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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视野下景颇族乐器“巴扎”探究

来源:杂志发表网时间:2022-04-18 所属栏目:音乐舞蹈

  

  景颇族是我国的少数民族,拥有本民族语言文字,其来源于青藏高原古代氐羌人,可分为浪峨、勒赤、景颇、载瓦、波拉五大支系,在瑞丽、芒市、盈江、陇川等县市聚居,主要生活在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景颇族有较为发达的口头文学,《勒包斋娃》 作为创世史诗包含世间万物,深受本民族同胞的喜爱,景颇族传统文化资源的丰富性可见一斑。景颇族民歌较多且喜好跳舞,乐器有巴扎、口弦、牛角号、木鼓、象脚鼓、三比、箫笛等,使民众的文娱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非遗视野下景颇族乐器“巴扎”探究

  在非遗视野下研究景颇族乐器“巴扎”有着独特的价值:其一,通过研究“巴扎”,对景颇族传统音乐文化有所了解,引领人们感受景颇族传统文化之美,使人们能热爱并保护该文化;其二,拉近各民族之间的距离,指引民族文化交融共进,在此基础上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娱生活,充实人们的精神世界,实现精神文明建设目标;其三,将乐器“巴扎”视为传统文化研究与保护的支点,使非遗文化传承更具系统性及针对性,确保“巴扎”能承载着艺术文化、民俗文化、宗教文化等不断发展。基于此,为使民间民族文化得以保护与传承,研究非遗视野下景颇族乐器“巴扎”及传承保护的方略显得尤为重要。

  ■“巴扎”概述

  在景颇语中“扎”即苏格兰风笛,景颇族乐器 “巴扎”与欧洲苏格兰风笛相似度极高,在欧洲传教士的努力下苏格兰风笛来到云南省德宏州,在此基础上被景颇族所接纳并融进本民族独特的艺术风格,最终成为景颇族乐器“巴扎”。当地对景颇族及乐器 “巴扎”的由来还有另一种说法,在1824~1885年间英国发兵侵占缅甸,克钦族 (缅甸景颇族的叫法) 加入英国部队,文化、信仰、文字受英国影响,并学会了苏格兰风笛的演奏方法,至今当地仍然流传着一些英国曲调[1] 。

  景颇族乐器“巴扎”由5根管构成,其中和声附管有3根,主旋律管有1根,上面有10个音孔,主旋律管选用楠木、椿木或树脂材料制作而成,中间掏空制成喇叭形状,下缘角度较大,与管身上部形成鲜明对比,在制作时需保证管壁较薄,还要避免管壁破裂,在管身上方用两个小竹片固定住哨片,用线绑住管身与一根小钢管,在吹奏时将钢管插入管身。主旋律管开孔与景颇族乐器演奏经年累月的实践经验关系紧密,对竹片尺寸有所要求,孔由上到下依次变大,根据乐器演奏需要及音色调节音孔直径。在演奏时双手位于主旋律管上,左手位于上方并用指腹按孔。乐器制作完毕后要用油漆粉刷管身,其目的是延长乐器的使用时间,使乐器更为美观,以免乐器开裂。乐器 “巴扎”附管最长的有4节,较短的两根附管均为3节,具有便于携带的特点。除附管、进气管、主旋律管外,乐器“巴扎”还有气囊,通常情况下景颇族使用动物皮、轮胎制作气囊,气囊裁剪完毕后与其他的管缝合到一起并用胶水黏结,为使发音更优,气囊形状类似胃部,发挥积攒气息的作用,使乐器发音更加连贯与洪亮。

  “巴扎”保护要点

  (一) 制定保护制度为使景颇族乐器“巴扎”保护更加科学高效,需制定配套制度,为景颇族乐器“巴扎”保护提供依据,以免保护工作出现低效、盲目、滞后等消极现象。非遗视野下的保护制度要具有时代性,能用新时代可推行的方式加强保护,推行传承发展、保护为主及抢救先行的方针,注重社会协同、部门负责、公众参与及政府主导,强调“巴扎”保护的整体性及真实性,在保护制度引领下规设行动方案,将景颇族乐器 “巴扎”保护与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等战略联系起来,在此基础上保障社会发展资源能向“巴扎”保护领域倾斜,满足“巴扎”保护对经费、人力等方面的需求,继而将“巴扎”保护视为一项系统工程。在非遗视野下推行乐器“巴扎”保护制度,依托该制度开发保护项目,通过展示、教学、研究、志愿服务等形式让更多人能了解“巴扎”并参与到保护“巴扎” 的活动中。依托保护制度为“巴扎”制作、宣传、展演、交流提供条件与要求,增强“巴扎”保护的实时性及全面性,同时将民族特色、本土文化与“巴扎” 保护活动联系起来,使“巴扎”保护更加深入系统,发挥基于“巴扎”保护传承景颇族文化的作用。

  (二) 加强专项研究通过对景颇族乐器“巴扎”研究资料进行分析可知,与之有关专题研究成果较少,这使得人们对“巴扎”的了解不够深入,无法将“巴扎”与景颇族特色文化关联在一起,影响该乐器的保护与传承。基于此,需针对景颇族乐器“巴扎”进行专项研究,搜集与之有关的各类资料,对其历史背景、演奏风格、经典曲目、文化内涵等方面进行研究。因为景颇族口头文化资源较多,所以在年长老者数量不断减少的背景下,许多景颇族民族文化面临失传的危机,这其中包括“巴扎”传统乐曲。为应对景颇族乐器“巴扎”失传风险,当地可在政府部门领导下创立研究小组,搜集散落民间的珍贵史料,访问老艺术家,收录传统乐曲,探秘“巴扎”乐曲背后的故事。需要注意的是:专项研究应具有实事求是的特点,在研究“巴扎”的同时不可歪曲历史,要保障每个研究观点有充足的依据作为支撑,不可滥用、贬损、过度开发基于“巴扎”的民族传统文化,同时要保障研究结果为“巴扎”的保护而服务。

  (三) 突出乐器特点景颇族民族乐器较多,“巴扎”作为其中的一种只有风格突出才能有传承与保护的价值,基于此在保护“巴扎”的过程中要突出其特点,将该乐器与其他乐器区别开来。“巴扎”在德宏地区又名风袋管,由流行欧洲地区的乐器发展而来,其发声原理与口琴、手风琴相似,依靠气流振动发声,其声音穿透力强、淳朴甜美、持续音长。低音极具特色,就算露天表演低音亦较为清楚。虽然“巴扎”源自海外,但在景颇族演奏的过程中逐渐民族化,与德宏地区人们的娱乐、生活、生产息息相关,是民族艺术瑰宝,亦是民族文化图谱的一部分,这就需要立足景颇族研究并保护“巴扎”,使“巴扎”能作为乡土艺术的一部分在当地长远流传[3] 。

  ■“巴扎”保护原则

  (一) 融合性原则景颇族历史文化丰富,可从语言、服饰、节日、习俗等方面进行分析,因为“巴扎”艺术创作扎根乡土,所以可从婚姻习俗、语言文化等领域中获取创作养分,使“巴扎”能生生不息。基于此,非遗视野下的景颇族乐器“巴扎”保护要推行融合性原则,保障 “巴扎”能与民族历史、艺术、习俗等内容融合在一起,营造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非遗保护氛围,使 “巴扎”能成为景颇族非遗保护不可忽视的主要内容。在此基础上用融合发展的眼光看待“巴扎”,将其与舞蹈、民族歌曲、口头文化等方面联系起来,并为 “巴扎”艺术研究指明方向。这就需要在保护“巴扎” 时关注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将“巴扎”置于景颇族传统文化保护的大背景下进行研究,在当地传统文化体系健康稳定的前提下助推乐器“巴扎”发展。

  (二) 人本性原则无论是语言的诞生还是乐器的传承均离不开人类生活的需要,新时代保护非遗为的是传承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从中获取利于和谐社会、精神文明社会乃至民族复兴有益的养分,在此基础上守住民族之根并捍卫民族之魂,这说明景颇族乐器“巴扎”保护需能满足人们的切实需求,成为人们追求美好生活不可或缺的文化元素。通过对“巴扎”制作情况进行分析可知,该乐器不仅制作工艺复杂,还存在成本较高的问题,一般本地制作的“巴扎”费用在8000元左右,这严重影响“巴扎”乐器在当地乃至全国的普及推广。为规避上述现象,景颇族可创立“巴扎”表演艺术团队,同时鼓励民间艺术团体引入“巴扎”表演项目,为的是助力人们多场景接触“巴扎”,在专业艺术表演范畴培养优秀人才,为保护、推广“巴扎”给予支持。对于民间民族文化底蕴深厚的乡村地区,政府部门应帮助当地解决“巴扎”采购与推广的难题,使经费不再成为人们学习与演奏“巴扎”的阻力,同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到“巴扎”保护活动中,继而在人们的共同努力下落实保护乐器“巴扎”的目标。

  (三) 时代性原则 “巴扎”作为非遗文化符号不仅需具有历史性,能展现景颇族艺术原貌,还要与时俱进,能被新时代所接受,使之演奏风格、内容等方面能引发民众共鸣,确保其传承与保护事半功倍。这就需要非遗视野下的景颇族乐器“巴扎”保护坚持推行时代性原则,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其艺术创作的主旋律,在此基础上增强“巴扎”的认同感及影响力,使人们能增强民族自信心,对非遗文化产生探究的兴趣,为 “巴扎”保护营造和谐气氛[4] 。

  ■“巴扎”传承路径

  (一) 改进非遗传承理念除在景颇族乐器“巴扎”传承中坚持以人为本外,还要在该乐器保护与传承中推行生态化发展理念,将“巴扎”视为当地非遗体系中的一环,在乐器制作工艺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民俗传统保护的基础上实现传承“巴扎”的目标,以免“巴扎”传承遗世而独立且与非遗文化割裂开来,要在景颇族非遗文化蓬勃发展的大环境下传承“巴扎”,将“巴扎”与民族舞蹈、民歌、民俗传统、民间技艺联系起来,在此基础上吸引更多人关注“巴扎”,赋予“巴扎”传承无尽活力。

  (二) 创新非遗传承方法从非遗视野下的景颇族乐器“巴扎”宣传推广角度来讲,可利用网络拍摄小视频或美图,借助微信、微博、快手、抖音等社媒加强宣传,使“巴扎”能依托网络受到关注,发挥网络信息极速传播、公开共享等优势,降低“巴扎”宣传成本,提高“巴扎”宣传推广有效性。从乡村振兴角度来讲,基于非遗保护的乐器“巴扎”传承可与当地旅游业联系起来,兴建 “巴扎”制作体验手工坊,创立“巴扎”艺术展览馆,将“巴扎”表演视为特色旅游项目之一,继而吸引更多人了解与研究“巴扎”,借助旅游业宣传推广“巴扎”艺术文化,亦可利用“巴扎”元素设计旅游纪念品,带动当地生产制造业的发展,使“巴扎”得以成为乡村振兴的一大动力。从乐器“巴扎”生产制造方面来讲,可探索机械化批量生产途径,为的是控制 “巴扎”制造成本,优化“巴扎”乐器的功能作用,凸显该乐器的民族性,确保人们有经济条件演奏该乐器,继而在乐器生产技术创新的基础上有效传承 “巴扎”。

  (三) 优化非遗传承体系首先,在政府指导的基础上制定“巴扎”传承计划,加强该乐器传承顶层设计,保障“巴扎”保护、研究、宣传、推广同步,使“巴扎”得以成为景颇族非遗文化传承重要的一部分;其次,在传承“巴扎” 的过程中关注成效,由专职部门负责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巴扎”传承对策,为的是营造生态化的非遗文化保护与传承氛围,调动景颇族传承非遗文化的自主性,凸显该乐器的特点与魅力,使非遗视野下的景颇族乐器“巴扎”传承能更加抓地;最后,注重乐器 “巴扎”传承结果总结,加强非遗文化研究、保护、继承结果反思,为的是发现新时代该乐器传承阻力之所在,并以攻克阻力为导向加大“巴扎”研究力度,使该乐器传承对策得以优化升级[5] 。

  综上所述,非遗文化对社会建设及民族复兴来讲极为重要,景颇族乐器“巴扎”作为非遗文化的一种亦需得到保护与传承,这就需要景颇族能深入了解 “巴扎”,在保护“巴扎”的过程中推行融合性原则、人本性原则及时代性原则,还需改进非遗传承理念、创新非遗传承方式、优化非遗传承体系,继而使非遗视野下的景颇族乐器“巴扎”能得到保护并被更多人了解、研究与传承。

  参考文献:

  [1] 庞浩然. 景颇族乐器“巴扎”探究[J].大众文艺,2018(14):153.

  [2] 吴琼. 景颇族民间仪仗乐队传入考[J].民族艺术研究,2020,33(2):149~157.

  [3] 尹龙海. 陇川景颇族舞蹈[J].今日民族, 2018(5):39.

  《非遗视野下景颇族乐器“巴扎”探究》来源:《民族音乐》,作者:曹云华; 庞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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