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杂志网
当前位置:首页>>艺术理论>商业化背景下网络文学发展困境研究>正文

商业化背景下网络文学发展困境研究

来源:杂志发表网时间:2022-03-22 所属栏目:艺术理论

  

  继美国电影、日本电影、韩国电视剧后,中国网络文学经过短短20年的发展,一跃成为第四大文学现象。随着资本的介入,中国网络文学以商业运作为导向,不断成长,与早期传统式网络分享文学相比较,无论是题材选择、写法技巧,还是分享理念、经营模式等,都有着明显的边缘性突破。最初,身处异国他乡的留学生为表达对故国之思,以言情为初衷进行情感宣泄,从而发表了一系列小说、散文和诗歌,这便是网络文学的起始。后来,如何可持续性地生存与发展,成为所有文学网站面临的共同困境。随着起点文学网被盛大集团收购,“VIP付费阅读制度”从此面世。该模式为文学网站带来的经济效益则为此后网络文学商业化的市场机制奠定了基础。从2010年至今,网络文学步入了多元化发展阶段,形成了以网络文学为核心,以影视作品、游戏改编及其他衍生商品为附属的文化产业链,实现了盈利模式的创新,也实现了大众传播与多元消费的商业创新。在这近四十年的发展过程中,网络文学研究走势呈平缓上升趋势,在2021年达到最热。其相关研究点则集中在文学作品、互联网、网络时代、网络文化等方面,在商业化背景下的研究尚少,且缺乏深度和系统性。本文基于网络文学商业化的发展必然性,通过文学反思与文学探究正视商业化背景下中国网络文学发展的困境,为今后文学的健康发展提供思路。

商业化背景下网络文学发展困境研究

  一、文学性与商业性的平衡困境

  自起点中文网开辟VIP付费阅读模式后,网络文学从传统意义上的自我表达纯真时代一步步走向了追名逐利的商业化时代。文学创作具有明显的个性化与多元化倾向,但过度的商业化运营导致了网络文学的文学性失衡,逐步出现了许多文学问题,其中内容同质化、题材“庸俗、低俗、媚俗”化、创作“速量”化等问题尤为突出。在商业化市场诱导下,网络文学创作门槛愈加降低,形成了一种“人人都可以创作,件件都是作品”的不良局面。受众喜欢阅读什么,作者就写什么,缺乏了内容与题材等方向上的文学道德与精神的价值判断,网络文学朝着模式化方向发展。另一方面,抄袭、版权等问题则加速了网络文学同质化的进程,同时也加剧了网络文学的创新发展风险。此外,部分网络文学作品一味地模仿跟风,“三俗”问题屡见不鲜,缺乏基本的艺术审美价值和应有的文学性。有了商业化的创新运营,才有了当下网络文学的繁荣,但商业化是一把双刃剑,过分的市场化导致了文学性与商业性的失衡。加快寻找文学性与商业性的平衡点,才可为作品注入文学灵魂,促进其健康发展。

  二、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的保护困境

  网络文学火爆以来,版权问题一直都是其发展道路上不可忽视的矛盾点。网络文学的核心价值就在于它内容的原创性,但在互联网起始阶段,受众尚未养成付费阅读的习惯,大众版权意识较为薄弱,缺乏准确判断何种行为为侵权行为的客观标准,这也给某些侵犯版权的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受众在某些程度上甚至扮演着推动者的角色。同时,网络文学的受众年轻化、粉丝化趋势加重,这使版权问题进一步升级。近年来,网络文学产生了一个病态的现象:部分原作者的作品在文化市场上没有产生很大的影响,但在网文写作的热潮中,抄袭者却遍地开花,一部分人直接生搬硬造,一部分人巧用修饰。和原创作者相比,抄袭者更加善于包装和营销自己的“作品”,导致了抄袭式二次创作作品的出现并获得巨大的成功。相较于传统文学作品的版权保护问题,网络文学面临的版权保护问题更加严峻。网络文学作品的盗版往往无需复杂的程序,在不具备反盗版技术的文学网站,侵权人仅需复制粘贴即可完成,甚至部分不法分子仅将作品的相关链接发布至自己的网络平台,就可完成侵权操作。加之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仍具有不完善性,对于网络文学的新特质的研究还不足,因此版权侵犯者趁机钻了法律的空子。网络文学作品侵权难度低,违法代价小,从而使得盗版行为层出不穷。而对于创作者,当一些非正式平台上出现自己的作品时,作者本人难以意识到自己作品的版权已经被侵犯。当作者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想要维权时,却发现难上加难,维权需要经过网络文学管理部门、版权执法部门、司法诉讼部门等多各部门,维权成本高,维权流程复杂,这增加了网络文学版权维护的难度。同时,版权的界定划分也是当下版权保护困境中的一大难题。网络文学管理部门缺乏明确的审核机制,没有明确的抄袭鉴定。此外,更为严重的是阅读平台和网络文学作者之间的版权矛盾问题。网络文学经过了十几年的发展,具有付费意愿和付费能力阅读者基本饱和。因此越来越多的平台致力于打开三四线城市的下沉市场,吸纳价格敏感人群。在免费平台崛起的影响下,付费平台转换思路,致力于收购版权并进行IP改编来获得收益,《庆余年》《全职高手》等作品的爆火让资本尝到了网络文学商业化的甜头也让付费平台看到了与免费平台竞争的发展出路,但这也就产生了阅读平台和作者之间的利益矛盾。为促进网络文学可持续化健康发展,解决版权保护困境刻不容缓,多部门应该通力合作,合力应对。

  三、文本开发商业化:知识产权价值的消解困境

  IP即为知识财产,网络文学以其丰富繁杂的数量和内容以及二次创作的低风险性,成为了许多投资者开发IP的资源库。随着网络文学二次改编的跨媒介传播的火爆,如,《琅琊榜》《陈情令》等电视剧的热播,商业资本纷纷投身于依托文学文本进行的二次开发中,寻觅从网络文学文本走向影视文本的深度资源收益。但网络文学的IP仍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缺乏深度开发;二是开发后的IP往往会失去其文本本身的价值。即使目前的网络文学作品数量已达到2500万部,同质化、快餐化的内容也让优质IP变得稀缺。此外,缺乏计划性、单一的运营过程使得已开发的IP只能在一个产业链上创造价值。最为普遍的“网络文学+影视授权”开发模式如果不能继续发展衍生品,就容易出现IP发展中断的现象,即在影视放映阶段获得大量流量,但随着影视的完结,此IP也渐渐被人遗忘,用户粘性低。相较影视业70%以上的收益都来自于衍生的美国,我国的影视收入仍主要依赖票房的收入。同时,在泛娱乐化的今天,文本的魅力往往会被其他要素所掩盖。文本与影视的结合使读者的关注点从单纯的文本内容转移到影视演员、影视场景、影视服装等艺术形式。由此可见,IP开发所获得的经济效益与口碑不仅仅取决于IP本身,还取决于整个IP产业链中所有的要素。目前中国市场不加选择地进行内容产业娱乐化、大IP产业融合化,只会使得许多优秀作品在不断的重复开发过程之中失去本身的文本价值,成为商业化傀儡,陷入IP跟风投资的怪圈,从而造成IP资源的浪费与价值削减。四、结语基于上述分析,笔者认为探究并解决商业化背景下网络文学产业化发展困境已成为网络文学发展科学化、体系化的重中之重。唯有在文学创作者、网络文学平台、网络监督与执法部门等的共同努力之下,建设好网络作品版权治理体系,构建好网络文学评价新体系,创新网络IP多元化发展体系,才能应对网络文学资本控场的局面,才能减少文化垃圾的产生,才能为我国文学网站和网络文学的健康发展探索行之有效的路径。

  《商业化背景下网络文学发展困境研究》来源:《汉字文化》,作者:茆婕 刘一璐 朱宁 谭秀梅

点此咨询学术顾问 快人一步得到答案

SCI期刊问答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