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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调控下网上银行存在的风险与监管对策分析

来源:杂志发表网时间:2022-04-18 所属栏目:财政金融

  

  信息技术不断改变人们的生活,渗透各个领域。特别是网上银行的发展,给金融领域带来各种资源的同时,也创造出很多新的金融产品。商业银行是国家货币政策的重要执行者,是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一环。国家对银行业的宏观调控主要通过对银行的监管来实现。本文主要研究了网上银行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风险及其监管对策,并且以我国主要网上银行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风险及其监管对策为主要分析内容。本文介绍了网上银行所存在的风险、特征以及进行风险监管的必要性,进而研究我国网上银行风险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之后提出建设性意见。由于巴塞尔委员会所提出的风险监管政策并非强行执行,只是作为参考,本文未做过多介绍。值得高兴的是,我国现今提出制定与巴塞尔协定相接轨的风险监管政策,这是我国网上银行风险监管的一大进步。网上银行风险管理机制的日益完善,也保障了国家宏观调控职能的实现。

宏观调控下网上银行存在的风险与监管对策分析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一)研究背景现代信息技术的飞快发展和巨大的信息资源标志着人类社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信息时代。这冲击着传统行业,也带来了许多行业的变革。银行作为一种以追求利润为目标,以金融资产和负债为对象,综合性、多功能的特殊的金融企业,迎接信息革命的浪潮获得了新的发展机遇。自从 1995 年美国出现第一家网上银行——美国第一安全网络银行之后,全球各地纷纷开始模仿,全球已经有至少三千家银行开展了网上银行业务。美国最著名的网上银行评价网站 Gomez 认为,网上银行至少提供以下五种业务中的一种才可以被称为网上银行:网上支票账户、网上货币数据传输、网上支票异地结算、网上互动服务和网络个人信贷。网上银行依靠其方便快捷、省时高效的特点,其发展的规模迅速扩大,并慢慢成为未来银行业发展的主要组成部分。

  (二)研究意义随着计算机与科技的快速发展,金融领域创新不断,催生了电子商务,出现了各种电子支付方式和支付系统。国内电子商务的成交额不断上升,网购因其快捷方便成为人们优选的交易渠道。在享受网上银行快速快捷的服务之际,也隐藏着许多安全隐患,网上银行因其资金的高流动性,网络技术监管手段缺乏,相关法律监管缺位,使得网上银行比传统银行面临的风险要多得多。 2009 年以来国内网上银行遭遇黑客事件经常发生,在给人民群众带来财产损失的同时,也给我国网上银行监管带来了挑战。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现状国外对网上银行的风险研究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 20 世纪 60 年代以前的资产风险管理时期的相关研究;第二阶段是 20 世纪 60 年代的负债风险管理时期的相关研究;第三阶段是 20 世纪 70 年代的资产负债风险管理时期的相关研究;第四阶段是 20 世纪 70 年代后的资本充足率的风险管理时期的相关研究。海尔斯科特(2015)认为,网上银行的风险是难以避免的,作为法律人应当加强金融市场基础的建设,坚守法律人的底线,为金融活动保驾护航;同时鼓励金融从业人员在法律制度的框架下开展金融创新,增加网上银行业竞争活力。主张从消费者的角度看待风险,要坚持完善银行的内部建设,客户是银行竞争力的来源,主张从客户的角度出发,增强客户对网上银行交易的信心。

  (二)国内研究现状我国网上银行的发展起步较晚,对于网上银行风险的研究也晚于西方国家。虽然网上银行的发展起步较晚,但发展的速度确实很快,国内有很多金融界学者对网上银行风险问题做出了研究。罗燕明(2017)将西部地区网上银行发展的风险分为:技术性安全风险(客户端认证、网络传输、系统漏洞、和数据安全的风险)、管理安全风险(系统应急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外包管理风险)、业务安全风险和法律风险,认为分析网上银行风险应当从这些问题的成因入手,需要构建完善的网上银行风险管控体系,才可以更好地防范银行业风险;于佳俊(2018)将我国网上银行存在的问题归结为技术操作风险、银行系统不完善和服务管理不到位,认为应当加强人事工作,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工作素养;网上银行具有其特殊的含义与内涵,在与传统银行业相对接的同时,具有银行的特点,同时也与其相区别。已有的研究成果对网上银行的风险进行了深入分析,对网上银行风险达成共识,要求银行业积极应对风险,做好风险规避工作,促进网上银行业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

  三、正文

  (一)网上银行的含义自 20 世纪 90 年代互联网问世以来,其普遍使用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以及商业活动方式,极大地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网上银行是信息时代互联网与传统金融结合的产物之一,为传统银行的销售与服务提供了一个新的突破口。1998 年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名为《电子银行和电子货币风险管理》的报告,这样来定义网上银行:“通过电子平台提供销售的小额银行产品的服务。”显然,采用的是狭义的网上银行定义,其产品和服务包括贷款、提供财务咨询、提供电子支付工具和电子货币方面的内容。目前,我国对于网上银行的理解涵盖三个方面:第一,突破了服务时间、空间、方式限制。网上银行实现了 3A(anytime、anyhow、anywhere)服务 , 无需专业的办公场所,客户可通过互联网完成交易。第二,平台性定位。网上银行不受时空的限制,客户通过互联网便可办理业务,交易双方都是通过网络进行身份认定,无须当面交易。第三,产品极具衍生性。随着信息技术与金融行业的结合、资本证券化的兴起,出现了许多金融创新产品,网上银行的飞快发展,丰富了银行提供服务的种类。

  (二)对网上银行的风险进行监管的必要性网上银行风险监管可以理解为利用国家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科学的管理条例、先进的网上银行管控手段对网上银行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网上银行是新信息技术发展下的产物,所遭受的风险大多是由操作原因或技术风险带来的,甚至可能会导致网上银行体系的崩溃,阻碍一国经济的发展,不利于社会环境的稳定。商业银行主要的利润来源是贷款,商业银行资金的最大来源是股东出资以及存款,网上银行拥有的客户资料以及资金流量就是巨大的资源,通过风险管控来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就显得非常重要,有利于网上银行客户的稳定以及资金周转安全。

  (三)我国网上银行的发展现状我国网上银行起步较晚,1998 年 2 月招商银行才揭开了我国网上银行发展的篇章,自此之后才逐渐发展起来。它为客户提供账户查询、转账汇款、投资理财、在线支付、缴费、管理活期和定期存款、信用卡及个人投资等金融服务。网上银行完全是在信息技术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因此需要及时地跟上技术发展的步伐。任何的技术更新不及时或技术落后都可能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这也导致了网上银行存在各式风险:第一,计算机系统性风险。许多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技术的弱点,攻击我国网上银行平台,网上银行客户资料泄露严重,给客户的财产带来了损失,也会影响我国银行信誉,给银行带来挤兑危机。2019 年我国互联网安全态势呈现“基础资源状况持续优化,安全保障能力稳步提升”的局面,但犯罪分子通过篡改网站、植入后门、利用信息系统安全漏洞等手段,致使用户信息泄露、网络黑客勒索与通信信息诈骗问题频繁发生。第二,操作风险。即网上银行交易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而带来的风险,主要由网上银行的技术层面所引起。操作风险的存在会增加从业人员的工作压力,会影响其工作效率,不利于给客户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第三,法律风险。犯罪分子利用网上银行技术或系统存在的漏洞,从事犯罪活动,据不完全统计,2019 年我国网上银行业务交易纠纷频发,这导致大量的司法资源被占用。此外,由于现行有关网上银行法律制度不健全,致使人们在选择用法律来解决问题的时候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处境。第四,行业风险。在信息化时代,每一起社会事件都可能引起广泛关注,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会导致公众对事件的误读,很可能会损害银行声誉。由于部分银行之间互相关联,会带来银行业危机,威胁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不利于友好的合作关系的建设,不利于国际合作的开展。

  四、应对网上银行风险的措施

  网上银行是银行业发展的一种新方式,也是中国走向世界的一种新方式。面对网上银行发展所带来的风险,我国银行应当积极应对,在面对风险的同时做好风险防范工作,降低风险发生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对策如下:

  (一)完善金融体系,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在宏观调控过程中,要充分发挥金融在宏观调控中的重要作用,这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工具的正确选择和科学应用。在实践中,不能简单地把宏观调控目标与网上银行风险监管和审慎经营的目标对立起来,要正确理解央行和监管部门的职能分工。在新形势下,监管机构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宏观调控的决策部署,要增强各派出机构的大局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将银行风险作为银行监管的重要内容来对待,主动加强和改进风险管理,调整资产组合结构,建立网上银行风险管理长效机制。

  (二)坚持将加强风险监管作为银行监管重点工作内容加强和改进风险监管,是银行监管不变的主题,也是监管机构参与和实施宏观调控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是净息差。要做好对坏账的管理,只有对发放客户的 6C 法则远远不够。银行客户种类繁多,在此主要分为企业与个人:第一,银行对企业的管理。银行应高度关注企业的财务报表及重要参考指标,主要有营运能力比率,主要包括销售毛利率以及净资产收益率,其指标与企业偿债能力成正比,比率越高,说明偿债能力良好或不断提高。第二,银行对个人的管理。个人通过网上银行进行资金升值或借贷,银行除了对客户运用 6C 原则外,还要对客户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网上银行应当时刻关注客户股权比重、资金结构的变化,最好配合良好的抵押贷款制度使用,提高网上银行借贷的安全性。产品种类的丰富,有利于网上银行拓宽其业务范围,在激烈的银行业竞争之中形成独特的竞争优势。

  (三)完善法律体系网上银行选择创新交易产品往往是巨额利润的诱导和规避法律监管的需要共同作用的结果。网上银行的法律风险来自法律监管制度的缺失以及网上银行的部分业务对现行法律的违背。针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已经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但专门针对网上银行的法律法规还处于稀缺的状态,上述法律只能部分解决网上银行在实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作为成文法国家,应针对网上银行的特殊性,总结现有的法律和部门规章制度,制定专门的《电子银行法》或者是《网上银行法》,其中包含电子合同法律制度、电子签名法律制度、电子认证制度、电文规范及传输制度、权利义务关系、归责原则、管辖确定、纠纷解决机制等一系列的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正。网上银行作为金融创新的重要主体,在开发新型交易产品的同时,违背部分现行法律,致使网上银行的交易主体可能面临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法律制度的建设,要坚决打击利用网上银行从事不法犯罪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为网上银行的长久稳定发展保驾护航。签订行业自律协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协定的作用,通过全行业的共同遵守和努力,创造良好的行业氛围。

  五、结论

  网上银行在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为商业银行带来巨额的商业收益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许多与传统银行相区别的特殊风险。本文根据我国网上银行发展的现状,指出了我国网上银行进行风险监管的必要性,进一步指出了我国网上银行风险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相关的建议,正如塔勒布所说:“反脆弱性与波动性、随机性、不确定性结伴而生。若不愿拥抱波动和风险,就会与反脆弱性失之交臂。”脆弱的事物总是喜欢一成不变的安宁环境,而有生命力的东西才喜欢波动性。网上银行的发展依赖于计算机技术进步、法律制度完善、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及网上银行内部建设共同作用,才能助推网上银行的发展。作为商业银行的重要补充,网上银行的进步发展也将在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政策中发挥积极有益的作用,促进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李天懋 .网上银行非法交易监管难点及建议[J]. 中国金融,2009(22):33-34.

  [2] 孙伟华 . 我国网络银行风险监管分析及策略的研究 [D]. 上海:上海外国语大学,2012.

  [3] 刘红超 . 我国网上银行风险及有效控制研究 [D]. 太原:山西财经大学,2012.

  《宏观调控下网上银行存在的风险与监管对策分析 》来源:《老字号品牌营销》,作者:龙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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