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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驱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来源:杂志发表网时间:2021-09-13 所属栏目:计算机网络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及其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创新应用,互联网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区域创新系统演变进程中起着重要作用。2015年,“互联网+”被确立为国家战略,呈现出广阔的应用前景。在“互联网+”被确立为国家战略之后,各省份也纷纷出台了相关政策,要以数字智能化、服务化、网络化、协同化实施“互联网+”来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那么,能否借助“互联网+”这一工具驱动传统产业转型发展?倘若可以,如何驱动?显然,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在严谨的规范分析基础上,进行实证检验。山西作为我国的煤炭资源基地,长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使得山西面临着巨大的资源和环境压力,无法适应新常态,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亟需展开。因此,本文将以山西省为例,对“互联网+”与产业转型升级进行系统考察。

“互联网+”驱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一、已有研究成果

  目前,学者们对“互联网+”驱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互联网+”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影响上,同时,由于不同学者从不同视角,选取不同的样本及不同方法进行研究,结论也存在明显差异。有些学者认为互联网发展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存在正向影响,如Cardona等、Angeles、Ceccobelli等、Xie等认为互联网通信技术可以改变产业的技术效率、组织形式和产业竞争力,从而推动产业结构调整[1,2,3,4];Miyazaki等认为互联网通信技术通过改变各部门劳动生产率来推动产业结构升级[5];肖静华等发现互联网技术通过影响制造业的生产方式、管理模式和价值链等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6];惠宁和周晓唯、吕明元和陈磊认为互联网发展对产业结构升级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和促进作用[7,8].当然,还有部分专家认为两者之间呈负相关关系,徐伟呈和范爱军认为工业化经济结构地区的产业结构在互联网技术的促进下不能趋于高度化[9];周斌等研究发现“互联网+”对经济增长具有微弱的负面冲击[10].也就是说,产业转型升级与“互联网+”之间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李继文发现我国信息化与产业结构优化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关联性,信息化是产业结构优化的方向,信息化本身也离不开产业结构优化[11];黄智和万建香认为信息化与工业化之间存在一定的相互推动作用[12].

  基于上述文献分析,关于互联网技术进步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影响要素、机理方面的研究,实证研究方面大多采用向量自回归模型,对“互联网+”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进行了单向测算,解析了“互联网+”推动产业结构转型的原因,审视了“互联网+”推动产业结构转型面临的问题,也提出了加快发展产业结构转型的相关政策建议。但鲜有文献从两者的双向作用机制进行考虑,即对“互联网+”与产业转型升级的双向贡献率进行测算,尤其缺乏分析产业结构转型反作用于“互联网+”的研究,因此,本文在在以上文献分析的基础上,解析了产业转型升级对“互联网+”的反向作用机制,提出“互联网+”与产业转型升级的双向作用机制分析框架,并采用实证分析方法探讨双向作用机制的影响因素以及贡献率。

  具体而言,本文的边际贡献在于:第一,与既有文献关注互联网和产业结构转型的研究视角不同,本文从双向作用机制来研究互联网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发展的作用机理,这为理解“互联网+”助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发展的研究增添了新证据;第二,从研究方法上来看,本文采用2000-2018年山西互联网数据,在准确测算“互联网+”的信息化指数、产业升级指数、科技创新指数和就业结构指数的基础上,实证考察了互联网技术进步与山西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双向贡献率,提升了结论的可信度;第三,本文的研究结论为我国及山西正在实施的“互联网+”行动计划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了有价值的政策参考依据,尤其是利用“互联网+”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发展的必要性以及注意的问题得到有效的论证,从而为产业结构转型发展的可行路径提供理论参考。

  二、理论机制分析

  本文主要聚焦于“互联网+”与产业结构转型双向作用理论机制,具体作用机理分析如下:

  (一)“互联网+”对产业转型升级的影响分析

  已有研究普遍认为“互联网+”能有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这是因为“互联网+”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通信等方面的支持,在改变传统产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将传统产业进一步智能化与数字信息化,并在优化生产要素、提升生产效率的同时,也改变了传统产业的既有格局,使原来各自封闭的产业相互融合、渗透,以全新的方式创造了价值并催生新的业态;传统产业依托“互联网+”各类新兴网络平台进行跨界整合、跨界经营,通过搭建数字商城、电商渠道拓展供应链、服务链,在时间、空间上得以延伸并形成产业集群网络;“互联网+”的关联效应可促使产业集聚,推动产业集群升级,产业集群又可利用互联网技术促进自身发展、优化自身系统结构,推动产业结构向高级化、生态化转型[13].

  (二)产业转型升级对“互联网+”的影响分析

  事实上,传统产业升级对“互联网+”也存在影响,这在相关文献研究中已得到部分学者的认可。主要是因为在产业转型升级中,以互联网为载体的传统产业价值链、产业链得以延伸,衍生出许多新业态,且传统产业线下+线上的双线模式迅猛发展,对“互联网+”产生强大的需求。而这些新兴产业为了继续保持竞争优势,不断为“互联网+”提供资金支持,加大“互联网+”技术投入,引发新一轮“互联网+”的发展,进一步推动、刺激“互联网+”的应用与创新。由此可见,产业转型升级也能够促进“互联网+”的发展。

  三、实证研究设计与变量说明

  本文聚焦于“互联网+”与产业转型升级的双向作用机制,主要以C-D生产函数为基础,通过构建“互联网+”与产业升级双向作用机制模型,在对互联网信息化指数、产业结构化指数、科技创新指数和就业结构指数计算分析的基础上,运用Eviews9.0进行实证分析,同时,结合山西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政策指向,提出切合山西产业转型的可行性政策建议。

  (一)变量说明

  1. 互联网信息化指数。

  已有文献中主要是从网站数、网页数、CN域名数[14],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的数据[15],网络普及率、万人域名拥有量、网上零售额占比、网络支付总额[16]等指标来测算我国互联网发展情况,但“互联网+”的发展体现在多个方面,这些指标的选择过于片面,关联度不是很高,缺乏说服力,不能较准确地估算互联网技术进步率。由于现有年鉴及统计报告中均没有“互联网+”指标数,文中以互联网信息化指数来代替。结合山西省互联网实际发展状况,本文借鉴已有文献的测度方法[17],选取山西省互联网网民人数、网站数及CN域名数3项指标对互联网信息化指数进行测度。

  2. 产业升级指数。

  本文按照山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实际需求,主要侧重于从产业结构高级化方向测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因此,按照学术界惯用的做法,结合山西传统产业发展状况,采用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来衡量产业升级指数。

  此外,为避免对估计结果产生偏误,在模型中需加入控制变量。由于众多因素都可能对产业转型升级以及“互联网+”产生影响,为了防止出现变量内生性问题,本文模型中的控制变量仅引入了与产业转型升级、“互联网+”相关的一组核心决定因素,主要用于反映区域社会经济环境异质性对产业转型升级、“互联网+”的影响。

  3. 科技创新指数。

  科技创新是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一大核心要素,创建科技创新平台、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完善核心技术创新、培育重点产业创新链、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是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途径[18,19].因此,本文借鉴学者余泳泽和刘大勇、樊华和周德群对科技创新过程的划分[20,21],选取科技投入、产出两个指标,其中,科技投入指标以R&D经费占GDP比重、政府科技拨款占财政拨款的比重来衡量,产出指标以发明专利申请量及技术市场成交额来衡量。

  (二)计量模型设定

  本文的实证分析主要借鉴王慧艳等的研究思路[19],也是利用改进和扩展了传统C-D生产函数模型,以山西为例,利用山西各地级市数据,建立互联网信息化函数模型和产业升级函数模型,通过对互联网信息化指数、产业升级指数、科技创新指数和就业结构指数进行了相关参数的估计,测算山西产业升级对互联网信息化的贡献率和互联网信息化对产业升级的贡献率,以期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为山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决策参考。

  (三)数据来源与说明

  本文选取2000-2018年山西省数据作为样本。本文原始数据主要来源于《山西省统计年鉴》《中国互联网统计报告》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网站,同时,本文所构建的4项指标均涉及多项指标,对于该类多指标系统的评价本文采用熵权法进行测度,即根据不同指标对系统的影响程度来确定其权重。

  (四)实证结果及分析

  根据构建的互联网信息化模型、产业升级函数模型,运用Eviews9.0对“互联网+”的信息化指数、产业升级指数、科技创新指数和就业结构指数进行相关参数估计。此外,为避免数据中存在异方差,并使数据具有可比性,对所选指标分别进行对数处理。得出回归系数以及信息化与产业升级的双向贡献率,具体结果见表2.

  由表2可知,3个指数对产业升级的影响均显着。互联网信息化指数对产业升级的影响系数最高,说明互联网对产业升级有显着的正向影响。同时,科技创新指数的影响系数居中,就业结构对产业升级的影响系数最小,但对产业升级也有促进作用。经计算,2000-2018年山西省互联网对产业转型升级的贡献率为19.7%,同时产业升级对互联网的贡献率为6.3%,进一步说明了山西“互联网+”与产业转型升级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然而从贡献程度来看,“互联网+”对产业升级的贡献率更大一些,即“互联网+”的应用对山西省产业转型升级的作用大,而产业升级对“互联网+”的作用要小一些。因此,要使山西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就必须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紧紧抓住“互联网+”发展的时代契机,迅速适应互联网的时代潮流。此外,从影响产业转型升级的另外两个因素来看,科技创新的贡献程度远远大于就业结构,说明加大科技创新的投资力度、培育并引进更多创新型人才,能有效促进第三产业转型升级。同时,互联网信息化的加快也进一步促进了科技创新的发展,从而间接对产业转型升级产生了正向的影响。

  四、结论与对策建议

  本文从“互联网+”与产业转型升级二者相互影响的关系出发,在分析其两者相互作用机制基础上,对“互联网+”与山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双向贡献率进行测算。研究结果显示,现阶段山西互联网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推动和影响非常明显,产业转型升级对互联网发展也有一定的拉动作用,但前者的作用明显强于后者,而且随着互联网经济、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山西产业升级必将加快,势必对互联网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根据这一研究结论,结合山西省的省情,故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第一,推进“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整合网络资源。近年来,山西“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在新常态下,山西省应持续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网络容量和运载能力,完善互联网基础资源,尤其是加大在云、大、物、移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依托相关利好政策,进一步拓展“互联网+”建设的广度和深度。整合山西省内各大通信运营商等的网络资源,进一步优化“互联网+”网络结构,不断提高网络之间的融合程度,探索网络空间综合治理方式。充分利用政府、民间资金,加大传统产业群在互联网方面的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第二,深入、有效地促进“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融合。为鼓励、引导两者的深度融合,改变山西一直以来过度依赖生产性服务业的情况,山西省应该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改变传统产业的各个环节,用互联网新思维指导传统产业,将“互联网+”精髓融入传统产业管理理念、生产经营等活动中。依托“互联网+”平台,在传统产业产品、业务、模式等方面加入互联网元素,加深产业数据化、精准化、平台化、科技化、信息化的应用,使资源向技术密集的产业倾斜、转移,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尤其要结合山西实际加大在电子商务、煤炭能源、便捷交通、医疗设施、文化旅游、特色农产品等领域“互联网+”的深入应用和融合,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倾心打造新零售模式,加快山西智慧城市、智能制造、智能矿井、智能交通等的建设,并促使山西政务、旅游文化、医疗卫生等进一步智慧化、智能化,赋能实体经济转型。

  第三,推动传统产业“互联网+”的应用和创新。“互联网+”具有极强的创新性,利用其创新能力可以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孕育新的产业形态,撬动数字经济新发展,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山西省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创新驱动功能,鼓励、引导传统产业充分利用互联网应用创新。加大本地互联网产业的管理理念、管理模式与服务模式、商业模式创新,使传统产业向更高端的形态发展。另外,根据山西资源产业与非资源产业链的需要,开展“互联网+”技术创新,吸引、聚集“互联网+”科技创新人才,提升产业科技研发能力,创新“互联网+”产业链;引导产业内部建立“互联网+”科技创新机制,形成“互联网+”科技创新氛围,让“互联网+”科技创新环境得到优化,真正起到“互联网+”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

  参考文献

  [1] CARDONA M,KRETSCHMER T,STROBEL T.ICT and productivity:Con-clusions from the empirical literature[J].Information Economics and Policy,2013,25(3):109-125.

  [2] ANGELES R.Anticipated IT infrastructure and supply chain integration capabilities for RFID and their associated deployment outcomes[J].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Information Management,2009,29(1):219-231.

  《“互联网+”驱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来源:《经济问题》,作者:白丽红;薛秋霞;曹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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