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2018年以来,以美国为首的域外国家不断搅局南海局势,派遣军事力量在南海岛礁附近海域开展“航行自由行动”,以挑战中国的“过度海洋主权主张”。中国派遣海上力量及时识别查证、警告驱离,并通过外交途径进行严正交涉。本文通过研究南海局势并分析国际法的相关规定,提出在适当的时机在南海岛礁周围建立海上禁区,以应对域外国家日益上升的威胁。
关键词:南海岛礁;海上军事禁区;航行自由
一、我们的威胁越来越大—军事存在向军事威胁的转变
近年来美国舰船频繁进入南海争议岛礁临近海域,以“航行自由”为由不断强化美国在南海海域的军事存在,同时美国的盟友英国、法国、德国、澳大利亚和日本也在2018年强化了在中国南海的军事存在。美国海军《Proceedings》一篇文章《存在不等于威胁》中提到,美国海军在亚太的前沿部署和前沿存在其实不成为有效的威慑,美国将在2019年要加强在亚太的军事部署,应对中俄不断上升的威胁。美国国防部负责东亚安全事务的助理部长薛瑞福更是直接的提出在新的一年里不仅要强化在南海的军事存在,还应联合亚太盟国在南海海域对抗中国。[1]可以预见,在2019年中国南海海域遇到的威胁会越来越大,仅靠警告驱离,外交上的交涉可能难以应对危机,我们应该做好应对一切威胁包括发生局部武装冲突的准备,在適当时机在南海岛礁周围海域建立海上军事禁区可以便于目标识别,更好的保护我方军事利益和安全。
二、建立海上军事禁区的合法性分析
海上军事禁区是基于特定军事目的而设立的一个包含其上空在内的海上区域。一战期间德国首次提出了海上军事禁区的概念,之后海上军事禁区的的概念不断发展变化,如1952年朝鲜战争中,美国在朝鲜半岛周围建立的所谓“防卫区”。1962年美苏冷战期间,美国对古巴附近海域建立的“军事隔离区”。1982年英阿马岛海战中,英国在马岛周围设立的“军事禁区”。关于海上军事禁区,国际法上没有明文的规定,虽然在和平时期建立海上军事禁区争议很大,特别是在专属经济区和公海,但是在本国领海和内水划定军事禁区是一国主权,无论在战时还是平时都是合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规定了可以建立水域军事禁区,在禁区内未经允许一切船舶和航空器禁止入内。[2]同时领海权利受到《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其他国际法规则的限制,应顾及他国的领海无害通过的权利,但是现有的国际法体系并没有关于海上军事禁区的禁止性规定。
三、建立海上军事禁区注意的几个问题
1.综合研判,把握时机顺势而为。和平时期建立海上军事禁区在国际法上有较大争议,“禁区”一次也较为敏感,国际上也很少直接使用“军事禁区”的概念,例如,古巴导弹危机中,美国使用“海事隔离区”、澳大利亚在沿海建立的海事识别区等。我们应该综合军事需要、现有的国际法规和国际社会舆论等因素,巧用军事术语,在合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己方的军事目的。同时,如果在南海局势不紧张的时机建立禁区,势必会遭到美国等国家的强烈反对,但如果美国再次以“航行自由”侵犯我领海主权,主动挑起地区紧张局势,我方应该把握时机顺势而为,“被动”建立海上军事禁区。
2.遵守法规、确保设立程序合法。建立海上军事禁区应该进行有效的宣告。根据国内法建立禁区应该事先通过海事组织发布航行警告,宣告禁区设置的范围、持续的时间等要素。建立禁区还应允许禁区内的船只在合适的时间离开,宣布固定禁区的范围、持续时间和权利不能超出合法的国家安全和防御需要。
3.遵守原则、合理采取控制手段。根据军事需要和相称性的原则,确定禁区的边界及在禁区内的控制手段。当外军舰机闯入我国禁区时可以采取警告、拦截、警示性射击和武力驱离等处置措施。同时外国军舰行为侵犯了我国主权,那么根据国际法使用武力是合法的。我国一向主张“先礼后兵”,但在极端特殊的情况下,我们不排除直接使用武力,而不需“先礼后兵”。《奥本海国际法》(第九版)指出“在现代敌对条件下,一个国家总是要等待武力攻击开始后才采取自卫行动,是不合理的”。[3]总之,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国家利益、法律规制、国际舆论、威胁程度和实际情况等因素,采取合理的措施、在适合的时机和空间进行应对。
参考文献
[1]环球网2019年1月8日报道:美军舰敏感时刻擅闯中国领海,我外交部、南部战区相继做出回应.http://www.sohu.com/a/287371957_162522.
[2]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第二章军事禁军事管理区的划定.
[3]詹宁斯、瓦茨修订,王铁崖、陈公绰译:《奥本海国际法》,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310页.
作者简介:刘海涛;性别:男;出生年月:1990.02.15;籍贯(山东省枣庄市):民族:汉;最高学历: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海洋法海战法
(作者单位:大连舰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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