》2018年第2期)中指出,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为人的解放形塑了基本方向和样态。纵观学者以《(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为文本对马克思人的解放思想的研究,大多以批判为理论视角,进而指出实现人的解放的前提、力量和路径。但是,鲜有学者用逻辑的视角来审视马克思人的解放思想。本文以逻辑视角为主要线索,以整体性、批判性的眼光对马克思人的解放思想的逻辑起点、逻辑主线、逻辑中介展开深入探讨,以期更清晰地把握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的人的解放思想。
一、“现实的人”:马克思人的解放思想的逻辑起点
作为青年黑格尔派的成员,青年马克思从人的本质——自我意识这一观点出发,在对束缚人的自由、禁锢人的思想、泯灭人的价值的宗教神学批判的基础上,阐明了自己的无神论立场。他认为,宗教神学是毁灭人性的“罂粟”,是禁锢人的自由的“锁链”,是与人的本质相悖离的“精神鸦片”,对上帝存在的任何证明都不外是对于人的本质——自我意识——存在的确证,因为当人承认上帝存在的时候,首先是自我意识的确证,直接存在于人的自我意识之中。
除了对宗教神学的批判,马克思还痛斥了普鲁士黑暗的封建专制统治,进一步将人的自我意识具体化为自由,将人的理性化为自由,将自由视为人所固有的本性。马克思对人的本性自由的理解,不是青年黑格尔派将自由视为绝对精神的产物,而是同黑格尔一样的“定在中的自由”,即受政治国家和现实生活所约束的自由。但是,他又不同于黑格尔将普鲁士国家视为理性的体现,而是认为它仅仅“应该”是理性自由的体现,但这一过程尚未完成和实现。因为在马克思看来,体现人的价值、尊重人的自由、符合人的本质的国家应建立在理性的自由之上,而非以宗教神学为根基。因此,个人服从国家不是无条件的,只有国家体现理性自由的时候,即真正符合人的本质的国家,才是值得服从的。
然而,现实的生活再次使马克思感到失望,他深深地发现,现代社会与理想中的社会相差甚远,现实世界是一个“被分裂的人类世界”,造成分裂的根源在于人已成为利益的奴隶,完全服从于利益的驱使。在现实世界中,“利益是很有眼力的。……整个世界都是它的眼中钉,……私人利益把自己看作是世界的最终目的”[1](P272-273)。虽然马克思强烈反对私人利益对代表普遍利益的国家的僭越,但在事实上,国家作为人的利益、人的本质代表者的光辉形象时刻都在遭受着损害和侵蚀。利益的冲突、现实的分裂,给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思考带来了困惑和迷茫,也正是这一困惑和迷茫,使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抽象观点开始发生动摇,这为其跳出唯心主义的人的本质论怪圈打开了缺口,为其向“现实的人”的转变奠定了思想基础。
《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克服了信仰“危机”,完成了“两个转变”,这为其探索人的解放问题打开了新思路,提供了新路径,创造了新局面。在这一时期,马克思既摒弃了黑格尔的“抽象理性的人”,也超越了费尔巴哈的“人自身”,从现实世界的人的实际活动、物质生产状况和物质生活条件去揭示人的本质。正如恩格斯所言:“要使我们的‘人’成为某种真实的东西。”[2](P13)正如费尔巴哈将人视为宗教神学的基础一样,马克思将处在现实生活中的市民社会的人作为“国家基础的现实的主体”。“国家‘所谓合乎理性’,无非是‘指现实的人的理性达到了现实性’。这样,国家不再是抽象理性的产物,而是现实的人的创造物;同时理性也不再是人的本质,它不过是人的属性。”[3](P157)既然现实的人制造了所谓的天国的秘密,那么,就不应该再去寻找天国中扑朔迷离的人,不应该再去寻找人的“海市蜃楼”,而应当研究现实尘寰中活生生的人。
费尔巴哈在批判宗教时,曾将人当作宗教的“中心”和“基础”,他认为,人应该在宗教中去寻找人的本质,并将人的本质归还给“人本身”,人是有自身存在的价值的,不是宗教的“奴仆”和“附属品”,没有生而为宗教服务的天然“使命”。对于这一点,马克思是认同的,但马克思如果仅仅驻足于此,裹步不前,那么,他就不会“成为马克思”。也正是在此时,马克思迈出了超越费尔巴哈的关键一步,将人的本质的大旗转到了现实生活,“人不是抽象的蛰居于世界之外的存在物。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4](P3)。由此可见,马克思已看到人的“社会特质”,这种以“社会特质”为主要特质的人就是“现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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