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对信息产业、物联网产业的投入力度,电子行业作为其中一员受到政府的大力扶持,获得了巨额政府补助,仅2016年A股电子信息技术上市公司便收到了政府补助221610万元。但随着国家政府补助投入力度的加大,部分劣质企业利用政府补助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愈加严重,严重损害了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为了探究政府补助与盈余管理的关系,文章以ST九有为例,研究了该公司借助政府补助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以及实施过程,并对该公司开展上述活动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最后为防止上市公司借助政府补助进行盈余管理的出现提出了部分防范措施。
一、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政府为帮助企业有效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融资难题,往往会采用直接参与的方式,利用大额补助扶持企业的发展。而政府提供补助的动机主要分为以下几种:一是为了提高政府的财政收入、促进就业增加投资;二是为了借助企业促进当地GDP的增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当地经济水平的整体提升;三是出于当地政府自身业绩的考量,帮助上市公司扭转亏损,保牌摘帽;四是出于拉动经济增长,发展创新产业的动机。而影响政府向企业分配补助的因素主要有:上市公司的企业性质;与地方政府关系;公司所处的行业性质[1]。上述内容是影响企业收到补助资源多少的关键因素。然而,虽然政府补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促进企业或产业发展的作用,但是该行为也滋生了部分企业借助政府补助进行盈余管理的产生,部分企业通过美化财务报表误导外界投资者,致使投资者无法根据企业财务信息作出正确的决策,严重威胁整个资本市场的稳定,其中以ST企业尤为显著[2]。面对这种情况,政府如果不尽快采取措施进行监管,我国整个资本市场就很难走向成熟。基于此,本文以ST九有为案例,对上市公司利用政府补助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和过程展开分析,并提出防止企业利用政府补助进行盈余管理的措施。
二、企业利用政府补助进行盈余管理的动因及方式分析
(一)企业利用政府补助进行盈余管理的动因
企业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依据会计准则将所要对外公布的会计信息进行调整或控制的方法即为盈余管理。企业利用政府补助进行盈余管理主要出于三个原因:一是避税动因。国家为了扶持某些企业、产业和产品会给予其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而企业为了能够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会将费用确认时间转移到优惠期间之外,将收入在优惠期间进行确认,从而达到避税增收的目的。二是契约动机。企业的管理者、债权人与所有者三者之间存在着契约关系,企业的管理者要想获得升职加薪的机会,就要努力提升企业的经营业绩,出于这一动机企业管理者很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美化。另外,企业为了能够满足债权人要求以获取更多的融资机会,也会对企业的财务数据进行美化。三是资本市场动因。我国证券法规定,企业想要上市必须在过去的三年当中拥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而在上市之后,企业也要确保其净利润不能出现连续三年亏损的情形,否则企业将要面临退市的风险[3]。
(二)企业利用政府补助进行盈余管理的方式
(1)应计盈余管理的会计操纵。一是改变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的摊销方式。根据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可以合法的通过选择摊销方式,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摊销。因此,企业的操作空间就会增大,更好的操纵政府补助的确认时间,将未来年度的政府补助全额在当期确认,从而达到美化财务报表的目的。二是改变政府补助在利润表的位置。2017年修订的政府补助规定,企业可以在营业利润会计科目,将与自身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单独列报,并准许将该盈余计入其他收益科目。如此,企业便有可能将与自身日常经营活动不相关的补助项目,通过改变其交易性质,将其确认到其他收益科目,进而美化企业的财务报表,营造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的假象。三是会计处理方式选择。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会计记账时应首先将其计为递延收益,后期通过会计处理方式的选择,对政府补助的属性进行变更,操控该收益在不同时期的分配,将未来年度的政府补助一次性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来改善企业在短期内的财务报告数据。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构建或以其他方法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4]。(2)真实盈余管理手段。企业通过在特定期间与关联方开展合作,对政府补助项目进行出售、处置,将取得的资产类政府补助全额确认为营业外收入,以此来弥补企业亏损。由于处置资产是在企业真实交易基础上进行的,对于信息获取途径受限的外部投资者和监管者而言,企业出于何种目的对资产进行处置难以得知。因此,企业为了在短期内改善公司的盈利状况,很可能构造真实的交易行为以实现盈余管理。
三、案例分析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九有”),成立于1998年,公司主营物联网设备、电子产品、影像视觉技术、传感器及相关软硬件的设计等,拥有深圳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博立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立信”)、天津盛鑫元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盛鑫元通”)等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34亿元。于2003年9月3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462。
(一)利用政府补助进行盈余管理的动因及其实施过程分析
(1)转让政府补助项目的表面动因分析。一是转让项目介绍。2016年ST九有将所持博力信70%的股权于2016年转让给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洲电子”)。根据2016年政府给予博立信的补助力度,为了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政府下拨了3400万元的政府补助。而天津盛鑫元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盛鑫元通”)政府补助项目成立于2015年,在成立当年获得了政府补助2300万元。2017年7月ST九有将所持其全部股权转让给关联公司北京春晓金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晓金控”)。二是转让项目盈利能力及转让价格合理性分析。根据博立信2013—2015年的年报数据,该公司在2013—2015年间的净利润分别为1313万元、1563万元和1216万元,就目前发展形势来看,博立信在未来能为企业带来较好的收益,是能够创造价值的优质资产。ST九有将一个能为公司创造收益的项目进行转让,对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并非是一件有利的事情。然而,结合ST九有近年来的经营状况可以发现,虽然博立信能够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带来利润,但是ST九有急需解决当前连续三年的亏损状况,为了实现短期内的扭亏,而放弃了长远利益。其中,ST九有2013—2018年9月财务状况表1。天津盛鑫元通是一家2015年刚刚成立的公司,其盈利能力并不能很好的进行判断,但根据同行业同类项目前期的盈利状况进行分析判断,该项目可以在未来年度实现盈利。然而,ST九有为了解决燃眉之急,牺牲了在短期内无法实现高额盈利的项目2016年ST九有将博力信70%的股权以8230万元的低价转让给同洲电子,而根据博力信近年来的盈利能力,ST九有仅需6年便可获得9000多万元的收入,由此可见,该行为并不符合正常的交易行为。2017年ST九有转让天津盛鑫元通,根据天津盛鑫元通2017年半年报发现,ST九有在2017年转让之前对总资产价值7200万元的天津盛鑫元通进行大额计提减值共计3200万元。而在转让之时ST九有仅以3900万元的低价将天津盛鑫元通转让给春晓控股,且双方签订协议,ST九有不对天津盛鑫元通负债承担任何责任。通过上述交易,ST九有既减少了对天津盛鑫元通所要偿还的债务,也获得了大额营业外收入。而ST九有对天津盛鑫元通进行资产减值处理的行为,并不能给公司带来更多利润,反而严重损害了公司利益,这一行为有悖正常的交易活动。(2)转让政府补助项目真实动因分析。一是扭转亏损动因。通过上文分析,可以看出ST九有以低价处置资产的行为,能够在短时间内获得大额的营业外收入,但与此同时,严重损害了公司的长期盈力能力。结合ST九有2013—2018年9月的财务状况,可以看出ST九有2013—2015年间存在连续三年净利润亏损状态,如果2016年再次出现亏损公司就会面临退市风险,而且会暴露公司经营不善的现状,会致使大量投资者抛售股票。而政府补助是企业扭转亏损的一大手段,能够为企业带来短暂的大额收益,从而缓解企业短时间内危机。由此可见,ST九有为了防止股票退市,有很大的动机在未来年度借助政府补助进行盈余管理。二是稳定股价动因。ST九有在2013—2015年间的连续亏损,导致了公司在2016年的股价不断下跌。而且由于ST九有的盈利能力持续走低,股民逐渐丧失了投资热情,陆续抛售其股票。如果此时ST九有还无法使公司经营业绩盈利,那么公司的股价将会暴跌。然而,根据ST九有2016年的财务半年报发现,其主营业务收入减少了145365万元,营业利润为-16203万元。面对这种情况,公司想要在当年凭借自身经营业绩扭亏为盈很是困难。处置资产是在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基础上开展的,能够帮助ST九有将大额递延收益确认为当期营业外收入,因此,公司为了稳定股价会将处置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盈余管理作为首选。(3)利用政府补助进行盈余管理的实施过程分析。一是利用关联公司转让项目的真实盈余管理。2017年7月ST九有将未来预期能够盈利的所持天津盛鑫元通将股权全部转让给关联公司春晓金控,结合ST九有近年来的财务状况,在2013—2015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情况下,出于稳定2016年提升的股价考虑,ST九有在2017年很有可能采取某些措施继续营造企业营业盈利的假象,下文对该交易行为进行详细分析。对ST九有将持有的天津盛鑫元通股份转让给春晓金控的交易行为进行跟踪发现:ST九有将所持天津盛鑫元通股权以3900万元转让给春晓金控,并在协议中要求该款项在一年之内交付完成。但据ST九有2018年半年报显示,春晓金控仅支付了2300万元账款,仍有1600万元尚未支付,且剩余款项超期已过半年,预计难以收回形成坏账。另外,根据ST九有2017年年报,春晓金控对ST九有已有负债1.02亿元。面对这样一家信用不良的公司,ST九何为多次给予其授信额度?且在2017—2018年9月之间,ST九有向春晓金控多次购买电子组件,总价值1.26亿元。其采购价格远高于市场正常价,而ST九有自身便是生产电子组件能力较强的企业,在短短半年间根本不可能出现数量如此大的组件欠缺情况。由此可以推测,春晓金控帮助ST九有承接政府补助项目,主要是帮助ST九有获得投资收益并提前确认大额政府补助收益,以此实现2017年的盈利。另外,虽然春晓控股没能对股权转让应支付的款项进行全款支付,但ST九有根据实质大于形式原则,仍能将该款进行全额确认[5]。二是利用租赁机构虚假转让实现真实盈余管理。2016年ST九有将得到的博立信70%股权以8230万元出资给同洲电子,并向其提供担保。同年,博立信向同洲电子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向同洲电子采购价值为6860万元的电子配件,并由ST九有对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向同洲电子支付1023万元的保证金。通过上述交易,ST九有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并确认政府补助收益。之后,ST九有通过向同洲电子大量采购电子配件以及频繁提供担保等方式,将出质股权进行租回。ST九有利用融资租赁的特点,仍然能够享有对博立信的控制权,其交易的实质并非真实的处置资产,而是ST九有为了2016年能够实现盈利展开的一系列交易活动。综上所述,可以猜测ST九有在连续三年利润亏损且2016年的半年报财务数据呈现亏损的情况下能够扭亏为盈,主要是出于操纵2016年盈余目的,通过处置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盈余管理,在2016年确认不同时间段的递延收益,来改善当年财务状况。三是利用政府补助进行应计盈余管理。通过分析ST九有2015年财务报告发现,ST九有子公司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取得政府项目投资补助金500万元,于2015年确认为递延收益,根据当年的相关会计准则,企业应在该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将其进行平均分配,计入到营业外收入当中。但ST九有却于2016年将上述政府补助通过会计处理方式的选择,全额在当年进行确认,从而使ST九有在当年的营业利润当中提高了500万元。由此可见,该行为属于企业通过操纵盈余在不同时间段进行确认进行应计盈余管理的行为,从而达到扭转ST九有2016年经营亏损状况的目的。而经过上述交易过程,ST九有在2016—2017年间的营业利润的确有所提高,实现了在2016年盈余554万元、2017年盈利898万元的目标。
(二)利用政府补助进行盈余管理产生的影响
(1)对资本市场的影响。由于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存在,监管部门不能对上市公司行为进行实时监管,因此,相关部门在向企业分配补助资源时,无法合理的对资源进行配置,致使一些盈利水平低的上市公司享有更多的市场资源。然而,一些品质较高、信誉较好的企业却无法在资本市场进行很好地融资。另外,由于劣质企业通过盈余管理来美化公司财务数据,致使外界投资者无法准确判断公司的实际盈利能力,最终导致投资者因错误估计而购买大额上市公司股票。然而,由于该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并未得到真实改善,随着时间的增长和监管的严格,公司实际的经营状况便会暴露出来,投资者者的利益就会受到侵害。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和整个资本市场将会受到严重影响。(2)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ST九有为了实现公司短期内的盈利,转让公司优质资产,进而损害了公司长期利益,其结果在ST九有2018年的财务报告当中已经显现出来,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更加严重。另外,ST九有在利用政府补助进行真实盈余管理的同时,也没有针对公司经营状况采取相应的弥补措施,反而一再依赖政府补助化解公司短暂危机,该行为可能导致公司因没能及时解决经营管理问题,给公司的长远发展埋下重要隐患,威胁企业的长期发展。(3)新修订政府补助准则对企业盈余管理的影响。一是通过资产处置进行真实盈余管理。由于新修订准则,允许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利润表当中单独列报,这就导致了公司通过将政府补助收益在营业利润前进行列示,可以在财务报表当中增加企业利润,从而制造公司盈利水平提高的假象。这一规定加剧了企业通过处置资产来增加企业利润的动机。企业为了美化报表,会构造虚假的交易活动,从而确认企业投资收益和大额营业外收入,进行真实盈余管理。二是利用摊销方式改变进行应计盈余管理。按照2017年修订的政府补助内容,企业在处置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可以更加灵活的选择摊销方式,这样企业在未来年度利用补助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就会增大。在企业需要调节利润,弥补财务亏损美化报表时,便可以通过选择递延收益摊销方法,合理的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跨期确认,增加企业营业外收入,进行应计盈余管理。而与ST九有类似,自身能够获得大量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的企业,也可以通过该方法进行盈余管理,而这就会严重威胁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四、企业利用政府补助进行盈余管理防范措施(一)加强政府补助项目管理当前,我国在传递、公示政府补助信息上还存在很大不足,由于政府各级部门缺乏统一的信息公告、查询方法,导致公众很难准确掌握企业收到政府补助资源之后的使用状况、用途等。这就导致了社会各界无法很好地实现对政府补助项目的监管,也无法使投资人获取真实可靠地企业信息[6]。因此,为确保企业获得政府补助资源之后能够醒目的将该补助资源的使用情况呈现在公众面前,政府相关部门应建设统一的政府补助信息系统,并将该系统分为以下三个部分:一是公司信息模块,在政府公告栏对投标公司的能力以及信用考察结果进行公示,由社会各界人士共同监督。二是补助信息公开模块,为了能够吸引越来越多的优质企业加入到政府补助项目中,政府要对企业申请补助的条件进行限制,并对外进行公示。三是项目运行评价模块,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项目运行过程的监管,一旦发现企业存在利用补助资源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监管部门就应及时收回补助资源。并通过该模块将政府补助项目运行情况的调查结果对外公布,以确保社会各界能够获得可靠地企业经营信息,防止企业利用政府补助进行盈余管理行为的发生。
(二)加强企业盈余管理行为监管
(1)加强应计盈余管理监管。2017年新修订政府补助准则的变化,使得企业利用摊销方式选择操纵盈余的能力增大,为了防止企业利用准则变化进行应计盈余管理,事前,相关部门应增加对企业处理政府补助项目的教育力度,规范企业会计行为;事中,监管部门要及时对公司经营状况较差,可能利用政府补助进行盈余管理的企业进行考察,防止这一部分企业通过美化财务报表误导投资人;事后,监管部门要及时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严厉处罚违规摊销企业。(2)加强真实盈余管理行为监管。企业在处置资产相关政府补助项目时,受让公司对该资产的评估方式、公司财务信息状况等大多没有对外进行公示,这就使得投资者以及监管部门无法很好掌握、监督补助项目的真实使用状况。因此,在企业处置资产前和处置过程中,相关监管部门要及时督促、跟踪上市公司处置资产的状况,并及时对外发布跟踪结果。而在处置资产交易结束后,为了让监管部门能够更好的判断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利用政府补助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监管部门要对以下内容进行重点关注:一是交易时间点。一般情况下,企业进行盈余管理是出于弥补公司连续两年甚至以上年度亏损而采取的行为,而为了尽可能减少外界的关注度,企业会在财务报告年报、中报发布结束后,采取处置资产行为进行盈余管理。二是受让方。受让公司为关联公司是监管部门应该重点关注的内容。三是是否形成坏账。当处置资产结束之后,公司出现大额坏账,很有可能是因为上市公司借助关联方进行盈余管理,借助形成坏账抵消关联公司欠款。四是是否存在将资产处置之后又租回,该行为很大程度上是上市公司出于为了获得投资收益并确认政府补助而采取的措施。当监管部门发现上市公司存在上述行为,就要及时对该公司处置资产情况进行跟踪调查,一旦发现存在违背资本市场规定的行为,立即采取措施给予相应处罚。
(三)加强公司内部控制
企业为了化解自身在短期内的困境,牺牲公司长远利益,会增加公司处理问题的成本,阻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为了从根源上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公司应该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公司应该加强对内部员工的培训,使员工增强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认知,树立良好的职业操守,确保财务数据的有效性和真实性。第二,建立独立的审计部门,并给予该部门弹劾管理者的权利,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第三,公司可以外聘权威会计事务所对本公司审计制度以及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优化,避免管理者做出危害公司长远发展的决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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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动因及方式》来源:《财会通讯》,作者:张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