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是向各阶层消费者提供消费贷款的现代金融服务方式。消费金融数字化可以定义为:消费金融企业依托先进的数字技术,以数据驱动决策,将传统的线下业务便捷化、线上化,构建开放融合的全新生态,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高效、普惠、安全的,以消费为目的的信用金融服务。当前,发展数字经济是我国经济转型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核心战略,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其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因此,全面加快金融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可以为消费金融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一、消费金融数字化的发展历程
数字经济时代,消费金融行业全面迈入数字化发展。消费金融在需求中萌芽,在技术发展与业务需求中优化升级。20世纪80年代,国内消费金融为了更好地满足消费需求,随着信用卡业务的产生而萌芽与发展;2009年7月,银监会首批试点的消费金融公司成立;2013年,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发展以及消费金融公司试点范围的扩大,消费金融行业也逐渐从传统模式向数字化模式转变,并进入高速发展期,消费金融数字化正是在技术发展与业务需求的推动下不断发展与壮大。2017年之后,消费金融行业在高速发展过程中,由于监管不到位、征信基础设施不足以及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因素,消费金融行业出现了一系列违法、违规现象,监管部门从2019年开始加大了监管整治力度,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消费金融行业的发展速度。但消费金融行业数字化的趋势并没有减弱,头部企业在消费金融行业逐步回归理性以及合规发展的基础上加大科技投入,通过提升数字化水平提升自身的经营能力。我们也看到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甚至规模较大的城商行、农商行,都在不断加码数字化的科技投入,同时积极开展数字化的战略转型。
二、消费金融数字化发展的机遇
消费市场空间巨大,成为经济增长重要支柱。消费作为总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剔除2020年疫情对我国消费造成的特殊影响,2011年以来,最终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贡献率都在50%以上。随着居民消费水平提升、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以及城乡一体化发展等促进消费增长的因素逐渐显现,我国居民的消费信贷需求也在快速增长。据中金公司测算,2025年我国消费信贷余额(剔除房贷)将接近28万亿元,CAGR保持在13%左右。扩大内需重要性提升,支撑消费金融数字化快速发展。人均收入水平提高,消费金融服务需求增加。目前,我国在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促进内需的战略地位尤为重要,“十四五”规划也提出要以多项举措全面促进消费。消费金融服务对提高居民消费意愿及能力至关重要,借助数字化技术,消费金融服务不仅能提高单个居民使用消费金融的总量,还能极大地扩大客户的服务范围,从而提振内需、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近年来,我国非常重视普惠金融的发展,作为首个发展普惠金融的国家级战略规划——《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进一步体现了将支持普惠金融作为一项长期的国家级战略任务。消费金融数字化的发展能有效解决诸多居民因征信不足、收入水平较低以及居住地金融基础设施水平较弱等带来的消费金融服务能力不足难题,消费金融数字化科技程度的提升将有助于更好地满足普惠金融客群的融资需求。消费新业态引领新消费,为消费金融数字化发展提供新机遇。消费新业态是在技术发展与产业变革的共同推动下产生的,消费新业态促进了消费业务的线上与线下融合,加速了消费模式的数字化转型,“互联网+服务”的消费新业态逐渐普及并日渐成熟,消费者越来越依赖线上服务的方式,以网购、线上与线下融合以及移动支付等新业态形式的新消费得到了快速发展。海量互联网用户的消费需求催生了更多的金融服务需求,在为消费金融企业带来大量潜在客户的同时,也给消费金融企业的用户管理与风控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在此背景下,消费金融企业基于数字化技术,以互联网为平台能有效利用客户线上活动所产生的信息、实现线上化的金融服务,从而有效降低单个用户的风控成本与服务成本,满足新消费模式下消费者对便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消费金融数字化所兼具的金融与科技能力在服务消费者新消费需求的同时,与企业的数字化转型相匹配,将不仅拓展消费金融服务的边界,也将助力产业数字化的转型与发展,从而进一步推动消费新业态及新消费的发展。消费金融数字化发展在服务新消费的同时,也将迎来自身发展的新机遇。技术与业务深入融合,加速推进消费金融数字化进程。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具有小额、分散的特点,单个业务收益较低,需要形成规模优势来降低单笔业务成本才能盈利并存活,基于数字化技术所形成的平台经济具有明显的长尾效应,能够有效解决消费金融公司业务发展所面临的痛点,提升规模与效率并降低线下接触顾客的必要性,扩大客服的服务范围。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特点以及数字化平台经济的优势,内生决定了消费金融公司需要借助数字化技术,并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快速发展。具有互联网属性的消费金融公司因其自身具有的技术基因,科技赋能创新快,最易实现技术与业务深入融合,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使得消费金融公司更具互联网属性。消费金融公司在促进技术与业务深入融合,以更好地服务客户、实现自身发展的过程中,也加速了消费金融数字化进程的推进。例如,马上消费金融公司打造了数据、技术、场景三位一体的风控生态,已成为构建科技核心驱动力的范本。截至2021年12月末,马上消费金融研发团队超过千人,专利申请数超605项,自研核心系统超900个,并于2020年2月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为全国为数不多的获得该认定的金融机构之一;构建了全生命周期“双碳”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截至2021年12月末,已累计减碳91.19万吨;在提高普惠金融的服务能力和服务乡村的能力方面,截至2021年12月,马上消费金融公司已服务农村用户超2787万户,县域用户超3380万户,实现农村人口交易额超3312亿元,县域人口交易额4648亿元。征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为消费金融数字化发展添砖加瓦。目前,政府部门积极推进国家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加强政府与企业部门的联动扩充数据资源,并推动公共数据有序、合规共享,推动中国征信基础设施水平不断提高,这不仅丰富了消费金融企业数字化过程中可利用的基础数据,也使借款者的违约成本逐渐提高。征信基础设施水平不断提高所带来的数据红利,进一步促进消费金融数字化发展。
三、消费金融数字化发展的挑战
合规监管压力加大,消费金融数字化更需加强风险管理。近年来,针对消费金融风险事件,监管部门加大了消费金融行业的合规监管力度,消费金融在数字化的过程中,除存在传统消费金融业务的风险外,还兼有信息安全风险、科技风险以及传染性风险等风险,意味着消费金融数字化业务将面临更为严格和不确定性的监管措施,消费金融数字化发展的难度也随之增加,这就要求消费金融企业构建更加完善与全面的风控体系。不良资产规模增加,消费金融数字化需要强化基础资产处置能力。消费金融数字化基于数字化的风控技术提高了消费金融的服务范围与业务量,与此同时也会产生诸多不良资产。但目前而言,消费金融企业对于不良资产的处置依然主要依靠催收、诉讼等传统方式,不仅效率低,还容易产生暴力催收、个人信息违法泄露以及不良资产处置成本高等问题,消费金融企业如何将数字化技术有效用于不良资产的处置仍有待加强。消费金融企业需要加大科技投入提高不良资产的数字化处置能力,从而在合规的基础上提升催收效率。例如,马上消费金融公司通过自主研发了GCOLO智能催收平台,实现一体化智能催收。行业竞争加剧,消费金融数字化需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在数字经济时代,各大金融机构以及其他行业的头部企业都已认识到了开展数字化业务的重要性,加大了数字化领域的布局,消费金融数字化领域竞争加剧,这增加了企业开展消费金融数字化业务并取得竞争优势的难度,增加了企业的科技投入风险,企业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科技创新能力,才能在科技不断迭代发展中保持竞争优势。数字技术鸿沟加大,消费金融数字化需要兼顾不同受众的接受能力。消费金融数字化虽然极大地降低了居民获得金融服务的门槛与成本,但我国居民在知识储备与认知能力方面仍然存在巨大差异,不同社会群体在数字金融应用方面会产生差距,数字化技术的发展可能会将部分群体隔离在消费金融数字化的进程之外,无法享受数字经济带来的红利。因此,消费金融数字化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要兼顾不同受众的接受能力。
四、消费金融数字化的发展趋势
1持牌化经营
消费金融数字化蓬勃发展的同时,也会产生较大的信息安全、科技风险以及传染性风险,需要资质较高的企业开展相关业务。中国的互联网消费金融正处于深度探索和高速发展阶段,随着数字化不断深入,风险也将不断加剧,坚守合法合规是风险防控的有效途径。历时十余年的发展,消费金融行业经历了2019年的行业洗牌,监管合规更加严格,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2018)》报告指出,“机构和平台开展金融业务必须持有金融牌照。”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未来随着消费金融数字化的发展,消费金融行业所面对的风险将进一步增大,更需要相关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消费金融业务的准入及运营监管仍将持续趋严并逐渐规范,消费金融的业务资质将成为稀缺资源。2021年末,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宁波银行、南京银行五大头部城商行均已拿到消费金融牌照,对天然具有“数字化”基因的消费金融公司而言,除更容易获取低价格的资金以外,在数字化领域的零售金融服务能力也有助于进一步扩大业务发展空间。因此,消费金融机构牌照价值将持续凸显。同时,在合规开展业务的前提下,持牌经营将成为消费金融数字化的重要趋势。
2线上化运营
从获客渠道的角度看,相比于线下获客,线上获客是增加平台流量、提高业务规模和收入的有效途径,线上化运营极大降低了获客成本;从客群选择的角度看,选择消费金融产品的客群相对年轻化,也更热衷于通过互联网获取服务;从风险控制的角度看,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在风险识别中的作用逐渐增强,线上化运营不仅有助于获取更多客户信息,有助于消费金融企业在开展数字化过程中形成更精准的客户画像,从而提高风控能力,有效降低风险防控的难度;从运营成本的角度看,线上运营提高了消费金融业务开展的效率,相较于线下运营,也减少了诸如场地以及人工之类的成本;从外部技术条件支持来看,随着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的发展,消费金融企业开展线上化运营的能力提高、成本降低,这为消费金融企业开展线上化运营奠定了技术基础,并提升了盈利空间;从延展服务产品、增加客户黏性来看,通过线上化运营,消费金融公司在数字化过程中更能构建消费场景,基于生态体系为客户提供更多、更便捷的服务,从而增加客户黏性、提高利润。因此,基于数字化技术的以上特点及优势,并结合消费金融业务小额分散、客户线上化交易趋势增强、客户征信信息不足且地域分布广泛等特点,线上化运营更容易满足消费金融业务对时效性、成本控制以及风险控制等方面的高要求,线上化经营必将成为越来越多消费金融企业开展数字化过程中的优先选择。
3科技化赋能
消费金融产品具有小额、分散、风险高、大部分为无抵押纯信用贷款等特点,线下业务模式无法满足用户需求,且运营成本较高,在消费金融公司大规模向线上转型的过程中,科技赋能尤其重要。当消费金融行业步入到以数字化为引领、以互联网技术为驱动的阶段,科技赋能的重要性更加凸显。随着消费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市场从外延式发展逐步转向内涵式发展,金融科技的应用将技术与业务深入融合,推动消费金融行业走向科技赋能的时代。因此,科技化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将成为消费金融数字化的重要趋势;同时,拥有自主研发技术的公司,优势愈发明显,并将在新一轮的科技发展中脱颖而出。
4规模化发展
数字化平台的规模经济效应使得消费金融企业在开展数字化服务时,需要达到一定的规模才能实现盈利并正常生存,而消费金融数字化达到一定规模以后,基于已有技术人员与成熟的底层技术,为客户提供重复或相似金融服务的边际成本较低甚至可以为零,这不仅能加大消费金融企业服务客户的范围,增强消费金融企业与客户、合作企业的谈判能力,也能基于自身巨大的客户群构建集用户消费、生活及金融服务等于一体的金融生态体系,提高消费金融企业服务客户的能力,从而提升自身的盈利空间。消费金融企业在数字化过程中需要通过扩大规模,实现规模经济来增强自身盈利能力。与此同时,消费金融企业利用规模优势提升利润空间之后,还能进一步提高科技投入,进而提高消费金融数字化的发展水平,从而形成正向循环。因此,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以及消费金融数字化的发展,消费金融行业可能会出现几家头部数字化企业占主要市场份额的局面,消费金融企业只有借助数字化技术实现规模化经营才能在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
5合作化共赢
数字化时代,企业之间更多的是合作共赢、资源共享,而非直接的竞争关系。习近平主席在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指出:“数字经济是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全球数字经济是开放和紧密相连的整体,合作共赢是唯一正道,封闭排他、对立分裂只会走进死胡同。”首先,消费金融企业在数字化发展过程中,应该取长补短,基于自身优势与其他企业积极合作,吸收其他企业在技术研发、数字化经营以及数据积累等方面的优势,提升自身为客户提供消费金融服务的能力。其次,消费金融企业在数字化过程中,应该以客户为中心,将自身业务发展嵌入到消费金融场景中,通过深耕细作提高自身服务客户的能力,从而增加客户黏性,并基于自身的服务能力为其他企业的客户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与其他企业在共赢发展中寻求合作机会。最后,消费金融企业在数字化过程中,应该以提高产业数字化为己任,将自身所研发的数字化技术或解决方案输出给其他企业,在贡献社会的同时,与其他企业实现合作共赢。不难发现,要成为数字化领域的长期领跑者,优秀的消费金融公司需要保持长期战略定力,在完善的公司治理下,从决策流程灵活性、科技自研能力、差异化客群定位、科技业务融合性、数字生态圈、极致客户体验六大核心维度重塑企业内核,进一步发挥企业应有的社会价值。
《消费金融数字化的机遇、挑战与趋势》来源:《银行家》,作者:孙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