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理论基础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构建在其相互关系及马克思主义社会再生产理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结合的基础之上。
1.马克思社会再生产理论关于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相互关系原理是研究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重要理论依据。“生产表现为起点,消费表现为终点、分配和交换表现为中间环节”。这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评导言》中的精辟论断;分配和交换作为生产与消费的中介,是生产与消费均衡发展的基本保证。如果社会再生产在分配和交换环节出现问题,继而,或因分配的比例与消费需求难于有效衔接,或因产品适销不对路,不能提供足够货币资金以适应流通扩大的需要,部分社会产品难以顺利进入消费环节,延缓社会总产品在再生产过程中的周转时间,导致社会简单再生产无法延续和扩大再生产得不到实现的严重问题。因此,有效地调节和管理社会产品在分配、流通环节出现的种种矛盾,包括结构性矛盾与总量平衡矛盾,便显得尤为重要。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作为政府分别施用于分配和流通领域起主导作用的政策调控手段,对克服分配和流通领域中的各种矛盾举足轻重,使社会再生产在扩大的规模上得以顺利进行。同时因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分别作用于社会再生产两个不同环节,仅限于单纯某一政策手段的调节,都存在着相当大的局限性,所以两大政策的协调配合,对加快和促进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运行是不可缺少。
2.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在收入分配和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协调配合作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基本保障。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在协调公平和效率矛盾方面各有侧重,其配合效应体现在:货币政策偏重于效率优先。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必须首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调节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适应供求关系变化:货币政策主要掌握流通领域,又参与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积累活动,是制约和调节再分配活动重要杠杆,而商业银行偏重于从盈利目标考虑信贷投向,要求货币政策对信贷结构与利率的调节能基本反映市场供求的变化,从而引导资金流向效益好的领域,促进生产效率的提高;财政政策偏重于公平分配。市场经济本身就是竞争经济和效率经济,竞争的结果必然在市场竞争者之间的效率上产生差别,这种差别不仅表现在个人与个人之间,也表现在产业之间、地区之间;合理的效率和收益差距是提高效率的动力,而过于悬殊的效率和收益差距,则会激化矛盾,也是引发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原因。财政政策是影响和制约社会总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的主导环节,以其调节力度和广度,完全能够建立起调节经济利益差别、防止差别过于悬殊的收入分配机制,即运用税收和社会保障手段,限制收入分配的过分集中和过快增长,适当缩小个人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的收入差别,防止两级分化,确保社会稳定。只有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相互配合,在优化资源配置、确保社会效率的前提下,通过调节收入差别,保证收入分配的适度公平,才能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
3.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控社会供需总量和结构不可或缺的工具。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在调节社会供需总量和结构过程中的协调配合,是通过相互不同的作用途径与效果体现的:财政政策直接作用于社会经济结构,间接作用于供需总量平衡;而货币政策直接作用于供需总量平衡,间接对社会经济结构产生影响。从财政政策调节看,财政对总供给的调节,首先反映为社会经济结构的调节,如财政运用必要的税收惠政策、财政贴息政策、财政投资政策支持产业结构的调整,支持“瓶颈”产业的发展和短缺产品供给的有效增加;财政对总需求的调节主要通过扩大或缩小财政支出规模,以结构调节为前提,借以达到刺激和抑制社会总需求的目的。货币政策对社会总需求的调节,主体是通过中央银行货币投放和再贷款等政策手段控制基础货币量,通过存款准备金率和再贴现率等手段控制货币乘数,从而有效地控制社会总需求,达到货币和稳定物价的目的;与此同时,中央银行在调控社会总需求的基础上也会对社会经济结构产生一定的调节作用,如银行依照产业政策和市场盈利水平,选择贷款投放方向,包括产业间、地区间信贷规模的区别对待,客观上起到调节社会经济的作用。可见,货币政策对社会供需总量的调节是直接的,而对社会经济结构的调节则是间接引导的。因此,要求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更加紧密地协调调节是直接的,而对社会经济结构的调节,则是间接引导的。因此,要求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更加紧密地协调配合、相互扬长避短,在实现社会供需总量平衡的前提下,加快社会供需结构的调节和合理化布局,全力促进社会经济整体协调、稳定发展。
二、现阶段我国财政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态势分析
多年来,我国依据马列主义原理,结合我国的国情,在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具体协调配合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也存在不少尚待解决的矛盾。
(一)适度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取得的主要成效
我国经济运行,自1992 年开始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 到1997年成功地实现了“软着陆”,此后进一步坚持改革开放,加大结构调整力度,目前整个国民经济已经出现了宏观调控奏效、市场化水平显著提高的良好态势。具体表现在以下诸方面:
1.大力增加财政收入,逐步提高财政收入的“两个比重”,以增强政府稳定经济的整体实力。增加财政收入,压缩财政支出是紧的财政政策的主导措施。改革开放以来,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低于支出的增长速度; 从1992 年开始, 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领先于财政支出的增长(1994年除外);1997年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11.5%左右, 中央财政收入占财政收入总额的比重为48%左右,逐步接近振兴财政的目标比重。
2.严格掌握货币发行,控制信贷规模,适时调整利率。控制货币流通量是紧的货币政策的中心内容。1993—1998年,中央银行强化了货币发行的控制力度,使货币供应量维持在计划目标范围内。同时,为整顿金融秩序,控制信贷规模的增长水平,中央银行于1993年两次提高存货款利率,利用金融政策遏制经济过热取得较大成效;而后,中央银行又根据具体情况,相继于1996年两次、1997年多次降低利率,在“从紧”的基础上有效地保证了“适度”的货币政策调控力度。
3.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强化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优化固定资产投资结构。投资规模膨胀是我国经济前段过热的重要原因,从1993年下半年开始,中央强化了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措施,停建、缓建部分基本建设项目,使投资规模增长速度从1993年的58.6%,下降到1995年的17.5%,同时还成功地引导资金向农业、基础产业倾斜,使投资结构得到优化。财政支出的另一突出症结是行政急剧膨胀,1980年全国行政经费66.8亿元,1996年达到1041亿元,增长了14.5倍,而同期财政支出仅增长5. 5倍。财政支出的60%—70%以上用于“养人”,这不仅挤占了事业发展经费,导致建设资金的奇缺,而且日益成为财政的沉重负担,使收支缺口扩大,直至影响全局的稳定。为此,各级政府结合机构精简和职能转变,压缩行政经费20%—30%;实行政府统一采购制度,运用市场手段管理政府物料购买支出:推行行政经费下管一级等办法,用以节约支出,制止奢移浪费等。
经过几年的宏观调控,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取得了很大成效,不仅有力控制了通货膨胀,而且国民经济持续保持较高速度的增长,国民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同时经济振荡幅度很小,基本实现了经济“软着陆”的目标。
(二)目前宏观经济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国有企业困难日益加剧,举步维艰。最近几年的宏观调控并未缓解国有企业的原有困难,相反,作为微观经济主体的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更加恶化,效益下滑严重,亏损面和亏损额均大幅增加;国有企业债台高筑,社会负担沉重及长期技术改造不足等老问题,依旧未得到缓解,国有经济占整个国民经济比重不断下跌,到1995年国有企业亏损面达43.7%,亏损额377.9亿元,同比上升20%,实现利润同比下降10%, 目前亏损继续扩大;与此同时,企业开工率不足,停产半停产企业增加,大批企业职工下岗待业,市场缺乏活力;另一方面,企业资产负债率已超越安全警戒线,高负债经营已经使企业成为银行的“打工仔”,生死系于一身。可以说,近几年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相当严峻。
2.目前的财政、货币政策对结构调整成效不大。适度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虽然对于总量控制卓有成效,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结构上的矛盾,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产业结构不合理、层次低、地区产业趋同化严重。据测算北京产业结构相似系数为0.9,山西亦达0.92, 反映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即突出表现为产品销售不对路,积压严重。同时,对国民经济中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重点项目投入,特别是对重中之重居基础地位的农业,虽然加大了投入力度,但其发展速度仍慢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尚未改变其在国民经济中的薄弱地位,“瓶颈”仍不同程度地制约着经济发展。
3.负数的通货膨胀率显现总需求不足,1998年度8 %增长目标压力较大。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经济曾多次被剧烈的通货膨胀所困扰,并成为全民关注的经济热点,自1993年宏观调控力度加大后,通货膨胀指数连续下落,1997年零售物价涨幅只有0.8%,到1997 年底已成了负数,今年1—2月零售物价涨幅为-1.7%,整治通胀取得了很大成绩。 通胀指数变负,意味着不必付出劳动,银行中的存款和手中的货币就会自动增值。然而,这对整个国民经济而言,并不完全是好事,其负面影响超过正面影响。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均衡结果, 决定物价水平的升降。 1997年物价水平的下降,充分说明总需求特别是投资严重不足,通过乘数效应造成整个市场萧条,显现出经济过热的后遗症。与此同时,十二届人大提出了本年度经济平稳、持续增长幅度为8%的现实目标, 但截至1998年6月,第一季度增长率为7.8%,第二季度仅为7%, 较之既定目标具有一定距离,经济增长的方针与总需求不足的近期情况,使国民经济期发展速度超越8%,继而全年增长8%的目标面临着较大压力。
(三)财政货币政策调控中面临的困难及协调配合的深层次矛盾
透过上述问题的表面现象出现,我们不难看出在财政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方面所存在的深层次上的矛盾。
1.国民经济的“两难”状况对财政货币政策的制约。其一是财政状况举步维艰。财政政策主要内容是收入政策和支出政策,财政政策的目标是通过改变其收、支的规模和结构来实现的,因此,政府是否有能力改变财政收支的规模结构是有效实现财政宏观调控政策的前提和重要保证。但此种条件在我国目前还显得十分薄弱。首先,从财政收入看,改革开放以来,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重大转变,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逐年下降。1980—1995年,GDP增长了10.86%,年均增长17.9%;而财政收入只增长4.46%倍,年均增长11.98%。财政收入在1993 年前增长缓慢,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由1979年的28.4%下降到1995 年的10.7%。1993年以来财政收入每年约增长900亿元, 但增加额中包含着物价上涨的因素。实际的增长十分有限。这反映了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下降的趋势非常明显,财力的下降直接影响到财政宏观调控力度。其次,从支出方面看,财政支出增长快于财政收入增长,财政支出刚性化,行政管理费和各项事业费支出保持高速增长,赤字规模不断增大。1980—1995年,财政赤字从68.9亿上升到666.8亿元,增长8.68倍, 年均增长16.34%,远远超过财政收入年均11.98%的增长速度。为弥补巨额赤字,财政被迫大量举债。目前,中央财政支出中的1/2以上要靠借债来维持。中央财政内债规模从1990年的187亿元增加到1995 年的1537亿元;内债依存度从1990年的14%上升到1995年的21.3%,已突破了国际公认的20%的水平。据预测,照此速度发展,到2000年,年发国债将达8000亿元。这种状况的必然后果是财政政策作用弱化,预期的调控力度和效果难以实现。1995年,财政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力度由1978年的77.6%降为2.6%。受财政困难影响, 国有企业生产运营中应补充的资金长期得不到增补;国家政策性银行资金难以到位,资金来源严重不足,迫使政策性银行插足商业性业务。总之,财政已基本上陷入只能保吃饭,无力搞调控的境地。与此同时,有限的财力还严重分散,中央财政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中央财政收入中,固定在各部门手中的财力份额也较大,严重制约了中央财政的调控能力。
其二是金融形势不容乐观。主要问题银行经营效益下降、债务问题突出, 资产质量恶化, 对实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产生较大压力。 1994年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经营收益率平均为0.32%;1995年各银行基层亏损的状况有增无减,尤其是落后地区的基层行亏损严重,导致四大银行中三家全线亏损。造成银行经营状况恶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银行不良资产包袱沉重。1994年底,全国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占全部贷款的19.7%,其中90%以上浓缩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近年银行应收未收利息一直呈上升趋势,这表明仍有相当部分不良资产潜伏于正常贷款之中,再考虑未计入的利转本金和应计未计的亏损,真实不良资产的比重会更大。由于居民储蓄占社会资金来源的70%,银行承担着储蓄转向投资的责任和风险,在当前的经营形势下,银行的信贷投入未形成相应效益,其结果必然导致信贷资产的低质量增长,如要任其发展,居民债权与企业债务的矛盾必将暴露,这对整个金融形势将造成难以估量的影响。并且,银行不良资产的日益增大,也将影响到目前货币政策:商业银行既是货币政策的调控对象,又是货币政策的传导者,通常会根据货币政策的变化按利益最大化原则调整自身的资产负债,从而最终影响到企业和公众的经济行为,达到货币政策调控的目的;其调整自身经营的条件是资产负债的流动性,但目前据有关人士估计,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真正转动的资产不到30%。凡此种种,无不意味着银行潜伏着发生危机的可能性。这种状况,也使中央银行在制定执行货币政策时进退两难。
2.财政货币政策面临的新“三乱”困惑。值得注意的是,国民经济“两难”的背后,还存在着财政秩序、信用秩序和企业商业关系混乱的新“三乱”问题。
财政秩序混乱方面表现为:(1)基本财务制度不健全, 企事业单位,基层财政部门自己采用造假帐的方式,将预算内资金转移到预算外,将制度内资金转移到制度外,逃避监管;(2)多头开户现象严重, 给审计和监管工作带来许多困难;(3)有关制度不够严格规范, 各级政府自行随意减免税、 擅自征收各种费用和基金的情况普遍存在:(4)分税制与分灶吃饭并存,省以下分税制尚未真正建立,中央至乡五级财政制度不够健全;(5)财政退库管理不严格, 加大了财政补贴和财政支出。同时,与中央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不断下降成对比的是, 各级政府掌握的预算外资金不断增加,加上预算体制外资金,已超出预算内收入,且游离于预算管理和财政部门之外,长期失控。其结果是基层企业因摊派过重叫苦不迭,中央财政却因缺少财力而难以实现调控任务。
信用秩序混乱方面表现为:(1 )财政资金信用化和信用资金财政化。财政信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发展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某些财政机构在核准的财政周转金范围之外发放贷款,或提供信用担保,扩大了信贷规模和范围,干扰了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执行,且在资金筹集、使用、回收方面随意性较大,各种违规行为屡有发生。“八五”期间,银行信用资金财政化趋势愈发严重,信贷资金的财政性长期占用,不仅给国有银行的正常运营带来了困难,而且抑制了金融领域市场化进程。(2)债款归还秩序得不到遵守, 企业赖帐现象比较严重,更有甚者,向银行贷款之初便没有还款打算,由此以往,货币政策赖以正常发挥作用的基础将不复存在。(3)银行自身不到位, 不惜成本盲目设机构网点;建筑装修费用庞大;不讲效益乱放贷款、违背国家利率政策擅自高息吸储,或超出自己经营能力从事本业以外的经营活动等。(4)乱拆借问题仍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存在。
企业商业关系混乱主要体现在,受负债率过高和经济恶化以及商业秩序混乱影响,1993年紧缩银根、治理乱集资、乱拆借以后,企业相互拖欠问题再度突出。据估算,至1995年底企业间相互拖欠已达到8000亿元以上,以至不少行业不得不采取贷款不到不发货,或者不偿还旧债不供货的方式进行商业交易,构成了商业现代化交易的客观退化。
3.在我国经济体制转轨的现阶段,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还存在着若干配合“空档”、“配合失当甚至相互掣肘的问题,主在表现为:
(1)财政货币政策调控分工不明确,造成某些政策“空档”。 通常情况下,财政对于结构调整较为有效,货币政策更适于总量调控;财政政策调控力度大,刚性较强,货币政策可以经常微调;财政政策时效明显,而货币政策具有一定的时滞性。但现实运行中各自职能未得到应有的理顺。首先,财政逐步退出生产性领域,占国民收入比重逐年下降,若任其发展,财政对宏观经济调控能力越来越弱。其次,因宏观调控过于依赖银行,并逐步代行财政职能,致使银行不良资产激增,从而加剧了银行的经营风险。最后,银行同时承担了总量与结构调控的双重任务,但由于银行经营的较强商业性,不具有结构调整的内在动力机制,因而产业结构调整缓慢。
(2)财政货币政策之间缺乏固定配合程序, 致使二者配合不规范。往往当两大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对方的配合时才向对方提出要求,而对方配合与否则取决于对自己是否有利。这样,唯有对对方都有利时,配合才能发生,许多对国民经济整体有利但影响局部利益的政策难以得到对方的配合;并且由于二者之间缺乏固定和配合程序,执行两大政策的业务部门不仅在具体工作上难于合作,还时常产生矛盾和摩擦。
(3 )财政货币政策在经济运行和体制改革的某些重大问题上配合不够。例如在公债发行,在投资领域,在利用外资等方面,均存在着二者配合不当的问题,制约着财政货币政策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作用。
三、财政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战略构想
当前,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就是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健全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机制,在提高财政、银行调控能力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国民经济结构的协调问题,在结构协调基础上实现社会供需总量的平衡,确保国民经济均衡、协调发展;按照“两个转变”的要求,搞好大中型国有企业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从加大对国有企业资金流入力度、推动企业集团化改革、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使国有企业逐步走出困境,具备参与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竞争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规模,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作用;同时要防范和规避金融风险,确保人民币的币值稳定。这是一个宏伟的战略目标,而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的政策取向应该是:1.提高财政调控经济结构的能力。为此,要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建立健全税收征管机制,归并预算外资金,减少财政收入的流失、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在“九五”期间,力争实现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的目标,到2010年达到25%左右,从而提高财政调控国民经济结构的能力,使国家财政真正挑起调控国民经济结构的大梁。
2.健全银行债务清偿机制和风险抵押机制,确保银行与企业债权债务的良性循环:改善储蓄服务,提高银行的吸储能力,才能为货币政策调控和国民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
3.健全政策性投融资体系,加大对国有企业的资金注入力度,以此作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解决国有企业困难的突破口。要构建由财政、中央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共同参与的强大的政策性投融资体系,加大对国有企业资金流入力度。其资金来源,一是财政部和人民银行总行通过财政贴息诱导、发行金融债券、控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从现有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28000亿元中动员20%的资金,每年可达到5000 —6000亿元,作为政策性投融资的资金来源。二是将邮政储蓄全部纳入政策性投融资来源,每年可达1500亿元。三是将现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下属的各大保险公司保险收入的结余额中,每年拿出50%纳入政府政策性投融资;比照1995年国内外保险业务净收入507亿元计算, 每年可以拿出250亿元纳入政策性投融资。四是扩大国债发行,除偿还到期债务外, 其余额应全部纳入政策性投融资体系。鉴于目前国家财政债务依存度高达30%的现状,扩大中短期国债发行,势必加重国家财政的偿债负担,可以考虑为专门建立政策性投融资体系,发行特种国债。 期限为10 —20年,既不会加重今后几年的财政偿债负担,又能为政策性投融资提供一笔数额大而且使用期间长的资金来源。五是将目前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结余资金,除留有部分用于日前开支外,应全部纳入政策性投融资体系。 通过上述途径可为政策性投融资体系的建立聚集1万亿元资金,经过2—3年,可将资金规模扩大到2—3万亿元。国家对此应成立专门的政策性投融资机构加以管理,并主要用于支持国有行业集团、股份制集团母公司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改造规划、技术政策,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行业改造,与产业结构的调整开放,产品结构的更新换你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增强企业活力,壮大和发展国有经济。
4.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应协调支持国有企业运用集团制、公司制、股份制,加快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推动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和集约经营,振兴国有企业。财政、银行要从资金和政策上支持国有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和兼并、联合等途径组建产业关联度紧密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改变目前国有企业规模分散、“小而全”和“大而全”造成的企业竞争实力薄弱现象,形成“兵团式”国有垄断集团,作为控制国民经济命脉的母公司,使之成为经济运行的主体。再以母公司为主体,吸收其他经济成份参股,形成股份制集团公司,以此作为国民经济的产业中坚和市场骨干,进而主导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和发展。此外,还要建立健全主办银行,理顺银企关系,即银行通过贷款、人事参与、财政监督等多种渠道,在企业内部建立起监控机制,对降低企业筹资成本、减少金融市场的不正当竞争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5.综合运用多种财政货币政策协调手段,建立起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宏观经济的三大调控机制:总量调控机制、结构调整机制和企业微观调控机制,其中结构调控机制是三大机制建立的重点。
首先,结构调控机制的建立是治理当前国民经济“小而全,大而全”和盲目重复建设等旧体制顽症的迫切要求。在调控产业结构时,需要对新增投资进行调整,要坚决控制新开工项目特别是重复建设项目,大规模推动存量资产重组,并通过科学合理的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推动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成功调整。财政、银行在促进存量资产重组的过程中,要充分注意发挥国债和政策性投融资在调整经济结构特别是产业结构方面的独特作用,尤其要注重在工业化迅速推动阶段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使产业结构的调整不断成为经济发展的动力。
其次,总量平衡机制的建立,关键在于实行松紧适度的财政货币政策。松紧适度,就是指该松的时候而不能紧,该紧的时候就要紧而不能松;无论是松还紧,都要有个界限,松的时候不是放任自流,无限扩张,紧的时候也并非将一切正常合理的分配行为卡住,或者是把一切正常合理的开支都“紧死”。一切都要依据客观事务的发展态势而审时度事,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而不是固定不变的。实行松紧适度的财政货币政策是关系到保持经济稳定、抑制通货膨胀、消除各种隐患的大政方针,也是实现“两个转变”,进一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所必须的条件。
再次,企业微观调控机制的建立就是为企业创造一个宽松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财政银行按照优胜劣汰的竞争规则建立资金供应机制,规范国家与企业的收入分配机制,支持企业间的兼并和联合,支持以支柱产业为龙头、以骨干企业为核心、跨地区跨部门的大型企业集团的建立,通过资金供应倾斜,促进要素资源的优化配置。在收入分配体制上,完善现行的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办法,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清理减免税,杜绝税外收费,使企业在统一税法约束的前提下,能有更多的财务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和生产发展;加强财政、银行对企业的财务监督和法律监督,确保企业间竞争的公平性和规范。
6.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手段建设,突出两大政策协调重点。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是通过协调手段的调节实现的。其重点调控手段有:(1)国债与公开市场业务的协调配合。 目前国债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成为国家财政用于建设性支出和调整产业结构的主要财力来源。要把国债变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手段,使之成为既调节产业结构,又调节货币流量,寓发展、稳定于一体的经济杠杆,国债改革还需把握两个方面:一是发行短期国债,期限在3个月、 半年、9个月和一年不等,不定期常年发行, 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公开市场业务,吞吐国债,稳定基础货币,调节社会供需总量平衡,实现稳定。二是改变国债的使用方向,提高国债的利用效率。即国债不能用于消费性财政支出,应主要用于生产建设性支出,特别是用于支持国有经济的发展,确保国债走上“有投入也有产出”的良性循环机制,不致酿成沉重的偿债负担。(2)政策性投融资与财政贴息的协调配合。 由于政策性投融资主要用于风险大、投资回报率低的基础产业和农业、进出口贸易等产业,在保本微利的原则下运行仍要满足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管理开支和人员经费以及适当的扩大投融资规模的需要,保证一定利润。因此,在发展政策性投融资业务过程中,必须有相应的财政贴息措施与之匹配,借以保证政策性投融资事业的健康发展。(3 )加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其它手段的协调,如税收和利率的协调,财政收支和信贷收支的综合平衡等等。